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哭了?”
白泽离暴走只差一步之遥。但紧接着林晨初又说了三个字,这三个字就显示一剂镇定剂,当场让白泽冷静了下来,那张极度扭曲的脸也恢复了面无表情。
——当然,猜测是“我爱你”和“干死我”的同学请去面壁。
事实上林晨初对白泽说的是:
“我错了。”
“我错了”在某个叫做汉语语种里,与对不起是同样的意思,但是这种博大精深的语言同时也赋予了它与同意者不同的东西,这不单单指的是读音,还有它的内涵——一种类似于撒娇的口吻,比对不起更加亲近,也更加温柔。
白泽怔怔的看着林晨初。从林晨初彻底失去心跳和呼吸开始到现大概是两刻钟,在此之间他可以很确定他死了,甚至在刚才他可以很清晰的看见林晨初放大的浑浊的瞳孔,这种恐惧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即便是看见他现在活生生的坐在他眼前傻笑,也无法消除那时在残留到现在的惶恐。
林晨初指着这身下的毛毯,道:“颠倒千幻阵能颠倒阴阳扰乱乾坤,一人生一人死,一人喜一人忧,我在欢喜的幻境中死去,而你活着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东西……不过原来你最怕的是会死啊……还真是受宠若惊。”
白泽面无表情的看着满脸傻笑的林晨初,感觉自己丢的不仅是心,还有脸。
“既然你无事,我也不便留你。刚才那些并非谎话,所以过几日之后我会为你打开通道,你尽快离开六重天罢。”
说罢,白泽一甩袖子就要走,林晨初忙慌张的坐起身,一伸胳膊就抱住他大腿了,脸庞贼后的陪着笑:“别啊,我好不容易来趟魔界,空着手回去他们会笑话我的!”
白泽本来因为他抱自己大腿,还生出了几分窃喜,结果听完他说的话之后差点没气晕过去:“你……罢了罢了,我不屑你那储物袋里的破破烂烂,凤鸣神箫你认主了也归你,打碎的手镯我另赔你珍宝三千,满意了就赶紧走,赶紧走!”
林晨初腆着脸继续抱大腿:“不满意!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别跟我提朋友。”
“你这是准备过河拆桥拔无情啊!信不信我告你强暴良家美少年!”
这句话白泽听懂了,于是他又默了。他现在要稍稍一动里面就能隔着衣服蹭到他光滑的肌肤,他非常清楚那件精致的红衣下是一具近乎完美的漂亮身躯,有着象牙般的白皙色泽……
他忽然感觉自己某个部位起了反应,立马意识到那股邪火是什么,网络小说作者通常称其为——精虫上脑。
白泽有些急了,想要跺脚又怕伤了林晨初,他冷冷道:“什么美少年,你都一千多岁了。那些定情信物你也都拿走,还嫌少就把那笼子也给抬走,也省的我自己丢掉。”
林晨初一听就乐了:“原来还真是定情信物,话说谁家定情信物天天送啊,真是奢侈的爱情。土豪,我们还是火包友吧。”
冥冥之中,白泽只觉得这句话有些不堪入耳。
“南帝仙君,我曾经以为我已经看透你了,可到头来,却始终看你不清。我已经将那镯子摔碎,无论你是装疯还是买傻,钟磐寂借我之身复活也终究无望,莫要再图些别的什么,我白泽只有一条命,还要留给那个值得我付心之人,既然你已对我无心,又何必一而再、再而三的糟蹋我的感情?”
林晨初愣了愣,低头嘟囔了一句:“所以说我最讨厌这种‘你爱我我不爱你你不爱我我却爱上你了’的剧情,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求问我跳进那条黄河里能洗清啊……”
白泽:“你说什么?”
林晨初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用一种很认真的口气说道:“白泽,要是换成我是你,在这种情况下听到类似‘我只想跟你在一起’之类话,一定以为那人不是脑残,就一定是把你当脑残。但是我还是想说,我要怎样的道歉,你才能原谅我?或者说,我要做什么才能不再负你?把你娶回家行么!”
