完美执事养成系统(综穿 穿越)中——冰魄娃娃

作者:冰魄娃娃  录入:08-03

“阁下的师尊可曾告知,我能够在此方世界逗留多久?”

“师尊说,等时间到了,阁下自然也就知道了。一切随缘,看似无章,实则自有定数。”

对方潇洒地丢下这句话后,就扯了阵法,神秘地消失了,留下了面面相觑的安迪和达蒙。

“安迪,你别想丢下我一个人离开!”达蒙虽然没有全部听懂,可最后那两句,却是半蒙半猜的猜到了几分,这一次,从死神手中夺回了安迪,他又怎么能够允许安迪逃离开。

第六十三章

安迪和达蒙找到了斯特凡和埃琳娜,两人一起进了大学,不过并没有住在学生公寓,虽然学校本来做了硬性规定,大一新生一定得住校。不过,两人虽然付了住宿费,却在学校附近找了公寓住了下来。毕竟,吸血鬼却和人类一室而居什么的,实在是太过危险了。

斯特凡看到达蒙安然无恙,也松了口气。见达蒙询问当初为何血族大军会远渡重洋去了华夏,却是看了达蒙身边的安迪一眼。

这件事情说起来还得从凯瑟琳开始说起,凯瑟琳本就是从自己相熟的女巫那里得知了安迪这个影响到命运走向的特别之人的存在,结果却被安迪和达蒙联手摆了一道,还被夺走了日光戒指。重新去找女巫给自己制作女巫戒指的时候,却不想被克劳斯给找到了,凯瑟琳一直在躲着这些吸血鬼,这么多年的躲躲藏藏的日子,她也过够了。

便巧言令色地将安迪的事情跟克劳斯他们说了,而克劳斯也从女巫口中得到了确认,结果不知道是以讹传讹,还是谣言经过润色后总是容易变得面目全非,安迪在这些传言中竟然就变成了如唐僧肉一般的存在。

而这个时候,正好有人查到了安迪和达蒙去了华夏,虽然有东方禁令的存在,可都这么多年了,以克劳斯为首的人,一方面的确是想要抓到安迪,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东西方力量的一次试探。结果却被打得落花流水地滚了回来,新生的吸血鬼大军更是几乎被全灭。这样的结果,也让克劳斯、凯瑟琳等人对东方禁令又有了更深的戒备。

“达蒙,你们不应该回来的。如果克劳斯他们知道安迪回来了,会对你们不利。”斯特凡看着已经变成了吸血鬼的安迪,总觉得作为新生吸血鬼的安迪实在是跟他们不太一样。

了解了情况的安迪和达蒙离开了,临走之前,达蒙拥抱了斯特凡,这一对兄弟,有过误会,有过争斗,也有过和解,这一次达蒙带着安迪离开,下次见面,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安迪这个吸血鬼严格来说,不能算是吸血鬼,因为安迪的确拥有了吸血鬼快速恢复的能力,力量、速度各方面的力量都得到了加强。可是却不需要如血族一样吸食人血,只是在食用人类食物方面,吃的东西比起一般人要来得多很多。

“安迪,我会保护好你。”达蒙说着这话的时候,非常的郑重。

“少爷,错了,你应该保护好自己,我可是少爷的执事,一切都应该以少爷为重。”安迪说着这话的时候,却琢磨着,如今自己就跟个唐僧肉似的,如果不把事情给解决了看来是得不了安生了。当然,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直接再次回到华夏,克劳斯他们在华夏受了重创,短期内,肯定是不会卷土重来的。

不过,不管是安迪还是达蒙,都不是喜欢躲躲藏藏的性子,既然已经知道了如今的局面,那就只有主动出击了。

安迪的能量本来就对吸血鬼有克制作用,而融合了血族的能量后,又多了新的能力,他将现在体内融合了血族力量的内力打入到吸血鬼体内后,不但可以一念之间让其生,也可以一念之间让其死。

凯瑟琳再次被捉住成为阶下囚,只不过这一次,再次被安迪的力量灼烧了全身,痛不欲生之际,发现了更可怕的情况,当安迪下达了一个指令后,凯瑟琳竟然没有办法拒绝!吸血鬼可以用意念控制人类,可是什么时候一个吸血鬼竟然也可以控制另外一个吸血鬼了?而且还是一个初生的吸血鬼!

