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弟——阿凝凝

作者:阿凝凝  录入:05-29

  “看你,你喜欢什么?我都行。”

  “那就种点白菜吧,熟的快。”
  白秋抱着锦玉,揉了揉他的小脑瓜。
  眼前似乎真浮现出一副画面,安静的小院,他种好了萝卜、白菜,还架了瓜藤,在大门口撒了柿种,明明屋外还是呜呜的寒风,他却感觉熏风已经吹过来了。
  “晚上我把锦秋记的菜单和账本都带回来,这个铺子我就交给你,日后再有天香楼或雨林轩的老板找我,我就带他们来见你,说,这才是我的老板,白秋,白老板。”
  锦玉笑的哈哈,像是很受用,愈发把头往白秋手心里顶。
  “他们一见你,哇,居然是个美貌的小和尚!瞬间跪倒膜拜,你说阿弥陀佛,施主,我们做糕的收入都拿去修缮佛堂了,你们也把钱拿出来积德行善吧。什么?要折扣?那可不成,佛祖面前怎么能喊折扣呢?噗,太滑稽了,秋哥,你信吗,到时天香楼的老板一定两眼发直,屁话也没有了!”
  “但那时,我也长出头发了呀。”
  见锦玉拿自己调侃,白秋并不生气,只是揪着光瓢上的发茬,若真有那一天,他的头发好歹会长到肩上,他再在后面扎个头巾甩到前面来,想必老板们也看不出他曾经剃过度吧。
  然而锦玉却喊:“不要!你就不要长出来了!”
  贴近了,咬着白秋的耳朵。
  “我突然想到一个好玩的。”
  男人水盈盈的眼珠闪动。
  “你有没有听说过灯草和尚?”
  “灯草和尚?”
  “是个典故,传说有一佛祖的灯芯成精了,就是灯草和尚,他有个很厉害的功能,可以变大,还可以变小。”锦玉拉起白秋的手,一边说一边放在嘴边亲亲,“变大就像戒贪师父那般大,变小就是他的前身灯芯那么小,这可是个好功能,你猜他变小后干什么去了?”
  “干什么?”
  “他变小后,潜入了小娘子的闺阁。”
  灼热的呼吸擦过白秋的手臂,锦玉说着说着便一个用力把白秋掀在了身下。
  “小娘子见到他非常欢喜。”
  拉开腰带。
  “这可是个会变大变小的男人。”
  一双手伸进去。
  “之后,灯草和小娘子……”
  “停!”
  眼看亵衣也要被扒下来,白秋立刻红着脸叫停,“我知道了,你别说了,你从哪听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什么灯草和尚,又灯芯成精……灯芯才不会跟小娘子……我也不是灯芯!”
  “我就要你做我的灯芯!”
  锦玉不依不饶咬了白秋一口,他咬在白秋嘴上,看白秋两颊红红的,嘴巴也红红的,头上的大包,似乎越往后伤势越重,一层血浮在上面渗不出来,却也散不开去,就那么积着,积着,像是冻梨的皮。
  “你是笨蛋吗。”
  冻梨的皮,锦玉碰都不敢,摩挲着白秋的嘴,这张嘴现在还能跟他说话,还能喘气,可如果刚刚,他再用力一下,助跑的距离再长一点,他的秋哥,他好不容易寻回来的秋秋,就没了。
  “以后再不许你做这种傻事,撞墙,头发都剃了还要撞墙,都没个缓冲,你说你要是给自己撞没了怎么办?就算撞不没,撞傻了撞嗫了,你就高兴了?”
  “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你跟了我,我就是你的依靠,你是灯草和尚,我就是你的灯座,你变回灯芯就缩回灯座,有我在,我会护着你的!不要再去自己解决问题了,我真的好怕,秋哥,我怕你好不容易答应了我,我们好不容易重新来过,你就……要是那样,我要如何?在这个世上,我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
  “胡说,腾儿也是你的亲人呀。”
  “他不算!”
  锦玉撇着嘴,任性地堵住白秋的话。
  “他只是我血缘上的亲人,不是我心里的亲人,做我心里的亲人,就得对我好,小腾儿不对我好,我就不给他当爹了。”
  “啊?还能这么任性的?”
  白秋被锦玉一番话弄的瞠目结舌,抬手摸了摸锦玉稚气的脸,滑溜溜,再看他水汪汪的眼。唉,二十岁,他的小锦儿,自己还是个孩子,居然已是另一个孩子的爹了。
  “小灯芯,我不跟你讲了,我去给你取药了。”大孩子一个后跳下了炕。
  白秋看着他披起紫色的氅衣,开门的风雪里夹杂着炮声,他卧在床上怔了怔,算算日子,终于想起明天是龙抬头。
 
