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吐口气,摇摇头,随手拿起桌上一块抹布,抬手替他擦去了血迹,边说:“唐漱石,我不想再听你说什么,不管是真是假,那也是两个已去世的人的故事了。你别再提了,好么?”我替他擦完,看看他的脸是否回复了原来的英俊,又替他理理头发,“你看,你现在又变回原来的样子了,那么英俊潇洒风度偏偏。所以,不要待在这种贫民窟了,请你走罢。”
唐漱石沉默的望着我,一瞬间,我确确实实受到了打击。原先没发现是因为他的意气风发,而刚才一剎那的落寞好似完全承袭了我父亲的气质,忧郁的知识分子,坚持着他不能实现的理想,然后寂寥的过完短暂的一生。
他忽然拥住了我,嘴唇在我耳边蠕动着,“川川,我知道你吃了别人想象不到的苦,在我看到你的资料后,整整两个月我没办法从打击中清醒。我还以为那个有我父亲陪伴的孩子过的一定比我幸福一百倍,但是事实上,你能活下来已令我敬佩不已。真的,我并不想对你怎样,说了也许你不信,我真的被你吸引,看到你一身伤痛还能有那么清澈的眼睛,我觉得自己象个傻子一样埋怨没有父爱。我……”
“够了够了!”我发狠的推开他,这个突然冒出来谎称是我亲人的无赖居然残忍的拨开别人封藏数十年的伤疤,那里的伤势对我是致命的,他不但知道还敢说出来?!我疯了似的把他拖到门边,打开门,拼命的要将他推出去。
“你给我滚!唐漱石,你永远别再出现!你快去死罢!混帐!畜生!你混帐!”
在这栋墙薄如纸的民宅里,稍有点风吹草动就能惊醒整栋楼的居民。我的大吼大叫声引来了街坊邻居的瞩目,纷纷从铁门内探出头。
“小江啊,怎么啦?”平日里对我照顾有佳的婆婆急匆匆地从楼梯上探出脑袋问我。
我摇摇头,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把大个子挤出了门外,大力地关上门。
唐漱石在门外说了几句,得不到我的任何响应,惺惺地走了。我听见窗外响起轰隆的跑车马达声,接着声音越来越远……我知道,他终于走了。
PS:等《秋歌》的大大,小V给你们鞠躬道歉。明天会贴的……俺改的辛苦死了……删掉的居然比留着的多一倍,钻心的疼啊~~~~~
第六章
那些日子,我从来不敢去回想,那样只会让自己越来越看清自己的污秽。
林霈榆。
在我僵坐在地上,望着窗户外夕阳染红整片天空的惨状,象一个巨人被割断了吼管喷洒出的鲜血,喷满了天际。
然后我想到了林霈榆。一个给我钱,买我身体长达两年的男子,他从不愿意和我有任何交流,不听,不看,不问。给钱,做爱。这种生活方式正是我想过的,自信从不存在我的世界,尤其在遇见林霈榆之后,就好象成了只会在叫床的动物。
我!地从地上爬起,翻箱倒柜的抓了几件衣裳,一股脑的塞进旧皮箱,当我象个疯子般在房间里乱找乱翻,弄乱了一切才突然发现,即使我收拾了行囊,即使我决心拋开所有想做个逃兵,可站在门口我才知道,无处可去。
电话响了,行尸走肉的接起电话,对方说:“江先生,很抱歉打扰你。关于这个月你母亲的治疗费用……”
用那重复了一百多次的语气,“我会尽快汇过去的。”
挂断电话,没由来的笑了起来。
这个世界,奇妙地让人憎恶。
拉来旧皮箱,将里面的行李统统倒了出来,撒了一地的简朴衣裳,和一包信封就是我的全部。对,还有那个在医院里的母亲。我的母亲……恨过……怨过……又割舍不去的人。我摸着那一包至今未动用过的钱,自欺欺人的笑了笑,原来,我是为了母亲在出卖肉体的。我没有爱着谁,因为我得不到回报,所以,不要去爱。
好罢,既然全世界的人都希望看着我成为金钱和情欲的奴隶,这没什么的,我做的到的。我站在镜子面前,摸着镜中的双眼,默默的念道:只要我想做的,都可以忍受。我可以的,我已经忍了十二年了,我可以的……
林霈榆不常来报社,即使现在他那豪华到极致的办公室已装修得焕然一新,大得象个蜗牛壳的皮椅他甚至连屁股都没坐过一下,空荡荡的地方,和我。
同事们疏离的态度从地下转移到了地上,指点的眼神露骨蔑视,这个就是林霈榆想看到的演出,在我脱离了他的掌控之后又受到了别人的羞辱。
他们暗地里将我的椅子拆去一轮子,我当然没注意,结果还没坐稳就踉跄倒地,顿时哄堂大笑。我忍着痛却支不起身子,满世界的嘲笑也不过如此,我的心里还是如往常那样空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怎么,我们的主编大人喜欢在地上办公?”
