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用小提琴演奏的圣经--巴赫无伴奏小提琴曲,来激发阳阳对小提琴的向往,没想到小家伙四肢大张地摊在沙发上,对着拉琴的于睫摇头晃脑地说:“什么时候完呀?真没劲。”
于睫有些无措地垂下了手,想当年他第一次听到海飞茨(Heifetz)演奏这套曲目中的D小调组曲时,是何等的激动?海飞茨无懈可击的单声技巧和梦幻般的运弓手法是那样令他为之着迷,轻快活泼的吉格舞曲(Gigue)曾令他少年的心也有如水银柱般雀跃。
而面前这个学琴的孩子,不仅无动于衷,甚至显得那样不耐烦。
于睫深吸一口气,弯下腰问阳阳:“那你想听什么有劲的曲子?”
“不知道!”阳阳开始在沙发上打滚儿。
于睫咬牙忍耐,翻开从网络下载的一堆流行音乐改编的小提琴曲谱,一首一首演奏下去。
“这个好听!”小家伙眼睛一亮,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那是一首童话音乐片插曲改编的小提曲--Over the Rainbow。于睫也是只知曲名不知歌词更不知剧情。
发现阳阳喜欢,他赶紧引势利导,告诉他今天先把G弦学好,以后好好练习,就能学会自己拉这首好听的曲子。
阳阳总算肯老实拉一会琴,于睫更是长出一口气。
中午,李夫人过来把阳阳接走,又是一番千恩万谢。于睫自己也恨不能千恩万谢地求她给阳阳另择名师。
从楼下的餐厅点了菜刚放下话筒,电话又响,接起来是齐歌的妈妈。
仍然是熟稔又关切的口吻,询问他今天为什么不过去,午饭吃什么,还说做了他爱吃的几样菜,让齐歌装饭盒带回去,可以放冰箱里明天吃,还补充说都是剩一剩更入味的菜,不怕放……
扣下电话,于睫回想自己和齐歌出来住之后,自己接齐歌妈的电话倒比自己妈都多。
随即,他感到很羞愧。一个成年男人,如果还在斤斤计较父母对自己的施予,也太过自私、不懂事。
令自己都不齿的自怜情绪转瞬即逝,再次拿起琴弓时,于睫已经在心里计划着下周回父母家看看的事了。
在于睫的琴弦上反复流淌的Over the Rainbow,曲调很简单,句式也温和绵长,轻声地诉说着曾有的回忆,静静期待着更美好的未来。
飞越彩虹,比彩虹还要美。
金秋,又是一个下班高峰。齐歌驾车再一次假意右拐,驶上自行车道。
在他以为万无一失的时候,于睫吃惊地说:“警察!以前不是站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吗?今天怎么跑前面去了?”
也许,警察盯着这俩假右拐的车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天特意等在他们要开回直行车道的路口守株待兔。
万般无奈之下,齐歌只好真的右转,绕了个大圈才回到原路,在龟速的车流中耗去比平时多出数倍的时间。
于睫不由感叹:“这狗子可真油儿,站后头拿你没辙,就跑到前头堵你。不得了,不得了,这年月,人脑子一个比一个转得快,谁也不比谁傻半秒。做着别人眼里容不下的事,还不自己小心点,逮着就有好看。”
“你什么意思?我怎么听着不象是说警察?”齐歌问道。
于睫也是一愣。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概就是这种情况。而且,那也确实是他真实的内心想法。
沉默着将车驶入小区,停在楼下的停车场,这时天已经擦黑。
于睫拉开车门要下车,齐歌突然伸手将他拉回来,又往自己怀里一扯,头便俯下来。因为于睫把脸扭开,吻便落在了他的脖子里。
于睫知道,车门敞开着,想伸手去关却够不到,想开口提醒他,又放弃了。他能感觉到,这并不是一个真心实意想要吻的吻,而只是想要一种身体上的近距离接触。
片刻,齐歌松开手,看着车窗外完全沉下来的夜幕,说:“也怪了,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可能看到咱们,可我偏在这种时候最有感觉。”
于睫偏头看他,直视他的眼睛,笃定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些年的相处,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已经超过自身。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于睫个性中的缺点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他对其他人的目光依然在意,他依然害怕父母师长对自己失望,但是他也依然爱着齐歌。所以,他一直都在挣扎。
我行我素的年轻人总爱说:那是我自己的人生。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大多数父母的人生,就是子女的人生。
于睫彻底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一年前。他跟父母说明,骆格格一毕业就出国了,之前他们并没有在一起,之后也再没有联系。
父母的紧张出乎他的意料,也由此可见自己当年所做的傻事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那段时间,母亲像一只惊弓之鸟,变得异常敏感脆弱。她一天往乐团至少打三通电话问他在做什么,甚至哭着求他搬回家住。听说他现在和齐歌同住,又亲自到他们的住处,语带哽咽地要齐歌多“注意”些他。
齐歌很清楚于睫内心的每一丝波澜,但是他没有强硬的逼迫,也不会再越俎代庖自作主张替他做决定。
他只坚信一点,不论出柜与否,两个人都不会分开。
其实齐歌很想说,不论于睫是决意隐瞒下去,还是决定挑明关系展开与父母甚至更多人的战争,他永远都是他不离不弃的战友。他深知,战场上最鼓舞士气的话,不是“给我冲”,而是“跟我来”。
但是他没有说出来,他相信他知道。他也确实知道。他只是在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高瞻远瞩的人,只要确定方向,完全不用考虑太多,走下去就是。
他们并不知道是哪里出了意外,楼上的李家夫妇就打上门来。
李夫人哭叫着说自己瞎了眼才会叫儿子跟两个流氓学琴。李先生骂李夫人是蠢货,偏要让宝贝儿子学什么狗屁艺术。
“搞艺术的都不是好东西。画画儿的画流氓画,拉琴的耍流氓。”李先生的眼睛里是满溢着鄙夷,把“小劳德诺”扯到身后,把他的儿童小提琴摔在地上,“以后少给我碰这种东西,不许跟他们来往,记住没?”
混乱随着“砰砰”的门响终告结束,两人世界终于回归应有的宁静。
于睫气得双手发抖,齐歌刚想劝他别跟那俩混人一般见识,只听于睫咬牙道:“骂我一个人就算了,往职业上胡扯什么?拉琴的怎么就耍流氓了?他们家开狗妓院岂不是更流氓!”
齐歌先是一愣怔,进而想到那一对专司配对收钱的红色贵宾,不禁笑倒,捶着大腿又叫又嚷:“看不出来,哎哟,还真看不出来,你小子居然这么损。开狗妓院?你怎么想出来的?”
这件事之后,“小劳德诺”不再上门学琴,偶尔看到他在小区里奔跑玩闹,洒下一片笑声,明显比学琴时快乐很多。
倒是于睫,时不时会拉上一曲Over the Rainbow。他似乎越来越喜欢这首曲子了。
齐歌曾问过于睫一个问题:“知道马友友为什么那么牛?因为在他之前,没有人能用除小提琴之外的乐器完美演奏过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Paganini 24 Caprices)。打破经典,才能成就新的经典。现在,男女之间的美好爱情是不朽的经典,谁能保证它将来不被无性别差异的爱情打破?
飞越彩虹,比彩虹更美。
--完--
小黑说她很重视,她还说过喜欢《牧神》的甜蜜番外,还说过喜欢Over the Rainbow这首曲子,所以我准备了这篇给的生日贺文,目的就是拍她的马屁。
花点时间拍好友的马屁,是件特别高兴的事。但愿我没拍到马腿上,被她一脚踢飞。
于睫
2006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