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好好爱你——蓝蝎子

作者:蓝蝎子  录入:11-05

笑过以后,就把不愉快给忘记了。毕竟,他喜欢快乐,喜欢快乐的人更现实,更容易忘记不快。他瞅瞅周围没有人注意,一把扯过男生的腰,往自己怀里紧紧一贴,然后,任凭男生下意识地卸去力道,重新恢复两个人的身体距离,他媚笑着:“咱们继续挑!你刚才说你满意哪张床来着?”本来,他们到宜家就是为了买床的,因为昨天晚上魏凌云从国外出差回来,就是在男生那儿过的夜,不过,也许由于压抑了很久,所以做起来的动作就比较大些,床咯吱咯吱乱响,做到一半,居然塌了,当时热情似火,也不管床上地下地继续,直到两个人都心满意足了,才检查起那床来,原来那床骨是用钉子敲合的,运动量一大,就撑不住了,两个人只好在地上将就睡了一宿,第二天醒来时,两个人的共同想法就是买张坚固点的床。想到床,想到昨晚的激情六十分钟,魏凌云的心又有些痒痒的,眼睛里荡漾的水汪汪的东西,让男生的心禁不住狂跳。不过,毕竟是在公共场合,两个人只好眉目传神,慢悠悠地走着。

两个人选了张桦木双人床,上边铺的是淡蓝色罩面的垫子,软硬适中,然后又一连要了一床双人鸭绒被,四个水鸟毛枕头,还有一款天蓝色底子白格子的六件套的被罩枕套和被单,留下了地址,魏凌云掏出一张金卡来,在付款小姐面前笑着对男生说:“天贺,我买了送你?!”

天贺也掏出张灵通卡来,径直递给小姐:“用我的!”然后,边输密码边对魏凌云说:“你知道我的原则的!”
“可是,这个……”魏凌云有点不快,“这个是我们的……”当着这么多付款的人也不好多说什么。等到出了宜家,魏凌云才说道:“难道你连买张床的钱都不让我出?”
“你已经给我很多了。你只要知道我爱你就行了。”深沉而含蓄的一瞥,淡淡地垂下眼帘,“再说,我也有钱!”天贺扬了扬手中的卡,然后装入钱带。
“其实,我可以养你的,你没有必要……”魏凌云靠近他,彼此的呼吸很清晰,但是,魏凌云必须斟酌后边的词。
“没有必要卖自己,是吧?”天贺的眼睛有点冷,“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指责我,也不需要任何人来可怜我!”
“好吧!”魏凌云挥了挥手,似乎要挥走彼此间的不快,“随便你吧!反正你要知道,我需要你!”
天贺的眼睛重新柔和下来,泛起淡淡的波澜,像幸福的孩子,沐浴在阳光之中。
没有马上打车走,两个人在街道边上慢慢溜达。秋天的风,从无云的高空缓缓向下流淌,吹在身上,依然有温暖的感觉。人来人往的大马路,是最适合浏览的地方,可以把自己完全置身事外,看着旁的人类在忙碌着他们的忙碌。而更重要的是,对于像魏凌云和天贺这样的人,在人流中反而更显得无所顾忌,无所防范,心,也就放得特别开,就像那一片新从枝头凋零的金色叶子,在蓝蓝的天穹下自由地蹁跹。

没有新鲜的话题,天贺随想了一个:“云,我跟你说过吗?那晚和刚才那个刘星雨做的时候,我觉得他和你有点像。”其实,这也正是他当晚没有收钱的原因。和魏凌云在一起,完全是自己自愿的,以至于,爱屋及乌。

“怎么可能呢?”魏凌云一下子脑子转不过来,他一向很自我的,如果说这个世界有什么和自己很像,那只能是镜子里的他,“你说哪点像?”
“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天贺若有所思,但寻不到答案。
“你感觉这么灵?”魏凌云做出仔细端详天贺脑门的俏皮动作,调笑着,“你倒感觉一下,为什么他不喜欢我?”
“哼!你呀,大情圣一个,想让每一个人都喜欢你啊?!”天贺在他的肩膀上来了一计重拳,望着魏凌云捂着痛处退开的俏皮模样,突然正色道,“也许,他不喜欢的就是你的花心。”