不用抬头我也知道是谁,那个在加勒比海陪妻子度蜜月,又出双入对的参加了某国际电影节,再次囊获了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电影音乐等等若干奖项的影帝殿下。
“起来罢,我有事要交代,来我办公室。”林霈榆一脸喜悦的说着,想必见到我的狼狈样能使他飞跃的心情锦\上添花,他就是这种以别人落败而沾沾自喜的家伙。
我沉默了片刻,从地上爬了起来。周围的笑声因为老板的归来而被遏制下,但投射来的眼神却丝毫不减兴致昂然。
走进如殿堂般豪华夺目的办公室,他示意我关上门,我垂下头,迟迟不肯挪动半步。
“关门。”他摆着潇洒的姿态,指间夹着未点燃的烟,命令着一个死活不愿动作的家伙。终于,他叹了口气,极少见的,冲着门外喊道:“那个染的五颜六色的脑袋的,过来。”
门外?B
一辈子不说我爱你 7
更新时间: 04/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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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躺着,视线茫然的盯着天花板。我惊奇的发现,这挂着的豪华吊灯居然和林霈榆家里的一样,就象宫殿里的水晶装饰品,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将人类阴暗面不容掩盖的照射出来。我遮住眼,才想起,那个我所谓的‘林霈榆的家’在他主人看来不过是个关小狗小猫的笼\\\子。
在我尴尬部位玩得不亦乐乎的家伙,如果他真的算是在玩的话。我迷糊的想着,今天遇到的林霈榆说不定和我所熟知的林霈榆是两个人。不但没有冷言冷语,反而兴致勃勃地主动请缨要求帮我清理身体。
原来婚姻和妻子能改变一个顽劣男子的劣性。掌声、荣誉、地位、金钱都随着林夫人的到来接踵而至,多么不可思议的巧合。难怪他会那么春风得意的携带妻子四处游历,回来后,连带我也沾了他的‘光’,相信门外那群巴不得俯耳倾听的家伙早猜到里面的勾当,一张张鄙夷的脸孔在我眼前飘来飘去。
恶劣的手指在那地方以指腹滑过,顿然引起我浑身的颤栗。我只能说,他的手只适合吸烟,捏着高脚酒杯或者就是抱别人上床。这样胡乱的刮弄与其说是为我处理伤口,倒不如说他是为了看我阵阵发抖的衰样来的恰当。而且他根本没替我清理里面残留的液体,敷衍的擦干净外围,就想开始新一轮的挑逗。
我也顾不得撕裂的疼痛,自己套上裤子穿上衣服。他玩味的看着我每一个动作,我穿好了,他就过来拍拍疼痛难忍的屁股,嘿嘿的瞧我龇牙咧嘴的忍耐。
“我今天没钱给你。”他说,老神在在的光着身子抽烟。
我想出去,于是丢给他外套。
“……难道要我上你一次扯平么?”胯间流淌的液体令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他耸耸肩,慢吞吞地穿起衣服,“LIU的生日在下礼拜六,你来我就给你。”
我紧了紧拳,“我不去,你不给就算了。”
他奇怪的看我一眼,“你不要钱了?家里那疯婆子不是还等着你汇款过去么?”
自己也不知哪儿窜出的火苗,调转过头,林霈榆的这张恶魔的脸我会记得一辈子!
“你调查我!?”
不知他是否在我的口吻中探知到了危险的味道,意外的没有放出更狠的话来。
“我用的着调查么?你每季都差不多这时候急着用钱了。”他骋望的眼神逼着我屈服。
他这个魔鬼,骗子!他一定把我的底细查了个透彻,把我藏的很深很深的伤处统统看了个遍,我抖着嘴唇,眼前这男人早晚会把我逼疯的。迟早,我会回到那个满世界疯子狂人的地方去的,我会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发了疯地诅咒全宇宙,然后杀了自己。
“好,我去。但是……你得给我平日给的十倍。”
这点钱他还不在话下,眉毛未动一下就答应了下来。在我临走前,喊住我:“别给我穿的花枝招展的,记得下礼拜的主角是LIU。”
我回头,给他一个嘲讽的笑容,“就算我把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对你们来说也不过是个小丑。”
他满意的点点头,“你知道就好。”
人都说猫是有灵性的动物,据说它们拥有九条命,听起来多么不可思议。可是当我被一只通体黑色的猫咪直直地注视着时,总觉得浑身的毛孔也随之骤然收缩,不知名的怪异自每个细胞内升腾。我决不相信什么灵异事件,也不认为人死后还能为非作歹,更不相信一只猫能将我怎样,可是当它一双冰冷的金色眼眸投射至我身上时,我却突然感到必须推翻过去的唯物主义论点。
黑猫优雅地半立半坐在台阶前,我站在台阶下面,居然就这样呆呆的与它对视良久,直到穿著粉色衬衫的LIU走下楼来,抱起黑猫,冲我甜甜一笑。
“小江你干吗呢?”他或许觉得一个和猫过不去的男人很可笑。
LIU的美丽令人眩目,我瞧了一会,忍不住奉承:“LIU,你今天真是漂亮。”
LIU害羞的点点头,手指在顺滑的黑色丝绒上轻轻揉着,“我一点也不漂亮,”他说着,表情带着落寞,见我一闪而过的诧异,又对我挤挤眼睛,“这位小姐才漂亮呢!是不是,阿弗洛?”LIU可爱的晃着手里的黑猫,猫小姐附和般的喵了一声,完全没了刚才的犀利。
原来还是一只普通的猫啊。我抚着心口,LIU带我走进了他所住的豪华住宅里,今天的PARTY就在他家里举行,听说邀请了许多人。他边介绍着一些听起来来头不小的人物,我却傻傻的想,只要今天平安度过,对我来说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从没听你提过养了一只猫。”我笑自己刚才竟然会害怕一只猫的想法。
LIU宠爱的抚摸着猫小姐,“这不是我养的,是房东的,呵呵。阿弗洛可是这里唯一的小姐哟,是罢,女王陛下?”
