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相对于对面的河东狮吼,向信却是满不在乎的说道:“得罪就得罪吧,大不了换个投资人好了。”
助力几乎要气笑了,“你以为投资人是路边的大白菜吗?两块钱一把的论斤称的?”
向信转动方向盘,熟练的打了个弯,路旁照进来的路灯在他英俊而又过于年轻的脸上投下零零星星的光影。
听着手机中不断传来的絮絮叨叨,他笑眯眯的说道:“我觉得你越来越有往老妈子发展的趋势了,在这样下去你还嫁的出去吗?!先说好,我可不负责娶你的。”
“滚蛋!像你这样的龟毛性子,就是全世界的男人死光了,我也不会嫁你!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
向信嗤笑,车子一个拐弯,迅速滑进自己所住的别墅群。
而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汽车的照明灯中,一道黑影从天而降,他一下子踩下刹车,黑夜中发出一声刺耳的声响。
他紧紧的握着方向盘,心脏扑通扑通剧烈的跳动着,手机中女人的声音不断地响起。
汗湿的手拿起刚刚被他情急之间抛到一边的手机。
“喂喂喂!出什么事了?你还在吗?到底出什么事了?!”
向信能够清楚的听到对方已经跑起来的喘息声。
他握着车门把手,一边镇定的说道:“我没事,只是出了一点小问题,我待会儿再跟你说。”然后也不顾女助理担忧的声音,一下子挂了电话,一边稍稍用力,推开了车门。
深夜里的风带着点凉意,将向信的头发吹得有些凌乱,周围树木茂盛,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
年轻的男人借着车灯四下检查,车前空荡荡的,没有发现任何痕迹,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向信拧眉,甚至连车底下都看过了,四下平静的诡异。
呵呵!低低沉沉的笑声传来,向信一下子抬起头,那样迅速的动作,几乎让人担心他会把自己的脖子给扭断,而他自己显然是注意不到这些的,因为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黑色的汽车车顶上,正施施然的站着一个男人,暮气沉沉的白发,宽袍广袖的黑衣,男人的脸因为光线的缘故,让人看不清他具体长什么样,但那双一直俯视着他的眼睛,却给向信带来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压迫力。
向信几乎是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白发的男人在他惊骇的目光中一步一步的走了下来。
真的是走的,不是跳下来,也不是飞下来,就像空气中有一层层看不见的阶梯一样,让男人一步一步的踏了下来。
如此诡异的画面,换了胆子稍小一点的人都要大喊一声“鬼啊!”然后拔腿就跑了,而向信虽然比正常人还要强上了那么一点,但也不可能还保持冷静的。
他紧紧地咬住牙关,后背冷汗直冒,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脑中不断的闪过神仙、妖怪、吸血鬼、蝙蝠侠、蜘蛛侠等等等等,直到对方字正圆腔的普通话响起来的时候,他才瞬间删掉后面的几个猜想。
“你的名字?”低沉悦耳的声音在夜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向信指尖发颤,“你是谁?!”
神秘的男人微微挑起眉毛,大袖一挥,手掌慢条斯理的覆上车身,并不见他如何动作,向信只看到等对方的手再移开时,他那辆价值百万的车子上已经清清楚楚的印出了一个手掌印。
“名字?”男人的声音更轻更柔,就像春天开出来的第一朵花,早上呼吸到的第一口空气,晚上在耳边唱着的安眠曲。
向信倒吸一口冷气,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向信!我叫向信!”
男人微微一笑,魅力十足,“那么这位向公子,”他稍稍拱手,作揖道:“可否告诉在下,此乃何处?是何朝代呢?”
