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地,安笙在他面前单膝下跪。
连陆皙都被他不按理出牌的过重礼仪给些微吓到,安笙跪他干什么?跪地认错吗?
但安笙这样回答:「因为不止你生气、我也会生气啊。」
给予了陆皙完全意料之外的答案,安笙嘴上说「生气啊」,可是那样从下而上凝视他的眼神却寻找不到半点愤怒的色彩,反而闪闪生辉,那里头的光辉柔和,沐浴在落地窗洒下的阳光之中,安笙整个人蒙上一层金边,神圣得像个骑士。
「你明知道我带着你的戒指,戒指中有追踪器,只要你愿意就能找到我。为什么不来找我?」
凭什么非得要我找你,我陆皙何必费心力去找一个死同性恋。
话到唇边竟然变成断句,「我……」
对了,他为什么自己不去找、也不准别人去找?明知道找到安笙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纯粹只因为,如果他需要安笙,他永远都会找得到他。这仿佛是盘古初开时的定律。
安笙仿佛老早就想通了他至今亦弄不清楚的理由,没有再追究他的答案。
那男人就这样跪在他面前,把左手无名指中的戒指脱下来,再将他随意搁在膝盖上的手执起来……陆皙看着这一幕发生,他无法动弹。他只能像被吸引住般无法移开眼珠。
更糟糕的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安笙似乎比七克拉钻石更耀眼。
陆皙比安笙更迟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
在钻戒要套上他平常惯戴的食指的时候,金属才碰到指头,他便浑身一震,下意识将手拉回去……安笙却捉住了他的手,用力、坚定,却不会弄痛了他。
「不要害怕,就算你永远不是同性恋、永远不会对我有特别情愫,我也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他这下退缩是为了戒指沾有那男人的体温、是为了安笙的表情突然变得太感人、是为了……他说也说不上来的理由,戴上戒指仿佛承诺了安笙什么,总之,他迟疑了。
但这男人说着不要害怕,然后抓紧了他的手,却承诺了比套一只戒指所代表的意义更严重一万倍的承诺。他说得那么轻松、笃定、毫无负担……那么无欲无求的安稳。
陆皙如葱白修长的手指微微蜷曲,「没有你,我也不会死。」
「不,你会弄死自己。」
安笙似乎能预知未来般,毫不怀疑地这样说。
陆皑究竟跟安笙恢复联络多久了?陆皑告诉安笙,他心脏不好还不停抽烟吗?他即使驾驶技术并不高明(他绝不承认是很烂),也认不出香港的九曲十三弯的道路仍坚持自己驾车出门?
安笙此刻异常固执,不屈不挠地又将他弯曲的手指扳直。
陆皙赌气地不放松手劲,但这样一来却反而握紧了置于他手下,安笙的大掌而已……
安笙的眉目因为这变相的握手而松开、愉悦起来,害陆皙放不是、不放也不是。
蓦地,安笙说:「那些照片……流到杂志社的照片,之后我搞清楚整件事了。是Gabriel拿着我给他的备份钥匙上了我家,那一晚我俩都不在公寓中,他从你的行李箱中拿走了照片然后用我的Scaner扫进电脑再储存进USB,带回去杂志社的。他向我坦白一切了,但我跟他完了。」
「这追根究柢还是你的错,你竟然敢再提起?」
陆皙并没有示弱。
他讨厌安笙把这些搞得像交换戒指、像跪地求婚,如果他顺从了就成为共犯了。好恶心。
许是他们的较劲气氛太浓厚,室内气温仿佛都上升了几度,空调侦测到气温的微妙转变,于是系统启动,出风口轻轻地吹出冷风来……
风吹起了安笙的浏海。
被头发所掩盖的部分,有着丑陋的伤疤。
那是缝针后的伤口、是那一晚差点死亡的痕迹。
陆皙的手指松开了。
「这是你的东西。」
明明这是你的戒指,我现在只是物归原主,为什么不接受呢?
替他套上戒指的男人这样说,带点困惑、更多的是理所当然。
但安笙仰望他的姿态像跪拜信仰、瞳心只容下了他的倒影、捧着他的手似会献吻在他的手背,并把永远的忠诚与性命一并交托予他。安笙说这句话的时候指的不止是戒指。
他在暗示:我也是你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
安笙将那一颗艳绿的星星、华丽的暖意、他终生守护的承诺推进陆皙的手指中、心中。
若要替他戴上冰凉戒指,安笙绝对会先把戒指在掌心捂热。
这就是安笙以后会继续给予他的好、未雨绸缪的好吗?
