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紧,这个人下一句话却气得我差一点跳起来。
「不会像刚才一样,又踩着一头死猪吧!」
你才是猪!这么重,大爷我的脊梁快被你踩断了!
我在心里咒骂着,回应我的却是更剧烈的疼痛。
感觉背上如同在跳舞一般的踏步,我不由得怀疑,上面那个混蛋根本是有意为之,或者只是想让我尝试践踏之刑而已。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小偷也不是好欺负的!
就在我想干脆跳起来揍那小子一顿时,一双手出现在我有限的视角里,害我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运作……
在日后,每当回想起这时的情景,我总庆幸阿君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否则以阿君的战斗本能,恐怕我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就直接去陪阎王大人喝茶了吧!
那双手是那样的完美,没有半点瑕疵。
从指尖到手腕,从手的形状到手心的纹理,即使是上帝也别想再创造出同样完美的一双来,更别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
这双手,大概十个男人见了,有九个半会骨头先酥一半,剩下那半个绝对是同×恋。
虽然日后的事实证明,这双漂亮的手大多是用来殴打我或魔物,或者拆掉我和魔物的骨头。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一切,只是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双手捡起的正是我刚扔下的披风——如果那还能称之为披风的话。
现在我就算再欺骗自己,也不能说这家伙只是偶然路过了。
鬼才相信有这么一双完美玉手的人,会偶然跑到这种地方捡起这么一件垃圾。
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真的有人在我行窃时看清了我的举动及行踪。那么,以这样的眼力要发现现在的我简直是轻而易举。
不知为什么我在紧张之余竟有一丝兴奋——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久到让我差点忘记,顺利逃走也是偷窃的重要步骤。
想当初我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刺激感才选择这个职业的——虽然这种话好像不应该由一个被人踩在脚下的家伙来说。
感觉到身上有目光扫过,我冷笑着屏去了身上所有的气息。
既然说我是死猪,那就伪装成真正的死物吧。
在这种状态下,即使走在街上,别人也休想从我身上感受到任何气息,对于习过武的人来说尤其为甚,我以前正是靠这一招在无数高阶勇者的眼皮子底下,屡屡得手。
但这种绝息之术的关键在于不能有丁点的呼吸。
时间一长便提不上气,我尝试着用皮肤进行呼吸以延长时间。但因为周身气孔张开,使我的触觉异常敏锐,稍强一点的风都会让我周身疼痛,更别说身上踩着一个人了。
我静下心来,企图把注意力放在调整周身气息上,以期减小呼吸困难。却猛然察觉胸前所揣的数个钱袋之中,竟有一个正一起一伏,似有呼吸之声。
有了这个分神的所在,我的气一个提不上来,脑里一片晕眩,差一点真的假死过去。
好在我的运气没有楣到极点,否则身为一个小偷来说,不是被失主抓住,而是被自己活活憋死,这岂不成了个笑话。
终于,我身上那枚灾星再次践踏了我几脚,垃圾堆的肮脏和恶臭最终让他放弃了搜查,拎着我那件破披风离开了小巷。
难道他打算把那件披风当作证据吗?反正我是不在乎。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仍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其实是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好半天后我才坐了起来,顾不得抖掉身上的垃圾,我立马脱下上衣,把所有战利品倒了出来,寻找刚才差点憋死我的罪魁祸首。
在一大堆五花八门的钱袋中,一只白色的爪子格外显眼。
在那种情况下,讲究的就是一个手快,我没有时间挑选猎物,因此偷来的物品没有质量保证,这次甚至顺手牵来了别人的宠物。
我兴趣缺缺的拎起那只爪子,想扔掉这只宠物。
却讶然的发现这竟是一只白色的不明生物。老鼠不像老鼠,兔子不像兔子,肥肥的一大团,粉红色的肚子鼓鼓的,胡子随着呼吸一翘一翘,不知是睡死了,还是被我压晕了。
而这东西最奇怪的地方在于似乎是活物的它,肚子里竟传来钱币碰撞的声音。我用力摇了摇,竟有两个金币从它嘴里滚了出来!