……
颜景白双手交握放在腹部,整个人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花板上吊着的水晶灯,柔暖的灯光照射而下,将不大的卧室照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卧室的布置大方而又简洁,是他当年独自一人亲手布置出来的。
室内的窗户似乎是开着的,深夜吹来的凉风轻轻撩起淡蓝色的窗帘。
颜景白似乎是异常僵硬的坐起了身子,然后一眼就看到了对面贴在墙上的等身海报。
海报上的青年发丝有些凌乱,白色的衬衫被解开了两个纽扣,露出白皙性感的锁骨,还有微微勾起的唇角,深邃而又电力十足的眼睛,拿出去保证有十成十的女孩要失声尖叫了。
颜景白目光定定的看着那张海报,足足有三分钟,他都没有回过神来。
他当然不是被海报上的青年迷住了,再自恋的人也不可能看自己看的回不过神,他们除了一个长发,一个短发,一个深沉内敛,一个俊朗风流之外,没有任何的不同,多的只是岁月经历堆砌出来的沉稳气质而已。
他想了想,又想了想,终于从已经陈旧的记忆中翻出了关于这张海报的痕迹,好像刚搬家那会儿嫌卧室太单调了一点,就把一张自己的海报贴墙上做了装饰,反正那时候他孤身一人的也没什么朋友,不会被人进到自己的卧室看到墙上的海报,从而笑话他自恋。
与海报上的人对视一会儿,颜景白忽然跳下床,连鞋都没有穿,直接奔进记忆中的浴室。
镜子很明亮,很清晰,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清楚的看到过自己的容貌了,就连左脸贴近耳边的地方,因为睡觉而捂出来的红印子都看的清清楚楚。
这张脸很熟悉,却又有那么一些细微的不对劲。
头发太短了些,眉毛太淡,连身上的肌肉似乎都没有以前那般硬实,那种差距很细微,小得将现在的他和以前的那个他放在一起恐怕都不会有人看出不同在哪里,但因为他是本人,只有他才能感觉到那种微弱的不同。
他回来了吗?
颜景白的目光深沉难测。
颜景白几乎将整个房间翻了个遍,桌上的台历,客厅的时钟,还有书房的电脑和手机,能显示时间的东西都被他翻出来看了,直到最后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回来了,回到2064年的四月九日,这一年他二十七岁,正是他沉寂的时候。
二十五到二十八岁是他事业陷入最低谷的时候,这三年他几乎被人遗忘,而一个演员被人遗忘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别说三年了,就是三个月退出所有人的视线,都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很可能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但颜景白的运气无疑的很好的,他退出三年后,出演了《绝色疆城》里面的莫二少,这个角色在当时风靡一时,为他带来了众多粉丝,也给他的演艺生涯一个巨大的转折。
等他红的发紫的时候,很多杂志报刊用一种恭维的语气刊登过在他沉寂的这三年内发生的事情,比如说,他勤奋刻苦,体悟人生,再次出现在大众眼前时,便如飞龙一般直冲九霄;再比如说,他一个人拎着行礼,游遍各国,看尽世间百态,才顿悟出那种演什么是什么的神奇演技。
幸好这里是现实世界,不然的话什么掉入悬崖,获得演技秘籍,得遇神秘老人什么的,那些八卦媒体肯定也要编的出来。
当年的颜景白对那些报纸杂志上的记载都是嗤之以鼻的,他不过就是在家里宅了三年而已,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出去遛个弯,那三年是他最堕落的三年,从一代男神变成宅在家里的臭吊丝,如果被他的那些粉丝知道的话……默默捂脸~
那三年的事情,他一直都是守口如瓶,谁来问都不答的,实在是一点都不高大上,而让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是,兜兜转转的过了大半生之后,他竟然又回到了这个时候。
天已经亮了,他静静的坐在窗边的摇椅上,从他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见东方慢慢升起的金黄色暖光。
他的思绪有些乱,一会儿想起已经记忆模糊的前世,一会儿想起做皇帝不断收拾烂摊子的那些年,而最终定格在脑子里的是和石之轩一起定居在大唐的那几十年的平静生活。
那样的日子虽然平淡,没有在现代时的风光无限,千万人喜欢,也没有当皇帝时的惊心动魄,生杀予夺,却是他最喜欢的。
他已经老了,习惯了和喜欢之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受不了刺激的。
时间慢慢流逝,照在身上的阳光渐渐带上热意,让他后背冒出汗珠,颜景白揉着眉心叹了口气,说不难受是假的,回到现代是他很久以前的执念,却不是现在的,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那人。
就在他想着石之轩现在在做什么的时候,忽然响起的门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颜景白皱了皱眉,起身去开门。
一身米色休闲装,脑后扎了个马尾,笑容明艳大方的女人站在门口,对着他上下一番大量,道:“你怎么还穿着睡衣啊,快去换衣服,时间来不及了!”说着便把他往屋里推,顺便她自己也跟着进来了。
颜景白顺着她的力道往里走,他其实很想问一声你谁啊,可对方熟练的态度,让他咽下了到口的话,他从来都不是个随随便便的人,看似温和实则疏离,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所以能够随意进他屋子,又表现的和他很亲密的人,肯定是他以前的熟人了,只是到底是谁呢?