“是吗?我花心吗?”一副规规矩矩,勤勤恳恳的样子,楚楚可怜。
“嘿,嘿——我的大情圣,别这么做作。我都要吐了!”天贺嬉笑着跑开,又跑回,“你有一大群MM追你呀!而且,不管怎么说,你这副德行,就是花!”
“冤枉啊!”大笑,隐隐有点痛,天贺看出他眼睛里的一丝哀伤,便止了调侃。魏凌云拉住他的手,静静地说道,“你知道我是双的,但是,我喜欢男生比喜欢女生多一点,所以,有些女人对我来说,就像衣服一样。”

空气一下子凝结起来,刚刚渲染成金色的世界突然灰暗下来,现实总是冷酷地阴笑着,准备袭击任何短暂快乐的人。散步,沉默了许久。一辆红旗从车道上疾弛而过,魏凌云想到了什么,看了看表,对天贺说道:“中午我不能陪你了,得去你家陪你姐姐。”

天贺眼睛一黯,转过头去,握紧了拳头,低沉地说道:“别跟我提他们!”
魏凌云用手搭在他的肩上,把他攘到怀里,没有再说什么。天贺的头埋在宽阔的胸膛里,隐隐是一两声低低的啜泣,然后,他抬头,泪痕未干,却笑着说:“去吧,对我姐姐好点!”

魏凌云忧郁地望着他,探询的眼神得到了平静的回应,便点点头,叫了辆车,临别时,又深深地凝眸。终于,桑塔那一溜烟,就把天贺的身影化成远方的一抹……
坐在车上,看着路边的站牌一个接一个向后消逝,魏凌云有些无聊。从小到现在,自己也不知道磕磕碰碰经历了多少坎儿,先是作为一个私生子,生活在继父的阴影之下,然后又是作为一个私生子,生活在生父的阴影之下,没有一个地方给了自己家的感觉,但是,时间依然流逝,生活却还要继续,不知道自己还要经历什么样的坎儿?魏凌云越想越是迷糊,眼前灰蒙蒙的,北京的秋天,也会有雾!

宣武区的一栋高级住宅前,桑塔那嘎吱一声,停了下来。魏凌云付过车费,回头看看车位中那辆锃亮的红旗,俏皮地咧了一下嘴,然后,进入楼房,坐上电梯,直上第十层。在电梯里,魏凌云整理了一下思绪,打算着呆会儿怎样应付那一家子,然后,挺胸,收腹,风度翩翩地摁响了1018号的门铃。

门迫切地开了,春风满面的是一张青春亮丽的脸,长发在脑后飞舞着,显出波浪般的动感,一丝两丝绊在粉红的腮边,更添了三分韵致。朱红的唇开口便笑,眉眼间全是欢喜:“回来了?快进来!”

魏凌云进屋,马上向坐在真皮沙发上的老男人点头:“伯父好!您越来越精神了!”然后对着正端菜上桌的老女人微笑着:“阿姨好,好香的菜啊!您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老男人正襟危坐着,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他也依然保留着革命时代的信条:站如松,坐如钟……他向魏凌云点点头,淡淡地笑笑,继续看电视里的国家大事。一旁忙里忙外的老女人虽然鬓发斑白,可是依然掩不住当年的风流美貌,细腻的嘴唇笑开了,露出雪白的牙齿:“凌云今天来的真是时候,阿姨今天又烧好菜了!有你喜欢吃的酱排骨、漆锅鸡,还有红烧桂鱼。”

“阿姨最想着我了!”魏凌云笑着,攘过站在一旁的女孩子,“天琴,来,让我看看你瘦了没有?”
即使是从大学开始的恋爱,女孩子也依然保持着特有的羞赧,微红了脸,像个矜持的处子,把双手交叉着放在腹前,挪揄着。
“怎么了?”魏凌云抓过她的右手,上边是一块邦迪。
天琴看着他有些焦急的样子,梨涡荡漾:“没什么,前天在公司收拾文件,不小心让钉书钉给扎了。应该都结痂了。”她撕开创可贴,果然,伤处微微泛红,已经契合成了一线。
“你们现在年轻人也真是,这么点小事就大惊小怪!我们当初枪林弹雨都经历过了,还在乎这么点小伤?”老男人站起来,说道,“吃饭吧!”
魏凌云笑了笑,把抓在手心的天琴的手轻轻捏了捏,跟在她的身后,坐在饭桌下首的位置上。老女人呵斥着:“人家年轻人的事,老头子还这么多嘴?”
“哼,我就不明白你们现在年轻人是怎么回事,男女关系搞得一团糟!电视都报道了,是社会风气坏了,包二奶的是一个接一个,现在居然还有包什么二爷的了!还有男跟男的,女跟女的……”一涉及社会问题,老男人的嘴就闲不住,突然意识到自己提了一个全家都很敏感的词,被妻子瞪了一眼,忙低头,吃起饭来。

