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弹在黑暗中突然出现的亮光让我们措手不及。我闭上眼睛,试图找一个可靠的掩体,紧接着,周围就响起了枪声。这次是真正的冲突,空气中充满刺激,霰弹枪上膛的声音以及每次射击之间都会随之而起一阵惨痛的呼叫。我试着看清自己的手掌,照明弹持续的时间是三十秒,当我的视觉略有恢复时,忽然有个人影向我接近,速度飞快。我本能地举起手中的枪,可是手腕被掐住,对方另一只手的手肘朝我胸口撞来。要是再被撞一次,我一定会痛苦致死。我急忙向右边躲开,但是因为看不清周围的环境,我被这一下搞得失去平衡,不可避免地向后倒地。下颌传来一阵剧痛,他一拳打中了我,这时照明弹的作用已消失,周围又恢复了一片黑暗。在那一瞬间,我几乎能感觉到微风从手指间吹过。我们同样在黑暗中,这下终于公平了。这个人不是“对手”,他的行动和“对手”截然不同,更灵巧,更敏捷,但是力量稍显不足。我重新获得了对枪的控制,就在这时,他忽然弯腰,用膝盖顶住我的肩膀。他的身上有一股润手液的香味。
是个女人。
这个结论令我大吃一惊,仅仅几秒钟时间,我就意识到必须制伏她,否则下一秒她会用更利落的方法置我于死地。我极其迅速和用力地对准她的脸就是一拳,但她机灵地躲了过去,并用另一只手掐住我的喉咙。她似乎想快点结束这场搏斗,所以当我感到喘不过气来时,她用枪对准了我的胳膊。那时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直接对着我的脑袋开枪,可情况十分紧急,我屈起腿,从后面猛撞她的腰,一次,两次。她的手松开,身体往前倾,我挣脱她的压制,又朝她的腹部踢了两脚,但没使出全力。她的身体柔软有力,跌倒后对我开枪。火光亮起时,我已从地上滚开,躲过了那颗子弹。黑暗中,我们互相找不到对方了。
这次冲突的全过程不会超过两分钟,却令我感到无比震惊。从我们烧毁他们的藏身之处,抓走艾德到现在,最多只有十小时。营救行动来得如此迅速果断,没有丝毫拖沓犹豫。狼牙安排了五个人在外面值守,却被他们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不,不能用解决这个词,在我们的理解中,解决就是杀死,如今的情况却是没有人死。一个也没有。
四周又陷入了令人焦躁的寂静。过了几分钟,不知是谁打开了手电筒,一束白光像利剑一样划破了黑暗。苏普握着手电筒,一只手举着枪,警惕地看着周围。
“你们怎么样?”他问。
我们相互对视,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仇恨,有些人受了伤,大多是手脚、肩膀,或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挨了揍的鼻青脸肿。
这次,连枪火也不再咒骂说话,他没有受伤,但是看得出在混乱中躲闪得很狼狈,此刻他正怒火填胸。
过了好一会儿,我们才从这种沉默中挣脱出来。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有人问。
“对手”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想,门外负责看守的人至今昏迷不醒,白沙从他们身上找到了麻醉针。
“这就是整个经过。”苏普说,小狐正在替受伤的人包扎伤口。
狼牙阴沉着脸,看着眼前的一切。整个教堂一片凌乱,伤员个个垂头丧气地看着地面。一向态度傲慢,自负而又目空一切的人此刻羞愧难当,不敢正视首领的目光。忏悔室中,艾德已经不见了,他们成功地救走了他。现在一切回到昨天,我们正经历着一次又一次失败。
“几个人?”狼牙问。
“四个,或者五个。”苏普说,他从遇袭受伤的人那里得到的总结,“不算枪伤的,正面冲突的大约有四五人。”
而我只确定了一件事,我们在火窖中看到的六张床,其中一张床的主人是个身手利落的女人而不是一个需要保护的洋娃娃。我们应该怎么继续玩这个游戏?
