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四时田园(包子)——金玉在右

作者:金玉在右  录入:08-18

“吃吧,别看这东西颜色不怎么样,味道却不错。这还是我在安南城时从别的地方换来的,不容易买到。”周南在他对面坐下,两人就着剩菜和粉条也足够吃了。

“这个粉条,不容易买到?”叶小安咽了咽口水,他吃过米粉河粉土豆粉,却从没见过这样带着浅灰色的,看起来就像沾了灰尘没洗干净。也许是这几天在这里吃得好了,竟然觉得有点倒胃口。

“也不一定,它能存放挺长时间的,你要是爱吃下次咱们去多买些回来。”周南是见过有些地方的人将这种粉条当做主食的,而且卖到安南城之后也颇受欢迎,因此误认为他也十分喜欢。当初他就曾打听过,知道这种粉条很可能是用一种植物根茎为原料做成的,但这两样形状口感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是怎么联系起来的却完全想不透。对方没有详细说,大概也是不想泄露这个秘密的。城里人过日子还是与普通村民不同,一日两三顿的干饭吃腻了,偶尔也想换换口味。这种东西既能饱腹,味道也不差,能干炒能做汤尤其是孩子们特别愿意吃。

叶小安尝了一口,虽然色香味已经差了两样,但是口感滑腻,味道却还不错。

不过这种粉条,他却是会做的。当初去旅游看完山水,就被当地人忙忙碌碌洗紫薯做粉条的劲儿吸引了,挺认真的观摩了一把。不过人家做出来的颜色漂亮多了,晒干之后用小白线绑成小卷,都是透明里带着浅紫色的。他最后还一口气买了好几箱,可惜还没有尝尝味道就来了这里,最后肯定也没人记得了。

呼噜噜的吃了两碗,叶小安忽然问:“你们村子里没有人种红薯吗?”

“红薯?”周南侧头想了会儿,才记起那些青翠且长得极快的藤苗,还有收获时像地蛋一样从地下挖出来的根茎。塘桥镇甚少有人种这种东西,他以往在别处赶路时倒是在田边见过不少。要是追究起来,大约是他十岁左右时村里也有人尝试种过,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都抛弃了,现在恐怕一家也找不出来。当初就是当成稀罕物传到村里来的,现在依然比较少见,只是大家都看不上了。

想到这里,他便将自己知道的粗略说了一下,又道:“我听人说这东西虽然极容易成活,产量也不错,但是不顶肚子,因此大部分人是宁愿种地蛋的。”

叶小安闻言心下了然,红薯其实还算饱肚,但是光吃这个容易胀气。而且因为它促进消化,要是穷人家光吃两顿肯定饿得快。现在虽说还有人过穷日子,但是只要有一份田地总能挣到口粮的,对于红薯这种东西自然也不太看得上。地蛋与红薯都是旱地里种的,为了方便管理当然只选其一。

“这种粉条真的卖得好?”这段时间叶小安可算是无所事事的,白天里陈喜弟并不使唤他做饭,按他的说法是老周吃不惯别人的手艺。晚上则是在斗智斗勇,不过近来已经是步步沦陷的境地了。他脑子里一直转着要赚钱的念头,不过想出来的点子总是很快被自己否认了。

现在他是一头热,周家人都各有自己的事情,也不能指望别人帮忙。而做小本生意,要打破原来的格局跟旁人分一杯羹并不容易,除非你能找到新鲜、与众不同的东西。

他也是想得疯魔了,刚才一听周南说卖得好,心里就转开了念头。大概因为他们去的地方是个相对封闭的民族自治区,那些人制作粉条的方法也十分原始,除了吃些苦,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当然,我认识一个外地来的朋友,他每年跑安南城都要倒腾不少东西过来。听他提起过这种粉条的成本很低,都是他去村子里跟人收购来的。以前安南城大部分杂货铺都是跟他拿的货,这两年供应不过来,才有人学他这样倒腾。”说起来商人做的无非也就是低买高卖的事,只要利润空间够大,甭管卖的是什么东西。也不怪他们低价收回来,指不定在当地就只值那个价钱。一个村子只要有这么一门生意也能养活不少人,就像严家兄弟做青砖,也有不少买家是倒手卖出去的。