颜景白一直到进卧室换衣服的时候,都在想这个问题,然后在打开房门再次见到那个明艳艳的笑容的时候,终于从某个尘封的角落挖出了对方的身份。
那啥啥,那不是程晓霜吗?他年轻时候的暗恋对象啊啊!!
(二)
程晓霜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粉丝,长得美丽,性格又大方爽朗,乐于助人,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大记得了,但N年以前的颜景白绝对能够说出对方一大箩筐的优点,最重要的是在他沉寂的那三年见,一直是她充当红颜知己默默支持他鼓励他来着,这样一个知情知趣,没有任何缺点的姑娘——至少在二十多岁的颜景白眼里是没有的——又怎么不让他喜欢上。
那是他人生当中唯一一次暗恋别人,而且还是一次失败的暗恋。
他当初不是没想过追求对方,可是就在他刚刚意识到自己的喜欢,想要付诸于行动的时候,却猛然得知对方有个从小长大的竹马,还是即将谈婚论嫁的那种,刚萌发出的喜欢一下子夭折了,他当时很是受了一番打击的。
得知了对方的身份,颜景白放下心中戒备,目光中少了一种当初的悸动,多了一些见到故人的怀念。
刚回来的第一天,见到的便是当初的暗恋之人,应该算是一种幸运吧!
可这种幸运在对方拖着他坐上计程车,走近校园的时候,瞬间化为乌有。
大学校门处,站着一个白白净净,戴着眼镜的男生,当程晓霜挽着那人的手臂介绍说“这是我的男盆友丁正钧”的时候,颜景白唇角微抽。
并不是说他在嫉妒,而是印象当中对方不应该是一个长着大肚腩,油光粉面的胖子吗?!
可面前这人虽说不上有多好看,倒也斯斯文文,身材马马虎虎,也还看得过去,难道一个男人婚前婚后的形象改变会这么的大?
