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里!找到了!悠儿猛然刹住了跳跃脚步,和期待中的场景差距如此之大,令它愣住了身形。高大而粗壮的囚笼矗立在悠儿面前,一只金眼大鸟高傲的立在笼顶,笼子里面关着一团庞大的身躯,火红色零乱的鬃发间射出两道犀利的目光。山谷中没有出现过猛禽害兽,但那股阴霾的气势透过囚笼四散开来,直觉告诉悠儿:有危险。
鹿鸣停止了,悠儿既渴望寻到同伴又害怕前方奇怪的东西,正在犹豫不决中,囚笼上的大鸟缓缓的张开了翅膀,悠儿的呼吸突然停止——它的翅膀竟然遮住了天!瞬间即至,猎鹰铺天盖地般向它袭来。条件反射地,悠儿转身逃命,臀部传来一阵巨痛,顾不得回头它一个急转弯避开了鹰的利爪,向多刺的灌木丛冲去。
“该死!%¥·#!”
学了半天鹿叫,眼瞅着到口的嫩肉扎进了低矮的树丛逃之夭夭,胡飞沙愤怒得破口大骂。猎鹰放弃无谓的追逐,升上天空展翅盘旋,比它脾气爆躁的主人要从容许多,毕竟,猎物还会有,慢慢找。
当袁朗来巡视他的囚犯时,木笼外东一处西一处丢着山鸡毛,兔腿骨,野果核,显示出囚犯丰盛的食谱,燃烧后的木碳焦味清晰可闻,木笼一角的栏杆已经被火烧成黑色,若不是木桩太粗,引火用的鸟羽兔毛太少的话,这囚笼早已经不复存在了。袁朗看到了胡飞沙公然摆放在脚边的钻木取火之物:两根细木棍,目光冰冷如霜:“应该用铁链把你捆在石头上。”
“啊——呀——”胡飞沙从头到脚伸展开来,异常夸张的打了个大哈哧,抖了抖乱蓬蓬的头发,“袁大少爷你好温柔啊,要说:‘应该把你碎尸万段!’我才会怕呦。”一掳袖子,手里变出根草棍,眯缝起眼睛剔牙。
对于胡飞沙摆出的傲慢姿态,袁朗不甚理会,踢了踢地上的碎骨,意味深长的说道:“看来,你有朋友前来拜访。”胡飞沙闻此话心中一刺,猎鹰不会无缘无故的飞来寻他,必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从袁朗脸上显现出来自得的神情,更让他疑心重重。
“啊,也许她不是你的‘朋友’。”袁朗不失时机的推波助澜,“朋友”两字说得非常暧昧,“而是……”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竟是一束带血的卷曲长发。
“嗷~~~~~~~~”见到此物,胡飞沙猛扑到囚笼边,发出受伤猛兽般的狂吼,双目喷火,“我杀了你!!!!!!!!!!!!!!!”
袁朗将那束发丝丢到木笼边,看着胡飞沙连草带土的将它抓到了手里,捧到胸前摸挲细辨,越辩心越寒,这触感,这色泽,这淡淡的香味,太熟悉了。
原本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但见胡飞沙对那发丝神乱智迷,知道他已经入了圈套。“夫人有孕在身了吧,”袁朗闲话家常般说道,“走这么远的路,很是辛苦的。”
距离遥远,这不是问题,石盐敏锐的听力能够捕捉到最轻微的话语,目光牢牢锁定在囚笼内外的两个人身上,看得清袁朗被微风吹动的衣衫,舒卷如云。
为什么要像个贼似的躲躲闪闪的一路跟踪着袁朗,现在又藏身于高高的树冠中窥视。担心他杀死木笼中的囚徒?这是个理由,却更像是借口。傲然含笑的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譬如一个层层包裹的包袱,每解开一层,面对的又是新的结,失望之余好奇心也被吊足,心痒痒,只想抓到最里面有真实触感的东西。
“我要见薄蝉!”徒劳的用肩膀、拳头、腿撞击木笼数十下后,胡飞沙气血难平的吼道,震落了几许树叶。
“呵呵,荒山野岭的,尊夫人怕是住不习惯吧。我们三王爷最是怜香惜玉,特派车轿将她接往临都,将来夫人想回旱河谷故地重游,也方便些。”
蓝眸闪了又闪,瞳孔收缩:“你伤了她?!”