“镇上呢?买不到吗?”叶小安望着碗里的粉条,这样的成色远远及不上他见过的那些。要是试上两次,他有九成的把握能做出来。如果有市场,以后让四哥把旱地都种上红薯,把这个做粉条的办法教给他小赚一笔肯定没问题。

“比较少见,么么曾经去找过,多数都已经被压碎了,肯定也是从别的地方流过来的。”不说远的,从安南城到塘桥镇就要走不少路,肯定不比自己带回家的。不过他这么详细的问下来,周南也猜到了他的念头:“莫非你想捣鼓出这种东西来?”

这么一说,他心里不免疑窦重重。叶小安住在这里难免也会听说以前他不愿成亲的事,有一日便问他最后为什么选了自己上门提亲?

为什么?大概是么么一直在催他,而他知道自己迟早会无法坚持下去,所以便在这一刻松口了。说不上一见钟情,但是在被北子拉过去“管闲事”之前,他真的没想到会遇上这么与众不同的小哥儿。身处劣势时不慌不忙,眼神坚定,好像随时能冲上去把那个大胖子咬一口。

而现在,叶小安在追问时显然也是条理分明的,他在打听这种东西的销路,从远及近。其实如果能自己做出粉条肯定是门好生意,但是他一个没出过远门的小哥儿哪来这么多想法,而且好像没有丝毫犹豫?

第34章:事成

天才微亮,叶小安就准时睁开了眼睛。这些日子虽然是两人同床而眠,但是各自卷着被子也相安无事。最初周南似乎也不太高兴,但闹腾了两回亲亲,见叶小安一直高度紧张还是让步了。

塘桥镇虽然没有人家种红薯,但是他们这个县城就有六个镇,下面更有不少村庄,周南只花了两天时间就给他拉了一牛车回来。只是昨天回来时就晚了,也没顾得上收拾。

估算了下天色,现在大概刚过卯时,叶小安略一犹豫就起床了。虽然他也算不上勤快,但想到要做的事还是充满干劲。清晨的风带着露水,他打开房门后缩了缩身子,又回去添了件衣服才跑出来。

红薯就在堂屋门背倒了一地,看起来该有几百斤了。叶小安挑出几个看了看,都没什么虫眼,立即挽起袖子去打水。

红薯要做成粉条一定要清洗干净,不然最后沉淀的料里也有泥土。叶小安虽然有几分信心,也不敢马上都拿去做。他先洗了五六斤红薯,然后将它们胡乱砍成几块后放入木盘,拿了事先准备好的木棍用力捣碎。

这个步骤原来用的是搅碎机,不过如今只能手动了。硬实的红薯被用力捶打、挤弄,最后被挤压出浆液后再添上一桶清水搅拌。

“安哥儿,今个怎么这么早起来了?”叶小安已经刻意放慢了动作,没想到刚搅了一半陈喜弟还是起来了。见他在捣鼓红薯,有些好奇的站在身后看。

“睡不着就起来了,么么,吵醒你了?”叶小安语带抱歉,周乐康和陈喜弟对他的态度比想象中还要温和。他观察了两天,或许跟周南并非他们亲生的孩子也有关,做什么都很少挨数落。当然,周南本身也是个做事让人放心的。

“你声音这么轻,哪能吵醒呢!这个时辰我就该起来了。”陈喜弟说着一边系好围裙,一边朝灶房走去。在自己厨房的那块地盘他也有几分霸道,手脚勤快什么都自己处理好了。何况叶小安在厨艺上确实没展现什么天分,陈喜弟尝过一次后就没有让他掌厨了,如今还处于学徒阶段。

灶房里很快就传出一阵响动。叶小安见他没有再出来,便专心自己手上的活。

加了清水搅拌的过程叫“洗”。这个洗却不是普通的清洗,而是将捣烂的红薯所含的浆液全部洗出来,直到红薯渣再也洗不出任何颜色。这时候木盘里洗过的水已经变成浊白色,隐隐还能见到白色的粉末状物质。

叶小安足足“洗”了半个时辰,陈喜弟已经探头看了好几次也没达到预想的效果,这才发现当初看那些老乡轻松的搅着水缸有多么艰难。幸好这时候周南也起来了,一言不发地接替过了它手上的活。

“行了行了!”叶小安搓揉着手上的红薯,发现它们已经干净得摸不到一丝粘液才欣喜地朝周南道。

周南闻言停下手中的动作,任凭他脑瓜子能转得再比别人快两圈也不明白这一盘脏水怎么做成粉条?

