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女干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女干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132.
回到夙家,已经错过了午饭时间。
姜白一边给夙夜摆上饭菜,一边说:“十点多钟的时候,宇辰少爷打电话找您来着。”
夙夜的手机被叶子辉打没电了,后来叶子辉又把电话打到座机上。
夙夜听说他在门口等着,急匆匆跑了出去,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当然是把手机忘得一干二净。
没想到欧宇辰居然会找他,夙夜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他夹菜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问道:“他说找我什么事儿了吗?”
姜白将手中的盘子放下,毫不在意地说:“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跟他说您出去啦,宇辰少爷说那就算了,听他口气,挺轻松的。
后来我还问他,是不是等您回来以后,给他回个电话,他说不用了。”
那就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可是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欧宇辰的电话,夙夜多少有点失落。
把饭菜都摆妥以后,姜白跟夙夜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忙别的了。
看他左脚似乎还有点不大灵便,潜藏在夙夜心底的疑惑,又开始蠢蠢欲动。
姜白是什么时候来到夙家的呢?他试着回忆,大概是四个月前,蔡瑛妹离开以后。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给了父亲。
从此她和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
蔡瑛妹的父亲,是造纸厂的工人。
在她十三岁那年,因为违规操作,右手被切纸机切掉了,落了残疾。
造纸厂承诺给他发全额工资和工伤补助,但是不过几年功夫,造纸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他只能靠拿国家发的困难补助生活,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只有一只左手,干活当然不太方便。
蔡瑛妹的父亲没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好容易找到份工作,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会被辞退。
如此几次三番的,他心情当然很郁闷,偏偏又无处发泄。
不知不觉开始借酒浇愁,后来演变成酗酒,常常喝得醉醺醺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找工作了。
蔡瑛妹打小就很懂事,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帮父亲煮饭。
在父亲失掉一只手以后,更是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
父亲染上酒瘾以后,渐渐不怎么给她钱。
她就靠捡拾废品、帮有钱的同学代写作业、帮不愿跑腿的同学代购学生用品等等贴补家用——反正能想出来的赚钱方法,她一个小孩子能做的都做了。
勉勉强强读到初中毕业,蔡瑛妹就辍学了。
她在工厂做过小工,饭店里刷过盘子,小公司里当过勤杂工、酒店里打扫过卫生间……
可以说吃了很多苦。
两年前,蔡瑛妹的父亲一次酒醉后闯红灯,被一辆斜穿过来的卡车撞死了。
蔡瑛妹难过了好一阵子,毕竟,父亲是她身边唯一的亲人。
父女俩住的房子是租的,位于郊区,很偏僻地段的一间砖瓦平房,当然租金也很便宜。
治安自然是极差的,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她一个女孩子早出晚归的,有诸多不便。
曾经被喝醉的酒鬼纠缠过,幸好她大呼小叫,引来几个路人,把酒鬼赶跑了。
也曾经有人半夜里跳进院子,乒乒乓乓砸门,吓得她要夜夜把菜刀藏在枕头底下,才能睡觉。
后来有好心的邻居大妈给她出主意,她便在劳务公司登记,当了保姆。
起码可以住在主人家里,再也不用担心半夜里被什么人骚扰了。
蔡瑛妹伺候过半身不遂的老太太,伺候过坐月子的主妇……曾经做过工的主人家,对她评价都很好。
说她干活勤快麻利,特别有眼力见,性子也温和。
来到夙家后,蔡瑛妹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她的厨艺不错,喜欢帮忠叔准备饭菜。