安笙的动作极其缓慢、温柔,像一个指尖到指缝的舔吻。
这么慢条斯理地折腾着他……太大胆了。
不知道两双眼神是何时交汇的……
只知道戒指套到尽处,没有得再深入的时候,他们已经吻住了。
吻,很轻很浅,陆皙发现自己一只手扯起安笙的领带……
就像他拉起安笙的下巴,要他献吻。
领带末端所缝上的「Issac」草写,被他掐皱了。
如果……这个死GAY全身上下都是我的,那使用他一下,闲来亲亲嘴也没什么关系吧?
对,就像小时候别人送他的绒毛玩偶般……安笙是老爸在十年前就送他的……既然他三岁时睡觉前也会给玩偶们晚安吻,那跟安笙亲亲嘴也是同样道理……他、他绝对不是GAY……
在安笙夺回主控权,被吻得七荤八素的时候,陆皙在朦胧间不知向谁声明自己的坚贞,完全不以为意他们的接吻已经超越幼稚园班亲亲嘴、也绝非只跟玩偶们啵一个了。
陆皙同样不知道安笙何时像只大型犬般扑在他身上,膝盖搁上沙发边,两手抓着沙发背,把他困在臂牢之中……激吻着他。
「嗯嗯、嗄……嗯哈……」
陆皙戴着钻戒的手,紧紧抓着安笙的背脊。
方糖在他们的脚边着急地团团转,小嘴死命咬着安笙的西裤裤脚,努力想将这个突然冒出来夺走主人,还跟主人玩亲亲的第三者给拉开,但无论怎样扯都是徒劳无功……
真正「有功」的是这记强而有力的插入——
总统套房的门被突然打开。
陆皙用零点一秒手脚并用地将安笙推开,差点让安笙撞墙再反弹。
安笙抱着二度受重创的脑袋,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痛得咬紧牙关。
但陆皑还是看到刚刚那一幕了,他震撼无比,嘴巴张成○形。
本来想叫的一声「大哥」,硬生生改口成:「Diamond!?」
那样庞大的体型、那样手脚并用扑倒大哥的姿态、那样的伸出舌头来舔大哥……多么的熟悉啊!
说突然出现在房间、把大哥扑倒的这只不是Diamond,还真的没人信呢!
「谁是Diamond啊——」
安笙有史而来最大声的怒吼响彻云霄。
陆皙从来没有听过安笙说话这么大声、这么凶,他还没从接吻的余韵中脱出来,一时之间还真的吓着了。陆皙一手按在左胸口上,他妈的差点给他吓到心跳都停摆。
于是狠狠一眼杀过去,「Diamond是我最爱的狗,在我五岁时就死掉了。你是有什么意见吗?」
安笙抱着重创到几乎脑震荡的头,无限悲怆、无限委屈。
但他只能悄悄眨去眼角悬挂的一滴泪,悄答:「……没有。」
呜呜呜,连一只死掉的狗在陆皙心目中的地位都比他来得要高!
没多久之后,陆皙就发现了之前陆老提议、安笙默许的协议——取精代孕。
以为大哥绝对会故技重施来多一次离家出走,或是索性搞到陆家风声鹤唳、尸横遍野,但出乎众人意料之外,没有,陆皙在书房中,陆老的面前轻轻地说了句:让我考虑一下。
陆老差点又一次老泪纵横,完全变成了陆皙的头号拥护者,比以前更偏心大儿子、把二儿子的像素调到近乎透明。比起那个谈恋爱谈到发昏的二儿子,他当然更想要大儿子又高又帅、精明能干的基因。反正二儿子的「血缘」再故技重施得到手就好。
但……大儿子答应会考虑这样留下血缘,是否代表他跟安笙的关系也考虑认真发展呢?
接下来被陆皙发现的事就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精明得像鬼的陆家大少也发现了陆老把钻戒跟踪器的收发器交给了安笙。
那是陆老变相的认命,认同了安笙的地位。
那是安笙的人生中颇为壮烈、少数值得拿出来炫耀的事迹……
他宁死不屈,在陆皙的指令之下任方糖咬得他快半身瘫痪,他都没有把收发器交出来。
毕竟打是情、骂是……爱。
好吧,安笙开始有点不确定这句话的真实性了。
至于陆皙跟安笙最近的发展如何?