有时候,力量运用得当,能够发挥出不小的作用。达蒙在过去的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要同龄血族,成为比始祖还要让人惧怕的存在。可当达蒙发现自己这个安迪的主人,在跟安迪亲密结合,力量交融后,竟然也拥有了如安迪一般可以控制其他吸血鬼的能力后,两人的计划也就顺利地铺展开来。

当安迪和达蒙联手让克劳斯也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后,这一场硝烟之战,在经过几场血腥的争斗后,终于落下了帷幕。

斯特凡带着埃琳娜参加了全国各地的血族云集到一块儿的大会,看着达蒙和安迪站在王座之上,颁布了吸血鬼王国的条例,随着这些条例由安迪一条一条地念出,斯特凡分明感觉到了这些条例似乎成了一条禁锢自己行动的缰绳,明明心底有那么几分不以为然,可偏偏却觉得不自觉地受到这些条例的约束。

一切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斯特凡和埃琳娜的大学生活,也不过才刚刚进入到大三,中间,也曾经发生过一些意外,可两个吸血鬼的大学生活,总体来说,还是过得很顺利的。

“安迪,这真像一个梦。”达蒙一边说着这样的话,另一边却毫不客气地将安迪穿得一丝不苟格外严肃的西装外套给撕裂了。这段时间,时间紧促,计划又太过大胆妄为,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亲近过了。

而现在一切都已经顺利解决,麻烦没有了,属于两个血族的快乐时光这才真正开始。

因为血族强大的恢复能力,和好得让人羡慕的体力,他们甚至可以花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做各种各样的运动,当斯特凡和埃琳娜大三的暑假结束,来找他们时,达蒙和安迪才意识到他们似乎的确太过黏腻了些。

“安迪,你还想要做明星吗?”达蒙琢磨着找些什么事情做的时候,倒是想起来刚认识安迪时,安迪的梦想可不就是成为举世闻名的大明星,现在他们左右无事,不如找点儿事情做做。至于成为明星后,行动受到各方媒体关注什么的,两人倒是不担心。想要监视两个吸血鬼,可并不那么容易。

安迪一看达蒙双眸亮晶晶讨好地看着自己的样子,就知道他们现在这样子过于悠闲的生活,每日里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吃喝玩乐,似乎过得有些没意思。安迪自己想了想,的确,最近过得似乎有些过于奢靡懒怠了些。

明星什么的,嗯,也许也挺好玩的。

于是,两个闲着蛋疼的吸血鬼就有了接下去的阶段性生活目标,安迪选择了一个剧本,这个剧本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就是讲述吸血鬼的故事的,安迪去演,也算是本色演出了。而达蒙则是给安迪做了经纪人。

前前后后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拍摄完了安迪的戏份,本来安迪的角色跟女主角还有那么几分暧昧的戏份,不过有达蒙这个经纪人在,咳咳,别说暧昧了,连碰手都不行。幸亏,安迪本身就没有真得想要凭借拍戏什么的真得大红大紫,要不然哪个演员演戏挑三拣四成这样的,恐怕直接就要跟这个圈子说GOODBAY了。

安迪拍戏本来就是为了好玩,花了三个月在这件事情上,便也散了些兴致,达蒙早就安排好了飞往澳洲的飞机,达蒙在那边已经买了一座农庄,两人一起在农庄骑马散步,打球运动,或者开车去海边钓鱼,开游艇出海,小日子过得颇为滋润。

接到电影制作方那边要求安迪出面参与到电影上映的宣传的消息时,安迪才想起来,原来不知不觉,两人都已经在这边玩了大半年了。宣传什么的,安迪没什么兴致,他不缺钱,也不贪名,本来就是为了好玩。不过,制片方那边传过来的一个宣传通告,倒是让安迪觉得有意思。

是一个有关野外求生的真人秀节目,安迪看了觉得有意思,便想拉着达蒙一起去玩一玩。这个真人秀还挺有名的,安迪和达蒙也挺喜欢看的,他们在庄园这边还曾经按照节目中出的那些刁钻的考验玩过几次。