眼角瞟了瞟笑容明媚的女人,又看了看她身边站着的男人,颜景白心中忽然有些惋惜,这么好的姑娘注定就要栽在一个日后长残的人身上了。
时间过去很久了,颜景白当然不会有吃醋心痛这样的情绪,但毕竟是人生中唯一一次的失恋,他记忆深刻,也就更不会对以前的情敌有什么好印象了。
他表情淡淡,对丁正钧表现出来的热情不冷不热,倒也符合他一贯以来的形象。
他现在呆的城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城,H大是这里唯一的一所大学,并不算很好很有名的学校,但师资力量还是不错的。
而程晓霜和她的男友都是这多学校的学生。
之所以把颜景白拉来,是因为学校正举行校庆,程晓霜所带领的话剧社正演一出话剧,作为粉丝她就想把颜景白拉过来串串场,不但可以宽慰宽慰整天宅在家里的某人,还可以让自己饱饱眼福,更可以让自己亲自导演的这出话剧锦上添花,正好一举多得了。
上一次,颜景白因为对方突然冒出来的男盆友气的掉头就走,回家默默舔伤口去了,这次他皱着眉头说道:“不太方便吧。”他好歹也是一个红过一时的明星,虽然现在过气了,但总会有人记得他的,这样突然出现在校庆上怕是不妥。
程晓霜极为女汉子的一摆手,道:“放心!你演的是一个老神仙,脸上贴了胡子换了装,谁也认不出你的。”
一旁的丁正钧也补充道:“我已经交代过话剧社的其他人了,绝对会保密,不会泄露你的真正身份的。”
他们既然都这么说了,颜景白自然不好再推辞,而且这么多年安稳日子过下来了,也不知道他的演技退步没……
就在颜景白尽量给自己找事做,想要暂时忘掉关于还能不能回去的烦恼的时候,向信那边却是鸡飞狗跳,颇不太平。
自从他被人威胁着捡回某个神秘男人之后,他的日子只能用心惊胆颤来形容。
他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导演,他的名字在娱乐圈中也算是耳熟能详了,拍出来的作品虽然不能说部部经典,但也是票房的保证。
从事着这样的工作,他的想象能力自然也不会太差,可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法想象,这世上真的会有穿越这档子事。
是的,就是穿越,这个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都已经烂大街的设定竟然会真的存在,还好死不死的碰巧就让他给遇上了。
真不知该夸他运气好,还是该说他霉运附身。
要说他为什么能够在对方什么都没说的情况下得出他是古人的身份,那就太简单了,对方有血有肉还有影子,首先排除了鬼怪的猜测,而且他的衣着穿戴都是古人的装扮,以及那手高深莫测的武功,让他无法不往那方面想。
至于神仙什么的,对方显然对一些现代的东西陌生而好奇,虽然只是显露了一点点,但他还是看出来了,如果是神仙的话那不是掐指一算就能知道的吗?更别说对方还问过他这里到底是什么朝代了!
向信窝在厨房里,一边煎蛋,一边偷眼瞧坐在客厅里,拿着遥控器换台的男人。
对方黑衣黑裤,一身现代休闲装,长长的白发用一根带子系在脑后,整个人慵懒无比的靠在沙发上,左手抵着下巴,面色平静眼神莫测,只有脚上套着的一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拉低了他酷炫神秘的气质。
铲子巧妙地一挥,煎的金灿灿的鸡蛋迅速翻了个身,发出嗞啦的声响,向信再次偷瞄了男人一眼,暗暗嘀咕一声妖孽!
被他捡回来的这个男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人物,不说他的武功和气质,单单只是他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就很可怕,明明一开始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仅仅只是两天时间,对生活方面的事情就了解大概了,而且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见他露出对陌生世界的恐惧和惊怕这样负面的情绪,最多就是有些纠结,硬挺的剑眉紧紧地皱起,然后就是沉默。
他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也不敢去问,如果可以的话,他只想早早的送走这位瘟神,省的他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煎鸡蛋,要知道他最讨厌进厨房了,现在却要天天早起的伺候某位大爷。
不断被人抱怨的人自然就是石之轩了,他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电视荧屏随着他手里的动作在不断的跳跃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明明他和往常一样和陛下黏糊了一阵就睡觉的,可半夜里突然之间他就醒了过来,然后就已经不在自家那张宽大的红木床上了。
这个世界很奇怪,虽然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这个世界的一切却都超出了他的认知,和以前的世界相比,这个地方简直就是天堂了。
可是他却很暴躁,突然之间就到了这个地方,还不见了自己的爱人,是个人恐怕心情都不会太好,何况他这个本来脾气就没有多好的人,就算这里的新花样确实很多,有趣的东西也不少,也让他提不起丝毫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