白泽僵了一下,低头看他,貌似这人刚才用一种很认真很理所当然的口吻,说了一星常秀脸皮和下线的话。
这种时候,如果换做其他男主角,可能就会一脚把这个二货渣受踹开,给他一句“别做梦了”或者是“我的心已经死了”,然后扬长而去。但是很遗憾的是,男主角是白泽。
他低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林晨初,然后默默的问了一句:“别骗我了!”
“我绝对没骗你!”
“你是认真的?”
“比你说自己金口玉牙的时候要认真多了!”
白泽回头:“算了。”
林晨初猛地撒手,甩袖子撒泼咆哮:“卧槽,白泽你丫够了啊,刚才你小子要是想走的话,我根本抱不住你,而且你飚戏的水平实在太差了,除了面无表情之外就不能来点别的么?错也认了人渣我也当了,劳资甚至色诱都用上了啊!怎样你才满意啊,难道真的要我叫你娘子么!”
白泽:……他是哪里来的自觉认为自己应该是相公的?
没错,白泽就是在演戏。要他放弃对林晨初的执念那是不可能的,就在林晨初刚才在他怀里彻底没气的时候,他就明白自己根本不可能对林晨初放手,他也压根就没那个自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这种谦让精神他白泽大爷从来就没有,不管是钟磐寂也好,还是哪个角落里崩出来的甲乙丙丁也好,敢跟他抢林晨初就是死路一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林晨初!
果然,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还是林晨初:“放弃爱情还我自由什么的免谈,我不认识这么纯洁脆弱的家伙,再说你也没长这种玻璃心,所以别跟我说什么你哀莫大于心死,在你白泽的字典里,只有阴险的欲擒故纵!”
白泽怔了怔,忽然放声大笑了起来,骤然变幻的神色看的林晨初也是一愣,白泽语气宠溺而危险:“你真不应该看穿我,我只是在尽我所能的在为你做好心理工作而已。”他付下身子,鼻尖紧紧擦着林晨初的鼻尖,声如呓语:“你真的知道错了?”
林晨初急切的点头。
白泽忽然露出了一个极其恶意的笑容:“既然如此,那你就尽量的补偿我吧……夫君。”
于是不到半刻钟后,林晨初赤身裸体的被压在一层柔软的白色腹毛之下,尖叫着拍打压在他身上可疑的白色大型猫科动物。白泽带着倒刺的舌头猥亵的滑过林晨初整个纤瘦的背面,白皙的肌理被粗糙的舌头不断摩擦,透着仿佛春桃般的蜜色的红,林晨初挣扎着想要爬走,却被巨大的兽掌随意摁在了地上,任凭他怎么想要用力也丝毫挣脱不开桎梏。
白泽名为瑞兽,但骨子里实实在在留着野兽的血,他在林晨初脖颈上轻轻咬了一口,锋利的牙齿恰到好处的没有留下任何伤口,但粗糙的舌头在齿缝里卷过敏感的颈骨的一瞬间,林晨初还是立刻安静了下来,一半是酥的,一半是吓的。
他如果没记错的话,公猫轻咬母猫后颈的行为就是给对方一个“我要交酉已啦”的信号,可关键问题是他不是母猫,也没长等同于白泽体积的雌性猫科动物的部分零件:“白泽……你,你该不会是真准备……”
白泽冷笑:“所以说我让你别看穿我了啊,倘若刚才继续下去,说不定现在你就心甘情愿的让我抱了。”
林晨初汗:“不,这不是重点,关键是那个……”拼命往上躲避着在自己臀尖虎视眈眈的某个禁止暴露的物体:“……这玩意我应付不来的,一定会死一定会死!”
白泽把他狠狠摁住,一边推进一边继续冷笑道:“是么,我怎么觉得还不够呢?我应该让你好好记住今天——我弄死了钟磐寂,而你彻底成为我的所有物!”
