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成书(穿越 女变男)+番外——宿世书

作者:宿世书  录入:10-20

皇后一边给周亚夫顺气,一边极严厉地说:“周颐,不得无礼!赶紧给你父王赔罪,以免这犯上之罪。”

“无礼?”代王笑得极为残忍,挥出银练直达皇后脑门,“那么这叫什么呢,皇后娘娘?”

杀气,恐怖的杀气瞬间弥漫开来,一边的宫女太监瑟缩在角落不敢吭声,生怕这位代王殿下一个恼羞成怒乱杀无辜。

守在门口的侍卫不明了屋里的情况,月咏王也未宣,他们不敢大胆进屋。

就在皇后被代王吓呆的刹那,采微又开始抽搐,脸上的冷汗又东山再起,眉头皱得打结,脸上尽是痛苦之色。

代王眼里闪过厉色:第二次毒发!

银练微动,将皇后的凤冠削下一半,声音如千年寒冰:“别让本王说第三遍,叫你的儿子女儿们送解药来。否则,月咏皇宫将鸡犬不留。”

他真的不想用这种方式跟那群所谓的兄弟姐妹们见面,但既然他们作死,就别怪他心狠手辣。

皇后愣愣地,大呼:“传所有皇子公主立即来殿,快!快!”

这个男人太危险,太恐怖,完全无惧生死,刚刚她真的看见阎王跟自己招手。

被痛醒的采微眯眼打量周围环境,死咬下唇:擦!阑尾炎都不带这么痛的。

看到代王冷峻的脸,采微开口:“我是不是快死了啊?擦,疼死的,真他娘的冤。”

愧疚爬上代王心头,他安慰:“本王不会让你死。”

切!你是阎王还是孙猴子啊,说咱不死咱就不死?老板,你放心,就算咱死了,魂魄也会去找你的。

很快,月咏王的九个儿子,八个女儿齐聚他的寝宫,见到杀气凛然的代王,皆是一脸惊愕。

周苓率先开口:“四王兄,你这是做什么?”

“天香的解药拿来,不要让本王重复。”代王开门见山,煞气森森,让人不由地心惊胆颤。

为首的大皇子周瑁讪笑:“四弟说什么呢,大哥听不大懂。”

不懂?代王半掀眼皮,银练轻动,周瑁的右手无名指落地。丝毫不在意地道:“现在,懂了吗?”

“周颐,你不要欺人太甚!”大皇子青筋直暴,目眦欲裂,脸色惨白。

这位大叔,你去拍恐怖片啥的,都不用化妆了。毒发过后,采微轻瞥一眼大皇子,就瞧见了这样一幅画面。

“本王倒数三声,三声过后,各位都不用出去了。”代王丝毫不给他们好脸色,“一。”

四下寂静,唯有大皇子的吸气声不断起伏。

“二。”

这下连吸气声都没了,因为银练已由一根变为数十根。

“三……”

“我给你,别杀我。”三皇子周文终于忍不住开口,丢出一个青色玉瓶。

银练裹住青玉瓶,代王拿过来打开,倒出一粒扔给三皇子:“吃一颗。”吃过一次亏已经够了,他不想再给采微添新伤。

三皇子眼疾手快将药抓在手里赶紧咽服:“没毒,这真的是天香的解药,豆蔻。”

噗!谁想的名啊这是,天香豆蔻不是《天下第一》里面的起死回生药么,咋分家了呢?分家也就算了,还一个是毒药,一个是解药。

见三皇子脸上无异色,代王才不紧不慢地喂给采微一颗。

嗯,甜甜的糖豆,豆蔻一名取得不赖。采微嚼完咽下说:“挺好吃的,再给我来一颗呗。”

代王忍俊不禁,笑如春风:“你啊,迟早死在‘吃’字上。”

你错了,只要远离你,咱吃啥都没事,估计连吃河豚都百分百不会中毒。采微嘀咕:“古人云:食色性也,老子就爱吃,要你管。”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本王这就带小微儿去吃,如何?”代王笑得温文尔雅,与方才的修罗判若两人,在场之人无不瞪大眼睛。

“不如何,能否劳烦您松开搭在我身上的手?”

