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希文看的第一场秀,是gz的。
他从一辆梅赛德斯上下来,穿着高级定制的衣物,配上无懈可击的妆容,并且高贵冷艳地谢绝拍照。
蒋平讨厌脱出自己掌控的事物,每一张出现在媒体上的许希文的照片都必须由他过目。所以,拍照这件事由罗心悦全权负责。第二天,蒋平审过的照片才会被发到媒体或者编辑的邮箱里,再登上各大杂志和报刊的版面。
罗心悦本来就是学摄影出身,再加上有着丰富的自拍经验,她镜头下的许希文全都俊美无俦,不用修片都足以令人尖叫。
蒋平把许希文的名片发给了拥堵的媒体,以防这些媒体写错许希文的名字。
许希文的位置在秀场前排,但说实话,他对于秀并不感兴趣。他和身边的人聊了会天,在发现话不投机后,低头玩起了手机。
秀结束后,在蒋平的安排下,许希文在后台见了设计师,交谈了几句。
罗心悦按照蒋平的嘱咐,对着两人大拍特拍,大功率的闪光灯闪个不停。
许希文走出秀场,还要应付媒体的提问。
“你看了今天这场秀,有什么感想吗?”
许希文按照之前和品牌公关的交流,说出了这一季的主要元素和设计师的灵感来源,既强调了自己和设计师关系不错,又表现出自己懂得这个品牌的精髓之处。
“你为什么来时装周呢?”
“我前段的工作压力比较大,于是想出来透气。肯·华兹沃斯对我发出了邀请,纽约自由的氛围又很吸引我,就顺便来看秀。”
“你倾向于什么样的穿衣风格?日常一般怎么穿呢?”
“我个人觉得,穿衣是一个漫长的、需要摸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逐渐发现适合自己的风格。它同时也是在改变,在每个特定的阶段,不同的情绪下面,一个人的穿衣风格是不一样的。拿我个人来做例子,我最近希望放松自我,就很喜欢卫衣和运动鞋,我会把它们和各种不同风格的事物进行搭配,很有趣。”
等到许希文回到酒店,直接瘫倒在了床上。他觉得看一场秀,比打仗还要累。
第三十八章
接来下几天,许希文看了一场又一场的秀。
色彩明艳、造型夸张的服饰让他眼花缭乱,浓妆艳抹、各具风情的模特也让他目眩神迷。
时装周结束后,许希文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为《》杂志拍摄街拍照。
他的穿着与以往并不相同,是杂志编辑用品牌样衣精心搭配出来的,更添了几分时尚气息。
他步行于纽约街头,阳光温暖的恰到好处,也给他的容颜渡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泽。四周的景物充满了异国的风情,他置身其间,表情或漫不经心,或冷如冰霜,或淡然微笑。车水马龙的都市,似乎因为他变得有些许不同。
最后《》挑中作为封面的是这一张——他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正推开一家小店的门,手里握着金色的把手,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他素来以忧郁的形象示人,这张照片中的他却仿佛一切的烦恼都不能沾染他。
或许就在他不经意间,有什么改变了他。
《》作为在全美都颇具影响力的时尚杂志,还是第一次有东方男性的面孔登上它的封面,许希文一下子在美国名声大噪。
现在,这本杂志被拿在一只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上,手的主人正以审慎的目光打量着封面上的人。
他五官的线条硬朗,穿着规规矩矩的西装三件套,脖子上的领带一丝不苟,似乎随时可以参加上流宴会。
他过了良久,才开口道:“尼尔,我不知道你是会看这种杂志的人。”
“威廉姆斯先生,您的新电影不是需要东方面孔吗,我觉得他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尼尔温和地微笑。
伊凡·威廉姆斯,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誉的著名导演,曾经多次捧回那座无数导演梦寐以求的小金人。他的上一部电影,在全球内获得了几十亿美金的票房。而尼尔,则是他的副导演。
威廉姆斯傲慢地说:“有无数的东方演员希望能在我的新片中出演这个角色,我为什么要选择他?”
尼尔打开了桌子上的手提电脑,播放了一段《许希文》的片段。
威廉姆斯看了一会,脸上仍是没什么表情,令人捉摸不透。
尼尔小心翼翼试探着说:“我觉得可以给他一次试镜的机会。”
“就这么办吧。”威廉姆斯矜持的点点头。
……
许希文收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试镜——《商业同盟》的方以华一角。
这份试镜,让见过无数大场面的蒋平都吃了一惊。
蒋平激动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你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
许希文翻开了手中的剧本,由于只是试镜,他手中的这份剧本并不完全,但是管中窥豹,他大致可以推测出这个故事讲的是公关,也就是公共关系。
剧本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话——“纵观一个多世纪的现代公关发展图景,公关促进了真相的发布、真理的发现还是反其道行之?增益了善治和繁荣还是加剧了罪恶和危机?是形塑共识、认同还是施加头脑和心灵控制?是美好、和谐之共同体的领导者,还是喧嚣、争斗、狂欢、狂怒之商业同盟的操纵者?”