这算什么,新型存钱筒?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只小东西,决定暂时收养它——肚子里的钱可以不算,这种稀奇的动物本身就可以卖个好价钱。
所以,最明智的处理方法,就是找个知识渊博的人,先鉴定一下价值再说。
不过在收养这小家伙之前,我苦笑着望着自己一身。
经过刚刚的那事,我身上早就不成样子了,不仅衣服破破烂烂还满是垃圾,尤其是挂在我脸上的那根鱼骨头,竟然还有倒刺!
好在我的老窝离这里不远。
我的据点是一栋比城主府邸更加华丽的房屋,就算是院子里一棵树上的叶子所代表的价值也足以让一个中等家庭吃上一年。
当然昂贵不等于美观,尤其当这些树叶咬人的时候,你就会恨不得把它们全部烧掉。
除了会咬人的树叶外,还有各式各样剧毒的植物,这个花园简直就是一个会杀人的植物园。
不过就一个小偷的据点而言,有这样的警戒是应该的。
只是可怜我经过了之前的苦难,还要被树叶咬好几口,最后通过三楼的窗户进入书房然后走进我的房间。
这个时候房间里一如既往的没有人在,只有鹅黄色的纱幔静静地垂在同色调的KingSize大床上。
普通人家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的魔法灯散发出浅黄色的光芒,反射在当今雕刻大师精心制作的象牙相框上,一片柔和的莹白——不过要忽略的是,相框中是一幅儿童涂鸦。
如此华丽的房间只给人一个感觉——钱!
什么,你不相信这不是我这种小偷可以住得起的地方?那么就看看我卧室里的东西吧!
在金色大床的另一边,如同垃圾山……呃,不,宝山一般高高矗立着的,就是我的战利品。
金色的前朝钱币那是垫底的装饰,珠光宝气的剑鞘不过是某幻想狂贵族的遗留物,真正有意义的是垫在某著名魔法师长杖下的内裤。
那可是当今排行榜第一位的佣兵的裤子。
可惜别人大多不懂得欣赏,尤其是帮我整理战利品的「那个人」。
他竟然把宝物乱七八糟的堆成一团,还拿红线圈出一块地盘来,好像我的战利品一旦超过了那条线,就会弄脏这个房间一样。
算了,我也不屑跟那种俗人计较。
于是我把今天的战利品丢在垃圾……宝山上,并且谨慎的把卧室的门全部反锁——这是身为小偷该有的警觉,否则睡到一半被抓住怎么办?
在拥有天然温泉的大浴室里洗完澡后,我从收藏柜里拿出色彩鲜艳的红酒,那昂贵的质感让人有喝钱的感觉。
在感受金钱(酒)的美味后,我爬到床上,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床垫也真不愧是来自东方的昂贵丝绸,想到下面这东西简直就可以等于钱,宛如睡在钱堆上的我,竟然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
第二天,我是被隐隐约约传来的叫声从睡梦深处拉出来的。
半躺在柔软的丝绸床铺上,我双眼蒙眬地望向那造价不菲的镀金房门。
要说对这间卧室有什么不满的话,我一直觉得这房子的设计师有点问题。
这里不过是间卧室又不是金库军事重地什么的,偏偏弄得机关重重。
不仅窗子没有一个,连通气孔都设计成镂空的,连只耗子也别想进来。
最夸张的是门,别看它铂金雕花的,却是实实在在的机关门,比保险柜还难开!
而且这样的门不只一道,你从外面以正常方法进来的话,必须要经过大门、厅门、会客厅前门、会客厅后门等等十几道门。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位设计师大人并没有把这些有门的房间排成迷宫的形状。
当然,有了这么多道门,这房间的隔音相当不错。
若非我是职业小偷,有着专业级别的听力,否则还真无法听见这种普通人根本无法听见的声音。
不过不管普通人如何,这音量既然已经到了可以吵醒我的地步,那么声音的主人至少到了楼梯间那道门吧!