LIU喜欢和猫说话,举手投足也象只轻巧的猫。
我带了份礼物,包装的很精美,当然也花去我不少的血汗钱,可是到这份上却迟迟不敢送出手。
在即将要进门的时候,我还是喊住了LIU,将藏于身后的东西递给他,希望能带到我羞于说出口的祝福。
LIU很是高兴,放下了猫小姐,抱着礼盒打量了半天,“我可以现在打开吗?”
“当然。”我几乎想揉揉他看起来如猫毛般顺滑的丝发了。
他拆了开来,看到里面安静地躺着一只水晶鞋,忽然露出惊喜又震动的表情。我暗地松了口气,幸亏他没有不高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兜兜转转了大半天,走过玻璃橱窗的那一剎那,突然觉得就是它了。我很想送给,但又怕你不高兴,不过……你喜欢么?”
LIU捧着水晶鞋,贴在面庞上,象只猫一样蹭着,露出欣然的表情,“喜欢、喜欢……我很喜欢。”
LIU扑进我怀里,半是哽咽半是兴奋的语调似乎很能说明他目前的心情。
“小江,对不起……我一直,不,我很喜欢你的。真的,但是……”他手足无措,比画着,又看看手里的水晶鞋,忽然扑哧一笑,挠挠头,“看我高兴的,快忘了我丢脸的样子,拜托!”
那时候,我很认真的在想,如果LIU是我的亲人,那该多好,我会疼他,会照顾他,我希望能有这样一个值得宠爱的弟弟,即使他的年龄比我还大。
我回抱住他,拍拍他的脑袋,上头散发着馨香,就象春天盛放的花朵,可爱,而充满希望。
“LIU,祝愿你早日找到可以托付水晶鞋的王子殿下。”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很快的恢复平静,小心翼翼的将鞋放回盒中。挽着我的手臂,“走吧,黑马王子殿下,暂时充当一下我的王子罢。”他手势潇洒的推了推眼镜,“你要知道,今天的主角如果没有王子相伴是很丢人的。”
我响应他的要求,当然了,如果他觉得我有资格充当他一日的王子,这盛情邀请我怎能舍得拒绝。
在我还心有余悸的担心今天遇到林霈榆时该如何面对,或者是否该向他要钱的时候,那两尊我视为瘟神的魔鬼,就在LIU开门的一瞬间,并列出现在我面前。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阖了阖眼,今天,是多么漫长难熬的一天啊。
我终于无法胜任冒名顶替的王子身份,被一群LIU的崇拜者挤到了角落,不过这正是我所需要的,至少这样,我就不用曝露在今天两位耀眼夺目的皇帝陛下的眼皮底子下。
我真的不敢想象,林霈榆和唐漱石的相会。那种显而易见的虚伪和睦间迸发出的火花,几乎夺去了LIU在今天的意义。不过我敢打赌,林霈榆是故意的,他既然能调查到我母亲的下落,当然也知道唐漱石与我曾经的接触。尽管我很清楚自己没有什么资格来让他做到这种地步,但是我却坚信,林霈榆霸道的独占欲的威力,不容反驳的要将我卷进他们间的漩涡。就是这样罢,自信又有实力的雄狮间总是要斗出个胜利者,如果说不幸,那就是我这个战利品。要形容的话,或许我是块比较新鲜的鹿肉,虽不至于他们你死我活的相争,但如果冠上‘最强’的桂冠,即使我只是个小耗子,那也是种荣誉。
现在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装作不认识,然后偷偷地离开战场。
‘呵呵,想的美。’
这一定是他们两人心里的想法。
我只是悄悄地移到门口,连手都没沾上门把,一个响亮的声音就这样出现在我身后。
“川川,快过来!我拿了你爱吃的大虾。”唐漱石说得那么自然,丝毫不介意周围人弹落一地的眼睛,以及我面色乍红乍青的尴尬。
LIU以为是他冷落了我,连忙也向我招手示意,再看看一旁脸色同样不好的林霈榆,我总算知道什么叫作进退两难了。
慢吞吞的踱步过去,接过唐漱石递来的一盘大虾,他似乎搜刮完了餐桌上所有的虾子,那满满的小山看起来有些令人食欲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