咱不喜欢被除老板之外的男人以任何方式接触,采老爹不算,在咱眼里,他是父亲,不是男人。

还是现在的小微儿可爱,代王含笑放下他,启唇:“走吧。”

于是这两个人就丢下一室的狼藉,大大方方地走了。

采微很小心眼,咱不想跟害咱的人共处一室。虽然咱也猜到人家要害的是代王,咱不幸成了替罪的羔羊,但这心里依旧不爽的很。

出了宫,代王的马车等在宫门口,采微正欲上车,突然听见远处传来的马蹄声。

哒哒,哒哒,心里突然有了奇怪的感觉,干脆停下动作,准备看来人是谁。

待看清那人时,采微顿时热泪盈眶:可算找着组织了。

于是某人特别不顾形象,双手做喇叭状高呼:“淇澳!!!”

第26章:再见淇澳

总有那么几个人,让采微看了就讨厌;也有那么几个人,让采微看了就喜欢。

而那讨厌的,自然以代王为代表;反观喜欢的,其中当然有淇澳。

当淇澳以一个极帅又酷的姿势下马后,采微又忘了自己是个男人,还是个有夫之夫的男人。直接扑进淇澳怀里:“组织啊,可算找着你了。”

虽然不知道采微为何称自己为组织,但是吧,这个充满薄荷清香的怀抱让他深深地痴迷了一瞬。念及采微已有所属,淇澳说:“采微如此,不怕被大幽皇帝知晓么?”

啊,老板呐!采微尴尬地放开他:“对不起,我真的只是太激动了。”

这时代王走来:“淇丞相与小微儿是旧识?”

淇澳挑眉:“下官见过代王,代王千岁。但下官与采微的关系怕是不需要与代王汇报吧,只是下官听闻采微中毒,便来看看。怎么,毒已解了?”

好样的!不愧是咱组织,采微朝他竖大大拇指,丝毫不避讳一脸阴沉的代王。小脸乐呵呵的,宣告自己此时心情的激动。

“毒,确实已经解了,淇相无需担心,本王自会好好照顾小微儿。”代王拉着采微的手,满脸警告。

对,你是“好好照顾”咱了,直接把咱照顾到中毒。采微跟甩牛皮糖一样猛甩代王的手:“松开,男男授受不亲。”

但代王是谁?人家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堪比乔峰郭靖张无忌的高高手。采微这种菜到底点的小菜鸟无疑是在做无用功。

代王见他挣扎不已,微微侧首,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葛儿近来一直思念采老爷和采夫人。”

卑鄙!采微停止挣扎,双眼放出凌厉眼刀,誓要将此无耻之徒千刀万剐。

淇澳虽不明所以,却也听闻代王劫走采葛一事,心中不免有些气愤:“代王身为亲王,何至于为难他,不若将采微送予下官,下官定当重谢。”

他并不知代王与大少爷的往事,只当采微一时倒霉,被代王看上,要了去做男宠。

“淇相说笑了,本王想要什么没有,但小微儿是本王的挚爱,可舍不得送人。”

代王说话轻飘飘的,音中带笑。听得采微一阵阵泛鸡皮疙瘩:“我去,挚爱你妹。”

说真的,咱现在丝毫不惧代王会不会杀咱。要杀就杀,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或者天见犹怜,再让咱重生一回,兴许还会是个女子。

光想想就觉得很美好啊。

“小微儿喜爱本王的妹妹?”代王眼里闪过危险的光芒,莫非小微儿当真看上了周苓?

“我。”采微气结,大吼道,“老子跟你有代沟,别问我代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真是的,咱是在骂他,骂他啊!

采微如此无礼,代王也不恼。淇澳点头表示放心,采微暂不会有性命之虞,便开口:“现下已到饭点,采微初来咏歌,不如由下官为代王和采微接风洗尘?”

