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长梦多----梦回亚平宁@天涯

作者:  录入:01-20

  接著是回锅鲶鱼片。鱼肉炸成金黄色,再和青蒜一道加入酱油、辣椒、糖、豆豉等用旺火翻炒。吃到嘴里辛辣鲜美,最後还有丝丝回甜;滋味之妙,让人简直停不下来。鲶鱼没有小刺,尽可以放心地拿来送饭。
  两人筷子都用得不熟练,哆哆嗦嗦夹起一片牛肉放到嘴边又掉到桌面上的事时有发生。不过这并没有妨碍他们的兴致。最後作为点心的酒酿圆子上桌时,他们已如饿虎扑食般将饭菜和啤酒统统扫荡完毕,撑得直翻白眼。可是尝了一勺後觉得馨香独特甜而不腻,还有糯米粉制成的小丸子狡黠又乖巧地埋伏在汤水中,白净圆润的模样看著就惹人喜爱。为了不暴殄天物,只好吃了个精光。
  这顿饭酣畅淋漓痛快无比,他们边喝边聊吃了很久。不再谈尸体,不再谈案件,对话的内容闲闲散散漫无目标。中途两人发现杰克?凯鲁亚克是他们共同欣赏的作家,於是就他的小说、剧本、游记展开讨论,氛围热烈得就差拍案而起了。劳伦斯最推崇《孤独天使》,说书中某些段落他读过数遍;雷蒙表示赞同,还说凯鲁亚克笔下凡是关於孤独峰(注1)的文字都多多少少触动过他。
  “敬凯鲁亚克的屁股!”碰杯时雷蒙发明了这句祝酒词。纵然莫名其妙,却契合两人此刻的心境。考虑到凯鲁亚克当年表达过谢意後随即以一声“呸”告别孤独峰的作派,想必他肯定能够理解。
  结完帐即将离开时,店里进来一个瘦高的亚裔男人。他头戴印有湖人队标志的帽子,帽沿压得颇低,鼻梁上架著一副无框眼镜。同站在大厅里的服务员打过招呼,他便径直走向内堂。出门後雷蒙告诉劳伦斯,那人就是杰森?张。
  哦。劳伦斯点点头,回想著刚才所见。有了那般大起大落的故事作背景,杰森?张的脸上跌宕起伏的痕迹并不明显,看上去平淡闲适得很。或许是深水无波?
  
  由於认为没必要两人都开车,来时雷蒙是搭劳伦斯的车。现在自然顺便送他回去。
  在车中继续天南海北地聊,同时还要小心避免超速或者其他违规驾驶行为──啤酒绝对喝超标了,如果被拦下来检测酒精含量可不妙。说起来大概比较落伍,劳伦斯向来觉得既然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就该杜绝知法犯法。不过今晚他不在乎这些,不知道为何,今晚他只想任意妄为。
  送达後又自然而然地上楼做客。以年轻单身汉的标准来衡量,公寓十分整洁,唯独起居室的书桌因为堆放著各种书刊杂志略显凌乱。有趣的是,桌面右下角有张便签纸,上面赫然写著“空无一物的桌面是精神空虚的体现(注2)。”
  雷蒙端著放有杰克丹尼和玻璃杯的托盘走来,看见劳伦斯正举著那张纸条看,脸色竟然罕见地微微发红:“我本来打算这几天就好好清理的,可总犯懒一直拖到现在,干脆写句话自我安慰。”
  劳伦斯笑笑:“已经很好啦。如果没有诺玛,我住的地方绝对比不上这里。”
  “诺玛,你的太太?挺好听的名字。”
  
  
  注1:孤独峰(Desolation Peak),位於美国华盛顿州卡斯卡德国家公园。1919年,一场大火蔓延了两个月,把孤独峰烧为焦土,由此得名(见重庆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孤独天使》)。
  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曾於1956年在此地当过63天的山火了望员。这段经历对他颇具影响,在他後来的多部作品中均有提及。
  注2:原话为:A clean desk is the sign of an empty mind.