“没有。”摇头,一副被人冤枉了的样子,“夫人一切安好,就是思夫心切,这不,特地剪下青丝让我转交与你。”
胡飞沙逐渐镇定下来,自身武功尽失,连具木笼都打不破,网中鱼,案上肉,对方若想取他性命随时可以动手,但见袁朗猫戏耗子的悠哉神态,也不想杀他一了百了,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你想怎样?”
“帮主理应有所回赠,我会不辞辛劳命人转交夫人,这胡须不错,没有一根是向下长的,就它吧。”
“哼,哼哼,哈哈哈哈~~~~~要我的胡须,容易!”抓住红胡子便拔。
树上的石盐锁紧了眉头,咬牙看着那名囚犯生生拽下一缕缕的胡须丢到地上,脊梁背发麻。袁朗似乎并不满意,直让地上的红须渐多,囚犯胸前的衣襟落上斑斑血迹。
“少了胡须,帮主一下子年轻十岁,变得又英俊又潇洒,夫人见到不知该怎么谢我。”袁朗咋咋感叹。
“只是根根血淋淋的,别吓到了尊夫人。”说罢拔剑向胡飞沙头部斩去,挽了个漂亮的剑花,待收剑时剑身上多一缕红色头发,“还是用这个当礼物送人好看。”
“你!”忍着疼痛,咽下要脱口而出的脏话,胡飞沙气得头顶冒烟,却也无可奈何。
“只要你老老实实的不添麻烦,咱很快就动身去临都。有空多训练几只漂亮的鸟,带着路上玩儿。”袁朗甩袖漫步离去。
而远处的石盐已经听得呆了,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重复:他要走了。
石盐昏昏沉沉的走在路上:就要失去了,或者从未得到过,他不属于这座山谷,就像季风吹吹就走了,他也不属于我……
细碎草响,一个步履蹒跚的小身影摇晃着钻出矮树丛,蹭到石盐的身边就跌到在地。
“悠儿!”石盐大吃一惊,悠儿华美的毛皮上被荆棘挂出道道伤痕,臀部的几道伤口又长又深,无力的抬头望着许久不见的伙伴,大眼睛温柔而又悲伤。
石盐抱住小鹿喉咙梗咽,心中充满了自责,他忽视了悠儿,连它受了重伤都不知晓,若是它伤到走不动路,躺在密林深处只能静静死去了:“对不起悠儿。”
月上树捎,袁朗才回到木屋中,看了眼包着绷带躺在木床上的悠儿,石盐背靠墙坐在床边全身笼罩在黑暗中[自由自在]。
“嗯,晚饭你吃过了吧。我有些事情,所以回来晚了。”
石盐没有回答。
“我挑了些珠宝。”
“咳”袁朗挨着石盐身边坐下,迟了一会儿,平静的说道,“我要动身去临都。”
“什么时候走。”石盐并不意外。
“明天吧。”
“带着胡飞沙?”
“对。”
“带着我?”
“你愿意和我一起走了!”袁朗高兴的说。
“等悠儿的伤养好后,我和你一块走。”
“……”袁朗转头瞅了瞅包得像个粽子的悠儿,“好。”
“我累了,睡吧。”
“你,不过来?”袁朗走到另一侧的木床边,石盐未曾动。
“我过去,你明天就起不来了。”石盐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袁朗脸色变红。
“乖,自己睡,我今天陪悠儿。”
“神经。”袁朗笑着躺倒。
日上三竿,石盐搂着悠儿赖在床上迟迟未起,身后另一张床上已经空空如也。
“悠儿,你说他是不是怕我?所以跑得那么快。”
“我又不会真的拿木笼子关他。”
“我只想有个人能让我去爱。”
“有错吗。”
悠儿不会说话。
骆驼残破的头骨半埋在沙中,烈日将它曝晒得雪一样的白,袁朗抬脚踩住它向前翻,展露出侧面的箭形朱红印记,这已经是他们路途上见到的第五个相同的标记,最初的一个就出现在黑风口山洞的入口附近,必是蝶舞留下的。这回袁朗并未像上四次那样将红色的标记毁掉,而是把白骨旋转了九十度,改变了箭头所指的方向。
“哼”胡飞沙从鼻子里不屑地哼出声来,他浑身上下被白色的披风包裹得严严实实,全然一副异邦商人的装束,只露出两只冰冷犀利的蓝眼睛,他一眼就看出那红色标记应该是乌越人的,“连自己的族人都防范!鲜肉会招来狼群,沙漠中的水比金子都宝贵,你那山洞中的小秘密早就乘着风飘走了。”
袁朗的嘴角扬起笑意,与阴郁笼罩的同行者相比,他的心情大好。什么乘风飘走,是长翅膀飞走!那只猎鹰早就不见了踪影。估计胡飞沙的老巢中能凑出两百多人,路途遥远,行进的速度不会超过三王爷方面派出的队伍。瞥了眼枯骨所转的方向——东,狭路相逢,两败俱伤的可能性更大吧。
“胡帮主,你可知道十五年前你率领的先锋军为何会全军覆没?我父亲曾经对我讲过,那是他经历过的最残酷的一场恶战,乌越的大军是你们的十倍,却被阻挡了三天三夜,没有一个俘虏,没有一个逃兵,对方全部是奋战而死。”
“你提这些是想羞辱于我吗!”
