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住我的手将我用力向后拽,在我耳畔轻声低语道:“不要跟她走,不然就永远回不去了。”不知为何,她的声音让我有种信任的感觉。我跟着她拼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停下来。转身一看,又是个女孩子。她穿着白色的衣裳,有一块丝巾将脸孔遮住了,看不到样子。但是,年龄应该也不会超过六岁。
“小夜,你知道正确堆砌唤魂塔的方法吗?”她走到一堆石头前,示意我蹲下问。
我挠着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长大了。不过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快点将塔堆起来,不然她就会抓到你的。”女孩的声音中蕴藏着一丝犹豫,“每个人都有一座塔。这就是你的塔,在你五岁的时候已经被堆好过一次。是小夜的话,我相信你可以记起堆塔的方法!”
“我根本就没有堆过,何况堆塔还需要什么方法!”我看着脚下已经倒掉的五层唤魂塔,又道:“唤魂塔一层代表一岁,难道我要堆十八层?用鹅卵石根本就很难堆积起来!”
女孩抬起头,透过丝巾望我,“你只需要重新把这个五层塔堆好,就能回到你的世界。”
“这里究竟是哪里?”我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话中似乎有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我也不知道,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在这里了。”女孩淡然道:“动作快一点,她就要来了。”在她的催促下,虽然莫名其妙,但我还是蹲在唤魂塔前冥思苦想,也开始试着将塔堆砌来。可是一到第四层,整个塔就会倒塌下去,不论用什么办法都堆积不起来。
正要发火,只感觉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向我的后方死死盯着,身体甚至颤抖了起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远处居然起雾了,雾中远远传来了一阵阵唢呐响声,异常热闹。难道第四度空间也会有人结婚,而且还会送新娘?
在我的疑惑中,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翻滚的雾气,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的一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
“看来是来不及了,没关系,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身旁的女孩更加焦急了,她用力抱住我,似乎做出了一个决断:“小夜,不管怎样,只要你得救,我就满足了。”然后我的头开始变得晕眩起来,视线里,白衣女孩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地扭曲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别一头,老爸和老妈,叔叔和阿姨,大姑、大婶以及七姑、八姨,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焦急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尾声
养马河的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带来的灾难却无法衡量。自从冰河时期便以形成的养马河道居然在这一次改了方向,而养马村永远淹没在了河底。
在某种概念中,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养马河,而新的河道流域的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假活现象。
赵韵含在医院亲眼见到我安然无恙后,抹掉泪水走出了病房,然后悄无声息地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假活的真相,但是却有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那是金娃娃对我的呼唤。回家后在我的拷问下,老爸总算把从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我曾经掉入过养马河中两次,但两次都奇迹地没有死掉。
这老家伙在十三年前之所以将我扔出去举行冥婚,完全是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然后老爸、老妈便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
至于养马河流域流传的金娃娃,恐怕随着养马河的变迁,成为了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算我的好奇心再旺盛,也懒得去调查。
毕竟,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搞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留下了阴影,太不值得了,何况,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命逃回来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我是被下游救援的人用捞网拉上来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个女孩的尸体。她将我抱得紧紧的,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一切似的。
那个女孩便是我在养马村中,偶然遇到过两次的清秀美女,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至死都死死抱着自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找到了最后的一块八音石碎片。
写下这个不算完整的故事,我也是犹豫了很久。但是生活中总有些不完美,故事,也同样如此。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你呢?你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
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她或者他,已经默默地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你许多年,当你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或者他会默默守护你,保护你。
一生一世……
——金娃娃·完——
后记 实与虚
“恋爱是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
“那,怎样才算是恋爱呢?”
“很简单,就像现在我们的这个样子。一起逛街、吃速食,买哈根达斯让你舔,看电影,去游乐园……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
“就这么简单?”
“嗯,真的很简单。”
“那我为什么一点心跳的感觉都没有?”
“你没有心跳加速,是因为你并不爱我。”
前一段时间翻日记,突然翻出了以上的一段对话。回忆了许久,才记起,原来这是自己和高中时的第二个女友交往不久后,在一次约会中的对话。这段对话结束后,我便和她分手了。
感觉很郁闷,或许我们正像所有空虚的男女一样,在拼命寻找充实的东西。但是,高中生的恋爱,犹如清晨一般,虽然空气清新,但是过于纯净了,纯净得让人受不了,所以所谓的充实,并不包括恋爱。
有个朋友曾经对我说,其实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五个地方:酒吧,银行,商场,卧室,大街。也只有五句话:干杯,取钱,买单,要你,再见。他说,张小娴的爱情观已经过时很久了。
我更郁闷!因为我的生活,自从学生时代结束后,就再也没有充实过。每天的日程似乎都很满,忙忙碌碌的,但是一躺到床上睡觉,就变得十分空虚。
那时候喜欢关了所有的灯呆呆望着天花板,一直望,直到眼皮再也睁不开,睡着,然后迎接第二个空虚的一天。
我的朋友说,像这样的情绪色彩,有个形容词可以很清楚地描述,他称呼为,等待。
不过,我根本就没有等待什么,因为在我的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等待。有的只是吃饭,睡觉,空虚,以及工作。虽然周围的朋友都羡慕我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悠闲地到处跑。
但是这种生活,过久了,真的很无聊。
郁闷,写到这里,已经完全忘了这篇后记的主旨是什么了。算了,管他的,就当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老头子胡乱发牢骚好了。总之,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金娃娃》这本小说的构思,就是在和高中第二个女友分手后产生的,那要比夜不语系列来得早太多了。书里边的“假活”状态,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例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调查一下,很有意思的。
这本书,我写得有史以来的辛苦。
早在两年多以前,我就去有金娃娃传说的地方取过材了。这个月写稿,写不出来,只好拖稿,沿着金娃娃的传说路线再走了一次。
只是这一次走得更远罢了!追着它的传说一共跑了接近五百多公里的山路,回来后一身伤痕累累,可惜用数位相机照了三百多张照片,却连一张金娃娃的像都没有。
据说是早在几十年前,在那个喧哗的年代里,全都遭到了破坏,就连金娃娃的传说也变得残缺不全了。
写这本书,完全不包含民俗学的东西,只是单纯地藉着金娃娃的故事,就事论事罢了。书里许多都是我靠想像对金娃娃的传说进行的修补,毫无参考的价值,大家看过笑一笑就好。
说到高中,其实那时候的自己,满想当一个民俗学者的。因为可以藉着考察的名义,跑很多地方,还是公费,好爽!民俗学者,一定有许多故事可以写吧!
其实自己开始写小说,真的是一种偶然。不知道别的作家是怎样生活的,反正自己写小说赚的钱,远远抵销不了取材费。嘿嘿,不过也很好玩,至少可以很理直气壮的说,我赚的钱以另外一种形式回扣给了读者。而自己,也在这种回扣中丰富了许多从前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的知识,呼,满足。
好,就说到这里吧!我隐身。
后边的三本,写的都是《宝藏》,也是一本写得很辛苦的小说,光是取材就花了好几个月,跑了二十多个地方。成本费大概比小说本身的价值高到天上去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