林晨初咬着嘴唇,脸色煞白。白泽继续自顾自的说着:“若说那个钟磐寂,当真是让人不爽到了极致,你因他而骗我也就罢了,那人的名字都在与我争——钟磐声寂,默等凤皇是么?想必他早就等着把你吃拆入腹了,钟盼鸡啊……”
林晨初终于忍不住了:“啊啊啊,白泽我知道你想这么干已经很久了,你丫就是在借题发挥别转移话题9有,你说谁是鸡,啊~……停停停!”
他的最后一句个字硬生生被顶成了娇喘。林晨初急促的呼吸着,其实要真说疼,也算不上疼,此时的白泽已经是缩小了的版本,算不上原型,而他对于关键部分的掌控永远都是两四个字:恰到好处。
但是那种背德感实在太过强烈,刺激的的林晨初浑身颤栗,脚掌时而张开时而蜷缩,粘了一身柔白毛。同时也比从前更加敏感,在心理作用之下,一切外界的刺激都仿佛是被放大了十倍,露骨的感觉实在太过明显,以至于所有感觉都仿佛被放大了十倍,根本无法像从前那样淡然处之——好吧,他从前也不淡然,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尖叫着抗拒。
不过好在白泽并不是真心要把他吓出心理阴影,事实上今天只是个小伏笔,反正以后他有的是好处可以捞——猫科动物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于是在林晨初几乎快要昏过去的时候,白泽把一部下身体变回了人身——至于那一部分没变回去请自己脑补。
从下午到次日天明的这段时间疯狂而纵情,林晨初哭着求白泽放过他,但那人就是暂时性是从,无休止的索求着,像是要把所有执念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全部释放出来。林晨初抱着白泽光裸的后背,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抓破了他的皮肤,丝丝的痛成了催情的迷药,白泽狠狠的扯着他的头发逼迫他与自己接吻,似乎只有这种粗暴的表示所有权才能让他求证林晨初已经属于他了。
林晨初的手脱力的从他的身上滑了下来,紧紧抓着身下的毛毯扯嘶哑的喘息,艳红的血缠绕在他指尖,粘腻而缠绵,泥泞而湿热。他一边承受着更为汹涌的快感,一边企图抓住能把他从欲生欲死的世界中拉出来的稻草。终于他仿佛抓住了一枚石头,那石头呈棱形,尖锐而冰冷,他本能的将自己指尖的血揩了上去。
白泽放开了他的唇,将他从地上抱了起来,骤然变幻的体位使得林晨初惊呼了一声,手上的石头也不知掉到哪里去了。他只听白泽在他耳边恨恨的叹道:
“不管你接不接受,钟磐寂已经死了,就算他还活着我也要杀了他……你只能是我的!”
林晨初苦笑,他早就说过,他真就没见过这么跟自己过不去的人!
第二百一十三章:杀回仙界(二)
林晨初是在衣衫不整黏黏腻腻的梦境中昏过去的,而他醒过来的时候却是中衣着身的躺在一个干干爽爽的大床上——衣服百分之百是白泽给他穿的,真是个贴心的床伴。
淡色的窗帘外刮进来的风还带着股潮气,此时刚刚清晨,白泽早已经不见了踪影,而他也不在原先的笼子里。眼前是一个堪比灵虚殿的巨大宫殿,但与灵虚殿的清明奢华不同,这间宫殿恢弘简明,让林晨初忍不住想哭——我还是太弱,太穷……
灵虚殿再怎么奢华,也是不过是把名贵的东西拿出来当做装饰摆放,可眼前这个不知名的寝殿竟是用上等白玄石做地板,赤朱血石做顶柱,琉璃大门,屋内四角放着仙灵石雕塑,散发着源源不断的灵气,就连他身下躺着的大床也是极品云暖白乳石打造,躺在上面都是一种奢侈,这屋子里随便挖个墙角下来卖掉都能让一户普通人家发家致富奔小康。
他算是明白了,跟自己比起来,白泽不是财不外露,是根本不把钱当钱,在人家眼里那玩应叫瓷砖!
