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怎么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而后又赌气不说话了,把薛覃霈搞得生气也不是,不生气也不是,甚是无奈。
偏生他薛覃霈这辈子就对三个人无奈了,一是他爸,他没本事忤逆,二是余绅,他没狠心忤逆,三便是这靳云鹤,他最不敢!
这么些年一块儿呆着下来,说没感情也是假的,虽说三人里面他自以为与靳云鹤的感情是最不亲的,可与他厮混最久的,说起来也只有靳云鹤了。
这孩子,好处也不少,只是犯起倔来还真拿他奈何不了。
哎,薛覃霈最终还是只得长叹一声,反倒先安慰起靳云鹤来了,情绪一稳定,声音也柔和不少:“你到底是怎么啦?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怎么今天突然就火气大的不得了,要不有什么事说出来,我帮你做主。”
薛覃霈把车停在路边,专心等靳云鹤回话。
然而这会子靳云鹤却是彻底地安静下来了。
薛覃霈见他不回话,也不生气,只是以为他冷静下来而暗暗松口气,接着说道:“你看问你什么事儿你又不说,偏生发的什么邪火呢?”
靳云鹤抹一把眼泪,看向窗外。
我发的什么邪火?你倒是一句好心话给推得干干净净,可笑的只是我了!
可自己总归也还是自己自甘下贱,又无端埋怨他做什么?
于是最终出口的只是一声哑了嗓子的冷笑:“好,我错了,都是我的错,你送我回家吧。”
薛覃霈这才满心不解却又无心探究地赶紧送他回去了。
半道上路过百货大楼,薛覃霈看到了就想下去给他买冰淇淋吃,这才想起昨天因为整日都没回家一直思虑余绅的事而忘记了这茬儿。
“你今天还吃冰淇淋么?我看嗓子方才像是给哭喊坏了,要不今天也别吃了。”
靳云鹤单是看他,而后淡漠地一点头。
“你……”薛覃霈觉得心里别扭,因此点了根烟狠狠吸了一口,说了一个字却又说不下去了。
“怎么了?”靳云鹤一挑眉。
薛覃霈接着摇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是想问为什么?”靳云鹤仿佛是冷静下来了,语气平静不少, “你还记得以前说,我要是喜欢吃冰淇淋那就天天买的话么?”
“当然。”薛覃霈一点头——否则一买这么多年?
“可是你昨天没有买。”靳云鹤努力保持语气的平淡,“你今天就算补上了,再补一万个,承诺不是原先那个了。”
薛覃霈愣了一愣,本来想恍然大悟一下——原来是生这个气!心里不自主就轻松了一下,这靳云鹤,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生气起来跟发疯似的,过了也就好了。
他懒得细细思索,虽说隐隐觉出了些不对劲,可是说不上来,因此便沉默下去了。
窗外天色已然开始变暗,靳云鹤看到闪烁的霓虹灯和衣着鲜艳的行人,心里并没有生出什么多余的想法,只是反省了一下,也觉得自己刚才是过分了些。他仔细想着,安慰自己是想通了——他在薛覃霈眼里是什么呢?无非和那些小情人是一样的,吃完就拉,干完就忘。
因此。他的指甲狠狠地扣着手心——
他如何不能?
薛覃霈刚开车也并没有很久,因而路上还迷了路,到回家敲开门的时候天是已经全黑了,薛覃霈疲惫地停了车,心里知道今天是回不成余家了。
家里灯是全亮着,饭桌上竟坐了一个爸爸,薛覃霈心中苦笑——还真不是时候。
“爸。”
薛文锡吃饭的时候不抽烟,但是薛覃霈和靳云鹤进门的时候他刚刚放下筷子,立刻就点了一支。
“你们俩怎么,一起出去玩儿了?”
薛覃霈懒得解释,只点点头:“是啊。”
薛局长的眼神上下扫视一圈,随即得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结论:“你俩走一块儿看着还挺像兄弟的。”
难得今天薛文锡心情不错,薛覃霈想。
然而靳云鹤在一旁不言不语了一会儿,现下懒懒地看了一眼桌上的菜,便说道:“我先上去了。”
薛文锡也即刻起身,拿起外套仍给一个下人:“我也去。”末了伸了个懒腰,补了一句:“吃完饭运动运动。”
这下薛覃霈哭笑不得,一个人草草吃了晚饭。
然而薛文锡在客厅里踱了一会儿步,临上楼前突然转头,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薛覃霈一眼。
薛覃霈莫名打了个寒战——一定是自己想多了。
于是他起身开始收拾碗筷,因为找不到什么事干。正是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却见薛文锡又从楼梯上退了下来,接着问了句让儿子更加哭笑不得的话:“你说,我是不是管你们管得太松了?”
