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眨眨眼,敷衍一笑。
拾荒 act 64 :劫后
凌晨,耀眼张扬的墨色宝马飞速奔驰在依然车流如潮的主干道上。罗小布一如既往的沉静开场,牡丹一如既往的合上花苞栽种于后座角落里,而宁珂也一如既往的逮着安乐询这问那,恨不得他把分别后的连吃饭睡觉上厕所这等小事都巨细靡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安乐略掉原习礼和萧香的事,只说家里出事了、迫不得已才退学到此的,着重把这三个多月时间里发生的事说清楚——反正他一定会追根问底的。
近半小时后,车子开到林海医院,两方谈话总算是圆满结束了,宁方还算满意,而安乐却已是口干舌燥,恨不得立马下车离去。
“你明天是上什么班?”
“凌晨班。怎么?”
宁珂乜了他一眼,道:“我明天过医院来找你,你别乱跑。”
你来找我做什么!安乐想刺他,随即又想到他的理不饶人的难缠个性,便吞声,朝他摇摇头便下车,轻快的步伐往医院里走去。
病房里的安宁早已入睡,安乐没开灯,站在床边就这走廊上的微些光线沉静的看着他那瘦小的身子陷在一团白棉布里,像朵盛开的白色栀子花,柔弱、娇小、可爱、芬芳。他要小心捧护,为他挡风遮雨,免他孤苦伶仃,免他流离失所,免他为路人随意摘采践踏。
许是感觉到了那股熟悉又温热的视线,床上的小人儿动了动,嘤咛一声悠悠醒来,眼皮猛眨几下,张开,漆黑灿亮的眼眸精准的停在床边人的脸上,漾开笑脸的同时朝他张开双臂:“哥哥抱抱——”
安乐露出欢喜的笑容,将他搂起来,手摸上他依然绑着石膏的小细腿,轻言:“末叔叔说下周要开始复健了,害怕么?”
“不怕!”安宁扬声答,小脸上满是坚强又得意,“末叔叔说他不会让我很疼的,还说要是我不哭他就每天买巧克力球给我吃。”
“真乖!”狠亲了他一记,又道:“告诉哥哥,今晚吃了什么?”
“蒸鱼、蛋包、豆腐,还有筒骨汤。都是李伯做的,末叔叔也来了,还带了几个黑色的果子,他说是……”歪头想了想,有些沮丧,“我不记得了,反正是舶来品。”
舶来品?一听这词就知道定是林末告诉他的,那男人跟孩子说话从不刻意遣词用句,就跟平时与大人们聊天一样,拣什么就说什么,以至于这小家伙住院以来,不仅学会了很多新鲜词汇,还懂得了许多旁门左道的道理,有此效果林末功不可没。安乐早先还想纠正他俩相处的方式,怕孩子真给他污染了,可无论怎么引导都没用,而又见孩子懂是懂得多了,但性子还是跟以前一样,也就随便他们了。
“明天要谢谢末叔叔,那可是他特意给你买的喔,很贵的。”
“我谢过他了!”安宁嘟起小嘴,“他说不要谢,要我亲一下,我也亲了,他走的时候还说明天再带一些过来呢。”
那个恶劣的男人!安乐腹诽着,把小家伙放平床上,盖上被单,轻柔道:“明天可能还有几个哥哥要过来,现在先睡觉,明天精神好了才能跟他们玩,好么?”