 
第168章 小米粥烤羊腿
  龙抬头,又称春耕节,是年后二月里很重要的一个节日,正所谓仲春卯月,五行在东,龙游浅表,乃生发之象,寓意着阳气生发,雨水增多,春耕正是由此开始。
  为了祈祷一年的风调雨顺,村民们往往会自动聚集在龙神庙,或是当地的村堂和土地庙前,唱大戏以娱神。戏毕,再吃掉龙神享用完的供品,回家就可以开工。
  三月松土下种,是锦玉一早就安排过的。
  清晨,在村长的邀请下看完了缸子村自发表演的大戏,锦玉将拟好的名单交给小芹菜,让小芹菜小土豆带着名单上的村民去领罂粟种,自己则偷偷抱着全副武装的白秋上了车。
  小车紧赶慢赶,沿着田垄上的小道,吱哑留下一串细密的轨迹。
  白秋依着三箱行李,怀中抱着小白狗,巴掌趴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时不时打个哈欠。日头很早,山间的雾气甚至没有全部散开,锦玉拿出食盒里村民唱戏时送他的供品饽饽,白秋接过,一边咬,一边望着窗外。
  半年,他在缸子村呆了差不多有半年,半年前,他还以为这会是他最后的容身之所,想不到半年后他又离开它找了新的地方,下一个会再换吗?他确定他从此就找到家了?
  “别想那么多,到了地你就知道我和你讲的都是真的。”
  像是看出白秋的胆怯,锦玉安慰地抓了抓他的手。
  白秋露出脸浅浅笑了一下,一夜之间,他的伤便好了大半,这都是锦玉使了银票的功劳。大半夜生生驾车赶到镇上,锭锭白银砸开了医馆的门,他买了最好的药,比小土豆捣的绿糊糊的镇痛药好多了,敷在脸上,凉丝丝的,天明了一照镜,嚯!肿都消了下去,剩一点红痕,估计再擦一天也能褪去,就是头顶上的包一时半会下不去。大夫说要静养,不能劳碌,要保持心情舒畅,锦玉觉得这事也简单,白秋重新回到他身边,两人心情都挺舒畅,就连坐在拥挤的小车,一路颠簸吃着没几丝甜味的饽饽,都无比快乐。
  走之前,锦玉还特地去了趟山,给弘扬寺捐了不少香火,弘明法师送了他一句临别偈语,戒贪小师父帮忙求了签,现在这个签正握在白秋手里——平安喜乐,希望他们的余生亦能应在这四个字上。
  “吱轱。”
  车驾了一上午终于停了。
  白秋掀开帘子,眼前的胡同寂静绵长,周边墙灰秃秃,这样的墙并不富丽,但踩着地上的青石板,白秋却感到十分眼熟。
  “这是三七胡同最里面那条,叫小三七。”锦玉适时开口,“我托朝晖去找,知道你喜静,不爱被人打扰,就没在大三七里找,小三七隔着大三七两个弯有一点远,墙涂的灰粉,为的是外面看着低调,里面可全不同!我说了会给你最好的,秋哥,我没骗你。”
  是没骗,里面的环境不能说是一般的好,是太好!白秋从没见过如此宽敞明亮的宅院,从长廊走过去,一眼望不尽,廊的一侧是池塘,一侧是假山,中间开出几片地,不是在后院,是在院前。
  白秋一一数着,其中两块是挨着的,中间隔个藤架子,架子绑的结实考究,一看便知是出自老农家之手。右边单独空出来的地,像是专门给他辟出来种花,旁边放了个小柜,柜子里的抽屉全拉了出来。白秋凑上去看,里面的花种是喇叭花和迎春,下面是一排豆,有黄豆、绿豆、红豆,还有黑豆,锦玉连这都想到了!知道他不喜欢也伺候不起名贵的花,就特意弄些好养活的。
  一切都像是在搬花溪村,花溪村家里,他有搭黄瓜架,这里就也搭黄瓜架;花溪村他栽了柿子树,这里也给他种树留了地方,甚至他家篱笆上开的绚烂的喇叭花也一并带了过来。
  白秋惊喜地摸着触感沙沙的豆子和花,正待蹲下,尝试往里埋上几枚,一阵烤肉的浓香便从长廊的对侧飘了过来。是西厢房,那里被改成了一个特大厨房,朝晖提着烤炉,一溜小跑到两人跟前,先是给锦玉问了好,然后一脸讪笑地对着白秋,“秋哥儿。”
  “是你。”白秋放下花种。
  朝晖在这,他一点都不意外,对方是锦玉的人,更是宅子明面上的买主。院子里布置的这么好,基本上全遂了他的意,白秋相信朝晖出了不少力,按说他应该给朝晖个笑脸,毕竟他也没得罪他什么,可不知为何,白秋就是挤不出笑来,对朝晖的印象,始终停留在从云庄出来的那天,市侩的,急切的,想快速做好一件事好去邀功的势利小人。
  小人此时正咧开嘴努力地笑着,似乎做下人都得有这种能耐,不管主子待不待见,都要学会给自己找台阶。白秋不爱搭理他,朝晖也不失落,老老实实把烤炉放下,拍了拍手,从厢房后面又追出来个小跟班,看着年纪不大,憨头憨脑,手里捧着锅粥,盖都没打开白秋就闻出是他们农家过节最爱做的小米粥。
  “小米粥烤羊腿,再配几碟八两居秘制酱菜,这顿午饭,秋哥你可还满意?”
  锦玉开心地从炉边拿起了小刷子,那羊腿肉是提前腌制的,端上来便鲜香扑鼻,锦玉时不时蘸点料上去,为的是听那噼拉拉的火声。
  白秋喜欢听噼拉拉的火声,火舌吞噬柴和木炭发出的声音莫名给他一种安全感。自打踏入这个胡同,白秋的熟悉之情就未曾退却,他清楚这不光是朝晖在里面的布置,还有一个原因是三七胡同他之前来过,刚出花溪村到镇上住的第一个夜就是在三七胡同,原隋给他找的,也是在这,他认识了玉茗,由此引发了后续一些事端。
  在马车停在门前,他落地在周边打量还在担心日后会不会遇到故人,如今转了几个弯,大的辉煌被外面的墙不着痕迹地掩盖,院里阳光正好,不烈,也不会潮湿,再听这充满人味的噼啪烤火,白秋最后一点芥蒂也放下了,他承认了,小三七以后就是他的家了。
 
