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 中——沈纯

作者:沈纯  录入:11-26

沈白聿叹道:“吃霸王餐的天分又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我们还是赶紧去找一间当铺,把饭钱送回去罢。”

温惜花笑道:“做事怎可半途而废,这事等等,以后再说。”

沈白聿道:“温公子,不用等以后你和我的名声已经臭了……咦?”

正好一起看去,街面上人来人往,只有一间古色古香的店铺大门紧闭,上面挂着招牌“居古轩”。两人对视一眼,都升起些许疑虑。

温惜花道:“若非天灾人祸,从不关门的居古轩居然没开。哈哈,看来天不从人愿,今次你和我的名声都要丢进一江春水,再难捞回了。”

沈白聿摇头道:“先想想今天怎么办吧,名声可以丢进洞庭湖,我们却没法在湖里露宿。”

温惜花眼光微动,望向前方不远处挤挤挨挨的人群,忽然吃吃笑道:“别担心,天无绝人之路。”

沈白聿还没开口,温惜花已经以极快的身法掠了出去,一把抓住人群中一个汉子的手拖到了旁边的小巷。他忍不住摇头苦笑,慢慢走了过去。

只听温惜花道:“老实说,今次你又偷了哪一个倒霉鬼?”

那汉子四十不到,一身衣服黄不黄褐不褐看不出颜色,生的老实巴交,仿佛一个最最普通不过的乡下人。他看着抱起双臂笑嘻嘻的温惜花。也不回答,只目光闪烁地不停朝巷口望,直到沈白聿一脸似笑非笑的走过来,才长叹一声,认命地道:“温公子,沈公子,我燕九霄一年到头难得作成一次生意,你们就莫要为难我了。”

江湖上什么人都有,有大侠,有镖客,有山贼,有水匪……自然,也有贼。

“妙手空空”燕九霄,可以说是全江湖最有名的一个贼。他有名不止因为他偷术天下第一,据说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更因为他是全天下最倒霉的一个贼王。江湖人都知道,“妙手空空”不是赞扬他偷术了得,而是说,燕九霄每次出手,十有九空。

这自然不是燕九霄偷术不济,而是因为他心肠太软,眼光又太差,是个实实在在的烂好人。好人通常都是很难发财的,即便他偷术冠绝天下也一样。

三人也算旧识,沈白聿见燕九霄满脸惊惶可怜,仿佛肥羊见到拦路匪,恨不得求饶痛哭的模样。微微一笑,道:“难得他乡遇故知,我们有缘叙徐旧,又没有拿刀架着你,何苦怕成这样。”

这人平时少言少语,一旦说起谎话竟比自己还嘴顺,连个咯噔也不打。温惜花笑嘻嘻地看了沈白聿一眼,又向燕九霄不怀好意地道:“莫非你刚刚做了什么大买卖,生怕我们要跟你分一杯羹?”

燕九霄都快要哭出来了,他结结巴巴地向两人告饶道:“算我求求二位了,每次遇见你们我足足要倒霉十天。温惜花,上次我给你骗去少林寺偷回阳五龙膏,被定戒那老秃达摩棍打出的旧伤到现在还没褪尽呢!”

他不提这个还好,一提温沈两人都同时咳嗽一声。沈白聿转过了脸去,温惜花脸皮厚,若无其事地笑道:“这事又不能赖我,若不是你非要贪多去一趟藏经阁,怎会被人发现?”

燕九霄摇头,跺脚道:“总之千错万错都是我错。唉,今日出门为何没有翻翻黄历,早知又要遇见你们我就不到这家店来了!”

