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辞是第一次听说他有凝血功能障碍,当然,这也不算是大病,就是流了血让人头痛。而为了不流血,平时就要格外注意了,骑马这样的剧烈运动也是要竭力避免的。所以,闹半天,原来他跟自己一样可怜呐。慕辞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这让他态度越发亲近,笑着说:“如果不方便,那便别骑马了。真要受了伤,后悔也晚了。”
沈季礼点点头,目光含了丝丝无奈和惋惜。他其实没有把自己患有凝血功能障碍的事情放在心上,为了这个原因,放弃骑马,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但他惧怕真骑了马,别管受不受伤,未来三天都要承受姚富贵的噪音骚扰。
那家伙可把自己的脸跟身体看得跟摇钱树一样的,万不会让自己的摇钱树有掉一片叶子的可能。
“来,那个谁谁,快把马儿牵回去。不骑了,不骑了!”姚富贵见沈季礼点了头,忙唤着冯国文,催促道:“快快,快把马牵走!手脚麻利点儿!”
冯国文见他如此使唤自己,皱紧了眉头。他是个经理不假,但也是有身份地位的。这人谁啊,一个经纪人对他指手画脚、没大没小,那胖脑袋里装的是豆腐吗?他心里不爽,动作就慢吞吞的。
慕辞一旁看见了,也不催促,从姚富贵手中接过马的缰绳道:“我送回去吧。刚想起来,马场有点事要和冯经理商量。”他说到这里,看了眼赛马场上还在和无涯斗智斗勇的男人,眼神怅然了许多,低声道:“季礼,你先在这里等他。等他回来了,你就说,他既驯服了无涯,我把无涯送给他了。”
“这是什么意思?”沈季礼听出他话里的深意,“你要去哪里?多久?你怎么不亲口说?”
对于他的诸多疑问,慕辞一个也没有回答。他留下苦涩的一抹笑,转身走得决然。
慕辞牵马而去时,陆云铮还在继续他的驯马大战。
无涯尝试了十三次把他摔下去,可惜均未成功,还挨了十三鞭子。于是,在第十四鞭子还没抽出时,它老实了,肯在他的指挥下乖乖行动了。
陆云铮很自豪,便转头去看场外的慕辞。这一看可吓坏了,人呢?慕辞没影了!他吓得紧急拉住缰绳,无涯前蹄高跃,一个急停,而他已熟练地翻身下马、飞跑过来。
“慕辞呢?去哪了?”他急吼吼的,神色慌张、步伐仓皇,像是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季礼看得分明,联想到慕辞一系列奇怪的举动,终是琢磨出点儿真相来。
“慕辞!慕辞!”
陆云铮已经急得喊人了,眼睛也四处扫视,待看到姚富贵,忙走上前问:“姚富贵,知道慕辞去哪里了吗?哪个方向?”
他对马场并不熟,倘若慕辞想从马场离开,他必须尽快知道他的具体方位。
姚富贵嘴上没把门的,也不知道他这又喊又叫具体是怎么回事,正要回答,沈季礼开口拦住了:“他并不知道什么,慕先生最后一直和我在一起,还给你留了一句话。“
“什么话?快说——”
与陆云铮的急急追问相比,沈季礼显得淡定悠然,说话也慢悠悠的:“陆先生怕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吧?”
“你什么意思?”陆云铮眼神倏然充满防备,“你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吗?你和慕辞是一伙的,你们提前就约好了?”
他并不傻,脑袋稍转个弯,就想明白了。
沈季礼笑而不语,陆云铮气得甩袖就走。可没走两步,又被一句话给绊住了。
“慕先生临行前,留下了一句话。”
“什么话?”陆云铮急红了眼,冷了脸低喝:“别装模作样了!沈季礼,倘若你有半点爱人的心,都不会在这里看我笑话,故意拖着时间煎熬我。”
这话就足够扎心了。
沈季礼想着自己单身28年,的确没有过爱人的心。他身边俊男美女很多,奈何一个也没兴趣。他是坚定的独身主义者,也一向觉得孤独是人一生的命题、最高的境界,但听陆云铮这么一说,忽然间觉得自己挺可怜。
陆云铮是无比在乎慕辞的,可以说眼里心里都是他。可有这么个喜欢他的人,慕辞为什么还要不辞而别呢?看他的表情,也不像是被迫,而是主动的、自愿的、迫不及待的。
为什么呢?