如果你问安笙,他会苦着一张脸说:还在跟方糖小姐争宠中啊,现在我的地位更跌一阶了,还要同时服侍大少爷跟大小姐。哎,不说了,大少爷在叫我了——
如果你好胆的去问陆皙,他会勾起最最甜美、最最优雅的商业笑容闪花你的眼,再提供官方的标准答案:你是哪间报社的?如果你胆敢乱写半句,你会后悔自己浪费力气去当记者而不是研发时光机,因为如果你有时光机,你会回去阻止你父亲让你可怜的母亲受孕,宁愿令堂不要生下你。
安笙,现在立即让这个人从我眼前消失。
我说,立、即。
《全书完》
注一:Tea cup
Poodle:贵妇犬,台湾称为红贵宾,茶杯贵妇为同类中最娇小的新兴品种,体型比玩具贵妇细一倍。茶杯贵妇犬在幼犬的时候仅比茶杯大一点,成犬约四磅、高二十厘米。
注二:在广东话中,「方糖」跟「荒唐」的读音完全一样
后记:He's the reason for the teardrops on my guitar
你没看错,女王××中真的是书名。
你也可以任意塞自己喜欢的字进去××的位置里!(笑)
这应该是我商业志的第一篇后记?(歪头)
是说我根本是个无敌啰嗦的人,但以现在的身体状况(更重要的是拖稿状况)让我没办法再写篇落落长的废话来荼毒大家的眼睛,所以大家现在应该有股死里逃生的庆幸才对(咦)
说到女王,让我奉为圭臬的女王忠犬文绝对是木原大神的《不脱衣的男人》。
还记得数年前,我跟我干哥坐在香港铜锣湾的麻布茶坊中,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日本作家的小说,说到这本《不脱衣的男人》里头无敌的课长时几乎想尖叫,两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但越说越兴奋,交谈声之大让邻座都要侧目、让服务生都要以为我不是香港人(喂)
那是超级美好的回忆,也是我写女王的时候最常回想起来的片段。
严格算起来,这是我写的第三个女王了。
但陆皙却是第一个气质女王,其他的都是鬼畜变态挂跟暴力挂的,女王之中我最爱的就是气质型了,终于都把陆家兄弟都出卖了感觉好欣慰啊!(掩脸)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感觉比较像安犬被我出卖给女王是吧?
安犬这角色与他家的二少爷恰恰是相反,他的爱情中没有一见钟情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好莱坞,他在那个圈子中兜兜转转始终找不到承诺,不停被伤害而变得汲汲营营。我觉得这也是比较现实的同性恋写照,也希望这头伤痕累累的大犬会更惹人怜爱噜。
对了,如果大家想看陆皑公主的故事,可以去找个人志《无极之春》跟《冰结之夏》套书,里头就有公主跟阿心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恋!(这是置入性行销没错,反正整个故事下来大家应该默默地哑忍了不少吧)
虽然把难搞的女王都搞定了,但始终有点女王跟安犬的故事还没完结的感觉。我想是因为,女王跟安犬还没有……咳咳,合体吧(喂),用药跟酒让女王变成温驯的小猫咪是梗、害怕伤害到女王极其纤细又吊得半天高的自尊心而不能大力推进剧情也是梗(梗你的头),所以……原本打算写篇叫『安犬的XL烦恼』番外来交代一下女王跟安犬若干年后的性福生活,我连文名跟剧情都想好了,但在我拖稿又拖稿的情况之下,想也是没可能短时间之内出现在大家眼前了……但我会打,可能迟一点,如果这篇文有现身大概会贴在我的狗窝中吧。
我在写现代小说的时候有插入英文歌词的习惯,不过在女王中并没有做。
很想插入『teardrops on my guitar』的歌词,相信这首歌大家都耳熟能详了,觉得很适合安犬的心境(他真的有玩吉他),最后还是没有。在《裸奔》中也插入了Taylor Swift的歌词,并不是我在替她打宣传,是真的那阵子在听她的歌嘛!(掩脸)
这也是第一次跟阿璃在商业志中合作,这叫一个得偿所愿。
这是我的心愿,大概也是同时认识我们的老友的心愿。既然公主都交给阿璃蹂躏了(咦),陆家的另一只当然也被我推入火、呃,阿璃的厕所了。
写到这里真的差不多是交稿的时候了。
我要多谢一直不离不弃的读者群、噗浪上的老友们,还有美丽温柔可爱又大方
的小编们,谢谢他们容忍我一次又一次的拖稿(掩脸)也谢谢家人对我付出的无条件的支持~
个人志跟商业志的分别嘛?很高兴商业志不用自己写文案。(殴)
苇 21 September 2009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