“嗯。”
看他乖乖的闭上眼,静等一会儿,等他真正入睡后,安乐才蹑手蹑脚的拿上短衫裤进浴室洗澡。
狭小的浴室里亮起惨白的日光灯,衣衫一件件褪落,露出少年特有的纤长肢体,久未被阳光暴晒的肌肤呈现出健康的润白,而在那一片光洁的后背脊椎尾骨处,不规则的散落着几块零星的黑色胎记,给这具尚显稚嫩的身子增添了些别样的风情。
安乐心不在焉的抹完香皂,又不甚仔细的拿毛巾搓了搓,拧开花洒快速把泡沫冲掉,穿好衣服后小心翼翼的开门出去,动作轻柔的上床把小家伙搂进怀里,闭上眼,脑子却控制不住的一再回放今晚所发生的种种。
“童工”事件只维持了十来分钟便宣告结束了,所有人一直避开这话题天南北的聊,话题无不是时尚、娱乐、八卦、情感及商业等,这些人虽都家底殷实,却并非虚有其表的二世祖,他们有品位、有格调、有修养、有学识,即使只是随便聊聊,也让他听得津津有味意犹未尽,且很多都是他不懂也没接触过的新鲜事物。
而白瑾一直到他随牡丹离开时也未曾表示是否还施舍这份工作与他,虽然在车上时,宁珂不以为意的叫他放一百个新,有他们在白瑾是不会怎么样他的。话虽是这么说,可他还是忍不住瞎想,他吃不准现在那些人对他是什么想法,会不会心里厌恶却因牡丹三人的面子而忍着没表露出来?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烦恼哗哗啵啵疯长,山东大刀也斩不断其源头。不想,这以后的生活必定混沌无比;想,又似自寻烦恼,毕竟这些事不是想多了就能解决得了。这就是小人物的黯然人生,高居上层建筑的大人物们高兴时赏口饭吃,不高兴时你求爷爷告奶奶跪着叫他大爷也没用。
人是一切事的尺度,是存在者之存在、不存在者之不存在的尺度。而他,就是白瑾那不存在的尺度——至少现在还是。
前年过年在老头家吃饭时,老太太提到某同事的儿子频频跳槽的事,老头当时这么告诫他们:人初做事,如鸡伏卵,不舍而生气渐充;如燕营巢,不息而结构渐牢;如滋培之木,不见其长,有时而大;如有本之泉,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手四海。
他把这话牢记于心,所以上班近两个月,他自认为无论是态度、责任感还是能力都能让上头无法挑剔,这不仅是他本身具有的优势,更是毅力坚持的结果。可这些对于上位者来说,又多重要?他随时随地就可以精心培养起一个可能比他更好的人,最重要的是,那个人不会欺骗他……
脑子有些乱,安乐把脸埋进散发淡淡消毒水味的枕头里,放空脑子,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隔天中午十一点半,林末提这个三层大保温瓶和水果到病房,说饭菜是特地回家让小保姆做的,都是家美味的家常小菜。安乐本也是正打算去买外卖的,现在正好,林医生居然专门送吃了的,当下便把小桌架上床,三人一同分食。
安宁进来吃的都是些高蛋白的食物,有些食欲不振,勉强吃了几口便再也不动筷了,只让安乐洗一个硕大黑色的果子给他。
“这就是那舶来果?”
“美利坚共和国某地出品,好像是叫做巨王李,味美肉鲜,极品。”
“这让我联想到武侠小说里的某种据说一粒便能增半甲子功力的仙果,”安乐揶揄,利落的把桌子的狼藉收起,“吃这个又有什么特别的益处?”
“补充维生素aBCDEFG啊,物以稀为贵,难得有人亲自带回来,不要白不要。”林末吃饱喝足了,四体不勤的横在椅上。
把保温瓶洗净放置桌上,安乐坐在床边,笑盈盈望着林末。这男人如今是越来越无所顾忌了,斯文的表相没变,可骨子里的率性粗鲁却是显山露水,偶尔还会妖媚造作、惺惺作态、装神弄鬼……总之是千姿百态得让人大开眼界,他的口头禅是:在医院呆久了也很无聊啊——意思是因为无聊,所以不得不拿自己玩乐。
“昨晚你几点钟回来的?”林末不经意问。
安乐愣了一下,回:“就从厢房里出来后直接回来了。怎么了?后来又发生什么事了?”