“不用怀疑,明天就能给你做出来。”叶小安伸了个懒腰,这才记起自己没有洗漱就干到现在,忙将红薯渣捞起来,将木盘里的水盖好。

他一脸神采飞扬,竟然是与年纪极不相符的自信。周南心尖微动,好些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见他走过来伸手一把揽住,低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叶小安没料到出了房门他竟然也有如此大胆的举动,冷不防被他亲了个正着,表情僵硬的伸手去擦了擦,暗道就当是被小狗舔了算了。

周南见了他的动作气得牙痒痒的,正想再咬一口报复回来,陈喜弟就从灶房里出来喊他们吃饭了。

“么么,我去洗漱一下马上就来了。”叶小安忙趁机挣脱了周南拉着他的手,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安哥儿怎么还风风火火的,以后有了孩子可得让他稳重点。”陈喜弟看得叹了口气,他是不太满意叶小安瘦得全身上下捏不到一块肉的样子,可是喂了快一个月了也不见长好。

“他一早起来连洗漱都忘了,这会儿急着吃么么做的饭呢!”周南上前帮他拿了碗筷,一边为叶小安开解。

“对了,这么说他做的粉条能成嘛?什么工具都不用,光是用水洗能做出粉条来?那东西可是细长细长的,硬脆着呢!”陈喜弟知道周南拉回来这车红薯的用途,这时候心里不禁打起了鼓。

“要呢,只是现在还没用上。至于成不成,么么明天就能看到了。”周南并没有说这个做粉条的法子是叶小安先提出来的,也不敢拍着胸脯保证能成功。

木盆里的水要等盆底结了一层白色的东西,面上的水会再次变得清澈。叶小安是见过这个变化的,这一日也不着急,寻了一个陈喜弟往常用来蒸糕点的圆形浅盘,又让周南去砍了竹子回来准备晾晒粉条。

这一等就到了晚上,叶小安揭开盖子再看时果然发现浑浊的水已经变清了。他微微倾斜盆身将水倒了出来,然后将盆底白色的粉末刮下来放入浅盆内。

周乐康和陈喜弟屋里已经一片漆黑,周南在旁举起油灯,看着他在粉末里添了一碗清水,搅拌成面糊一样的东西。

“行了!”灶房里最大的那口锅已经烧开了水,叶小安这时才揭开锅盖,小心翼翼地将浅盘平稳的放了下去。

“你这是?”周南看得云里雾里,虽然把红薯这么搅拌就能得出这种粉末也很了不起,但无论是面糊还是粉末都无法跟粉条联想在一起。

“你知道怎么做豆腐吗?”叶小安忽然问他。

豆腐却是个常见的东西,农闲时三天两头都有人挑着担子叫卖,哪条村子没有个卖豆腐的?半斤黄豆就能换好些了,小孩子也常常跑到别人的豆腐坊里趴着看。

“知道啊,用石膏或者卤水都能点成。”周南虽然没有趴着窗户看过,但是他小叔么就能做,每次过年都要点上三五斤豆子,叔伯三家分了也不用去别处买。他就爱吃新鲜的豆腐脑,没少见过他们做豆腐。

“你看豆子磨出来的浆能做成豆腐,用红薯做粉条也不奇怪吧?”叶小安往灶膛里塞了一大把松叶草,火势马上窜了起来。薄薄的一层粉末很快就能蒸熟,就这么一把草烧完的工夫,他手按着锅盖做势要打开来。