我抬起头,枪火的目光正和狼牙碰在一块儿,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的想法是一致的——复仇,但不同的是,枪火希望迅速报仇,他的情绪像一团烈火,而狼牙则会考虑更多。他的态度开始变得高深莫测,难以揣摩。也许我可以说,他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妙。在这之前我们获得了太多胜利,这些胜利来得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也使我们错误地以为无论如何都不会失败。
今晚,如果“对手”更肆无忌惮一些,就可以毁掉很多人的生命,让他们变成这个废墟世界中的几具新鲜尸体。这完全符合优胜劣汰,强者生存的原则,但是狼牙不会承认自己是弱者,枪火不会,我也不会。那时我对“对手”的兴趣是多么浓烈,简直就像那个在夜晚穿过荒凉的小山,追逐黑暗骑士的孩子。
狼牙没有丝毫表情地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说:“等他们醒来后再问。”他始终无法相信有人能不发出一点声响就摆平了五个看守,尽管这是个无法回避的事实。
“有个女人。”我说。
枪火的怒火正无处发泄,冲我喊了一句:“我知道有女人,在地窖的时候就知道了。”
“我想他的意思是说,刚才的那些人里有女人。”苏普说,“你确定么?你和她交过手?”
“我确定。”我说,“是个厉害的女人。”
“你连一个女人都没抓住?”枪火瞪着我。
“好了,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狼牙说,“我会把这事弄清楚的。”
他一定说到做到。整件事才刚开头,未来会怎样很难说,但是已经不可能再糟了。经历了一次毁灭性的人类大灾难,我们还能更担心什么?
伤员已经全部安置妥当,狼牙把没有受伤的人集合起来,清点了人数——十三个人,包括枪火、刺客、白沙、小狐和他自己。在狼牙看来,此刻的我也是伤员。我们就这样坐着等待天亮,没有人说话。五个昏迷不醒的人醒了,但是从他们那里照样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他们几乎是同时中招的。
“好了,去吧。”狼牙说,他用猎刀割开一块生牛肉喂给白象牙吃,牛肉经过冷冻有些发硬。这种突然出现的平心静气使枪火非常恼火,但看得出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当场发起火来。
我看着打开的教堂大门,这时已经不需要防守,“对手”的目的显然只是救人。外面渐渐亮起来,有了晨曦的灰白色。
“接下去做什么?”这些问话已经变得不怎么有底气了。
“随便做什么。”狼牙回答,他的眼睛一直低垂着,嘴角纹丝不动,像是雕刻。“你们想做什么都行。”他说。
“什么意思?”枪火问。
“你可以把这看成是战术上的决定。”白沙说,“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别冲动,别想着立刻就去报仇,这样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可我受不了这样。”
“我不是在和你商量。”狼牙说,“你应该冷静一下,不要失控。”
“好吧。”枪火不满地说,“如果这是——计划的一部分。”我看得出,他几乎想袒露真情说这是个破计划。
我问狼牙:“可以单独活动么?”
