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上——黑白喵

作者:黑白喵  录入:10-20

“这儿蔬果都比东华门那儿便宜,东华门那边稀罕东西多,可是太贵——一个新鲜果子要几两银子,也只有皇家才吃得起。”墨竹一边走一边不忘和包炯说话,同时还能眼观六路的准确挑选合适的摊位,最吸引人的吆喝,一双漆黑大眼不住滚动,让人有种在圆圆脸蛋上捏一把的冲动。

“哦,是么。”包炯对宋朝物价暂时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是那种非常好养活,只要吃饱的典型——不过这不代表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左右看了看,包炯不由遗憾道,“在这儿不能吃牛肉啊……”

“你说什么?”墨竹回头看他一眼。

“不,没什么。”包公案里面有过包拯斩了擅宰耕牛之人的记录,包炯可不想犯了自家祖宗这个忌讳——不能吃就不吃吧,反正又不是没肉吃……

一路走走停停,包炯背上的筐子满了大半,墨竹也从专心注意眼前变成了时时回头看:“包大哥,你力气真大啊……”

“是么?还好吧。”包炯倒是不觉得背上那论十斤算的蔬菜水果有多沉,不知是不是千钧果的缘故,他现在对重量颇为迟钝,拿在手上还好些,背在背上实在没什么感觉。

“厉害厉害。”墨竹崇拜道,“我从小力气弱,总想有一天能像楚霸王那样力举千斤,没想到现在居然能看到活生生的……”

墨竹一句话还没说完,包炯的眼睛已经眯了起来,向着旁边一个方向望去。墨竹不明所以,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边只有人群,没什么值得注意的。

“开开荤,开门红!”咧嘴一笑,包炯抄手入怀,伸出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套了一黑一银两只手套,接着,他悠哉踱步过去,从人群中拎出一个男子。

“手艺不错,可惜还不够。”微笑着把男子手上的钱包夺下,递给那边另一个男人,包炯冲着瘫在地上的人笑眯眯道。

学自千年之后的本领终于在千年之前派上用场,包炯心情极好。

包炯抓贼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在他年纪还很小的时候,他家爷爷——一位老警察——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平时抓贼抓惯了的老头子极为寂寞,于是便自告奋勇的当了编外反扒成员,天天上公交车和人流密集的场所溜达,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一个自个儿舒坦——用包炯的说法,这是一种病,警察职业病,一天不干点什么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就过不滋润。

不过老爷子反扒有个天生的缺点,军队退伍专业的老爷子有一身铁血中练出来的独特正气,气场强大到一个眼神能震慑住持刀狂徒的地步,那叫一个不怒自威。有他在公交车上,除了那些刚刚出师的嫩仔,敢下手掏包的还少。

不得已,老爷子领着自个儿孙子当道具。包炯本来就是一张娃娃脸,小时候更招人疼,大眼娃娃气场恰到好处的中和了老爷子的强势——想想看,谁能想到这么一个抱着孙子的老人家居然是一个反扒的狂热者?而且带着孩子的老人出去玩儿的老人往往也带了钱包,下手价值都有不少……

那段日子包老爷子抓贼抓的极为畅快,常常摁住一个就给自己那些前任下属们打个电话:“喂?这个月的指标怎么样了,来XX路公交车站吧,我这儿又逮了一个……”

这段日子造成的影响是,包炯度过童年的那座城市里面所有的贼都多了一条共识——千万别对带着小孩的老人下手!再和蔼可亲的老人,再能闹腾的小孩都不行!

而包炯则是自小接受熏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爷子毕竟年纪大了,一开始包炯还只是乔装道具,但是等包炯五六岁的时候,就变成了包炯找贼包老爷子抓贼,再大上几岁,等包炯十三四岁了,手上也颇有力了之后,老爷子便悠哉游哉退居了二线,放包炯一个人去维护治安了——城里的贼的共识又多了一条,千万别对学生下手!哪怕是把钱包塞在屁股兜里的学生!

来到宋朝以后,包炯自然不可能放弃自己心爱的抓贼工作,反正不管是哪个朝代,小偷的动作永远是那么些——现代还创新了不少,毕竟大宋朝可没有随处能买到的细刀片——包炯重回他熟悉的战场,只觉得自己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大宋朝的梁上君子们,你们的噩梦,到来了……

第九章

买菜行动演变成在宋朝的第一次维护治安(可以参照那些神兵利器开光的情形——不过没有类似于天降大雨电闪雷鸣之类的配合),包炯心情极好,墨竹则是更加崇拜了包炯几分——但是问题是,可怜孩子不知道包炯的心思……

“包大哥,你好厉害啊,简直和展大人一样厉害!”

