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往常一般,训练了事之后我到教室喊他,归途中,我不知怎么扯到了“那个”想法。
他顿了顿脚步,并没有显出太多的诧异,像是不好意思般露出一笑:“有时候,我也这么想。”
“会不会很奇怪?”
“不会……”他摇头,向上看着我——对了,当时他比我要矮上少许,原来真的有人到了高中依然不停止长高的啊,“我不但想过自杀,也想过杀人。”
“杀人。”我重复,这个词在唇舌间像黑巧克力一般融化开来,既苦涩,又带着一股奇异的香甜。
“是啊,很想杀掉某个人。若他不存在就好了,要是不存在就好了。”
“那个人不存在的话,你就会过得比较好吗?”
他很认真得点点头。
“那我去帮你杀掉他好了。”
当话音落下,他愕然得瞪大眼睛,也是在那个一刻,我才猛然间发现,其实相交这么久,我并没有正眼看过他,否则,怎么会到现在才惊觉他五官的出色?他一直默默无闻,若非机缘巧合,成了第一个和我说话的人,兴许我们之间根本毫无交集。
我想那时候的我也太过傲慢,可惜反省已迟。
“那也不行,你会变杀人犯的。”
“大概也没什么吧……毕竟我是有动机的,又不是纯粹找乐。”我笑起来。
他知道我在说《英国式谋杀的衰落》,前阵子都看过的内容,一时也乐了起来,我们相视大笑。
“你不能杀那个人,也不能自杀。要死的话,得找上我。”
“不行不行,那会变成殉情的,等下一起上了报纸头条,题目是高中同性恋情侣殉情身亡,那就算到了地府,我们也会很不爽的!”
对于这个冷到牙齿都发寒的笑话,他没有笑,也没有搭腔。我自觉无趣,安静下来,转望远处的落日,嗯,如血残阳,好老掉牙却又贴切的比喻。
许久之后他突然开口,我甚至有点反应不过来——“你会介意吗?”
“介意?喔,不,并不介意。如果哪天我们一起死的话,也有个伴儿嘛。很文艺得说,叫共赴黄泉。”
“我带你去个地方,走,第一节晚自习翘掉没事吧?”
事实上是有事的,那天晚上翘课之后,第二天我们就被点名批评,后话。
当时他带我离开大路,跋涉至渐无人烟的荒郊,天色渐晚时,在杂草丛生之处他停下来,我环顾四周,颇有大灰狼突然扑出的氛围。
他指地上给我看,我这才留意到原来这里有一段老旧的铁轨,铁轨卧在密密麻麻的草间,不小心还能被拌一跤呢。
“以前我来这里打算自杀,在铁路上睡着了。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条线早就废了,根本不会有火车经过。”他蹲下来,瞅着铁轨道。
我在他旁边蹲下,看着往前方牵引,不知通往何处的铁路。
然后我觉得有些累,索性改蹲为躺,仰躺下来,那感觉说不上舒服,身子下烙着轨道与碎石,草时不时得随风、随姿势晃到脸上,烦人得很。
只是,天空很美,广阔无垠,而人渺小至微不足道,我的,他的,喜怒哀乐更是不值一提到连想一想都能让人羞愧。
不知何时他也躺了下来,在我身边。
听了一阵的风声,以及不知是哪种动物的奇妙叫声之后,他突然说:“谢谢。”
“谢啥?我要自杀一定喊上你?”
我们又是笑。
虽然是很荒谬很可笑也很幼稚的想法,但直到今天我仍然这么觉得,如果哪天你想死,把这事告诉了一个很亲密的人,他不问情由,不多废话,答应你一起去死,跳楼也罢卧轨也罢,这么一来,你反而没那么想死了,你会觉得还是活着好。
真的。
8、
一周云橘波诡,感觉像困在巫山蜀道,只闻猿啼声声,不见通路,面对千岩绝壁,脚下万壑争流,进退维谷——抱歉,这纯属夸张,当我这么描述给阿涵听的时候,阿涵盯我的眼神宛如我是疯子。
“你如果真那么难受,有的是逃脱之道。”他这么说。
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树挪死,人挪活,并非天崩地裂的大事,怎会没有退路?
问题只在,我真想退出吗?时隔近十年,仍然不凑不巧得重逢,一个故事遇到了它的结局,得来不费功夫,我真舍得吗?
答案是我不知道。
结论是暂时顺其自然的好,随波逐流吧——
周六在家里睡了一整天,头晕脑胀得爬起来,思虑再三,为了不致发生断炊之祸,还是硬着头皮去打周末的工。
不管我为人再怎么散漫,金钱永远是每个人生存于世必须面临的最实际也最严峻的问题,除去吃穿住行,偶有点玩乐消遣,我还供着自己读书呢。的确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大学,可到底是大学不是,学费杂费林林总总加在一起,简直要让人生疑学校莫不供着一群吸血鬼不成?还好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大学,否则我岂非要倾家荡产?
于是我只能力所能及得多找些兼职,除开清洁工之外,我还在阿涵的事务所兼职跑腿——就是阿涵这人本身不怎么靠谱,给的薪水时多时少,看在患难之交的份上,我也很难跟他计较太多。
还有就是周末才干的……该怎么称谓才合适?保镖?保安?