 
第169章 扫兴
  “吃一块肉。”
  锦玉把肉夹住放在白秋碗里,黄澄澄的小米粥就着烤的外香里脆皮都在冒油的羊腿肉,再配上八两居有名的蒜瓣泡椒,白秋简直不敢想,他一个小菜农,不年不节的能吃到这样的饭菜,更不敢想,整个一个院子,一排溜的房子都属于自己。
  “我还没给你选丫环呢,就挑了个小跟班。”
  锦玉笑着用筷子指了指旁边默默加炭的男孩。
  男孩抬头望一眼白秋,随后恭敬地跪下给他磕了个头,白秋忙说不用,问小孩叫什么,朝晖在一旁接道:“叫阿苦,秋哥儿,他是个哑巴。”
  果然,小孩爬起来,也只会眨巴着眼睛,并不搭话,白秋摸了摸他的喉咙,小孩“咿咿”地叫唤两声,声音非常的嘶哑,像是被热铁烙坏了的棉花球。
  “是先天的吗?”
  “额,这个就不清楚了,我买他回来他就这样了。不过秋哥儿你放心,阿苦只是嘴巴说不了话,别的地方勤快着呢,还会酿酒。阿苦,你给秋哥儿尝尝你酿的酒,记住了,这位以后就是你的主人了,你得听他的话,知道吗?”朝晖说完便推了小孩一下。
  小孩“咿咿”哈着腰,给肉最后翻了个就跑了,没一会又跑回来,手里拿着个酒瓶,这就是他酿的酒,也是为何他能在被买的众人堆里脱颖而出。
  “是什么酒?”
  白秋接过酒瓶,锦玉递来个杯子,他往里一倒,酒居然是翠绿色的!白秋抿了一口,一股甘甜刹那在舌底炸开,酸爽中带着冰甜,仔细回味,貌似还有冻一样的东西黏着口腔。
  “是芦荟和薄荷叶。”朝晖适时地承担了解说,“这是阿苦的家乡酒,他阿婆教给他的,用葡萄捣碎了滤成汁,再加入芦荟碎和一点清酒,发酵完用薄荷叶调味,一壶清冽甘甜的青葡酒就做好了。咱们爷说了,给秋哥儿你找跟班帮手,样子不用太好,声音也不用太好,重要的是老实肯干,还要有绝活。爷说秋哥儿你最喜欢做饭,别看阿苦还是个孩子,这生火做饭他也门清,你要收拾鱼,收拾肉,找他就行!等隔天我再去各大街市,看有没有卖丫头的,买几个丫头回来,咱三七胡同这间小院人也就齐了。”
  “买丫头?不不。”一听朝晖说还要买丫头,白秋忙摆起了手。
  其实有阿苦他就已经很知足了,白秋并不是一个需要人在旁伺候的性子,他也不擅长和女人打交道。现在这样,有阿苦陪着,阿苦会酿酒还会做活,白秋喝过阿苦的酒就把未来几天要干的事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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