但是这里毕竟是卧室而非牢房,为了让房内的人及时了解外面的情况,还是有绝佳的设备。
比如说床头柜上那个镶着红宝石的昂贵工艺品,里面就充满着某位高阶魔法师注入的强力窃听魔法。
像现在我只是注入了微量的风元素,刚才那隐隐约约的声音立刻变成了雷鸣般的大吼,吓得我差一点从床上掉下去。
「你们这群废物,到底是干什么吃的!这个月你们想让这小偷跑进来几次!?可恶,那个混蛋把我家当什么了?旅馆吗?你们还愣在这里干什么!打不开门就拆啊!像刚刚一样,把这些该死的门通通拆下来!真是#@%&……」(为诸位纯洁的心灵着想,下面的话不予写出。)
不会吧,我只不过把下面的门反锁而已,不用拆吧!
不过从这小子拆门的举动来看,老头又出远门了吗?今年提前了呢!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老头。
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小城里就有「隐于市」的高人。
当然不是下面那个鬼叫着的搞破坏的毛头小子,而是这房子的变态设计师,一个干瘪的老头子。
据老头喝醉后自己说的,他好像是世界上少有的顶级创师——制造奇怪机关神秘器皿的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吹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在他的磨练(?)下,几乎没有我打不开的锁,解不开的机关。
而且老头的确见多识广,我本来还想找他鉴定一下那只刚刚A来的不明生物呢!
哦,很抱歉,有点前言不搭后语,毕竟我才刚刚睡醒,以至于忘记说了,这里虽然是我的据点,但也是别人的家。
住在这里的是一位伯爵大人,也就是昨天在建城仪式上,抢走了命运勇者小姐全部光芒的俊美金发青年。
不过不要小看他,他才是本城的掌权者,城主大人看见他,就好像孙子见到了爷爷一样。
而我之所以把据点设在这里,只是根据盗贼守则的某句名言而已——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话说回来,昨天晚上伯爵大人竟然彻夜未归,使得我在这里不知不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看来建城仪式上的混乱很令他伤脑筋吧!
「笨蛋!笨蛋!你们都是笨蛋吗?拆个门都拆那么久,再这样下去……笨蛋!我自己来!」听着楼下拆门的声音,我晃了晃那瓶高档红酒。
唔,已经喝完了吗?我随手把酒瓶丢进一旁的空瓶堆里。
从以前我就在怀疑老头之所以愿意陪着这位没啥本事的伯爵,大概就因为这小子总能弄到上好的美酒,虽然这些酒最后大多入了我的肚子。
说起来我挺对不起伯爵大人的。
自从我知道这位伯爵藏有好酒后,就时不时来「借」酒喝,他又喜欢把酒藏在卧室里。
一来二去,我自然注意到他房间是多么的安静和舒服,而这小子白天又常不在家,所以……我就把这里当成我的据点了。
「碰!」这小子又拆了一扇门吗?看样子老头回来又有的忙了,这也是为什么伯爵一直养着一位房屋设计师的原因吧!
不过老头不在,酒又喝完了,是该闪人了。
我在地上那堆搜空了的钱袋里找了个较透气的,把不明生物塞进去,系在腰上走了出去。
穿过偏厅,经过侧房,到达了书房。其实我认为,主卧室设计得再怎么隐密也是白搭。
主卧室没窗户,隔壁房间总有吧?隔壁没有,隔壁的隔壁总有吧?像这间书房,为了采光,不就有个大窗户?
而且,从这里进来比门那里快得多了。虽然窗户上也有机关,但比门上的机关容易得多了,简直是玩具。
我三下五除二地打开窗户,身后就响起了「轰」的一声,那小子不会已经拆到这里了吧!
