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雷吟 中——吹不散眉弯

作者:吹不散眉弯  录入:12-30

陈原身子一震,深深看了他一眼,见他脸色诚挚,显然并非虚言,便也正色道:“小奕,谢谢你,我没有歧视你的意思,可是我跟你不一样——我有女朋友,我们以后会结婚;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林奕一愣,“你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陈原道:“我们交往一段时间了,你年纪小,我没跟你提过——等她回台湾我带你去见见。”

林奕看着他的身影消逝在门外,脑子里嗡嗡乱响——他怎么会有女朋友?他以前要是有女朋友,会跟着斌哥说走就走?他变成了通缉犯,就算有女朋友人家难道会等他?他两年来亡命天涯,现在隐姓埋名回到台湾才一年多,居然就有了谈婚论嫁的女友了?

他第一个念头就是给魏雨珊打电话问问——这半年多他和陈原兄弟搬到一起住,和魏雨珊联系少多了——旋即想到,不会就是魏雨珊吧?那丫头一向花痴原哥,跟原哥同一楼层上班又近水楼台,莫非是她?

魏雨珊家境优裕,年轻漂亮,大专毕业出来上班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主要是为了寻个金龟婿嫁人——原哥随侍黄总,上班时间这么紧,哪有功夫专门结交女朋友?何况他又沉默寡言,并不会讨人欢心?也只有跟魏雨珊办公室隔得不远,两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才有机会。

魏雨珊的舅舅是长青集团的高管,他们一家都是林奕的客户,林奕和魏雨珊母女就是在她舅舅家认识的,因此他很清楚魏家的情况——魏雨珊父亲开个装修公司,靠着小舅子的关系承接长青集团的一些业务,把女儿送到长青集团总部上班是为了让她有机会接触上流社会的王孙公子,以便择人而嫁——原哥虽然是总经理助理,可是没家势没背景也没多少钱,说到底也就是个好一点的白领——他这样的绝不是魏家老两口想要的女婿人选!

林奕想到这里,心头大定——魏太太也曾托他给女儿介绍男友,原哥口中的女友要真是魏雨珊,他还真不怕;今天太晚了,明天约魏雨珊见个面探探她的口风,这丫头心直口快,要真是她就好好劝劝她,要不是她正好问问原哥在跟谁交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第二天上午林奕带阿文办了入学手续,又打电话约魏雨珊晚上一起吃饭——魏雨珊一约就答应了,完全不像是有了男友;吃着饭探问她最近如何,也只是对父母安排的两次相亲抱怨一番,显然跟原哥没有一点关系。

林奕这才放了心,毕竟撬好朋友的男友还是颇有心理障碍的,原哥跟她没关系最好;聊到公司第一帅哥,魏雨珊知道他跟陈原在学功夫,倒跟他打听了半天——两人聊了一晚上,林奕得到的消息是原哥一直独来独往,保持其神秘酷帅本色,从没见他和任何女人有过亲密接触。

林奕得空儿又跟大哥聊天,斌哥说他当初在马尼拉倒是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两人交往了两年多,可是女方家里知道后嫌他家徒四壁什么都没有,逼着女儿跟他分手另嫁他人;要不然他也不会伤心之下跟着自己去当海盗——在外头这两年两人自顾不暇,也就是得空到红灯区花钱找女人泻火;这半年刚安定下来,他有没有再交女朋友就不知道了。

林奕心说不光我不知道,大哥和公司的人都不知道,还说什么谈婚论嫁的女友?他要不是刚跟人家谈上,就是随便说个人来搪塞我——所以说人家现在不在台湾!可要真是这样,原哥显然是一点都不想给他机会,这可怎么办才好?

这个周末回到家,私下里不免又和十二叔探讨各自的爱情经历——潘瑜自从知道林天翼喜欢自己就很少搭他的车一起回来了,对家里的说法就是准备考各种出国认证,林老爷子和潘伯自然全力支持;男孩子大了,一两个月回一趟家也正常——林天翼这次仍是自己回来的,不过看样子却颇为高兴。

林奕问他是不是有了什么进展,原来这两个月他用釜底抽薪之计把潘瑜的恋爱给搅黄了——具体就是让他一个朋友去勾引潘瑜的女朋友!

