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比报复更没有理由的,是突然放弃夏明初,转而爱上他。
那麽,还有什麽时机比现在更好呢?这十年来唯一有人帮他过的生日,在气氛最好的时候彻底得到他,听到他亲口说出“我爱你”。怎麽看都是一出戏的高潮部分了,难道不该就此落幕,让他跌落深渊?更狠一点的,也许还该安排一群人围观,一起嘲笑他的下贱,将他的尊严践踏个彻底。
季明野木然好一会,一言不发地爬起来,赤裸着身体,一路走出餐厅,转入隔壁的卧室,进了浴室,很快,里面传出了水声。
莫时与慢慢撑着坐起来,伸手拿过桌上的餐巾,低头一点点擦拭身上的白浊。预想中的场景没有出现,这是否意味着季明野不是报复?隐隐约约的期待竟然成了真,心思忽然很混乱,接下去,怎麽办呢?
坐在地上,里面的粘腻无法处理,好歹外面的擦得差不多了,他一件件拿过地上自己的衣服,都被蹭得有些脏了,他没有挑剔,俯身小心而吃力地搬过仍然打着石膏的左腿,套上底裤,然後是裤子,再小心翼翼地搬直左腿,套入右腿,努力往上拉扯。
眼前忽然出现一双挺直漂亮的小腿。他停顿了一会,才迟疑地抬起头。季明野蹲下来,有些粗鲁地扯下他好容易套上的裤子,把人抱起来往浴室走。
莫时与被放进浴缸,左腿摆在外面。
水龙头被打开,调好温度的水一点点积聚,渐渐满上来,终於包住整个身体,让人舒服得想要叹息。季明野关掉水龙头,蹲下来胡乱地替他擦洗,技巧明显已经比第一次好了许多,只是动作粗鲁,轻易泄露他的怒气。
光线很亮,莫时与出神地看着他,不知不觉抬手摸上他的脸。这麽漂亮的脸,他不喜欢看他皱着眉生气难过的样子。
“我只是想找个人帮我一起忘了夏明初!”季明野猛地抬头,声音里藏不住的愤懑。
“效果好吗?”莫时与问。
季明野恶狠狠地盯着他,半晌,小声说:“好!”
“那,我现在开始真正地爱你好不好?”莫时与问。
季明野的魔力太难抵挡,夏明初可以,他不可以。但他无法确定对方真正的心意,而他确定自己并不喜欢一步踏错,就此粉身碎骨的结局,只好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去鉴别。
如果季明野如他猜测的那样是在报复,那麽就在今天让他满意,让一切就此结束,但如果不是,他将放下所有心防,开始一场真正的恋爱。
心动之前,权衡过两种可能之後,他作了这个决定,尽管这样的决定听起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尤其当这样做的是莫时与。在绝大多数人的眼中,莫时与是个淡泊且严谨的人,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不过是表象而已,更多的时候,他是个很任性的人。众所周知的傲骨,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其实也是因为任性,不过只是不愿意勉强自己而已。
季明野冷眼看了他好一会,点了头。
浮华 16 难得的温馨章……
第二天继续在海上飘荡,尽情享受天高海阔的惬意自由,晚上才终於回到医院。当夜季明野没有离开,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
没过几天,有医生来恭喜莫时与,说他骨折愈合良好,可以拆掉石膏,回家慢慢休养。季明野很高兴,要接他回自己住的地方休养。他一早从家里搬了出来,独自住在离公司不算太远的一座不大的别墅里。
莫时与笑着拒绝:“傻瓜,你的身份不一样,被人看到还得了?”