周南往旁边让了让,热腾的水汽马上涌了出来。叶小安睁大眼睛努力透过气雾看过去,原来厚实的白色果然已经转成了带着一丝透明的浅色胶质状,均匀铺满了整个浅盘。

“成功了?”周南看到这个也愣住了。步骤果然十分简单,只要看一遍他都能操作出来。但是如果光凭想象,还真是没法理解。

“当然成功了。”叶小安是见过别人做的,虽然第一次就做出了成果心里正乐着,但还不至于乱了手脚。他垫着抹布将浅盘拿出来,拿筷子戳了戳,果然蒸成的是完整一块。

“接下来将它倒出来晾晒在竹竿上,明天早上再拿来切成粉条的形状后继续晒干就行。”他满意的下了结论。

事情比预料的还顺利。叶小安原以为至少要尝试一两次才能真正做出来,没想到这事果然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只要按部就班就行。这是他来到这里以后正经做的第一件事,心里自然记挂着,直到躺在床上都还有股兴奋劲儿没过去。

这样的结果是直接导致他第二天睡过头了。等他爬起来看见满屋的阳光时,顿时想起还挂在竹竿上的东西。

晒粉条跟某些地方做面条颇有相似之处,只是它还需趁着没完全干透时切成细条状,所以第一次晒时只能在阴凉的地方晾,切好后才在太阳下晒。昨天是夜里晒出去的,叶小安想着第二天起来就收回来,哪想得到醒来时太阳已经老高了。

他“腾”的爬起来,另一侧已经空空如也,连忙用手扒拉了几下头发冲出去。

“安哥儿做出来这个真不错,我看比你上次买回来的都要好……”

“那是么么刀功好,要是让他随便切肯定也不能这么好看……”

叶小安着急的是要把还没切条的粉块收回来,没想到跑到堂屋一眼往外看去新鲜翠绿的竹竿上空荡荡的,陈喜弟和周南正在屋前说话。

“安哥儿起来了?快来看看你做的粉条,我看比外面卖的好看多了。”陈喜弟一眼就看到了他,忙招了招手。周南已经跟他说过,因为他随口说了么么爱吃,叶小安才试着做出来。至于他怎么知道这个法子,似乎也是偶尔听来的。

陈喜弟对这番话很受用。虽然对叶小安身材不满意厨艺也不满意,但幸好还是个听话的,平日里也像两个儿子一样对他尊敬有加。现在他们也不像三十年前一样要靠双手在地里刨食了,家和反倒比能干还重要。

叶小安这才发现他们面前的竹篾框上放着切好的粉条,看样子是在那里晾晒的。不过他这次只用了少量的红薯,做出来的粉条也不多。

接下来做粉条也没有什么阵仗,一家人关起门来就能做好。做好的粉条又轻也容易存放,周家又有多余的屋子,完全不会引人注目。

最累的工序便是将红薯捣烂之后将“洗”到水里去,第二次就用了上百斤红薯,当然用木盆也搅拌不过来。叶小安便将家里空着的两个大水缸抬了出来。即使这样,搅拌时要用的力气太大,他的小胳膊小腿也做不过来。幸好周南和陈喜弟都乐意帮忙,三人轮换着也不算辛苦。

从制作到晒干,如果晴天只需要四天左右。不过这么一轮做下来叶小安也觉得太费劲,似乎难以投入量产。他在心里默算着成本,然后转头问:“红薯你是多少钱买来的?”

“一百斤红薯六十五文。”周南个头高,伸手就能将蒸好的粉胶晾上去。这种粉条如果能做好确实有赚头,即使镇上人家吃不起,运到县城里市场也够大了。不过往常他走的都是取巧的路子,这样的制作方式除非是建成作坊请人来做,否则他也不舍得家人吃这份苦。

不过看叶小安正在兴头上,他也没有出声。

“这么便宜?”这么算下来一斤还远不到一文钱,这价钱比镇上的大白菜还便宜了,难怪没有人家种。

“便宜?”周南轻笑一声,他的目光从竹竿上掠过,百来斤红薯蒸出来的粉胶只有十来张,晒干以后更是不知道能剩多重。

叶小安随着他的眼神看去,笑意也凝结了。他记得当初那些人怎么说来着,一百斤红薯只能出二十斤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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