我回头望去——门没事,好好的,但门旁的墙壁已经不见了。
看样子,这个笨蛋赶不及拆门,改拆房子了。
而笨蛋本人正双眼通红的站在原本是墙的地方,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是个美男子。
这位伯爵有着波浪般的长发,整齐的用红色的丝带束在脑后,那浅金色的色泽,宛如灿烂的阳光,而他那双与头发同样色泽的眼睛,总带着一股莫名的魅力。
因为他的外表,全城的少女都为这位伯爵疯狂,即使再暴发户、再庸俗的衣物穿在他的身上,都会变得华丽得刺眼。
即使在完全金光闪闪的房屋里,他的存在也可以压掉那片刺眼的金光;或者应该说,金色就是为他所创造的颜色。
而眼下,这位华丽的美男子正怒气冲冲地瞪着我。
「呵呵,伯爵大人,好久不见了。」我笑嘻嘻地说。
「是啊!亲爱的,我想你都快想疯了。」他咬牙切齿的回应我,并握着剑一步步向我逼近:「留下来吧,我会好好『伺候伺候』你的。」
「不了,伯爵大人,我还有约会。而且,您的父亲要是知道您打算『伺候』一个男人,会很伤心的。」我向这笨蛋做了个鬼脸,如愿的看见他的五官愈加狰狞。
谁叫他长得比我帅呢?帅哥就是要拿来气的,可以气到五官变形最好。
如愿看到伯爵大人扭曲的脸孔后,我也不等他冲过来,就向窗外跃去。
如往常一样,下面有满满的一群卫兵在等着我,不……今天的阵容更加的强大,似乎全城的卫兵都集中在这下面了。
不仅各种网子、钩子什么的向我飞了过来,更有几个魔法师向我扔了好几个火球。
还是说因为今天是重要的建城仪式,所以要更加华丽的进行追捕吗?
不过这个样子依然难不倒我这个一流的小偷。
面对着火球,我掏出一把带有强烈火元素的火焰匕首,向其中一个火球迎了上去。「轰」的一声,两个势均力敌的火魔法撞在了一起。
其反作用力使我在空中有了一个短暂的停留时间。我利用带着绳索的钩子向对面房屋的烟囱勾去。
不过显然距离太远,只勉强勾住了一片砖瓦。就在我想借力跃到对面街道去时,「哗」的一声,瓦片掉下来了。
可怜的我向人群里落了下去,我甚至听见我亲爱的白痴伯爵兴奋的大叫:「好!」
真是愚蠢啊!我怎么可能会犯像目测失误这样低级的错误呢?
我微笑着在空中翻了个斤斗,调整好姿势,一脚踏在一旁的小树上,小树立刻弯成了一个漂亮的弧形。
没有等到树枝上那些咬人的叶子碰触到我的脚,我就已经凭着这股力量像箭一样跃上了半空,顺势收回钩子,再次抛出,这次十分精准的勾住了那个烟囱,我也借势跃上了对面屋顶。
「可恶!下次我一定要亲手逮住你!」
伯爵大人一如既往的在我背后大叫着相同的话语。
这恼羞成怒的吼叫声格外美妙,我在这个可爱笨蛋的伴奏下,越过了几个屋顶,第N+1次在他眼皮底下逃脱。
第二章
在成功的调戏了我亲爱的伯爵大人以后,我来到了昨天的广场上。
因为我长期占据着伯爵的卧室,所以刚刚的游戏算是惯例游戏,城里竟然还有赌局,专门来赌我和伯爵大人的追逐赛输赢的。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广场上依然密密麻麻的全是勇者,连个缝隙都没有。
奇怪,不是昨天才是建城纪念日庆典吗?是我记错了日子?还是我其实根本没有睡上一天,只是躺了下又跑回来了?
既然有这种疑惑,还是问问最快,于是我随手拉住一个青年,笑眯眯的问道:「抱歉,这位勇者大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有那么多的勇者。」
「你连这都不知道?当然是发生大事了,而且是大好事!」这个勇者显然是给根杆子就往上爬的角色,竟然用鼻孔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