 


夜长梦多 14 下

  “诺玛,你的太太?挺好听的名字。”
  “是我女朋友。”严格地说诺玛应该算是他的未婚妻,之前劳伦斯也都是这麽对别人介绍的。“她在Elle杂志社做文案工作,不过她总说迟早要跳到Harper’s Bazaar的编辑部去。”
  “一定要是Bazaar?Vogue和Vanity Fair貌似也不坏,朱莉娅每个月都买那些玩意儿。”
  “恐怕不行,诺玛说过,美国版Vogue的主编Anna Wintour让人厌烦。Vanity Fair相对而言综合性比较强,而她希望去更侧重时尚行业的杂志社。”说完意识到两个大男人口吻严肃,仿佛他们真的很了解正在谈论的话题似的。
  他俩都笑了。雷蒙说:“女士们个个精通此道,所以咱们还是把此类话题留给她们好了。”
  把那张条放回原处,劳伦斯注意到桌面上还有小刀刻出来的字,不过痕迹不深:“Rollo Tomasi”。他抬头问:“这是什麽?人名?”
  “《洛城机密》里的台词。怎麽你没看过吗?”
  劳伦斯摇摇头。
  “犯罪片类型的集大成者,况且故事背景就是洛杉矶,我猜本地的警察们都不肯错过呢。现在看来这念头有点莫名其妙。”
  “正因为我是本地的条子,才没有看。日常工作中看到的黑暗已经太多了……Rollo Tomasi在电影里有什麽特别含义?”
  雷蒙递来一杯酒:“Rollo Tomasi是男主角选择警察作为职业的原因。你呢,为什麽当警察?你这麽‘文艺’,有没有考虑过脱下制服尝试别的工作?”
  “流氓无产者。”
  “什麽?”
  “你说我‘文艺’。我不过偶尔抽风冒充文艺,本质上绝对是流氓无产者。” 劳伦斯吐吐舌头。然後他低头晃动著玻璃杯,灯光映照下杯中琥珀色的液体显得格外诱人。“我并不是科班出身。大学里学的是机械工程,所以毕业後的前两年在克莱斯勒公司的写字楼里度过。不好不坏,尽管无聊,但要继续下去应该没问题。巧的是合同即将到期需要续签的那几天,洛杉矶警局社招的宣传工作搞得热火朝天。我想,试试也无妨,便‘自由转会’了。”
  “完了?”
  “完了……平淡无奇缺乏戏剧性对吧?”他耸了耸肩。
  “不是那个意思。听说凶杀部门是警界的风水宝地之一,许多探员视之为升职的必经路。难道你刚入职就分配到凶杀组?”
  “没有。除非有门路,否则新人是不可能进凶杀组的。我刚入职的时候是在风化组。干了将近两年,我运气好,和搭档破了一桩上报纸头版的案子,於是就到凶杀组来了。”
  当初经过选拔、培训等环节後入职在即,劳伦斯面临如下选择──缉毒组,或者风化组。他突然想起尼采说过的话,“与诸魔搏斗的人须小心,勿在此过程中成为魔头之一”。 国家机器和犯罪势力之间存在微妙的平衡,所以长期游走在黑白边缘的人需要强大的意志来抵制侵蚀。而雷蒙不敢那麽相信自己。退一万步来讲,如果是在风化组,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即使堕落了也许仍有补救方法,但同样的假设不适用於缉毒组:以贩养吸就够可怕了,毒虫则彻底完蛋。毒品问题是原则是底线,不想自毁的人绝不能碰。
  促使他选择风化组的就是这些难以启齿的念头。劳伦斯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於公於私他都不愿让旁人知道。
  很幸运,入职後情况并不糟。他从未试图成为挑战恶势力的孤胆英雄,但至少也没做过玷污警徽光芒的事;尽管目睹种种阴暗面後离热血青年相差甚远,但他仍保留著自己的原则。以及,责任心。他是个不坏的警察,他明白。
  2005年夏初,他的职业生涯迎来了转机。

 