大概是因为自幼家境贫寒的缘故,她尤其擅长做清清淡淡的家常素菜,很合夙夜的胃口。
俩人的身世,也颇有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蔡瑛妹对夙夜越发照顾,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开始欧宇辰没放在心上,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夙夜不仅仅是殷勤,简直是在“讨好”加“色诱”了。
当然啦,她做得很自然,很隐晦。
譬如说在夙夜读书的时候,帮他泡杯枸杞菊花茶,顺便附上一碟子自己做的小点心:“听说这种茶对眼睛很好呢,点心是我自个儿学着做的,您尝尝合口味不,要是不喜欢,我再学新的。”
她温温润润地笑着,弯弯的眉眼,像两泓秋水,莹莹润润。
将茶杯和点心碟子放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夙夜的手指。
……
夙夜下楼的时候,就那么巧,她刚好上楼。
俩人擦身而过,狭窄的楼梯上,她测过身子,小心地避让,高耸的胸部刚好蹭过夙夜的手臂。
……
在与人交际应酬上,夙夜向来是比较迟钝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事。
但欧宇辰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人精中的人精,狡猾中的狡猾。
很快就看出来,这小丫头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夙夜交女朋友不关他的事,但是,假如有人别有居心的蓄意接近夙夜,尤其是试图用不光彩的手段诱惑他,欧宇辰就不高兴了。
嗯,是很不高兴。
怎么想,都有种自家养得白白嫩嫩、纯洁无比的小白兔,被只流着口水的大尾巴狼,时刻惦记着的恶心感觉。
于是,欧宇辰随随便便找了个理由,把蔡瑛妹开除了。
让欧宇辰没有想到的是,向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的夙夜,居然因为这个狡猾的、可恶的、毫无廉耻的丫头片子出声了,问他为什么要开除蔡瑛妹,问他能否把蔡瑛妹留下来……
更令欧宇辰气闷的是,在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夙夜整整两天都没搭理他。
欧宇辰先是震惊,继而是震怒了。
有第一个打夙夜主意的小保姆,保不齐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至于打他自己的主意,欧宇辰是完全不在意的,他不是夙夜,那帮小丫头片子,想骗他,那点道行再修炼个十几二十年都远远不够看。
夙夜不行啊,单纯也好,单蠢也好,明明比谁都清楚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偏偏纯洁得像只小白兔,骗他比骗几岁的小孩子还容易。
所以,欧宇辰暗暗发誓,为了保证这只小白兔不被大尾巴狼拆吃入肚,家里再也不能雇佣女工了,他也再不相信人力资源公司的所谓推荐。
于是,姜白有幸走进了夙家——说起姜白,这小伙子挺有意思的。
他是洛梓洋介绍来的,俩人是战友。
据洛梓洋说,野营拉练的时候,姜白还曾经救过他的小命。
姜白和洛梓洋年龄差不多,性子却截然相反,活泼跳脱,不谙人情世故。
用欧宇辰的话说:“本性纯良。”
用忠叔的话说:“这小孩儿我喜欢,实诚。”
用洛梓洋的话说:“就是笨了点。”
夙夜呢,夙夜是不会加入这种无聊的讨论的。
即使是欧宇辰问他,他也不肯说。
姜白有个陋习,正确地说,也不能算作陋习,只不过别人都看不惯罢了。
他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爬爬树、爬爬墙、爬爬楼梯、爬爬栏杆……鲜少有能双脚安安稳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
洛梓洋很头痛,难得的,带着窘迫的、为难的表情,讪讪地跟欧宇辰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姜白是苗族人,来自湘西苗疆。
深山坳里,教学资源匮乏,他的成绩自然不怎么样。
念了十几年书,也不过是城里小学生的水平。
倒是打小爬山、爬吊脚楼、爬树爬惯了,根本改不过来。要想让他不爬,除非直接剁了他的双脚。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成天爬来爬去的。
每逢野外拉练,他就变成了香饽饽,大伙儿都抢着跟他一组。
负重几十公斤,走几十里山路,再趟几条河,他照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的。
上树抓鸟、下河捞鱼……野外生存技能连特种部队的兄弟们,都自愧弗如。
在姜白面前,没有爬不了的树,没有攀不过的山,也没有下不了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