薛覃霈被吓了一跳,摔了一个碟子。
难道薛文锡要转慈父路线了?他脑子里胡乱想了一通,然后义正言辞地说道:“爸,你想太多了。”
言罢薛文锡也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
然后终于是上楼去了。
薛覃霈提心吊胆地等了一会儿,见薛文锡最终没有下来,便也安心回房睡觉去了。
这还真是动荡的一天。
第十三章:如今
薛文锡的确很开心。
这夜靳云鹤异常热烈,从前那股赴死的倔强仍然留着,被动却变成了主动。
对他来说又是别样风情。
完事后薛文锡满意极了,抱着他在浴池里洗干净身子,然后又干了一场,又洗干净身子,又干了一场。
完了靳云鹤道:“得,你也别给我洗了。”
薛文锡得意地一刮他鼻子:“你小子刚刚怎么还装出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学会欲擒故纵了不成?”
靳云鹤一挑眉毛:“是啊。”
薛文锡抱着他,浴池里的水温刚好,他觉得气氛也刚好,几次情事下来,似乎干着干着就干回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也干回了年轻时陪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
恍若大梦初醒,一眨眼便是十几载。
靳云鹤被他搂着,起初还觉得不自在,然而搂得久了,似乎心也融合了一部分,突然觉出薛文锡身上一些脆弱来。
“喂,你个老头子怎么了?”靳云鹤随手推搡了一下。
“我能怎么着,还用得着你担心了?”薛文锡骂骂咧咧了一句,又开始动手动脚起来。
靳云鹤却是恼了:“你别闹,我今儿累得慌。”
“早就觉得你嗓子不对,怎么,出去玩给冻着了?”薛文锡还挺听话,也不动手了。
“对,刚才叫的。”靳云鹤横了他一眼。
“嗬,还想再叫一次?”薛文锡懒洋洋地没有动,只是嘴上不甘示弱。
靳云鹤沉默了。
其实薛文锡这几年对他不差,也放给他很多自由,薛覃霈不知道自己早就能随便支使下人了,出门玩一趟也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自己懒得很,总也不愿动罢了。
他想自己虽然不爱薛文锡,但是就这么陪着他,也未尝不好。
末了想了想,还是淡淡说道:“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身边也没几个人,有些事说出来,我听了也就算了,可你心里却能好受点,何乐不为?你有时候太强硬了,反而伤人伤己。”
薛文锡叹了口气,笑道:“我这是养你一个顶一家人啊,老婆儿子不要你一人就够了,操完了还能给自己养老。”
靳云鹤冷笑一声:“随你便。”
半晌后,薛文锡终于开口了。
“要不靳郎,来几句?”
靳云鹤却是沉默了,他这几年吸烟吸多了,倒嗓子。
却见薛文锡也迟迟不说话倒像是一副等着他的样子,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先说道:“你想听什么?”
末了补一句,“我很多年没唱过了,今天嗓子又不行,你可真会挑时候。”
薛文锡也不在意,只是略一沉吟,低头缓缓道:“你就唱牡丹亭。
唱这句——”
说罢竟是自己先唱了起来,声音低沉沙哑,一丝没有那戏中婉转多情的味道,然而却唱得靳云鹤心中一沉。
“原来这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悦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靳云鹤颇有耐心地听完了这几句,少见的没有尖酸刻薄一下,也只是笑道:“我唱这句——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唱着将手指灵巧地从薛文锡的锁骨一路向下划去。
一个小戏子,来了薛家多年,终于是唱出了第一句,唱得是平平的,然而又有那么一丝妩媚在。
薛文锡却是也笑了,他安静地转头将唇覆上靳云鹤的眼,停住了,几近无声地说了句——
“唱得好。”
心中想起那牡丹亭的题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亦可生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怀里搂了靳云鹤,往事一一划过时便也异常地平静下来,生死也都没了意义。可偏生这没意义的东西,人人都要将它视作奇珍,一辈子啊,不过是渡过这一个没意义的劫。
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可是不自觉就又要入梦了?无奈至深,也只能由它去。
然后这一句唱得好,便随着唇边的震颤传到了靳云鹤的睫毛上,颤到了靳云鹤的心里。
靳云鹤的眼是闭着,满目黑暗,却并不慌张,他知道薛文锡也是闭着眼的——他看不到,然而他知道。
心中莫名地平静下来,嘴上却轻声说一句——
“老家伙,装什么多情。”
二人就这么着在浴池里搂抱着睡了,第二天却是被薛文锡一个喷嚏惊醒。
上帝十分公平地——让两人都生病了,并且同样的重,不公平的是靳云鹤可以躺在床上被人好吃好喝伺候着,薛文锡却不得不一早就出门。
对于他来说,家是不得久待的,这可不是待一晚上就待出了毛病?