大学里不少女生都不是为了学习去的,潘瑜那女朋友也是这般——好容易考上了台大,一个女孩子身价也不低了,下一步就是找个更好的人家嫁了——潘瑜固然斯文上进,但一点儿不会哄女孩子,又整天学习不会玩,跟三十来岁的社会成功人士完全不能比,有人每晚开着宝马车在校门口等她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啊,所以那小女友像是遇到王子的灰姑娘,也不管是不是老鼠拉的南瓜车先上了再说。

林天翼见时机成熟,便以谈判急需一个文件为名,让潘瑜给他送到某酒店来——潘瑜名义上是他的兼职助理,几次提出辞职林天翼都不许,何况林天翼近期也确实不再骚扰他,每日忙得早出晚归的,于是潘瑜打车送了文件过去,在酒店里当然就非常巧地撞上了自己的女朋友。

那女孩儿穿着一身显然不是她的家庭能负担的豪华礼服,正挽着另一个男人的胳膊撒娇撒痴——潘瑜瞬间呆住,直到女友也看见了他,却依然毫不在意地上了人家的豪车,然后发了个短信给他说两个人不合适,正式跟他提出分手。

(二二)美女

潘瑜本来因为喜欢林奕不成,想试试自己是不是还能像正常人一样跟女孩子谈恋爱,刚好有女同学写来情书,也就顺势答应下来,照其他同学谈恋爱的样子按部就班约会请吃饭看电影,认认真真交女朋友——没想到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自己不过刚到拉小手的地步,居然对别的男人已经投怀送抱,如果不是自己撞破,大概自己还要继续做人家的备份。

潘瑜不是张扬的人,分手也就默默分手,只是更加埋头苦读,一心要考取学校与国外大学的交换生名额。林天翼也要冷他一阵,近两个月自管自忙公司的事,一周几天都在各地的分公司出差,每日飞来飞去,整个房子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只有潘瑜一个人。

林奕听十二叔说得洋洋得意,自称兵不血刃便清除了对手,此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上之策也!看着他道:“潘瑜那么单纯,居然落在你这老狐狸手里!”林天翼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了啊——我是你十二叔,你这么胡说八道就是犯上不敬——信不信我让你请家法去。”

林奕笑道:“你敢打我,我就把你的阴谋告诉潘瑜,看他认清你的真面目还理不理你?”

林天翼道:“你以为他现在理我啊?告诉他我也不怕——他那小女朋友要真是爱他,怎么会让人一勾引就走了——现在的女孩子都是小说电影看多了,好像王子专门追求普通女孩子,一心一意要娶灰姑娘为妻!其实有钱人身边怎么会缺少女人——这么势利又肤浅的女孩子,潘瑜跟她在一起哪里会有幸福?我这是让他认清现实而已!”

林奕虽也能说会道,比之文武全才的十二叔还是有所不如,给他连消带打就把这番威胁化解了,于是叹了口气,说起自己的烦恼——原哥也突然说自己有了女朋友,不知是真是假。林天翼让他先把事情搞清楚,认清了对手才能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好在最近林奕也要期中考试了,家里斌哥、学校里班主任都反复提醒他要好好复习功课,陈原也当着大哥撂下话来,他们班一共三十多人,他的学习成绩至少要维持在中等,要是落在二十名之后,差几名就是几皮带——林奕给人围追堵截,只好埋头读书,先把考试应付过去再说。

如是过了一个来月,这天他所有考试都结束了,陈原打过电话来,说他女朋友前几天回来了,他晚上要带回家拜见大哥,让他早点回来一起见个面——林奕心头一惊,原本考完试打算跟一帮狐朋狗友放纵一番的,这下推说有事,放学之后立刻开车回来。

进了门就见一个大美人含笑立在原哥身边,一头及肩秀发配一身家常衣服,粉黛不施,清爽天然,却自然而然让人移不开眼目——看着居然还有些面熟。陈原给两人介绍:“我女朋友叶之华,你叫华姐吧;这个是我弟弟,林奕。”

林奕听到叶之华这个名字,惊道:“是演过《听涛》的叶之华?”——《听涛》是林奕到台湾后看的第一场电影,还是潘瑜陪他一起去看的,叶之华演的是女二号芳华——男一号得了癌症的前女友,因为自知不久于人世便故意跟男友分手,后来男一号和女一号有了误会她还找女一号澄清,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后自己含笑离世——当时他和潘瑜都深为芳华感动,因此记住了叶之华这个名字——怪不得看着她很是面熟,原来是个电影明星。

叶之华笑道:“那是四年前拍的片子,小弟也看过?”林奕点点头:“我很喜欢你演的芳华——你现在怎么不留长发了?”叶之华摇头叹息:“当时为了拍《听涛》,真的把头发剃光了,后来再也留不到那么长了。”林奕道:“我一直琢磨,那里头化疗掉光了头发的戏是不是真的——不是可以戴头套吗?”叶之华道:“李导要求高,不让戴头套,全要用真的——好在后来拿了奖,要不然真是亏死了。”

两人说着话,叶之华突然叫道:“哎呀,我煲着汤呢。”便急急往厨房里冲,不一会儿又出来道:“你把火调小了?”陈原点了点头。叶之华便对林奕道:“你看你哥这个人——火调小了也不告诉我,害我白着一顿急。”陈原也不说话,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林奕回屋换了衣服仍不见大哥,问道:“大哥呢?”陈原道:“大哥接了个电话说去社区中心一趟,很快就回来。”

林奕看他们俩都是一身家居服,厨房里摆着洗了一半的各样菜蔬,叶之华让他们哥俩等一会儿,自己便起身去厨房里忙活;陈原看林奕跟女友聊得来很是高兴,跟过去道:“你们俩初次见面,你去陪他聊一会儿,我来炒菜。”叶之华道:“不好吧——到了你家,应该让我表现一下。”

陈原只好回来,对林奕道:“她前一阵子去香港拍戏了,这两天才回来。”林奕一笑,他听见方才两个人的对话了——陈原因自幼没了父母,生活能力很强,烧得一手好菜;只不过他一向工作忙,除了周末在家,日常一般两人到了家斌哥就把饭做好了——叶之华是电影明星,居然也会为了他洗手做羹汤,遂问道:“这样高水准的美女,你怎么认识的?”