本来热气腾腾的一桌饭菜,似乎瞬间便有些冷清。天琴从眼角送了一丝淡淡的忧郁给身边的魏凌云,老女人则夹了块排骨到他的碗里:“多吃点!”
魏凌云深知这家人的心病,笑着也夹了块漆锅鸡到老男人的碗里,说:“伯父,您的红旗越开越新,就像是刚买的呢!”
一聊到车,老男人的兴致又来了。毕竟,那辆车是他用革命本钱换来的,虽然是同级别的老战友,在北京也未必能开上这样的车。从公安局的小科长一直做到整个区局的局长,有了这套三室一厅和这辆红旗,也算是人生的一种成就。所以,他忘记了刚才的不快话题,兴致勃勃地聊起了那车,一顿饭的时间,很快就这样打发过去了。

终于有了两个人可以单独相处的时间,在天琴的房间里,魏凌云捂住她的手,怜惜地摸着伤处:“琴,怎么那么不小心?以后留神点,不然,我会心疼的!”
天琴的唇边又泛起甜甜的酒窝,却假装生气似的一甩手:“哼,怕我死了你也不会心疼呢!你是不是昨晚就回来了?是不是找了一个男生过夜?”尽量压低声音,不让外边的二老听到。

魏凌云心中暗暗唏嘘,好敏感的女孩,要是让她知道是她的弟弟,那又会是什么光景,不过,永远都不会让她知道的。魏凌云赔笑着:“别提死不死的,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都是这么美丽。”伸手拂过琴的脖颈,轻轻地缕起她的长发,然后,媚笑着,讨饶,“至于找男生,你不是不反对吗?”

天琴的脸稍稍有些黯然,伸手指了指隔壁的房间,眼圈边隐隐是一片酸楚的红色:“我明白你的感受……但是,你一定要记得,不要离开我!记着,我爱你!!!”盯着魏凌云的眼睛,要一直看穿身前这个温存的男人的心。

魏凌云的脸,一下子严肃起来,点了点头:“我明白,而且,我要你知道的是,我现在也很爱你!”
沉默,彼此之间长久以来的默契让两个人的手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天琴沉浸在魏凌云的怀抱中,享受着秋天的阳光。窗外是一片很蓝的天空,远处的树木都是金黄色的,给天地一线镶上了温婉沉实的金边。魏凌云抱着她,呼吸着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熟悉的暄暖的气息,用手缓缓地拂弄着她的长发,心中却在想着隔壁房间的事。

那个房间是为这个家庭唯一的儿子预留的。这个家,曾经是在宣武区东边的一座小楼房里,大致也是这样的布局:老夫妇两住客厅东边的大卧室,女儿儿子分别占着客厅的西边。在中学的时候,王其轩凭着父亲的关系,弄了个北京户口,到101中学读高中,因为与老男人是远房姨表亲,就暂时住在他们家,与天贺挤在一个房间里,当时恰好天琴也上高中,结果,魏凌云与他们两个人都分在一个班上,成了铁杆三人行。天贺不久就在家里自承是同性恋,老男人受不了,又是打,又是骂,结果把唯一的儿子赶出了家门,那间房间,也就成了王其轩的临时小窝。这件事,倒是后来上大学以后,魏凌云才从天琴的口中陆陆续续知道的。而当王其轩和自己上了北大的光华管理学院,而天琴也在北大中文系就读,这个家,一下子就冷清下来。后来单位分房,举家搬到这边,是做母亲的执意要把儿子以前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搬来放好,老男人嘴上反对,其实,心里却是别样的滋味。现在,那间房子始终空着,却成了一家人的心病。偶尔魏凌云在这里和天琴一直呆到深夜,也就窝在那房间里留宿,不过,那种滋味,魏凌云却觉得不好说清楚。不管怎么说,那里有天贺的味道,还有王其轩的味道。这两个人,在他的生命轨迹中都很重要,不过,一个是做情人,一个是做铁哥们。但是,在魏凌云的心里,他倒是希望这种关系能换过来。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有点贼地笑,由于害怕怀中的天琴知道,就假装咳嗽。