季明野撇撇嘴:“反正summer组合只是玩玩的,看到就看到。”
当然不是真的毫不在乎,但也绝不会如其他明星一样畏之如虎。他来娱乐圈,的的确确只是玩票性质。
不过除了一时兴起之外,他玩组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夏明初。组合意味着两个人大半时间都会在一起,这对当时的季明野来说,这是无法抵挡的诱惑。而夏明初竟肯丢下手头工作,同意陪他一起进军娱乐圈的事,还让他那时颇为窃喜了一阵。可惜终究还是证明是自己会错了意。
莫时与笑得无奈。那麽多人梦寐以求的事,对他来说,只不过是玩玩。“一开始的时候你可不是这麽说的,你说summer组合一定要红。”
“是啊。”季明野理所当然地点头:“就算玩玩,我也要比所有人都玩得好。”
莫时与摇头,不打算苦口婆心地和他唠叨什麽大道理。太过一帆风顺的人生,没有经历过必要的挫折,你不能要求他无师自通地学会珍惜感恩。“那你打算玩到什麽时候?”
季明野的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不会太久了。”老头子不可能放纵他太久,爸爸可以不叫,要继承家业,就一定要回公司。
莫时与最後还是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楼。季明野要请人照顾他,被他拒绝,伤势确实恢复得很好,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季明野又没有离开。当然睡在一张床上,但仍然没有做爱。第一次做得太疯狂,莫时与那里受了点伤。
第二天季明野起床洗漱之後,把皮夹里的钱都抽出来放在床头:“家用。”
莫时与还赖在床上,睁眼看看他,没有拒绝。
家用,是家庭中才会用到的说法吧?身边也确实没钱了,用他的就用他的吧。感情到了一定程度,何必再把彼此分得这麽清楚?
季明野看着他把钱收好,低头亲他一下,嫌弃地赶紧离开:“你还没刷牙!”
废话,谁没起床之前会刷牙?晨醒没刷牙之前,再帅的帅哥,嘴巴也不会香喷喷。莫时与笑得见牙不见眼。
季明野白他一眼,又低头吻下去,这次连舌头都伸了进去。
吻完了,起身往洗手间走:“又要刷一次牙了!”
莫时与听着洗手间里传来的咕噜咕噜的漱口声,有一种东西从心底慢慢涌起,越来越浓,快要满溢出来。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肯在你没刷牙的时候真真切切地吻你的人,一定是真心爱你的人。
忘记一段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这句话,果然没有错。他安心地闭上眼睛,再度沈入梦乡。
莫时与请了两个月的假,现在还剩下大半个月的时间。他不急着回去上班,季明野当然更高兴他不用工作,这样自己有空就可以随时去找他。现在的情况和在医院里差不太多,除非有要紧的安排,季明野几乎每晚都会过来。
但还是有区别的,在家里总是更自在,两人的关系也明显比以前更亲密。认真说起来,两个人在家里,其实玩不出太多花样,也不过就是一起吃饭,聊聊天,看看电视,而後做做爱,但两人都觉得兴致盎然,做什麽心里都是欢喜而甜蜜的。
浮华 17 旧爱新欢~~~
又过了十几天,莫时与的腿终於好得差不多了,走路已经没问题,还可以小跑一阵。
这一天,季明野一回来就直奔衣柜,挑出衣服塞到莫时与手里,说:“快换衣服,我们出去。”然後自己换上T恤牛仔裤,戴上墨镜,把略长的头发拨了拨,遮住大半张脸,最後拿个背包,除了那副多少有点突兀的墨镜,粗看起来就和普通学生差不多。
他动作快,弄好了转身,莫时与刚刚脱完身上的衣服,季明野盯着他赤裸的身体,眼冒绿光。莫时与的身材很好,肩背顺滑,细腰长腿,尤其臀部的形状漂亮非常,说起来年纪有点大了,但肌肤仍然相当细腻有弹性,看了再多次,摸了再多次,还是觉得爱不释手。
莫时与回头看着他笑:“到底要不要出去?”
季明野捂住眼睛:“啤酒节!”