夜长梦多 15 上

  2005年夏初,劳伦斯的职业生涯迎来了转机。一个数次违反治安条例的妓女为求减轻处罚主动提供情报,劳伦斯和搭档夏洛特由此抓获了热衷猥亵儿童的韩国移民金昌镐,结果得到金的花园中四具已化为枯骨的幼女残骸作为意外收获。
  至此还不算完。或许是因为对美国律师们颠倒黑白的高超本领了解不够,或许是拘留所里其他犯人对性犯罪者的“教育”令人崩溃,金昌镐打晕了看守人员携带武器脱逃。劳伦斯与夏洛特再次追查到金的藏匿地点,拒捕的金险些开枪打死夏洛特──如果劳伦斯没有及时将她扑到在地的话。忍受著被子弹擦过造成的疼痛,劳伦斯在下一秒锺射中了金昌镐的眉心。
  因为有媒体介入导致的公众关注,两人的功劳升级了。夏洛特对呼啸而过子弹记忆犹新,所以提出调动到後勤部门工作以免她年幼的独子再也不能看见妈妈回家。而劳伦斯则得以敲开了凶杀组的大门。
  
  这段经历没什麽保密的必要,何况整晚相谈甚欢,所以劳伦斯原本乐得与雷蒙分享。可他担心雷蒙母亲生前的职业会使“风化组”这个字眼成为雷蒙的禁区。现在不是合适的时机。不知道将来雷蒙会不会有兴趣听他倾诉。
  “发什麽呆呢探长先生?”
  雷蒙举起右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打断了他短暂的出神。以男性的标准衡量,这只手过於瘦削了,分明突兀的骨节似乎马上会从苍白的皮肤下刺出;却丝毫没有孱弱之感,反而让人觉得有莫名的力量蕴藏在这些颀长的手指中。加以适当的训练,搞定大口径的枪支应该不成问题。
  “我在想你刚才的话。脱下制服我能去干什麽?结论是我不知道。并不是多麽热爱这份工作或者维护一方治安之类的理由──我没那麽高的境界。也许是因为警察这种工作只要拿起来就不太容易放下。在克莱斯勒辞职的时候我没多大感触,穿上警服後也很快习惯了。不过如果我将来要离开警局,估计情况会不同。”
  “难道你怕失去条子们拥有的特权?”
  “特权?哪里来的特权?我只是个探员罢了。”
  “当然有特权,每个条子都有。比如,利用教训街头小混混或者审讯犯人的机会发泄内心的暴力倾向。”雷蒙的目光落在他腰间的佩枪上。“再比如,为妓女提供保护同时换取她们免费服务作为报酬;等等。”
  雷蒙的脸上又是那种日常营业随身携带的例行微笑,让人判断不出这些话是随兴而起的玩笑,还是犬儒主义者的愤世嫉俗。
  “对已经无可救药的犯罪分子讲道理是行不通的,因此有时候暴力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但我尽最大可能别滥用它,不让自己的所作所为变质。至於你说的第二种特权,”劳伦斯抿干杯底的酒,“我的豔遇基本上都与工作无关。唯有一次例外,是个凶杀案的目击证人。不过她不是应招女郎,而是小学老师。”
  雷蒙给他添酒。“她受到了惊吓,向你寻求安慰?”从他手中取过杯子的瞬间,那些修长的手指若有若无地拂过他的虎口。他不知道这是雷蒙无意识的动作,还是他自作多情反应过敏。
  他无需猜测多久。添好酒雷蒙把杯子递回来,他分明已握住了杯柄可雷蒙仍不松手。

 


夜长梦多 15 下

  他们不动声色地保持著这个动作。没有更多的接触,也不假惺惺故作惊愕地後撤,仅仅保持原状。雷蒙已经摘下了脸上微笑的假面具,灰色的眼眸闪耀著异样的光芒。两簇幽暗的火焰在里面肆意燃烧。
  茶几上的座机忽然响了。雷蒙没有接,任凭那东西扫兴地叫个没完,直到最後恢复平静。
  铃声停下的刹那,劳伦斯把杯子从雷蒙手中抽出来放在一旁,凑上前去亲了雷蒙。
  
  这是个浅尝辄止、试探性的吻。怀著随时会被推开的觉悟,他小心翼翼地做著自从在道森别墅的楼梯上相遇以来一直想做的事。雷蒙的双唇十分柔软,伴随以酒後略高於体温的热度,威士忌的馥郁和尼古丁的焦灼。
  还有雷蒙耳後飘来的淡淡香水味。近距离内才能闻到,甘甜如水,清冽芬芳。不经意的撩拨,却有摧枯拉朽的效果。
  人们说嗅觉和味觉能带来非同一般的官能认知,说这些貌似稍纵即逝的微小感受实则有超乎想象的强大生命力。劳伦斯唯愿如此──但愿这个短暂的瞬间在记忆中刻下足够深的痕迹,多年後仍能帮他在脑海里重建此时的情景。
  