陆云铮也在想这个问题,还低着头,黯然神伤地低喃着:“他、他总是在我猝不及防的时候离开我,分明我什么都没做错,可他就是不要我。”
他又不要他了。像是抛下垃圾一样,说丢就丢,没有半点犹豫。
多薄情的人呐!
沈季礼见他神色黯然,不禁有些心软,也不再遮掩,缓缓道:“慕先生临走前说,无涯,你既然驯服了,就送给你了。”
竟然是那匹马!
可他要那匹马儿做什么?就算是再好的马,一匹价值千亿,又能如何?他要的从头至尾也只是他罢了!
陆云铮捂住脸,竭力忍住想要流泪的冲动,哑着嗓子道:“我不要。我不要无涯。我不要它。”声音像是小孩子的委屈。
沈季礼听得有点惆怅,无奈地叹了句:“好像要不要都没什么意义了。”
这话一语直中核心。
人已经走了,要不要都没什么意义。
而他也如一匹马,轻易说弃就弃了。
沈季礼摸了摸下巴,喃喃低语:“不辞而别,却又送你无涯。看似无情,却又多情。所以,陆先生,慕先生在劝你放手呢。”
陆云铮听着这句话并没什么反应,只苦着脸,无奈地笑:“他一直都让我放手呢,可如果说不爱就不爱了,那……也就不算爱了!”
“那也就对了!”沈季礼仿佛大梦初醒,自顾自地解释道:“这匹马儿叫无涯,有句俗语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慕先生把无涯送给你,是要你回头是岸呢。”
陆云铮听得怔住了,浑身像是被泼了一桶凉水,还泼得个透心凉。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原来,他给马儿起名无涯,更深的含义在这儿。
原是,他把马儿送给他,早存了与他诀别的意思。
原来,他千方百计、大费周折,就是想要离开他!
多么残酷的他啊!
作者有话要说:
慕辞又离开了!哈哈,接下来要搞事情啦!甜了好一阵了,估计要小虐了。呜呜——
第50章 你与其这样羞辱我
慕辞问冯国文要了一身工作服,黑色长裤搭配黄色T恤,外穿一件黑色小马夹,头上还借戴了一顶深蓝色鸭舌帽。至于嘴上,还戴着一个白色口罩。这么一番悉心妆扮后,坐上了一辆送货的面包车,成功出了马场。
脱困后,他才有时间打量自己坐的车以及开车的司机。那是一个高壮的男人,穿着一身黑,显得过分冷硬。他头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帽檐压得很低,挡住了大半的脸,看不清具体相貌,只唇便一颗米粒大的肉疙瘩十分引人注意。
慕辞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在马场给马注射过药剂的兽医。当时马儿忽然暴躁,还踩伤了他。他住院时,也曾怀疑过这场意外并非偶然,但又被一大堆事情烦着,就没有追究。如今,他背后的人又出手了吗?
面包车司机被慕辞看得很烦躁,压了压帽子,眼神看车窗外的风景。他在从远郊往市里去,正经过一条并不热闹的土路。坑坑洼洼的,颠簸得他心里越发躁动。
此处是动手的好时机。
他一手握紧了方向盘,一手握紧了仪表台的一瓶农夫山泉,透过后视镜可以看到他凶煞的脸以及阴冷的眼睛。
慕辞心一咯噔,也感觉到了危险。他竭力装作平静的样子,还开了口,语气亲亲热热的:“你好啊,叫什么?喜欢听歌吗?离市里路程挺远的,你不如放几首歌听听?”
大概是想不到他会提这要求,男人眼神眯了眯,斟酌着回了句:“我叫朱绪。喜欢粤语歌。”他说着,打开了车里的音响。很快,一首舒缓低沉的音乐流出来:
“红颜祸水锦上添花教你荡产倾家
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
天生我高贵艳丽到底 颠倒众生吹灰不费收你做我的迷……”
是张国荣的《芳华绝代》。
这是个很好的人,国民心中永远的哥哥。可惜,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