方以华是《商业同盟》这部电影里的一个有着重要戏份的配角,他是一个活跃于美国公关界的中国人,而且是类似于幕后黑手类的角色。他表面上温文尔雅,骨子里自私冷酷,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许希文对于出演这样一个角色,抱有十分的期待。不过虽然他收到了试镜的通知,但是这个角色能否落入他手里,还是未知之数。
“如果你出演了这部电影,你回国后,身价将大为不同。”蒋平双手撑在桌面上,直勾勾的看着许希文。
许希文忽然想到,如果自己接下这部电影,就要和秦逸分开很长一段时间,而他答应过秦逸很快就回去。
蒋平焦虑地说:“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我自有分寸。”虽然违背了之前对于秦逸的诺言,但是许希文还是不能放弃这次机会。
“你有分寸就好。”蒋平长出了一口气。
……
与此同时。
方淳越狱了。
“神圣中华”在路边找到了翻倒的写着“武装押运”的迷彩车,里面所有的人都被杀害了,车厢里满是血迹。
而且,“神圣中华”在车厢里发现了使用道术的痕迹,他们推测方淳有一个精通道术的帮手。
马茂看着一具具被运出来的尸体,脸色铁青。
艾德里安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我们一定会抓住他的。”
“可是即使抓住他,我的战友们还是死了。”马茂痛苦的说。
艾德里安沉默了,他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不能安慰马茂。
车君柏也来到了现场,沉痛地说:“当年若是我没有收他为徒……”
“车先生,这不是你的错。”艾德里安感到有些疲惫,捏了捏鼻翼。
“我本来已经订下了回泰国的机票,打算看过明伦之后就回去。”车君柏肃然道,“可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在此立誓,方淳一日不死,我就一日不回泰国。”
“多谢车先生。”艾德里安对于车君柏的为人,颇为敬佩。
车君柏摆手道:“这是我分内之事。”
艾德里安虽然在与车君柏交谈,但是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马茂,生怕他一时冲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马茂走入了车内,车内的血腥味十分浓郁,令人有呕吐的冲动。他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地上道术的痕迹。
艾德里安走到了马茂身边,他忍不住掏出纸巾捂住了口鼻。
马茂仿佛自语,又仿佛询问,“你说,这个道士会是谁呢?”
艾德里安无法回答马茂。
……
在距离出事地点百里外的一片树林中,方淳一手捂着腰间的伤口一手扶着一棵树。他的腰部中了枪,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子弹只是擦过他的腰部。
他忽然听到了一阵响动,那是衣物和灌木摩擦的声音。
他恶狠狠地说:“谁!”
一道黑色的颀长身影从一颗树后走出,步伐好似闲庭信步。他一只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一只手自然地垂下。
方淳知道,面前人在口袋里的那只手一定捏着一沓符纸,随时都能置他于死地,“是你啊,秦厉。”
“我要的东西呢?”秦厉冷冷地说。
方淳把一把匕首扔到了秦厉的脚边,那一把匕首造型古怪,通体全红,“用七七四十九个女人的心头血炼成的分魂匕。”
方淳通过林立宏与秦厉结识,并答应为秦厉炼制分魂匕,以此换取秦厉的一个承诺——在他危机时救他一命。之后,他制造出了“沈从玉”。“沈从玉”吞食那些女人的心脏,他则偷取她们的心头血炼制匕首。最后,“沈从玉”杀死了林立宏,他锒铛入狱,秦厉不得不兑现自己的承诺。
秦厉捡起了分魂匕,漫不经心地把玩,“你杀了林立宏。”
方淳并没有告诉秦厉他杀害林立宏的计划,因为他既怕事情泄露,又怕被秦厉阻止。他虽然当了林立宏的食客,但是他不知道秦厉和林立宏之间有什么交易。听到秦厉的话,他的冷汗流了出来,“现在林家是林立成当家,一个花花公子,不是比林立宏更容易控制吗?”
“林家这种暴发户,在秦家这种不知绵延了多少年的庞然大物面前,根本什么也不是。”秦厉嗤笑道。
方淳从小就在泰国,对于秦厉的话,他露出了茫然的神色。
秦厉看着方淳的表情,大笑起来,“我来告诉你,秦家是什么吧。”
他的表情深幽了起来,仿佛一口深不见底的寒潭,“它是一头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巨兽,虽然佯装沉睡,但是随时准备着把一切吞入腹中。而有些人,在它的腹中生活着,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胃液慢慢消化。”
方淳感到不寒而栗。
“我今天说的话,大概比我一年还要多。”秦厉把匕首插在了皮带间,“你知道为什么吗?”