  几秒锺後他退回半米外,静候雷蒙对他饱以老拳。
  雷蒙却只是舔著自己的嘴唇,舌尖缓慢地扫过每寸劳伦斯碰触到的地方。墙上挂锺的嘀嗒声在静寂中被无限放大拖长,每次响起都使劳伦斯更深切地体会到等待的难耐。
  审判终於有了结果。雷蒙伸手纠住他的衣领,低不可闻地喃喃:“Human after all.”接著他拽著劳伦斯摔倒在旁边的沙发上。
  不同於刚才的蜻蜓点水,这个吻气势汹汹;他们如禁欲已久的野兽般热烈辗转地唇舌相缠,交换唾液与呼吸。世上其他人其他事一并消失,只剩下这片狭小空间,只剩下耳边起伏交错的喘息。
  多动听的声音,也许值得为之铤而走险。
  然後两人开始扯对方的衣服。激情有余,技巧不足,简直像倒退回了少年初识欢爱美妙滋味的时代。於是达成默契,还是各自脱各自的衣服效率比较高。
  煞风景的事来了:雷蒙的手机响个不停。来电者耐心好得出奇,铃声歇斯底里地响完十数次自动挂断,然而很快又再次打来。如此重复几次後,雷蒙终於不堪其扰,解开衬衣上最後一枚扣子的同时按下了免提接听。
  电话那头是因饱含焦虑与不满而变调的女声。劳伦斯用了几秒锺才分辨出这个嗓音──玛丽安?米勒太太,也就是朱莉娅?道森的母亲。
  她说:“你跑哪里逍遥去了,迪恩?拨你座机不在家,好不容易找到你手机号码你却不接!朱莉娅心脏病突然发作正在医院抢救呢!如果你不尽快赶来,休想娶我的女儿。”

 


夜长梦多 16

  如果没被朱莉娅母亲打断,那晚接下去会进行到何种程度?
  劳伦斯说不好。当时他和雷蒙沈醉在感官世界中,没有闲情思考这个问题;事後再作猜想更加不易。
  如今觉得幸亏米勒太太及时来电,否则大概会演变成朱莉娅挣扎於生死边缘之时他却在和她未婚夫鬼混的狗血故事。纵使劳伦斯绝少从道德角度上谴责自己出轨,也认为这样不可取。
  可到底心存些许遗憾。尤其是,接听电话时雷蒙已经敞开衬衣,露出了他临海峭壁般分明的锁骨以及锻炼得当线条美好的胸腹肌。总体看仍旧偏瘦,但他瘦得有力瘦得精干,是雕刻家喜闻乐见的类型。
  活色生香。
  
  清晨劳伦斯正刮胡子刮得出神,诺玛来了电话。她有两位高中同学要叙旧因此今天再停留一日,明早上路,傍晚左右到家。
  好,知道了,明晚见。劳伦斯一面应答一面打量著镜中人脖子上的吻痕,暗想今天回来便糟了。
  
  早间凶杀组的氛围可谓轻松愉快。原因是组里的活宝亨利意外负伤──神似哈利?贝瑞的女郎昨晚终於颔首同意开始约会,结果亨利多喝了几杯不胜酒力,出餐厅时迈著春风得意的步伐狠狠撞上了纤尘不染的玻璃门。
  众人尽情调侃了亨利一番。然而亨利揉揉额头上的大包笑得毫不在乎,满脸“女人确实麻烦可我愿意”的自得倒也让人豔羡。真的,劳伦斯想如果他就此抱得美人归,挂个彩出个糗这类渺小的代价实在不算什麽。
  说笑过後大家各忙各去了。劳伦斯浏览了内部网的新闻,觉得无聊,转而攻读桌上那本《犯罪一线──美国十年大案录》。迈克尔?康奈利2006年的作品,他读得津津有味摇头晃脑。到了三三两两去吃午饭时他数了数,名为“家族”的故事还差几页,看好再去餐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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