“不是。那时,你们的主力部队早已绕道而行,进攻乌越重镇繁甘,所以你当时苦苦期盼的援军永远不会出现,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你的先锋军被你的主帅抛弃了,做了为全局牺牲的棋子。”
“军人战死沙场是应该的!”
“胡先锋不服号令,冒然率队出击也是应该的喽。”
“你说什么?”
“你的主帅向朝庭的奏章上就是这样讲述你的。把先锋军全军覆没的责任推给一个本应死去的人也是理所应当。”
“混蛋……”胡飞沙的大手握紧了拳头。
“盲目的服从只会为他人做嫁衣裳。”袁朗淡淡言道。回首来时的方向,黑风口山峰早已不见了踪影,飞瀑落花的山谷恍若隔世。
“走吧。”估计胡飞沙正在气头上,不会再去留意枯骨变换的方向存在什么问题,袁朗拉下斗笠的前沿挡住刺目的阳光,继续赶路。
白衣少年徒手攀缘着陡峭的山峰,有只灵活蹦跳的小弥猴凑趣陪在身旁一起攀爬,山风越来越劲,绝壁光滑险峻无着处,小弥猴不得不放弃,吱吱叫闹着目送轻灵的身影跃上崖壁之巅。
这里距离天空最近,也眺望得最远,自从袁朗走后,他每天都会爬上峰顶,独自呆上很久。天地辽阔,人是如此的渺小,就像在朗哥的心中,可有丝毫的位置留给短暂相处过的人。石盐伫立风中,从里到外感觉空荡荡的,这么多年自己一个人不也过得很好,你来之前我懂得自寻快乐,你走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寂寞……
从怀中取出折叠整齐的一封信,指尖在纸上摩挲了片刻才打开,师傅曾说过字如其人,朗哥他为何用中规中矩的正楷来书写,学童习字的字贴一般,是怕自己不识字么?石盐不无凄凉的笑了笑。这信他已经读过无数遍:“经察,山外有朱沙暗记,恐日后外敌来袭,洞内机关尽开,如若强敌难挡,引爆埋藏火药,即便毁洞断流,切莫让他人占据。”冰冰冷冷的,字里行间找不出半点情意。
“朗,你要争斗到几时啊。”脚下便是世外仙苑般的苍翠山谷,放眼望去,无边旱海沙涛消逝于天迹,“越河水不仅仅是属于乌越的。”一下一下将手中的信纸撕成碎片,张开手掌让它们随风飞舞远去,“早就该放它自由。”
石盐的决心已下,仍显稚嫩的面容露出了从未有过的坚毅神情。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就好像当年所经历过的地震似的,天崩地裂,整个山洞被炸毁的那一刻,石盐的头脑中突然闪现出这句话。无论是谁都不能将越河当成筹码据为己有!石盐改变了炸药的位置,炸毁了山洞,被深埋在山底的河水仍然源源不断的奔向沙漠的深处。
镜子中的那个男人真的是自己吗?头戴八宝金冠,身穿皇袍,王
者的气势犹存,昔日的风华早已经被艰辛的岁月磨尽,双鬓染上
秋霜。“老了……”三王爷弯起嘴角,自嘲的笑了笑,他习惯于
用乐观的心情对待困难,反正解决了一个又压上来一百个,热血
沸腾挣强好胜的心已经归于平淡。
作了一辈子皇帝梦,如今终于将看在眼里,刻在心上的传世皇冠
戴上了头顶,心情还是愉快的,虽然是一个人躲在寝宫里,对着
一人多高的铜镜偷偷的戴。自封为乌越君主的时机尚未成熟,这
身行头还要在箱子里多躺些时日。三王爷摘下金冠,爱不释手的
细看上几眼,才仔细地用丝绸包裹起来收进了床后密隔中。
看来笼络袁朗的这步棋是下对了,他不仅千里迢迢的赶了回来,
而且寻找到了秘密宝藏,献上许多金银珠宝,还有这顶价值连城
独一无二的金冠。袁朗似乎对失踪了的贴身小仆特别在意,得知
那个叫袁童的少年未到临都,他几乎要立即动身去寻找,三王爷
劝他大漠茫茫寻人不易,还是通过遍布各地的密探去打探袁童的
下落为佳,他才勉强留下。说起密探,不仅蝶舞失去了联系,连
派去辅助她的十多人都不见了音讯,的确有问题,要再派人手去
调查。
水源短缺,存粮不够过冬,资金匮乏,士兵们的怨气与日俱增,
枉谈复国无望每天都有士兵逃跑,等等的问题都亟待解决,令人
头痛啊,三王爷有浑身无力,精神疲惫之感:“唉,得到宝藏是
唯一的希望了。”一个月前派出搬运宝藏的军队迟迟未归,三王
爷心头的忧虑与日俱增。
“紫祥。”三王爷唤来了侍者,“袁将军的病怎么样了?”