“好啊,好啊。我们也正准备去吃饭呢。”采微巴不得淇澳一直跟着,有组织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咱觉得安全,“我要吃全咏歌最昂贵的菜肴,物以贵为稀,贵的一定也好吃。”

淇澳跟在采微身边也近半月,自然知道他爱吃,便笑得宠溺:“好啊。”

百乐门?采微看着那三个字,又一想咱没开连锁店呐,大叫:“我去,如此盗版!百乐门是老子开的。”

盗版?代王和淇澳再次一愣,但淇澳大概也懂得采微的意思,笑说:“当初你将我留在百乐门,我觉得别致,回来后便也照模子开了一家,请的也是月咏最好的厨子,你若是不喜我开,那……”

“啊不!我喜欢,喜欢的紧!真的。”采微瞬间变脸。

开玩笑,咱现在在咏歌是举目无亲,好不容易找到个组织,说什么也得把他哄开心了好罩咱。又说:“淇澳,你一定要将百乐门做好做大,然后开好多连锁店,再走向国际大舞台,天下知名。”

连锁店?国际舞台?淇澳决定忽略这些他听不懂的名词,点头:“好,咱们先进去。”

好吧,采微也点头,毕竟相隔几千年,又不在同一个平行空间,采微觉得自己任重道远。

餐桌上,鱼!好多鱼!采微瞪大眼睛咽了咽口水,一脸探究地望向淇澳。

淇澳无视代王不悦的目光,替采微夹了块爆椒鱼排:“那几日与你相处,便见你每次必要点鱼,且吃得精光,可知你甚是爱吃鱼了。”

采微剃掉鱼刺说:“我妈……我从古书上看到过,食鱼能让人变聪明。便日日食鱼,之后便也爱上了食鱼。”代王在此,他对大少爷的生活习性定有所了解,咱可千万不能露馅。

果然,代王眼中的疑虑转瞬消逝。

淇澳则好奇:“什么古书?竟有这般奇怪的记载,再者,采微你本就十分聪颖,若要是再聪明上几分,可就天理难容了。”

“呵呵……这我可不敢当,许是那书上乱说的,因后来觉得它实在有些离谱,便就弃了。如今也想不起是什么书,只依稀记得它十分破旧,还有其中一些内容也记得几分。”采微舀了鱼汤,饮一口后说,“真鲜美啊,这定是野生胖头鱼所熬制的。”

胖头鱼?淇澳皱了皱眉,神色复杂地望了望采微,又一想:他只是采微,是那个救过我的采微。而后一笑:是啊,你多喝点。

从始至终,代王一句话未说,只默默地吃鱼。心中疑惑更多了,掀起眼皮看那个大口饕餮的人儿,心里暗暗决定:今夜,定要知道你究竟是谁。

早在见采微的第一眼,代王就有疑惑:此人根本不像那个只会在他面前低头的大少爷,大少爷虽不是十分惧怕他,却从不敢抬眼看他。

而那日凌苍殿上,他不止敢直视他,还装病只为赶走他。之后采微惊才艳艳天下闻名,更是在诉说一个事实:现在的采微绝不是从前的采微。

除了那张脸和身体之外,没有一丁点儿像。而且从前的采微对采家人视若无物,现在却为了采葛……

越想疑点越多,故而代王决定,他一定要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谁。

最后,在采微打了一个饱嗝后,双手一推:“撑死了,可是好好吃。淇澳,日后我再来吃你能给我免费的特权么?”