大部分人看到莫时与的时候大概都会有种错觉,觉得这个人很适合安安静静地一个人端杯红酒慢慢品尝,看起来那麽清寂、淡泊的人,和热热闹闹的啤酒实在有点联系不上。但是莫时与偏偏就更喜欢啤酒,其实最喜欢坐在露天排挡里,边喝新鲜扎啤边吹风,一边喝还一边笑,完全不同於平时的淡漠。这一点是开始时莫时与和夏明初约会,而季明野跑过去当电灯泡的时候就知道了的。
到达广场时夜色已浓,灯光却亮堂,到处是人山人海,喧闹声震耳欲聋。各地的啤酒节其实都差不多,多少模仿着德国慕尼黑的啤酒节,热闹欢腾是最重要的,除了啤酒和小吃,还有表演看,这时盛大的开幕式当然已经赶不上,但是还是有民俗和歌舞表演可看。
啤酒和小吃的种类都不少,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吃喝,兴致勃勃,不时伸长了脖子看四处的表演。
最大的舞台在广场的中心,四周围了不少人,隐约看到有人正在上面卖力演唱。季明野拉着莫时与往那边挤:“去看看!”
摩肩接踵的一条路,难为他东一拐西一绕地,居然就带着莫时与突围而出,成功而快速地摸到了离舞台不远的地方。莫时与低声笑:“你属泥鳅的?”
季明野给他白眼:“想夸我要换个好听点的说法!”
莫时与实在憋不住笑,又不敢太大声,怕引人注意,憋得脸都红了。
季明野悻悻看他一眼,拿手肘顶顶他:“看表演!是公司里的新人。”
莫时与又笑:“你不是新人?”summer出道只有半年多,虽然已经很红,但确实还是新人。
季明野撇嘴:“这个女的才进来三个月,比我们新!”
上面的女孩子不过十七八岁,脸上还有稚气,但确实相当漂亮,歌唱得也过得去,经过E代公司大力包装後推出,短短三个月,成绩已经很不错。当然也还没有大红大紫,否则就算来啤酒节也只会担任开幕式嘉宾,不会在接下来的时间段开这样一场不是演唱会的演唱会。
女孩子刚刚唱完一首歌,正在上面说话:“谢谢大家的掌声。下面要请出我的嘉宾,他是谁呢?十年前有一首歌红遍大江南北,那首歌叫作独夜,作词和演唱的都是同一个人,请出我们的大帅哥──英翰!”
莫时与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台上已经有个男人出来,三十多岁的样子,长得不错,只是看起来颇为苍老,一笑起来脸上的皱纹藏都藏不住,连脊背都微微有些弯了,完全不是印象中神采飞扬的样子。“观众朋友们你们好,我是英翰,下来带来我的第一首歌──独夜,会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唱。”
莫时与想笑,又想哭。十年过去了,你最红的歌,还是只有这一首。可是当年你可以凭这首歌几乎和最红时的骏哥比肩,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你?英翰,你後不後悔?
浮华 18
音乐已经响起,季明野听了一会,难得点头:“这首歌不错!”
第二首是新歌,季明野毫不客气地数落:“唱得还勉强,歌词和编曲简直就是乱七八糟!”
莫时与的声音有些嘶哑:“因为现在没有人捧他。”没有人捧,当然不会有好的制作。
季明野嗯了一声,然後嗤笑:“我听说过,他当年上过步英杰的床,所以公司曾经不遗余力地推过他,可惜没多久步英杰就腻了他,五年期满居然连续约都没续。”
莫时与不想再听,拉了他手说:“我们走吧!”