这个工作说轻松也轻松,简而言之,就是处理酒醉的、借酒装疯的客人,烂醉如泥型的不外乎联系家人,发酒疯型的则复杂点,酒场这类声色犬马的地方不太喜欢跟警察打交道,如何妥善处置,也看老板的智慧。
我会到这小有名气的地方工作,也是有原因的,不过总的说来,还是看在钱的份上。
老板是一位徐娘半老仍然娇艳动人号称十八岁时人称“妖精”——我总暗自想,哪个女人十八岁时候不像妖精呢——的女士,贵姓简,尊称“简姐”。
到店里的时候还早,店才刚刚收拾完毕,不知是何缘故,这种地方似乎永远都是暗无天日,有人说夜生活过久了,连太阳都是黑的,这话我信。
简姐一人独坐在吧台边,雕像一般,周遭的侍者们忙忙碌碌,全不敢挨近她方圆一米,我心知这代表她心情不佳,正打算偷偷溜走,不想此姐眼尖,一下子就把我逮住了。
“小子。”
“在……”我讪笑着凑过去。
她把脸逼近得我甚至能瞅到她眼尖的鱼尾纹:“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我在心中诅咒起阿涵的十八代祖宗,刚上延到第八代,简姐猛一拍桌,声量不大威严十足:“小子!想瞒我么?”
“没有的事,”我叹气,坐到隔离的高凳上,同时把脸稍微挪远一点,简姐发起脾气来除去能看到平时看不到的皱纹外,还会溅出甘霖,“我不是今天才见到你么?”
“没想到,那孩子也长这么大了。”简姐的声音里透出怀念,这让我有些不快。
“鉴于我、阿涵跟他是同龄,我都那么大了,他不可能停止生长吧。”
“唔,个头似乎比你还高了,真是想不到。”
我更加不快了,狠狠得盯着简姐:“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简姐瞥了我一眼,倏然正色道:“那孩子来找过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他来打听你母亲的下落。”
我一阵恶寒。
“我说我不知道……他又问我,晓不晓得你现在怎么样。”
“然后你就老实告诉他你不但见过我,还好心得把我收留在这里,给了我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是不是?”
“那你教我怎么说?”
我被简姐的眼神击打得差点倒地不起,想来所有女人,不管年龄,都有这般能耐在瞬间变作天真无邪,明明罪魁祸首,却能装小红帽般无辜。
“对了,”简姐欢快起来,笑眯眯得道,“他还说今天晚上,在你当班的时候会来店里喝酒咯。”
9、
为了陷人于水深火热,简姐变得目光短浅起来,我不信她一点都没想到我和余思源可能会在这里大打出手,毁损财物,吓跑人客——她瞅着我笑得如此若无其事,让我暗暗发狠,待会我一定要让这女人悔不当初。
晚上十点零七分,店里热闹非凡,各色俊男美女如过江之鲫。前一个小时开始我便已百无聊赖,索性关注起门口来,而他正是在这个点踏入店中。
幸好,不是西装革履,他黑衣衬衫加黑色长裤,一身夜行衣的装束,立马可以开工做事,飞檐走壁,妙手空空。
似乎是一眼就发现了我,尽管我匿身于人群中,他仍准确无误得向我走来,脸上挂着可以作为广告招牌的微笑。
“嗨。”
“……嗨。”
“这身制服很适合你么,比清洁工的蓝色吊带裤合衬得多。”
我牙疼状得咧嘴笑:“要不要我说谢谢?然后你再请我喝酒?你当演电影么?就算演电影,可不可以也不要演文艺片,除非天打雷劈,否则我不会看那种电影的。”
说实话,我真不觉得我现在的这一身有什么特别出彩之处,就是宝蓝色的简易西装款,与名贵、新潮之类的形容词差距十万八千里,我自照镜后只觉形象宛如古老美国片里高级女支院内的保镖。
所以他是彻头彻尾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人。
他环顾四周,周围喧闹冷漠,暗色调下群魔乱舞、鬼影憧憧,但他显然对这样的环境游刃有余,逮到角落的一张空桌,一指道:“坐坐?”
“我在当班。”
话音刚落,简姐神出鬼没得出现在近在咫尺处,笑意盎然,往我肩膀上一拍,道:“小子,许你假,你俩好好叙旧,酒水从你工资里扣。”
——这是什么歪理!?凭什么叙旧还得我自掏腰包,明明那人是款级人物,却还得剥削我的血汗钱?
他笑着谢简姐,笑容盛开如危险的罂粟,确有在此等环境勾人心魄之能耐,无怪简姐尽管久经江湖,仍然被摄得呼吸加重,她再次向我投以警告的一瞥,转身离去。
而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得被拽至阴森处,紧跟着他入座。
“马提尼?”