“大夫刚去看过,病情渐轻了,只是夜晚身体还有些发烫。”
“这就好,要用最好的药给他治,把娘娘收藏的红顶天山雪莲给
他送过去。”
“是,王爷。”侍者转身要离去。
“慢”三王爷想了想,“我还是亲自去看他吧。”
近日来临都城内流言四起,听过往商客带来的消息,旱河谷的越
河水源有复苏的迹象,有人见过泉眼突然冒出涓涓细流,时断时
续,时有时无。“水神又回来了!”“水神没有抛弃我们!”人
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水神庙中那尊鸟面人身画彩泥塑的脚下跪
满了虔诚信徒,已经有许多的人动身前往越河源头了,城中的居
民人心不定蠢蠢欲动。
“三王爷驾到。”
卧病在床的袁朗听到后马上挣扎着要起身。
“快躺下,快躺下,呵呵呵呵。”三王爷带着亲切的笑容步履稳
健的迈进门来,命人阻止了袁朗,“袁将军真乃神人啊,我远远
望见你处屋顶上空盘旋飞舞着几只五彩异鸟,竟与传说中的司水
神鸟一般无二!听人传言神鸟显圣我还有几分不信,如今亲眼所
见,此天降吉瑞,实属我们乌越的大幸啊。”
袁朗脸色微红,尴尬言道:“微臣是无名小辈,全靠王爷不弃,
不仅免去了袁家的待罪之名,又赐与爵位,微臣肝脑涂地无以为
报!咳咳~~”喘息片刻方继续说道,“神人之说,真真是吓杀
微臣了!求王爷赐我一死,以杜绝流言诽语,王爷的再生之德,
袁朗来世再报……”声音哽咽,扶床磕头不止。
“哎,你这就多虑了。神鸟重现是乌越振兴的先兆,民心所向众
望所归,莫说不会杀你,等你病愈,我要选良辰吉日封你为司水
国师,将来还要靠你为复国大业出力划策那。”三王爷扶起袁朗
,喜悦心情溢于言表,多事之秋,利用好神鸟的传闻可以起到稳
定民心的作用。
三王爷询问过袁朗的病情,安抚了一番话,留下珍贵药品,方才
离去。袁朗擦拭头上冒出的汗珠,示意他疲倦了,命服侍的仆人
离开,寝室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空气中迷漫着安神的药香。
噗哧,袁朗哑然失笑,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那些所谓的神鸟,
胡飞沙在山谷中不知吃掉了多少只。
啪!啪!啪!珍珠帘掀起,从里面走出一位二十岁上下的华服公子,清脆的拍着巴掌,咋舌道:“精彩啊精彩。”眼角眉梢竟与三王爷有些相似,抿起的薄唇透出了几分轻薄。
“二公子,现在高兴还嫌太早。我以为你早走了呢,留下来小心被人发现。”袁朗也不抬眼看他,松了松领口擦拭颈项的汗,丝制内衣粘贴在身上变成半透明,蜜色肌肤若隐若现。
“就知道你是个没心没肺的。”二公子热辣辣的盯着袁朗的一举一动,呼吸明显急速起来,挤到袁朗身边坐下,一手紧揽住他的腰,另一只手探入了衣襟中,秀挺的鼻子蹭着袁朗的脸颊呻吟,“好哥哥,要了我的命。”手一寸寸的向下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