“可以。”狼牙说,“前提是不要再增加麻烦。”
他的意思是别再受伤,这事容易得很,只要不主动袭击“对手”,就不会有任何危险。短短几天,我们已从满脑子杀人的念头变成了考虑如何自保,这是多么大的改变。
“这段时间,暂时什么都不要动,也不要放松警惕。”狼牙叮嘱道,他不希望下一次再起冲突时,还要腾出手来保护伤员。“既然他们不愿主动出击,我们就好好利用这些空闲时间。”他说话的口气像是嘲弄又不像是嘲弄,也许一切都是我的错觉,他从头到尾都显得十分平静。我感到自己的嘴唇动了动,好像有什么话不受控制要冲口而出。我心想,说什么呢?我说的话根本可有可无,不过最后,我还是开口了,语气尽量委婉:凡事不能超过三次,他们不可能永远不杀人。
狼牙抬头看了我一眼,他的目光也看不出愤怒之色,但似乎对我的话有些意外。你害怕吗?他问。于是所有人都看着我。我说,不,不是。
不是害怕,是比害怕更麻烦的东西。
我觉得最终我们将会两败俱伤。
11.日记
时间就这么过去,一天又一天,每天都缺乏新意,平淡而乏味。
我们储备的食物渐渐短缺,已经开始吃起罐头和饼干。枪火每天都在发火,但只是对着我们,对狼牙他总能尽量控制脾气。
受伤的人大多已痊愈,我的肋骨也恢复得很好,不再整晚失眠。白天,我们会结伴出去,假装散步熟悉地形。但是“对手”一直没有出现,我甚至以为他们离开了这个小镇,去寻找新的乐园。这很有可能,对于一个危机四伏,到处都是敌人的废弃小镇,实在没有什么值得留恋。
天气在这个时候不该这么晴朗,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人们依然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生活。我从教堂中出来,走进面积很大,墓碑林立的墓园。大院的中央有块草坪,但是没有花,什么花都没有,哪怕是一朵野菊或是蒲公英。
我沿着砾石小路走,一边走一边想着心事(我忘了当时在想什么,但一定和回忆有关,值得回忆的事太多太多了)。等到我回过神来,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别墅的院子外面。竟会有这种事。我跨过白色尖板条木门,继续向前,穿过被烧成漆黑一片的的草坪和花园,朝前门走去。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安安静静,但是我总觉得有眼目在注视着我。
我打开前门,进去后把门关上。实际上这扇门经历了无数次冲撞,早已破败不堪。进了房间,我立刻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起居室里的死尸味越来越浓烈。我忽然想到,为什么别墅里会有个死人?他是别墅的主人么?如果是的话,为什么“对手”不安葬他,就这样任由他日益腐烂,不成人形。我慢慢地走近沙发,重新打量了一下死者。和上两次相比,这次腐败的程度更严重,几乎已无法分辨性别,但是他的姿势似乎有了变化。我想起了梦中的那一幕,这种无聊的联想实在让人不适。我绕过沙发,穿过整个起居室走上楼梯。梦中我就是从楼梯上下来的,楼梯的样子和我家的有点相似,但更坚固,踩上去没有太大的咯吱声。第一间是卧室,枪火一定已经把它翻过一遍,到处都是翻得底朝天的抽屉,衣柜全被打开了,里面是女人的连衣裙和大衣。第二间也是卧室,孩子住的,架子上放着一排飞机和汽车模型,玩具盒倒翻着,从里面滚出很多玻璃珠。第三间是书房,两边的书架又高又宽,放满了积着灰尘的书:《爱与美》、《天才雷普利》、《奥蕾莉娅》,还有一大摞园艺和果树栽培相关的书籍,最下一层则放着《爱丽丝漫游奇境》《一千零一夜》插图本。日光从窗外透进来,靠近窗边的桌上放着一堆拆过的信,它们已失去了主人,信封上写着“沃尔特先生收”。我拍掉椅子上的灰尘坐下,抬起双脚搁到书桌上。这些信件的内容多而繁杂,还夹着一些发黄的账单,一封接着一封。我打开书桌的抽屉,想找找还有什么值得翻看的东西。一群米粒大小的爬虫从抽屉的各个角落仓皇逃窜而出,在底部抽屉的角落里,我找到了一本黑皮革封面的日记。翻开第一页,上面用黑色墨水笔写着: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虽然日记没有任何内容简介,也没有目录,我却感到了它的沉重和冰冷——爱爱爱,恨恨恨,还有无数秘密。
翻开第二页,日记的时间是一年前——