林末撇嘴:“能有什么事,一群无所事事心灵空虚生活平顺的人居在一块儿,除了胡天胡地地扯谈八卦还能有什么?都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人,即使好奇你和三少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会袖手旁观看戏而已。”
“……我和他什么关系?”安乐脸都泛绿了,他非常不喜欢这个暧昧的说法,尤其这还是只见过他们俩正式碰过一次面的人士轻易下的结论。
“朋友啊。”林末无邪的巴眨着眼扮可爱。
“不是什么朋友,顶多只是点头之交吧,没见他们之前,我都不知道他们是这里的人。”安乐淡淡解释,遂又好奇:“为什么你们都叫他三少?感觉像手下对主人的尊称,明明你们都比他大。”
“那个啊——”拖着长达十几秒的尾音,林末才慢腾腾道:“打从他一出生大家就都这么叫他,习惯了,算是一种昵称吧,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安乐点点头,不再追根问底,虽然他觉得林末的解释有点此地无银的意思,但,具体如何却跟他没有多少相干,就当是昵称好了。
两人转移话题闲扯着,十二点过半时,宁珂来了,笑容可掬的把一只比安宁还高出一个头的超大灰熊放到他枕边,两只手好奇的在他身上捏来摸去,乍乍称奇,为孩子柔软滑腻的皮肤感叹,又为孩子小小脆弱的身骨疑惑,就跟从没见过没摸过孩子的非地球人似的。
安宁巴眨着大眼,愣愣不知所以,但因为昨晚哥哥说过有朋友过来,知道是眼前这个奇怪的人,便也不觉得害怕了。
“诶你别这样弄他行么,布娃娃呢!”林末心疼了,赶紧将小家伙抱起来搂住。
“娃娃,叫宁叔叔。”安乐一派平静道。
“宁叔叔。”安宁从善如流唤道,一把童音让宁珂是既兴奋又不满。
“为什么要叫叔叔,应该叫哥哥才是!我才多大呀就成人叔叔了,还跟林医生排一队上了……”嘀嘀咕咕,抱怨不已,末了将那颗耀目的红脑袋伸到他面前,讨好的谄媚笑言:“娃娃,来,叫宁哥哥。”
安乐一把将他扯到床边,眼神横过去,慢条斯理道:“行了,他才六岁,叫你一声叔叔也不过分。你一个人过来的么?”
“没啊,还有咱们三爷也来了,他先到楼上看望一下他爷爷的故友,那老头子是昨天中午进的院,好像是心脏病什么的。诶,老人家就是麻烦得很,不是这个痛就是那个病,我将来要也这样,非得在病发前把自个埋了,一了百了,化作春泥还能护花呢,赖活着把身边一群人都给折腾得死去活来,作孽……”
话没说完,林末已经操起桌上一颗硕大的丰水梨砸过去,阴森森道:“你小子在这么口无遮拦,我现在就把你灰飞烟灭了。”
“嘿,别啊!”宁珂讨好的举手示降,嬉皮笑脸道:“我随便说说而已,别当真。你也知道我平日对那些老爷子们多尊敬多孝顺多爱戴有加,病在他身,痛在我身啊。”
林末乜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问:“是老爷子哪个故友?”
“你不知道?”问完又拍额——昨天林医生休息,当然不知道了,耸耸肩道:“是莫老爷子,好象不是很严重,具体的呆会儿你自己去问问。”
“你知道了怎么不上去看看他?”
“一,我拿这个大娃娃去探一老人家的病会被人当傻子;二,我估计此时莫家兄弟也在,为了不让流血事件发生,三少也希望那个我别上去;三,我对安乐的孩子很感兴趣,之前连听都没听他提过,太神秘了。”
“是我弟弟,他叫安宁。”安乐平静的纠正。
“嘿,这名字听着就深得我心,是跟我一家的。”宁珂笑,探身朝安宁伸手,“来,让叔叔抱一下。”
安宁犹豫不决,望望不做表示的哥哥又望望笑盈盈的末叔叔,半晌,终于怯生生张臂攀上去。宁珂如获至宝的兴奋不已,小心翼翼的放轻手力搂着,笑嘻嘻对安乐道:“我从没抱过孩子,想不到这么可爱,跟猫咪一样。诶,他好养么?”