于是,两个家伙又欢欢乐乐地去录制真人秀了,参加节目的除了安迪和达蒙,其他的有运动选手,也有从事科研研究的,或者是其他各种职业的,五花八门,职业的丰富性,也是这个节目的一个看点。

看节目的时候,觉得有意思,可等到真得自己参与到节目的录制了,很多人难免就对节目组的刁钻题目感到几分火气,安迪和达蒙倒是玩得很愉快。因为这个缘故,节目播出后,从来都是被节目组整的苦不堪言的情况,突然发生了改变。在其他参赛选手,还在想着怎么渡河的时候,安迪和达蒙已经自己制作了竹筏,顺利地过河了。诸如此类的情况一多,网上倒是出现了许多声音,有质疑节目组提早泄露了题目的,也有怀疑这是作秀的。

等到电影的宣传铺天盖地地铺设开来,这种作秀论也多了起来。当然,还是有一批人看了节目中安迪和达蒙的表现,而粉上两人的。

等到电影正式在各大院线上映,冷酷强大实则内心柔软的血族王子一角跟节目中一脸忠犬饿照顾达蒙的安迪形成了鲜明对比,安迪这个名字一夜之间红了起来。网络上,王子派和忠犬派在初步交战后,彼此汇合,对安迪这个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演员进行了深入的挖掘。

于是,之前出演过的广告、MV也被扒拉了出来。

安迪对于自己初步红了的情况,倒是很淡定,左右,参加完真人秀的节目后,安迪和达蒙又跑回澳洲的农庄去了。

第六十四章

一年只拍一部戏的安迪,意外地走红全世界,也许是因为安迪的神秘,也许是因为安迪的俊美,也许是因为安迪每一部戏从来不加以重复的角色,不管是因为什么,总而言之,安迪红了。

只不过,娱乐圈从来都是信奉花无百日红的典型,当安迪拍了二十年的戏,样貌始终维持在巅峰时刻后,再继续呆下去,可就容易出大问题了。而且,安迪和达蒙也有了新的爱好。

安迪刚刚拍了第一部吸血鬼题材的电影走红后,第二部戏却是一部现代戏,饰演的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因为职业的缘故,所以跟镁光灯,跟媒体自然也有所交集。可实际上这个角色却是个因为童年心理阴影而心理有些偏激的高智商罪犯。

为这部戏做宣传的时候,安迪还参加了一个设计类的真人秀,以一个电影明星的身份参与到设计中,对于安迪而言,是一个挺好玩的经历。毕竟,安迪对自己的要求一贯就是往全能型方向发展。自己服侍的少爷的衣物得由其亲自挑选搭配,是以,管家自然要具备一定的美学素养,而如果能够亲自设计少爷的衣物,就算只是画出设计图让人来做,也非常有成就感。

平日里安迪也有涉猎一些有关设计方面的知识,只不过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这一次的真人秀,安迪只是作为嘉宾出席,不过看到参赛选手竟然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内,画出设计稿,选购布料,然后制作衣物,最后出来的成品还各种炫目有型,安迪倒是对设计滋生了兴趣。

安迪想要自己亲自动手设计男装,唯一的模特自然也就是达蒙了,虽然一开始安迪自己动手做出来的衣服,比起达蒙惯常穿的明显低了不止一个档次,安迪都看不下去,想要直接毁尸灭迹,可偏偏达蒙却觉得很好,硬是美滋滋地换上了安迪亲自出品的衣物。

等到安迪退出荧屏的时候,其实安迪设计的服装品牌已经进入到了大众视野中,虽然还是及不上老牌子的那些服装巨腕,却也是新生代设计师中的翘楚了。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快。不管是安迪还是达蒙都没有想到过,离别会如此触不及防地到来。安迪的身体机能在六十岁那年后,突然就开始衰颓,这样的衰颓根本就不符合吸血鬼不老不死的设定,当安迪和达蒙想了许多方法,却无济于事后,安迪和达蒙隐隐清楚,这样的衰颓恐怕也是自然界对安迪这样的能够控制吸血鬼的存在的惩戒。

达蒙带着安迪再次踏上了去往华夏的班机,只是,无论达蒙如何试图寻找到当初将血族驱逐出境的华夏修行者,那些当初凭空出现的人却是怎么都找不到。就在达蒙忍不住要大开杀戒,引出那些人的时候。安迪察觉到了达蒙的意图,连忙阻止了达蒙的失控。