“感冒了?”天琴摸了摸他的额头。
“没有,可能是因为北京的空气越来越差了,我的咽喉炎又犯了。”
“小心点。”天琴窝在他的怀里,暖暖的,直想睡。有一个爱着自己的男人,真踏实!
魏凌云的脑海中继续在转,高中时与王其轩一起去打篮球,一起去游泳溜冰,在大学里,又一起组织院学生会工作,王其轩当学生会主席,自己则是文体部长,基本上包攘了当时管理学院所有的学生活动,那个时候,真的是风光得紧啊!在王其轩的身边,总是那么沉稳,平实,可以踩到地面,又不必担心摔交。

突然,魏凌云的眼前闪过一个人影,阴郁的,沉闷的,甚至带点火药味的人影。他的神经像是又被扎了一下,咧了一下嘴。他想到了那个钉子,刘星雨。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刘星雨就出现在他的世界中,总是阴魂不散。当自己和王其轩开会讨论学院元旦舞会的创意的时候,有他在;当自己和王其轩参加校篮球比赛的时候,有他在;当自己和王其轩出去吃重庆火锅的时候,有他在……最初的时候,觉得他长得很清秀、俊雅,办事能力又强,便有心去结识他,结果他冷得跟块冰似的,后来跟他偶尔在学院里插身而过,甚至连熟人点头的基本礼貌都没有,虽然现在在一个公司里上班,还是自己的下属,平常也像个不爱说话的哑巴,除了公事办得异常稳妥,其余分外的事则是概不过问。整体看来,竟是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接近绝对零度的冰晶。想不到他居然和天贺还会有一夜情……

突然,魏凌云的脑神经又被刺了一下,他有点恍然地坐起来,咳了一声。
“怎么了?”朦朦胧胧地发现自己的男人有些异样,天琴睁开了眼睛。
魏凌云强压住内心的说话的欲望,又咳了一声:“刚才吃桂鱼吃得急了,可能鱼刺扎在喉咙里,不过现在下去了。”咧开嘴一笑。
天琴用手轻轻做出撕他的嘴的动作,轻嗔道:“贪吃鬼!”
这个时候,魏凌云的心中电花急闪:原来……原来……这小子喜欢的是王其轩!难怪!!!

 

三、我想和你在一起

 

华灯初上,朝阳区的繁华霓虹在暗紫的天穹中闪烁着暧昧而倦怠的流光。刘星雨计算好了时间,打了辆车,在六点五十五分,推开了紫伯爵酒店的铝合金玻璃旋转门,对着柜台后的衣襟整洁的值班经理微微颔首,然后,站在餐厅的门口,向着花形排开的餐桌群掠过一眼。今晚的他着意修饰了一下,但却不是那种让人一目了然的修饰。淡蓝色的衬衫,领子微开了一个扣,轻松,并且充满了自信,一袭暗蓝色的西装,右边袖子上若隐若现的是一颗亮银色的流星形袖扣,高雅中又带点亮丽的嬉皮,亮黑色的皮鞋面流动着宛转的水纹,沉实而不突兀,新洗的六四分的头发在不起眼的地方喷了点摩斯,脸面和手背上抹过一层淡淡的护肤霜,若有若无的是一种海草蓝的香味。当他看到二号桌上本来坐着的男人站起来,向他招了招手,他的唇边,就溢出了一丝恬淡而幽隐的笑容。他知道,王其轩如果是约人,一般会提前十分钟到位,当然,如果自己也提前十分钟,那么就不算是被等待的了,而如果提前得更多,那么反而是自己要等人了,五分钟,让等的人既不会太焦急,又不会太满意,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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