这语气怎么听都像是在问:你猫挑食么?平时丢吃什么?会随地大小便么?会……
安乐和林末都不忍看他了,觉得再多的言语对他来说都不啻对牛弹琴、夏虫语冰,这人轻狂张扬的个性里暂时还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父性。他只是好奇心作祟,不出多时便会觉得无趣了。
“你的手碰到他的伤腿了,宁珂。”
拾荒 act 65 :娃娃
悠然的声音自门口响起,房内的人齐齐望出去,原来是那朵风姿卓越的牡丹移植过来了。他展颜漫笑的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亮如点漆的眸子温柔的看着安宁,两手伸到他面前,轻言细语的说:让我抱一下好么,小娃娃?
安乐暗翻白眼,不耻他每次出场都像是众星捧月似的,也不怕闪了别人的眼!
安宁望着牡丹,忽然笑了,小身子蹭过去,小胳膊揽住他颈子,小脑袋也搁在他肩上……
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涌上来了,安乐感觉这个孩子喜欢牡丹,就如同当时他喜欢萧香一样,第一眼见这就不自觉的靠上去巴着不放,是因为这两个人身上都带着香气么?“娃娃……”
“嗯。”安宁睁着一双无邪的眼看他,欢喜的笑道:“哥哥,他和萧哥哥的味道不一样喔,可是很好闻。”
安乐抚额,无奈至极。“他是……呃……”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说牡丹哥哥很奇怪,说三少哥哥更奇怪,说官越……这名字还是从别人的嘴里知晓了,他们没有正式的自我介绍过。
“管越。”牡丹轻快的接口,“叫管叔叔。”
“一听官叔叔这三个字,立即就让人联想到你爸你叔伯他们,”林末忍俊不禁,“真让人崩溃的三个字。”
“嘻。那叫越叔叔吧。”安宁抬起小脸对他笑,“我叫安宁。是哥哥起得名字,他说不仅是邦安家宁的意思,还希望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君子安宁。”
牡丹笑盈盈颔首赞同,顺着他的话一路迂回巧妙的询问,不稍片刻,便叫对他深信不疑又喜爱的安宁把自己怎么到安家的大概情况都交待了,小家伙尤不自知,兀自说得飞快,让安乐着实无语。
林末和宁珂早已各自拉了椅子端坐,兴致勃勃地听他讲,连连点头表示明白理解,心里也对安乐更多了几分佩服:一个未成年的少年能独自带着个孩子,却是非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四哥,小家伙什么时候做复健?”牡丹高坐在床沿问矮坐跟前的林医生,那阵势还真像是皇帝询问臣子。
“安排在下周三。怎么了?”
“没什么。那什么时候出院?”
“现在就可以出院了。”林末淡淡道,“可出院回去没人照看他,便让他继续待在这儿,反正我的时间多的是。”
安乐惊疑的望向他——他从没跟他提起过,还一直以为是伤情问题不得不继续住院,这,这都多久了?白花了多少钱在这儿啊!可怜他节衣缩食得到现在连那笔庞大医药费的零头还没凑齐呢!
“看我做什么?”林末飞了个暧昧的眼神给他,无辜道:“你也没问过我呀,我会自动默认为你是同意的。”
安乐脸上青白交错,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忍了又忍才平静道:“现在就去帮我办出院手续。这地方我们住不起。”
“医药费一分没叫你就想走了?美得你。”林末慢条斯理的把大口袋里的笔、纸取出来,龙飞凤舞一串数字画上去,有慢吞吞把纸片折成漂亮的小纸鹤,准确无误的飞到他膝上后又得意洋洋的飞转起笔。恶劣的笑道:“贵宾折后六万八千五百五十八元,免你小零头,只需付六万八千五,什么时候交清什么时候走人,噢忘了说了,这费用并不包括复健费在内,所以你最好备个六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