“9月22日,晴。今年的小镇果树节中,威弗列德先生和他的儿子鲁克获胜,他们以新品种的甜樱桃赢得了所有人的投票。大家都以为我会嫉妒这对令人羡慕的父子,但我并不介意,种植本身就是乐趣。在随后的晚宴上,我们一起喝了很多便宜的烈酒,意犹未尽,没有人愿意散去。这时,又冒出了一件事:凯瑟琳来了——她是新搬来的,我对她的印象很少,除了第一天登门拜访之外几乎从不交谈。今天她穿着件普通的深蓝色连衣裙,看起来和别人不太一样,我觉得她可能有印第安人的混血,也可能是吉普赛人。她带着一个小男孩,是个机灵的家伙,名叫艾德……”
这里的艾德和我认识的艾德是一个人吗?如果是的话,我很意外,没想到那孩子对我说了真话。
“我们一起聊了很多关于果树栽种的事,看来她对此也相当有兴趣。虽然和其他女士相比,她的衣着明显寒伧,但并不影响我对她的好印象,我邀请她明天来家中做客。”
第一篇日记到此为止,我翻过一页,继续看下一篇。
“9月23日,阴。中午时,我的客人来了。凯瑟琳看起来精神不错。艾德也在旁边。我请他们进来,步入客厅时,凯瑟琳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说‘这房子真漂亮,就像一座城堡,美极了。’我们一起共进午餐,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我拿来插画本给艾德看,他像一只警惕的小狗,总是左顾右盼。”
警惕的小狗,这个形容不错。我往后翻了几页,日记先生以最快的速度坠入爱河。凯瑟琳自称来自一个贫穷家庭,父亲收入微薄十分潦倒。十五岁时她就离开家独立生活。我感到索然无味,又看了几篇,全是些生活琐事。就在我想把它扔回抽屉的最底层时,忽然听到了脚步声,非常轻微,小心翼翼。我环顾四周,对面的墙角有一个小衣柜,柜门敞开着,角落里结着蛛网。我把日记塞进口袋,悄无声息地躲进柜子,当柜门关上的一刻,书房的门就被推开了。令我意外的是,进来的是个女人。她穿着一身宽松裤和白色V字领背心,金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像军校的男孩子那样,看上去非常硬朗,但很漂亮。她长得很像某个歌手,只是头发短一些,我一时想不起名字。她从门外进来,在书架前留连了一会儿。那时,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就是那个在教堂中袭击我的人。她的胆子真大,现在还是白天,到处都有我们的人在闲逛,要是被发现,她一定会惨遭不幸。一个漂亮女人,对男人来说本身就是诱惑。
她在书房中徘徊了一会儿,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翻了翻,慢慢走向窗边。窗外阳光明媚,她的眼睛微微阖起,像是在看着远方。不知为什么,我好像闻到了一股温热的沥青味,就是那种炎热的午间阳光下街道的味道。过了一会儿,她离开了玻璃窗,目光落在我坐过的椅子上。几乎是一瞬间,她的神色就变得紧张起来,从身边拔出了手枪。
这个房间如果用来搏斗就太狭小了,所有东西一目了然,可疑的只有柜子。我摸到了自己的枪,当我们之间的距离只隔着一扇柜门时,有人轻轻喊了一声:“珍妮。”
她没有立刻回头,而是答应了一声,目光依然警惕地注视着我的藏身之处,慢慢后退,直到门边。
“怎么了?”门外的人问,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好像有人来过。”她说,但是她和她的同伴都没有再进来搜查一番,而是很快离开了。我又等了几分钟,才从衣柜里出来,拍掉身上的蛛网和灰尘。这么说“对手”还在镇上,而不是如我们想象中那样,因为怕麻烦而离开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新生活。我重新把那本日记拿出来,希望能从这里找出他们不愿离开的原因。
回到教堂后,枪火问我去哪了,我随口敷衍。他并不是真的想知道我去了什么地方,只不过是一种例行询问,让我感到随时有人盯着,不得随心所欲。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枪火一直自诩为第二首领,而这一身份在其他人中也得到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