温惜花笑得打跌,道:“原来你这笨贼是发了大财,可惜财路不是你路,居古轩这金字老招牌也有让人吃瘪的一天。”

燕九霄愤然道:“说起这件事真正霉气!早晨我在岳阳城,那里的居古轩竟然也关了门,赶了几十里水路也这样,我早该知道老天爷就不放我一天安生……”

他嘴里念念叨叨地咒天骂地,沈白聿和温惜花诧异地相互对视。沉思片刻,沈白聿缓缓摇头:“怪事。居古轩自翁家创立五十七年来,从未错过一天该做的生意。听燕九霄这么一说,似乎是两处分店同时关门,似乎不是个巧合。”

温惜花目光闪动,道:“我有感觉,这绝对不是个巧合。”

两人交谈间,燕九霄终于得了空隙,手一扬袖中飞出他的成名兵器飞云爪,铁爪刚一牢牢钩上屋檐,他立时蹭地跃起,在屋顶上落下,又马上消失在屋脊间。这几个动作快如闪电,一气呵成,娴熟无比,看着燕九霄消失的屋角,温惜花笑了起来,道:“这贼头笨归笨,跑路的功夫倒真正是天下第一,若真要比身法,我可能还要逊他一筹。”

沈白聿挑眉看他,悠悠地道:“你们谁的轻身功夫好,我不知道。只晓得,若真要论顺手牵羊的本事,你温公子不会比燕九霄差,我说的可对?”

温惜花叹道:“知我莫过你。”他右手一扬,食指和中指间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张银票,又摇头道:“燕九霄不知飞来哪路的横财,随手拿来居然是百两一张的通宝银号飞钞,早知如此,刚刚应该多摸他几张。”

沈白聿无奈道:“吃完霸王餐之后是当街劫财,我看你这天下第一是每况愈下,越混越回去了。”

温惜花打个哈哈,笑道:“既然有了银子,我们就依照原本的行程,往沅江逆流而上罢。”

沈白聿悠然道:“居古轩今次的事,你竟一点也不好奇?”

温惜花拉着他往外走,边走边道:“好奇,我不止好奇,还好奇得要命。不过我好奇,却一点也不着急。”回头,看见阳光下沈白聿轻轻眯起眼,他心情大好地笑道:“反正,我不去找麻烦,麻烦也是要来找我的。”

敛起神情,沈白聿看向居古轩的大门。黑漆有些剥落,石阶上散落着些果皮,几个灯笼在忽然吹来的春风中摇摇晃晃地发抖,他仔细听了半晌,又向天望了阵,才答非所问地道:“要起风了。”

温惜花也仰头,颔首道:“看来,将是一场大雨。”

 

 

第二章

雨水前后的雨初时淅淅沥沥,下了个把时辰开始转急。伴随隐隐的雷声,雨点小碎步般踏落江上,绿如明镜的水面霎时皱起了无数小荷叶似的波纹,层层叠叠荡开去,在渐急的流水里破碎成起伏的碧波。

艄公摇着小船,一手扶住斗笠,朝船舱大声喊道:“两位客官,前头有座镇子叫凤凰集。这雨一时停不了,你们若不赶路,可以上岸先歇息半日,明早再走。

温惜花和沈白聿低语两句,笑答道:“既然如此,请往凤凰集靠岸吧。”

风雨中,小船摇晃着靠近船坞,艄公四下看看,暂避的船只已停得满满当当。只得放开摇桨,利落地拿起近旁的篙杆拨开周围挡路的船头,将右舷靠在一艘近港的货船边,朝蹲在舱口抽着烟袋的船老大吆喝道:“有客上岸,借你家的地方过过道!”

船老大拿下嘴里的烟杆,朝他点点头,重又闭上眼,悠闲地靠在粮食袋上吞云吐雾。

艄公把船板一搭,转头向两人道:“两位,下雨靠岸的船多,你们就沿着这里走过去吧。”

温惜花点点头,顺手递过船钱,问道:“船家,有没有纸伞,卖我们两把。”

艄公摇头道:“行船走海的,纸伞哪里挡得住风雨,你们也莫急,上了岸找那些一时半会走不了的客商押两顶斗笠两身蓑衣,到了客栈再差人还回来就是。”

沈白聿跟着温惜花走出船舱,道:“还好,春雨虽急却不大,淋一点也无妨。”

艄公笑了,道:“雨是不大,但淋久了寒气入体,异乡飘零为异客,英雄最怕病来磨。别怕一时麻烦,省得更多麻烦。”

温惜花已经跳到了对面货船,站在船板一边伸了手来扶沈白聿,笑道:“谢你良言,我们上岸就去找人押蓑衣斗笠。一路蒙船家照顾,再会了。”沈白聿摇头格开他的手,也两步跨上对面船,船老大任由甲板被他们上下踏得左右摇晃,也懒得睁一睁眼。