我忍不住一哂,这也算少年回忆?当时痴迷西式侦探,一入酒吧,必点马提尼,便与他笑谈,今后誓要为马提尼一醉方休。
“马提尼。”我点头。
酒上来了,本该是鲜艳红色的酒看起来像干涸了的血液颜色,一时间我与他谁也没动酒杯,默默得大眼瞪小眼。
“你究竟想要什么?”
终于问出了口,最后的问号宛如棍棒一根,直把我自己打得眼冒金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滴酒未沾便有晕厥的征兆。
他优雅得端起酒杯,符合身份得轻轻啜饮,目光飘向远处,突兀得再次发问:“你妈妈,还好吗?”
我闭眼,想起之前在他们家中窥见的和乐融融情景,真怪,山摇地动之后,为什么他们的家庭根基竟然如此坚实,屹立不倒?
该来的总得来,这么多年了,总得有个恨意的出口,我在心中默默得念经“我是成熟的成年人”,五十遍以后我开口:“不怎么好。不过身体还行,暂时还不到送养老院的地步。”
他低垂下眼,我看着这张如今漂亮得经得起绝大多数人审美目光的脸,不无恶意得道:“就是,大概她是勾不起你的兴趣了。”
——那一年的体育馆后,黏黏糊糊的水汽留在皮肤上的记忆,是这般鲜明深刻,还记得当时的忐忑,与排山倒海似的期许,如果,如果……
余思源,如果你道歉,我决定原谅你,原谅我们所有的一切,原谅我们不得不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在这个世界里苦苦挣扎,我原谅你……希望你也能原谅我……只因你是第一个让我看到了背影便会心悸难安的人。
但是这一切都是幻想,他看到我,浮出的笑意终生难忘。
他凑到我跟前,身上散发着汗水蒸烤后湿透又干掉的臭味,眼睛亮得可怕,嘴角扭曲得吓人,几乎是贴着耳朵,透露着恶意十足的秘密:“我跟你妈妈……睡过了哦。”
……
“还恨我?”
“时过境迁的事了。”
“不恨我了?”
“……”我终于忍无可忍得把马提尼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得砸到桌子上,笑道,“你不要抬杠可以不?”
他笑了,端起酒杯,再次啜上一口,眼中流光溢彩:“谁让我们又碰到了呢?来,喝酒。”
10、
酒过三巡,他似乎有了些微的醉意。我在这个狩猎场混得久了,谁是借酒装疯,谁是酒后戏言,一清二楚——你千万别信酒后吐真言之类的话,即便酒醉后说出的话荒谬可笑,让人怦然心动,那也只是不负责的戏言,信者是傻瓜。
他看着我的眼神直勾勾的,仿佛下一步就该是弹跳而起,掌掴双颊,让我瞬间倒地不起,磕头求饶。
不开玩笑。
余思源真的向我伸出了手,真的是掌,我全身汗毛倒竖,生怕这一掌便是传说中的铁砂掌,拍下就能断人奇经八脉,当时不见伤,三日之后吐血而亡。
扯远了,对不起,纯属少年时代武侠小说饱食过度的后遗症。
然而……
他却是手心先覆上了我的脸颊,那力度,不要说够不上铁砂掌的程度,即便是女孩子娇嗔的一扇都及不上。
温柔而短暂。
“你没变,还是老样子。”
鬼影憧憧的酒吧里,连表情也变得诡谲难辨。所幸他说话时候的口气是波澜不惊,仿佛刚才的举动不过是我的幻觉。
我向他举杯:“你倒是变了。她也是。”
变了。两个曾经让我心动的少年。在他们的生活风生水起的时候,我却每况愈下。
“我还记得你为我打架的那一次。”他说。
“我也记得。”
学生时代的他,貌不惊人,体格孱弱,偏偏家世极好,自然而然成为某些不良分子欺负的对象。
男孩子欺负人的招数千奇百怪,那一次,是在课间,不知道是哪个有前卫意识的同学(自然是男的,无需多问),突然拿出一本又厚又大的词典,指着其中的词条,再指着他,大笑:“这我们班不就有个活标本嘛!”
几乎全班都凑过去看,甚至有人大声得朗读起词条与解释。
他们指着他说——同性恋。
他咬牙握拳的样子,激发了我的肾上腺素的分泌,几乎是本能得,我扑过去把词典打翻在地上,照着那男生的脸就是一拳。
我不知道被打的一方感觉如何,反正当时我是下了很大力气才忍住没有马上跳起来喊好疼好疼。第二天五根手指肿了三根,就是这场架的结果。
男生自然不甘示弱,我们很快就扭打成了一团。
直到老师出场,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早知道不替你出头,第二天我就多了个外号,同性恋的护花使者。”我苦笑。
“可怜,我们连手都没牵过。”他大笑。
我没有笑,把杯中的烈酒饮尽。酒精在喉管以及胃部灼烧,我直犯着恶心,目光撒向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们,思忖着该不该起身离开。
他似乎也意识到什么,一时沉默下来。
这小块地方便成了喧闹中的孤岛,不知为何,我脑子里竟然浮现出嬉笑热闹的美国场景剧——酒吧是这类场景剧频繁使用的一个地点,主人公们有很多机会在这里邂逅,交谈,边喝酒,边互相取笑调侃,甚至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