……

简、直、和、展、大、人、一、样、厉、害。

“……呃,包大哥,你怎么了?”墨竹注意到包炯一瞬间的僵直,有些不解道。

“没什么。”包炯回眸一笑,那笑容灿烂的简直可以和天上的太阳比肩。

“包大哥你能不能不这么笑,我有点冷……”墨竹后退了两步,小心翼翼道。

“好。”包炯缓缓收敛了笑容,一双闪亮黑眸也随之眯了起来——如果墨竹没看错的话,那双眼中释放出的,就是所谓的“杀气”……

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完全是狠狠一脚踩在包炯逆鳞上的墨竹陷入了完全的困惑状态。

包炯最自傲的东西之一便是他那从小苦练而出的、纵横十余年未尝一败也从未被人看不起过的抓贼技巧,如今居然被人如此评价?还“简直”和展大人一样?闹了半天,他还不如那个根本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家伙?他之前的十几年都是练到狗身上去了?

不得不说,一向冷静自若的包炯居然能想得如此偏激,这完全是拜了两点所赐——墨竹的无心之言,以及他之前就对展昭这个他一直认定了的虚拟人物的敌意。

敌意会蒙蔽自己的双眼,慎之慎之……

在有些微妙的气氛中回到府里,包炯注意到府里的气氛比他们两人之间更微妙些——简直可以说是忧心忡忡。

“怎么了?”包炯随手抓住一个过路的衙役,问道。

“包公子你回来了?”那个衙役一愣,看了眼包炯身后的超级大筐又转为钦佩,“对了,包大人他们正在为了一件事情头疼呢,你快去看看吧。”

“哦,好。”把身上筐子放下,包炯拔腿就往包拯的房间跑。

至于展昭……嘛,这人再怎么重要,能比得上自家祖宗么……

到了包拯房中,包炯果然看见自家祖宗面色沉重地坐在那儿,一旁的公孙策也脸色不好。

“包大人,公孙先生。”包炯拱手道。

“明庭,你来了就好。”包拯看到他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些许喜色,“你之前可曾与人比过武?”

“……不曾。”差点就说自己以前经常在警局里面的比武大赛拿奖的包炯生生把话吞了回去,“和师父倒是交手过。”然后被绕得很晕。

“与人交手,你可有信心?”

“……若是一般人,信心十足。但如果是那些武林高手,可能有些麻烦。”想想之前被自家师父欺负包炯就咬牙切齿——会轻功会点穴了不起啊娘的!

“如果只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大力士呢?不会武功,仅有蛮力。”

“绝无问题。”包炯很肯定——跟他比力气?千钧果那可是三万斤的力气……

“那你以前可曾与人相扑过?”

“……啥?”相……扑?那种小日本最矮的两个大胖子推来推去的运动?而且最重要的是,貌似……

“西夏国主派人来访,带了个大力士来,说是要与我大宋健儿一较高下。”包拯叹道,“那大力士接近七尺高,膀大腰圆,显然不是善类。”

七尺……包炯在内心换算,宋朝度量衡一尺约等于三十厘米,也就是说这是个接近两米的家伙?

个子高那不是什么大问题,包炯虽然有一张娃娃脸,但是身高也突破了一米八,不过二十厘米的差距再加上包炯对自己身手的信心,推倒一个胖子算什么?唯一的问题是,相扑似乎要脱衣服……

“唉,若是展护卫在,也就不用你冒此险了……”看包炯若有所思,包拯叹道。

若、是、展、护、卫、在。

咔啦。

包炯缓缓抬头,一张娃娃脸上阴云密布,凝重得让人心惊——

“包炯定能为大人战胜此人,大人不必担忧!”

开玩笑,墨竹是个小家伙,不算什么,自家祖宗都觉得他不如那个展昭?

奇耻大辱!

“若明庭有信心,自然是好。”公孙策微笑道,“如此便去准备吧,那西夏人极为高傲,前日来了之后便约定三日之后比武,明日便是期限。”

“是!”包炯硬邦邦丢下这么一句,转身出门。

“束竹,你说得果然有效……不过为何明庭如此在乎展护卫?”看包炯出门,包拯才开口道。

“这个嘛……”公孙策微笑,“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包炯回了房便开始思考该怎么打败那个胖子为祖宗争光,不过第一要务就是,他得搞明白相扑是什么。

“……唉,还是得脱啊。”包炯有些郁闷地想。

话说回来,反正他也不是女人,脱了也没啥,不过包炯对脱衣服有点心理问题——

******

那渊源还是很久以前了,当时包炯才刚上大学。

包炯上大学的城市有个很有意思的特点,那就是警校和师范比邻而居,宿舍区更是亲密无间的建在了一块儿。据说是当年盖大学的时候,城市里面地皮紧张,两个学校争来争去,最后一个领导拍了板——教学区分开,宿舍区干脆盖在一块儿,反正警校男生多,师范女生多,阴阳调和才是正道。

虽然当时可能只是权宜之计,但是这一措施完全服务了无数未来的警察们——师范的姑娘永远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滋润了无数大老爷们干涸的心田,更创造出了无数老师警察的爱情组合。至今,到男生宿舍楼里面还能看见,每一层的隐蔽角落都供着当初拍板的那位领导的长生牌位,颇有些找不到女朋友的去拜拜,据说还很灵验。

而这件事情的一个小分支就是,那个城市里面所有小流氓都知道,绝对不能打师范女生的主意,就算打了,到学校里面干了点什么,从宿舍区跑的时候也千万要走光辉灿烂开着大灯的北门,而不能走阴暗的灯经常坏的南门——北门那边都是女生宿舍,南门那边可都是男生宿舍!里面全都是血气方刚的未来警察!