他揉搓着鼻子一大清早就出了门,衣服是穿得比往常厚,靳云鹤还给他围了条围巾,他起初不愿戴,嫌那围巾太过花哨,然而靳云鹤坚持让他戴,他还是假装十分快乐地戴着出门了。
靳云鹤在窗边立了一会儿,看到薛文锡出门后便一把扯下围巾的样子,有些快活地笑道:“这老家伙。”
虽然觉得十分头疼,他还是让小齐从家里找出了一条黑色的围巾,让人给薛文锡送去了。
后来他听人说,薛文锡那天正和某大人物侃侃而谈,时不时打几个喷嚏,然而一见到那条围巾立即脸就变了,具体怎么变脸倒是不得而知,只知道局里的人好几天提心吊胆地过,有运气实在太好的死囚犯,甚至提前几天投了胎。
靳云鹤后来知道了原因,可他不后悔,一点也不。
那时他心中已经隐隐地开始明白,老家伙,也是有心的,而有心,是会痛的。这种痛虽人各不同,然而却有迹可循,找得到那伤痛的来源。既然有迹可循,便也能知道——虽然伤痛各有不同,就像人有各种死法,死法不同却总归一死,可他既死过一回痛过一回,自然而然地也就能够感同身受了。
第十四章:从前
这年的秋天确实有些冷,仿佛是把冬天提前预支了。
在这样一个奇特的入秋时节,大小两薛也同时奇特地陷入了回忆。
薛文锡并不算老,而今他儿子都快二十了,自己也还没到四十。只是很多人都不记得了,在他曾经像他儿子一般大的时候,他也确实风流倜傥过。
后来一些事情发生了,他依旧风流倜傥。外表风流,内心涕淌。
假的。
那也是一个秋天吧。
薛文锡掐灭了烟,仅剩的一点火光便也尽数熄灭——他陷在大靠椅里面,身上披着大衣,在黑暗中注视着整个警署,这便是自己混迹了几十年的地方,只有在夜里才露出一点本来面目,如同潜伏呼吸的兽。
故事的开始确实不该荒唐。
薛文锡自知从小便是个少爷,老子是呼风唤雨的人物,比他如今还要厉害百倍,后来到了他这代,有些没落了,但他自认还是不差的,至少不曾假借他人之手,自己独自占稳了这处高地。四处也不停地出现过牛鬼蛇神,他一一胜利了,一直胜利到今天。
其实一人独身久了,也不觉得有多难,只是想到自己也曾满怀期待过爱情,薛文锡却迷茫了,有种过去无处可寻的感觉。
初娶薛覃霈的妈妈,他并没有像很多混出地位的人一样——一旦名誉在那儿了,便不得不要慎重思虑,就连娶个媳妇也不全是为自己娶的。
那时的他倒是自在得很,没有什么可以特别禁锢了他,因此他是认为自己还是挺喜欢那个妻子的,虽然他本质更喜欢男人,但是女人他也可以接受,主要因为妻子实在漂亮,并且出身相当好,同时又十分喜欢自己,对自己可谓言听计从。
因此由于喜欢才娶,结婚生子,便成为人生乐事,并没有什么不妥。娶了妻再出去玩,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于是薛文锡自是得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老子死得早就是这点好。
直到后来。
那是薛文锡一生中喝酒误事的典范。他被一群狐朋狗友拉拽要去听戏,然而一到地方,一群人反而先散了,抽大烟的抽大烟,打麻将的打麻将,剩下他哭笑不得地看了场戏。
他后悔,后悔啊。
这半生做错的事何其之多,然而就这一件,叫他十几年不得解脱。之后他就戒了酒。
因此在薛覃霈的记忆里,爸爸已经是只抽烟不喝酒了,他也再没机会知道爸爸曾经也是千杯不倒的人物。
记得那天夜里,薛文锡一双醉眼,看着整个戏园子是满目灯火通明。有叫好的有鼓掌的,二胡鼓乐声和咿咿呀呀的唱腔夹杂在一起,竟还不如客人们嗑瓜子的节奏与一通污言秽语来得合拍。
到最后只记得一场,一出牡丹亭。他未来的情妇在台上反串了柳梦梅,那一双眼呦,柔中含笑,叫他在隔了百十人的场中尤看得清楚。
看到最后他也糊涂了,自己是喜欢男人的,他心里知道。
那他是喜欢上了女扮男装的柳梦梅?还是他沉溺在戏中柳梦梅的模样从而喜欢上了那个人?
不得而知。
薛文锡最终是让那女人偷偷过了门——毕竟那时新婚不久,妻子已经怀了孩子,他倒是处处照顾那个妻的。
一开始他们二人也算情投意合,薛文锡自以为是一见钟情自此念念不忘了,那女人一双桃花眼是与那夜摄了薛文锡心魄的模样长得极像的。然而娶来以后他却就发现了不对——那双眼像是极像,仔细一看却根本不是那双眼。
原来竟是自己娶错了人!
后来四方调动一打听,发现是自己赏戏不精惹了祸。他小时候是看过牡丹亭的,只是没听过戏,同什么红楼梦金瓶梅都一起囫囵吞了了。他爸是个彻彻底底不读书的粗人,家里的藏书可谓良莠不齐,全是摆在那儿装样子——因此封皮好看的小说戏曲就全摆在了一起,横竖没人去动他。
而戏园子里那与柳梦梅同台的人,才是他心心念念之人——婉转多情的杜丽娘,是个男子。
薛文锡一忖度,觉得这次才是对了——自己本来就是喜欢男人的。
因此丝毫没有犹豫——他把柳梦梅的情人也要了,反正二人本就该在一处不是?
当时并没有认真对待,因为被假的柳梦梅骗了一次灰了心,后来发现是认真了,却又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