季明野说了声“好”,跟着他往外走。走了几步,说:“真奇怪,如果他写得出独夜那样的歌词,干脆後来都自己作词,也不会弄得这麽糟糕。”
莫时与没有接话。他写不出,因为独夜,是我写的。
季明野看了他好几眼,也不再说话。两个人默默地又在广场里逛了一阵子,其实莫时与已经没有了心情,可是又不知道怎麽解释自己突然的没心情,当年的事,他还是不想提。
季明野终於说:“回去吧。”
於是就牵着手穿过人群,往最近的一个出口走。
莫时与低着头,不经意间看见季明野牢牢抓着自己的手,忽然就顿了一顿。当年的那个人,不喜欢牵手走路,却喜欢彼此拿一根手指勾着,走路的时候晃晃荡荡,很容易就会散开,他不喜欢,总觉得抓不住,可是那个人喜欢。仔细想起来,那人原本就是个不安分、脱不了轻浮的性子。
季明野似乎感觉到了他的走神,手上紧了一紧,回过头,一笑,很温暖,有些调皮。心里就这麽安定下来。
走出广场,拐进一条小巷子,穿出去还要走一阵,才到停车的地方。啤酒节人多,车子是不能直接开到广场的。
前头正匆匆走着一个人,莫时与抬起头,就看到那熟悉的背影,忍不住就眩晕了一下。
季明野声音不大不小地嗨了一声:“英翰先生。”
英翰回过头,看见他牵着的莫时与,脸色变了一变,抬脚就走,走了几步,又顿住,咬咬牙,回身冷笑:“我以为你多有骨气,结果还不是也爬到步英杰床上去了?不过真奇怪,我当年他好歹也捧了几年,怎麽你才捧了几个月就不捧了,没伺候好老板?”
季明野难得冷静地没有当场发作,侧头看莫时与:“你朋友,你自己处理。”
莫时与的声音很干涩:“不用处理,我们走!”
季明野沈默着跟他快步往前走。但当走过英翰身边时,他忽然停下脚步:“时与干干净净的,别以为谁都和你一样贱!”
英翰目中猛然露出凶光,那是他心中最深最难以启齿的痛。但看了看季明野高大结实的身材,又不敢动手:“你以为他是谁?E代又不是没他不行,不是上了步英杰的床,步英杰会忽然这麽捧他?”他虽然一早离开E代,但前段时间莫时与一起一落的事在娱乐圈也传扬了一阵,他还是知道的。
季明野看着他半天,嗤笑一声,回头看莫时与:“你现在彻底看清楚这个人了?”
莫时与慢慢点头,眼里有些什麽东西在微微地闪烁:“英翰,我以前恨过你,恨得想要杀了你和你同归於尽,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看不起你!”
季明野安慰地拍拍他手,放开他,抓住英翰的衣领,猛地一拳挥在他脸上:“这一拳,是报你当年对不起时与的仇!”用力再挥一拳:“这一拳,是为你刚才说的猪狗不如的话。”打完了,拍拍手,拉起莫时与:“走吧!”
英翰被打得有点懵了,季明野一放手,他就瘫坐在地上,过了一会,捂着脸呜呜地哭起来。
当年步英杰看上的并不是他,但莫时与无论如何不肯屈从,步英杰才一怒之下开口要他,以此打击莫时与。他也不想答应,更不想离开莫时与,可是他太渴望成功,太不甘心此前莫名其妙的连续打压,终於还是狠心上了步英杰的床,离开了莫时与。
可惜虽然红了一时,却是昙花一现,现在竟然沦落到要给新人做嘉宾的地步。
如果他成功了,那过往就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即使遗憾,即使难过,也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甚至不是不可以回头再找莫时与。然而现在这样的结果,他要怎麽在莫时与面前抬得起头?
人总是自私的,只为了让自己不至於太不堪,恶毒的话就这麽轻易地脱口而出,即使这些年来他心里对莫时与始终只有羞愧牵挂,即使在发现E代正大力捧莫时与时,虽然奇怪,也并没有真的这样恶毒地想他。
浮华 19
一直到坐到车里,莫时与眼里的泪水才掉下来。
季明野没有安慰他,给他系好安全带,就顾自开车。
没有回莫时与租住的公寓楼,车子开到了他的别墅的车库里,拉着莫时与从车里出来,按着他坐到一辆机车的後座上,拿出头盔给他戴好,然後坐在前座上,发动了机车:“坐好,我们去飙车!”
夜深人少,往郊外去的路上人更少。拐上高速之後,车子的速度由快速变成飞速,狂风迎面打来,隔着头盔,呼呼的声响还是清晰可闻。莫时与不知道现在的时速究竟是多少,只知道这风已经彻底把他刮晕了,人仿佛就在风中飘荡,他必须要紧紧抱着季明野才能保证不被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