但是总有那么几个没常识的小流氓,干了不该干的事儿……

那是包炯上大学不久以后,天气还很热,秋老虎肆虐。睡觉之前冲个凉是最好的解暑方法,包炯当天晚上刚刚冲完凉,趿拉着拖鞋穿着一条裤衩在凉台上吹风。正在此时,一个尖锐女声划破夜空——“抓流氓!!!!!!!!!”

包炯眯眼一看,只见两个身上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冲着自己这边飞奔而来,后面女生宿舍方向有两个女生正追在后面跑着,但是明显女生速度不如小流氓,追得极为吃力。

包炯也没多想,手一撑人就翻了下去——好在他当年住的是二楼。

穿拖鞋也不会妨碍包炯大发神威的以一敌二,更何况还有不少闻风而动的哥们儿出来英雄救美?几下子把两个小流氓按倒在地,包炯也懒得接受两个姑娘的感谢,施施然回房间睡觉去。

但是包炯不知道,这两个女生是摄影协会的,之所以这么晚还不回去就是为了拍夜景,这才被小流氓缠上——而且,其中有一个姑娘,不小心按了一下快门。回到宿舍之后检查相机,发现了某张照片,而那张照片又被她不知情的室友传到了学校论坛上……

包炯不爱上网灌水,发现事情还是在他哥们发现之后告诉他的——那张照片角度该死得好,当时月光明亮,清辉洒在包炯身上,衬得原本是健康蜜色的皮肤带出一种异样的白皙,包炯刚刚冲完凉,几滴水珠沿着他的身体曲线迤逦着划下,更描绘出一种暧昧的气息,半侧半正的身体恰好可以把所有部位排上,从曲线美好的背到锁骨再到包炯平时很难被看出的好身材——

不幸中的万幸,那张照片没有拍上包炯的脸,两个被救了的姑娘惊吓过大也忘了救命恩人长什么样,因此一直没人知道那个神秘的月下裸男(看到这个说法,包炯险些捏碎了鼠标)就是包炯。

万幸中的不幸,因为没有脑袋,毕业之后包炯再上自己学校的论坛,居然看见自己的身体被PS到各种稀奇古怪的脑袋上——从韩国明星到某小说家无一不缺,包炯生生咯出两口血,从此再也不上学校论坛。

也因此,为了不想让人知道“月下裸男”就是自己,包炯在大学里面从来不肯脱衣服——哪怕是最热的夏天打嘴热火朝天的篮球,包炯也永远是一身短袖白衬衣,连背心都不肯穿。

眼下居然要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丧失自己保持很久的清白,包炯除了无奈之外,还有一点庆幸——

好在,宋朝没有照相机……

第十章

虽然在上台之前包炯曾经有过种种郁闷,但是上台之后这种感觉就没了——认真计较的话,他可是在为国争光呢。千年之后的包炯只是个警察,维护治安很擅长上奥运会那是不可能,千年之后的包炯却能作为国家唯一代表上场……的确很有错位感。

当然,如果为国争光的时候不是必须光着上半身就更好了……哪怕是西红柿鸡蛋搭配的奥运代表团西装,那也比光着好啊……

不过想想看近乎全裸的游泳运动员,包炯平衡了——好歹他还有一条裤衩,虽然除此之外全祼——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防止狡猾的宋人作弊,西夏人要求他们连靴子都不能穿。

而且,考虑到那边的皇帝……

包炯往看台上瞟了眼,由于丝帘的遮挡他看不见当朝天子的龙颜,除此之外,皇亲还有那位非常著名的八贤王,以及……

包炯在心里再度叹气,关于北宋仁宗朝襄阳王赵爵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他已经没有任何兴趣思考了——历史这玩意儿,他还是当它不存在吧。不管怎么说,小警察包炯如果想要在二十一世纪面见天子——国家最高领导人大概只有他选上公安部英模,那是相当虚无飘渺的一件事,但是现在……

苦笑了一下,包炯开始直面自己的对手。

一般相扑都是随便找个人来当裁判的,这次由于是御前相扑,当裁判的人地位也高了许多。包炯不认识此人,但是从他身上那金光闪闪的盔甲来看,大概是个武将。

“依古扎斗智相搏,习老郎捕腿攀腰;赛尧年风调雨顺,许人人赌赛争交。”武将嗓门不小,一开场先是文绉绉的一句,包炯一个字都没听明白,只能继续看着眼前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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