艄公收起船板,朝两人挥手道:“客官慢走保重。”

拿起篙杆,艄公放开嗓子吼了句“开船啦”,小舟离开了船坞,在斜风急雨中渐行渐远,只传来几句嘶哑走调的号子,似乎是:“上水分江一身胆,下水滩多一身汗,修来上船前世缘,下船转眼各离散。哎嗨,手握两桨我不怕,穿江跨海万重山。哎嗨,手握两桨我不怕,穿江跨海万重山……”

两人站在船坞听那歌声远去,发了阵呆,才想起去找人借斗笠蓑衣,穿上以后又忍不住相互嘲笑了半天。这么磨磨蹭蹭地终于问好路走到凤凰集唯一的客栈鸿雁楼,雨已渐疏,黄昏的斜阳自云层中半遮半掩地露了几缕霞色。

站在檐下脱去斗笠,温惜花笑道:“不知不觉又是晚饭,一天别的都可以少,只有这三顿是少不了的。”

沈白聿把蓑衣拿在手里,本待回话,忽然看着他噗哧一声笑出来,道:“你知道自己现在像是什么?”

温惜花低头拿眼尾扫了身上的蓑衣一遍,忍不住笑嘻嘻地道:“我知道,就像一个圆圆滚滚的大酒坛——可惜啊可惜,世上哪里找这么潇洒迷人的酒坛子去。”

沈白聿大笑道:“世上哪里找这么老脸皮厚的酒坛子去。”

说笑间进了鸿雁楼,大厅共八张方桌,已坐满了大半,中央一桌坐了七八个江湖人打扮的大汉,正在喝酒划拳,吵闹非常。还有几桌像是投亲赶路的客商,带了女眷的有,都是男子的也有。两人找到远处一张稍微清静的桌子坐下,温惜花招呼小二道:“来四个你们这里最好的菜,两碗白饭,一壶烧酒,一壶茶,你们有什么茶?”

“客官,小店简陋,只有毛尖、黄芽和云雾,云雾倒是雨前的新茶,要不要尝尝?”

沈白聿道:“就云雾。”

温惜花又接道:“还有没有上房?”

小二道:“有,客官。这里最好上房是给带家眷的客商准备的,分外间里间,整个鸿雁楼就这么一间,还空着呢。”

温惜花道:“那就这间吧。”

小二点头道:“小的明白,先上菜,两位吃完我再带你们上去。”

没多会儿功夫酒菜已经上齐,沈白聿的茶也沏了上来。有两桌客人已结帐走人,不知何时又从楼上下来一对男女,就坐在两人左近的桌上。

温惜花坐在对面,见沈白聿茶杯举到唇边,眉头皱起,便顺着他的视线回头望了望。

这对男女语态亲密,想是夫妻。男子穿了件深蓝棉袄,三十开外年纪,颧骨高耸眼窝深陷,胡子拉碴脸色铁青,本已不太好看。加上右唇还有个伤口,脸便显得有些歪斜,活像个痨病鬼。女子年轻几岁,一身淡青色劲装,腰间系着条同色带子,更勾勒得曲线毕露。脖颈修长,肤白如玉,杏眼小嘴,虽然算不得绝顶美丽,但是顾盼间眼光明亮,英姿飒爽,自有一种无人能及的爽利果断。女子挽了头发,随随便便拿三根银簪插在脑后,含笑看着身边的丈夫,纤细的手坚决地放在男子拿酒杯的右手上,摇了摇头,像是劝他不要再喝。

转过头来,沈白聿已经喝下半杯茶,奇道:“他们是不是……”

“是。”温惜花点头道:“这两口子公不离婆,秤不离砣,从不落单。只是他们直属刑部,向来只在京城附近办案,怎么居然到了这里。”

沈白聿悠然道:“我只晓得,很快就有人要倒大霉了。”

温惜花眼角余光瞟到大厅中央那几个大汉,他们正朝着那对夫妻的方向窃窃私语,肆无忌惮直冲那女子上下打量,目光露骨,飘出几句“小娘子”“谁先”,时而暴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大笑。