方淳之所以被车君柏收为徒弟,就是因为他的六感比常人敏锐。他立即转身,发疯似的奔跑起来。
“因为你已经死了。”
方淳没跑出多远,头就掉在了地上。他的身体还维持着奔跑的动作,过了一会才扑倒在地。
在方淳原本站立的地方偏后一点的位置,有两棵树之间,绑着一根细细的肉眼看不到的线。
秦厉把线收了回来,啧啧道:“你要是不跑,就不会死得这么快了。”
第三十九章
美国,纽约。
《商业同盟》方以华一角,不止许希文一个人试镜。
在威廉姆斯的授意下,尼尔还邀请了几位在好莱坞闯荡的华人男星参加试镜。他们无一不声名赫赫,但是他们也无一不失望而归,并且遭受了威廉姆斯刻薄语言的洗礼。
“你的表演就像一坨干巴巴的大便。”
“你的两只袜子颜色不一样,请你出去,不要伤害我的眼睛。”
“你念起台词时发出来的声音,和我一屁股坐到我养的猫身上时它发出来的声音一样。”
许希文,是最后一个试镜的人。
尼尔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停在许希文的面前,“威廉姆斯先生请您进去。”其实威廉姆斯的原话是“让他给我滚进来”。
像威廉姆斯这种性格如同躁郁症病人一样喜怒无常的人,没在名不见经传的时候被人干掉,主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尼尔这样的好助手。
“好的。”许希文眨了眨眼睛,“我觉得您有点眼熟,或许是我的错觉。”
“我很高兴你能认出我,谢谢你的衣服。”尼尔也冲许希文眨了眨眼睛,他的睫毛和他的头发一样是浅金色的,眼睛则是一种迷人的蓝灰色。
许希文脑中灵光乍现,“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落汤鸡。”
尼尔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六天前,曼哈顿区,第五大道。
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没过多久,雨越下越大,还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一场雷阵雨就这么突如其来的降临了。
许希文不得不结束了拍摄,躲到了车里。
蒋平皱着眉头看着窗外的雨景,他讨厌所有不在他计划内的东西,而这场雨也毫无意外包括在内。
忽然,响起了一阵敲打窗户的声音。
蒋平警告道:“别开窗。”
许希文打开了窗户,窗外是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年轻人。他微笑着问:“你好,你需要帮助吗?”
“我的手提包被人抢走了,里面有我的手机、钱包和车钥匙,我能……”尼尔不敢以现在这副样子去见威廉姆斯,如果他弄脏了地毯,威廉姆斯一定会发疯,“……我能借一点钱吗?”
许希文拿出钱包,把钱包里所有的现金都给了他,“这些够吗?”
“够了,谢谢。”尼尔不敢想象自己居然从一个陌生人那里得到了一踏钞票,有了这些钱,他可以买上一套体面的衣服去见威廉姆斯。如果他穿着廉价的衣物,威廉姆斯一定会叫他脱下来。他盯着许希文的面孔看了许久,“我会报答你的,先生。”
“不客气。”许希文之所以会帮助面前这个年轻人,是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十几年前的自己,被路过的车溅了一身泥,鼓起勇气敲开车窗,却没有得到任何帮助,于是错过了一次足以改变运命的试镜。不过,机会总是会青睐有准备的人,他最后靠着另一个机会成功了。
尼尔看了看手上腕表,距离和威廉姆斯约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威廉姆斯最讨厌的就是迟到的人。他将钞票塞到口袋里,然后伸出了手掌,“先生,能把你的姓名和地址写在我的手上吗?”
许希文犹豫了一下,还是用笔在尼尔手上写下了姓名和地址——不过是他经纪人的。
尼尔看了一眼掌心,握成了拳头,“再见。”说完,他小跑了起来。
“祝你好运。”许希文大声道。
尼尔转身,冲许希文挥了挥手,才重新奔跑起来。
不久后,蒋平就收到了尼尔寄来的支票。
当新一期的《》杂志发行后,铺天盖地都是许希文那张纤细俊美的东方面孔。尼尔在一家书店门口停下来脚步,买下了这一期的《》——他之前是从不看时尚杂志的。他指着封面人物问书店老板,“他是谁?”“nan·yin。”
他带着这本杂志去见了威廉姆斯。在去见威廉姆斯的路上,他还顺手下载了一部许希文主演的电影。电影中的许希文和那天他见到的那个温和忧郁的东方男子很不一样,他觉得这个人或许会成为威廉姆斯遍寻不获的“方以华”。
……
许希文在与尼尔叙旧时,房间里传来了威廉姆斯的咆哮——“就算是爬,你也应该爬进来了吧!”
“抱歉,威廉姆斯先生的脾气可能不太好。”岂止是不好,威廉姆斯大部分时间像是随时准备喷吐毒液的冷血蜥蜴,小部分时间像头愤怒的足以杀死斗牛士的公牛——可是尼尔不得不睁着眼说瞎话,因为威廉姆斯支付他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