“达蒙,我们本来就是来求人的,如果你真得做了惹怒他们的事情,只会跟他们结仇。”安迪的精神一日比一日更加感到疲惫,他甚至已经逐渐感受到了时空之力对他的撕扯,“达蒙,我们回去吧。我想念我们的庄园了。”

安迪离开的那天,脸色非常平静,这平静不仅仅是因为安迪在临死前动用了最后的能力,让达蒙遗忘自己的存在,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也是因为安迪清楚,这一个世界的死亡,并不是故事的终点,而是新的故事的起点。

安迪能够察觉到自那些日日夜夜中培养出来的感情被抽离后的愁绪,可随着旅程的继续,这些情绪也慢慢地被淡忘,当上个世界发生的一切,只是单纯的以文字的形式而出现时,过去的便已经是过去。

安迪离开这个世界时,将在任务中得到的已经拥有的能力升级奖励给利用了起来,原本只是一个颇为鸡肋的储物空间,在升级后,倒是拥有了123言情文库中的绝大部分空间中会出现的灵泉。只不过这灵泉的效用却并没有活死人肉白骨这么夸张,对于促进植物的生长的确有些作用,而人受伤的话,喝灵泉也能够抑制伤口的恶化,却并没有治愈的奇效。

至于女孩子所渴望的美容养颜、冰肌玉骨的效果,倒是有的,不过,这对于安迪来说,却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在确定了灵泉的效用时,安迪的确是这么想的,可当安迪下个世界的任务对象是一个大明星的时候,就算对方的性别为男,可只要是出现在大荧屏之上的公众人物,自然是希望自己能够皮肤粉嫩有光泽,这样子就算拍戏连夜熬戏,也不用担心皮肤过于干枯,没有好气色。

当然,这都是后话,安迪在新世界刚刚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个颇为狭小的员工宿舍中,搜刮了原主的记忆,原主是化妆品公司部门经理的助理,其实说白了,就是打杂的活计,原主二十二岁的年纪,书没好好读,年轻的时候,有一日每一日地混日子,现在却是在办公室里给人指示得团团转。

对于系统安排的身份,安迪倒是挺淡定的,反倒是觉得这个工作没有接触过,化妆品公司什么的,似乎挺有意思。因为,安迪很快便想到了自己数据库中那些空间文的主人利用空间的灵泉制作美容化妆品发家致富的故事。而安迪现在的身份既然就是化妆品公司的职员,安迪都忍不住猜测不会是系统清楚他的嘀咕,所以故意安排了这身份,让他不要对奖励有所抱怨吧。

不过,就算要利用空间灵泉做些什么,却不能是现在这家公司,原主对公司有些怨怼,冲着原主的这股情绪,安迪果断决定另作他想。更何况,拿出灵泉做监测什么的,也容易泄露秘密,倒不如等到实力积攒后,自己出钱开个化妆品公司,从研发到生产到销售,都直接一条龙服务搞定。

至于赚钱的法子,只要是在现代社会,安迪现在对电子信息流的感应和运用已经越来越得心应手,到股市去捞几票子是没有问题的。

原主是个月光族,自然是没有什么钱的,安迪的空间中倒是有美元,有英镑也有人民币,可就是没有日币,没办法,安迪在跟公司请了假后,去换了钱,手头有钱后,又去股票交易所开户,安迪请了一个星期的假,销假完回去,还没等安迪开口说要辞职呢,公司直接炒了安迪鱿鱼。

作为第一次被开除的经历,安迪那一刻分明感觉到了办公室的同事各种各样复杂的视线,收拾东西准备打包离开前,安迪得了同事们的情报,据说是部门经理的一个亲戚刚刚毕业,要来公司实习,所以,安迪就直接被炒回家了。

得亏安迪效率高,因为这次来公司本就是为了辞职的事情,所以,早就已经在一个高档的公寓租了一个两居室的房间。要不然,这一下子的,让他上哪儿找住的地方去。

原主本来也没多少东西,安迪将大部分东西分了分留给其他同事,直接一个人清清爽爽地就走了。安迪先去商业街买了身上穿的,又买了其他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提着大包小包地回了自己所住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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