那夫妻二人也端地是好定力,虽则近旁的对话越来越嚣张,越来越不堪入耳,却只似没有听见。

女子按住酒杯,柔声道:“大哥,你今日已经喝过三杯啦,男子汉大丈夫,答应我的事可不能不作数。”

男子咳嗽两声,隐有肺音,无奈道:“再一杯,就一杯行不行,你也知道一下雨我的骨头就闹,不喝点儿烧酒它们简直要造反。”

放松了手,女子秀颔微低,思量半晌才点点头。

男子简直是得了赦令,一面倒酒一面不忘朝妻子恭维道:“就知夫人你体恤我。……呃,再多喝两杯行不行?”

这人赖皮起来怎么跟孩子似的,哭笑不得地扳起脸,女子道:“不行!”

男子吃了个闭门羹,知妻子都是为了自己着想,也没胆子再硬缠。只好嘿嘿一笑,摸摸下巴,小心翼翼地捧起那杯酒,道:“无妨无妨,总算多少赚了一杯……”

看他小口小口啜着酒,恨不得把一口分成几十滴的模样,女子又好气又好笑,摇摇头开始吃饭。间或给男子挟菜,望着丈夫的目光柔和之极,爱怜横溢。温惜花英俊,沈白聿冷傲,本是极出色抢眼的人物,靠门桌边两个女子已绯红着脸偷偷瞄过两人不知多少眼,她却像根本没注意,连眼尾也懒得向旁人看上一眼。

明眼人都已看出两人中男子是不会武的,女子虽有些武功底子,却也不知深浅。看夫妻两人平平常常,毫无防人之心,连刀剑也没带,便知不是跑惯江湖的。几个汉子想是见他们夫妻木无反应,愈发放肆,嘴里不干不净的话更大声了。

那女子微皱眉,缓缓放下筷子,叹道:“大哥,对不住,我一刻也忍不了啦。”

男子喝了半天总算将那杯酒喝干,还在意犹未尽地不停用筷子去杯底蘸,只怕少喝了半滴,听她这么说,只得放下筷子道:“你这火爆脾气真是一辈子也改不了,出门在外……”他话还未说完,那群汉子却说出个粗俗不堪的荤笑话,边笑还边直勾勾盯着女子的胸脯。女子冷哼了一声,道:“真个不知死活。”

这句话她猛地抬高了声音,听来清脆爽朗,掷地有声。

简直送上门的话头,几个汉子立刻就忍不住了,其中一个看来是头领的,抄住身旁的鬼头大环刀就朝她大吼道:“你刚刚说的是谁?!”

“说的就是你们!”

女子面如寒霜,才说完持筷的右腕即刻上翻,掌心扣住三指轮发,无数细丝如箭矢般脱手而去。只听锵琅琅刀剑落地之声不绝于耳,几个汉子不约而同捂住手腕哎唷叫唤,指尖、身上都有血丝渗出。

她动作极快,当场除了温惜花和沈白聿没有人看清:那女子竟是以内力先将手中竹筷脉络崩开,化为竹丝,再以极高明的暗器手法漫天花雨般撒出去。竹丝性柔,本身毫无伤人之力,然而刚刚的施力发射,无论力道、角度、分寸都拿捏得精准之极,即以温沈两人这样的大行家看来也无可挑剔,这青衣女子的武功竟已高到骇人的地步。幸好她只是小施惩戒,并未存了伤人之心,否则完整一双竹筷甩过去,必能让其中一人从此含笑九泉。

到了这个时候,再蠢的人也可以看出不是这女子的对手。几人面面相觑,明明是竖起来几楼高,横过来一大片的几个汉子,就这么缩了回去又实在下不来台,那头领憋紫了脸,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敢问女侠高姓大名?”

这是江湖人常用的场面话,若是打也打不过,对方又似乎不欲纠缠,就搁一句“好,来日方长,这笔帐兄弟我记下了,告辞”趁机逃之夭夭。只是那女子似乎不吃这套,她也不说话,右手向腰间一挑,一把血红色的软剑就跳了出来,如毒蛇般游动不息,啪一声拍在桌上。

几人立刻脸色大变,失声道:“红颜剑?!你……你是女神捕叶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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