正当他陷入呆滞的时候,从门外冲进来一年轻人,一进屋就大喊大叫:“哎呦贵客啊,您可算醒了,我们家老大说您要是醒了,就让我们把您带到藏去,其他的全都不让我们跟您多说……哈哈哈,这怎么可能办得到啊!请问您贵庚?”
林晨初:“……”
林晨初看清来者,虚着眼睛坐了起来:“好说好说,芳龄二十有一千三。”
精启:“……”娘亲,这里有两个怪人!
来者正是麒轩,他身后还跟这个矮个子少年,模样长得很清秀,属于那种放在小说里会被称为“萌正太”的类型的家伙。正太挠了挠头:“虽然帝君说不让我们跟你说话,不过反正麒轩先说了,到时候我把责任全都退给他就行了。”
麒轩:“喂少年,你把你的意图都说出来了哎!”
精启无视了他,朝林晨初甜甜的笑了笑:“我叫精启,是励志要杀掉帝君的人,不过在此之前我得保护他不被别人杀掉,对了,现在我是隐衣卫的首领,我是玉兔族的。”
林晨初不明觉厉:“这设定略耳熟啊。你跟夜兔族有啥关系?”
说话间,他已经将窗帘卷了起来,正准备穿上外套洗漱。
下首两人已经开始聊开了,麒轩哈哈的拍着精启的肩膀:“小兔崽子贼心不死,虽说平日里老大不让我杀你,可没说他自己不能……这位贵客想必在老大心里非同小可,你说他若是磕着碰着,我二人的脑袋会不会同时搬家呢?恐怕你就算是拿玉杵把自己脑袋捣成药糊,老大都不能饶了你。”
精启挑眉:“那你就试试啊……”
虽说两人现在还勾肩搭背有说有笑,林晨初却莫名觉得有些危险,几乎是瞬间,他的手心处便已出现了三枚仙灵石,只要他愿意,这三枚石头中的两枚可以轻而易举的穿透两人的头颅,但现在他还不想这么做。就在同时,他只觉得就只觉得脖间一阵凉风,本能的微微侧头,正躲开了麒轩突发刺向他脖颈的利剑。紧接着一道模糊的人影瞬间移至他背后,林晨初只觉得衣衫一紧,刹那间便被甩到了床的内侧。
麒轩后发而至,剑尖直指林晨初面门,精启鹞子翻身,通过抽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把长约六尺的大锤子。这锤子比精启长出了一半,却被他舞的虎虎生风,加之步法走位诡异莫测,眨眼间便逼退了麒轩,同时一掌又将林晨初推到了床底下。
两人此时围着他你来我往,若是换做寻常人来看,麒轩和精启的身影已经化作了虚像,忽远忽近,实实虚虚,交错穿行,根本难以辨清实体。可林晨初却能看的分明,两人一快一诡,一飘忽不定,一举重若轻,瞬间便已交手数十招。
剑光闪,灵蛇突至;锤影动,泰山压顶,此二人招式不难琢磨,却每击必带摧枯拉朽之势,无尽的杀意带着刁钻的狠劲,攻退有序又像是危险之极的舞蹈。安静观战的林晨初被两人从床上拉到了地上,再抛到床底,活像个被抢来抢去的绣球。
大部分大罗金仙或金仙级别的强者,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修真界里的贱人。这群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们对比自己厉害的人通常采取阿q的精神状态,笑面藏中指,而对不如自己的则是五十步笑百步,或直接爱答不理。
这种家伙仙族人族都有,但却又有极少部分人与他们截然不同。他们修为未必顶尖,天赋却必定空前;他们灵力未必纯粹,战斗技巧确是无可挑剔,他们可能迥异于其他人,却在某一方面天赋异禀,这些人也是数千万修仙之人中,极少数能有机会越级杀人,甚至问鼎仙帝的人。如果一定要说出这些人的最大共同点,那就只有一个字——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