不是咱想贪便宜,咱只是想跟淇澳多待一会。代王太可怕,咱惹不起,只好躲咯。

“自然可以,你若喜欢,我便将这酒楼赠予你,如何?”淇澳不缺银子,当初只是放不下那个人,才开了这座酒楼。

“不,不用了。我不擅长做生意,还是你自己留着吧。”采微连忙摆手,咱自己的百乐门都是交给华管家打理,淇澳胆子真大,这么一大间酒楼交给咱,也不怕咱给他变没。

“也罢,既然吃完了……”

“既然吃完了,不如你带我……和代王在咏歌随处走走看看。我第一次来,觉得很是新鲜。”采微赶紧接话,生怕他弃自己而去。

代王不咸不淡的瞥了他一眼,眼中意味不明。淇澳笑:“也好,恰巧今日有空,我便陪你走走。”

因为这回是看一看咏歌的风土人情,三个人并没坐马车,徒步而行。

三个男子,各有千秋,互不相让。采微俊美,代王似妖,淇澳儒雅。引得路上的姑娘个个面红。

胆大的则上前朝他们丢手绢,扔荷包。采微终于理解潘安为什么老爱坐个空车出门了,为了装姑娘们的“芳心”啊。

一路走走停停,既有卖花的小姑娘凑上前问他们是否需要鲜花,也有卖艺的江湖人士邀请他们赏艺,更有乞讨者求他们给碗饭。

采微一直是个好孩子,淇澳知道。故而将身上的银钱一点一点地分发出去。他永远也忘不掉,采微那天为救一个溺水的小娃娃差点命丧水底。

事后采微说:“他们都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我若能用自己的行为告诉他们,这个世界上的好人比坏人多,哪怕能影响他们一点点,也算值了。人活一世,短短数十载,总该做些值得自己回顾一笑的事情吧。”

正因如此,他回淇家后,对于该下杀手的绝不手软,免得他们出去,危害社会。但若还有希望改造的也不赶尽杀绝。与其说那十几天是他保护采微,倒不如说是采微教他如何做一个人。

采微对淇澳的善举甚觉欣慰:“淇澳,你一定会是个好官,定会青史留名!”看一个人的本质是要从小事着眼的。

“噢?采微何至于这般说?”得他如此夸奖,心里还是免不了欣喜。

采微笑了笑,从树上折下一枝柳条,插进土说:“有句话叫‘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初我一路上的那些话,或多或少都被你记在了心里。那些话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你的某些想法和决定,而那些话我原本也非有意要说,只是事出有因,而你恰巧又在身边,便有感而发了。我说的那些皆是做人做事的一些道理,假若你都记在心里,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淇澳定会成为一代名相。”

说这番话时,那双平时贼滴滴的眼睛闪烁着自信与睿智的光芒。代王的心骤然一紧,眼中尽是占有欲:小微儿只能是我的。

淇澳也折了柳条插在旁边:“那便如采微所言,我定要做一个好官,至于十分会名留青史,却是无法得知。”

“也是,是非功过只能任后人评说。”采微想到失败英雄项羽和另一位帝王刘邦。在采微心里,重情重义的项羽就是比地痞出身的刘邦强过千百倍。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采微看着夕阳,心中无限悲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近黄昏啊近黄昏,咱终于体会到这种感觉了。神呐,咱要怎么办?

采微的悲凉淇澳没听出来,但淇澳很了解他:“不知诗句出自何处?”

“不知道。”死淇澳,你就不知道恭维一下吗?

例如:采微好文采。再不济,“好诗”两字也成啊。

天黑了,末日来了。淇澳你带咱走好不好?你是组织啊,不能抛弃同志的。

但采微的所有幻想被代王一句话打破:“天色已晚,在外多有不便,淇相,本王先带小微儿回荷住院了。”

不要,别,雅蠛蝶!采微几乎可以预见自己今晚怎么死的了。

想到人家毕竟是皇子,淇澳只好拱手作别:“下官恭送代王。”

雅蠛蝶!采微心里流着宽面条:老板,咱一定会去找你的。

车帘被放下的刹那,采微意味深长地望了眼淇澳:组织,等你发现咱的尸骨时,一定要为咱报仇。

马车缓缓驶动,采微尽量远离代王而坐。一双眼睛死盯着代王的手和脚,生怕它们会有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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