陈原道:“认识得比较早,在台湾碰上也就是几个月前的事。”林奕道:“她家里人呢?”陈原道:“她家在台北,妹妹已经结了婚,还有一个弟弟,跟她父母一起住,这边就她一个人。”林奕道:“人家是大明星,真的肯嫁给你?”陈原微微一笑:“回头你问问她。”

说着话斌哥也回来了,手里拎了一个布袋,说是一个孩子的家长送的,打开来都是山里的花生核桃小野果什么的。林奕大伯家就在山里,这些山货吃的多了,倒不觉什么;叶之华却惊喜非常,说好久没吃了,见花生上还带着从土里刨出来的新泥,立刻拿去厨房冲洗,边洗边剥一颗扔进嘴里。

陈原在她旁边切菜,见状宠溺地笑一笑,向外头使个眼色;叶之华偷偷吐下舌头,赶紧装盘捧出来放到斌哥面前,“大哥,小弟,你们尝尝,又甜又脆,好新鲜的。”

斌哥笑吟吟地拈了一颗,叶之华又陪他聊天,问他在社区做什么,听说他身残志不残还去社区做义工,禁不住好生赞叹。

说话间陈原便做好一桌子菜,叶之华过去帮着在餐桌上摆好;她也坚持炒了一个菜,林奕后来尝尝味道,虽然不如原哥做的好吃,颜色搭配却美观得多,青红白绿煞是好看,显然花了不少心思。

(二三)叶之华

林奕推了斌哥过来,四个人团团围坐,边吃边聊;陈原话不多,斌哥对于时尚圈所知甚少,倒是林奕和叶之华聊得热闹——林奕称赞了一下她的手艺,真的问道:“华姐,你是大明星,真的肯嫁给我哥?”

叶之华瞟了陈原一眼,脸一红道:“你不问你哥,倒来问我?”林奕道:“是我哥让我来问你的。”叶之华瞪了陈原一眼,“他又不是哑巴,还要你来问!”借口盛汤躲了开去。

林奕道:“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俩拿我当皮球踢。”陈原乐呵呵地也不言语,只看了斌哥一眼。斌哥在林奕头上拍了一下:“人家都上门来见家长了,你说肯不肯?”又问陈原:“看人家姑娘这口气,你是不是还没开口求婚呢?”

陈原道:“结婚不是小事,我如今房子都没买呢,拿什么跟人家求婚——今天带她来给大哥见见,您要是没意见,我就准备按揭一套房子,然后跟她去台北见见她家人,把这事定下来。”

斌哥自然没有意见,林奕在一边听着,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原哥这是真的准备结婚了!就算叶之华是大明星有钱有房子,原哥要求婚至少也得置办一套新房才好!看这两人的样子,显然是一切心照不宣了——叶之华人品性格都好,在一起相处如坐春风、非常舒服;原哥一周只回来三四天,剩下几天多半就跟她一起住了。

吃完饭叶之华收拾了碗筷还要去洗碗,斌哥道:“你不用管,让小奕去洗碗;忙了这么半天了,快坐下歇歇。”林奕到厨房里洗碗,陈原手脚俐落,三五下把餐桌收拾干净,便进厨房来洗了一大盘水果。

林奕洗刷完碗筷出来,正看见原哥拿水果刀把一个苹果刚削好,长长的果皮居然也不断;他将苹果切成小块,拿水果叉叉了一块递给大哥,又叉了一块给叶之华。看见林奕过来,便往叶之华身边挪挪,腾出一块沙发给他坐;把水果叉递了给他,自己把削剩的果核上剩余一点果肉吃了,又拿起一个柳橙开始切。

叶之华坐在沙发上,吃两口苹果又拿起核桃,陈原看见,从她手里接过核桃,再拿起一个在手中一握,两颗核桃的硬皮就都碎了;叶之华惊道:“哇,好厉害。”自己也拿了两个核桃来试——山核桃皮厚坚硬,她自然捏不碎;又问林奕行不行,林奕试了试,费了半天劲两个核桃紧挨的地方总算是挤破了。

斌哥也拿起了个核桃,虽然不如陈原一把就碎,比林奕可强多了。叶之华惊道:“大哥,您也这么厉害?”陈原道:“我的功夫都是大哥教的。”

几个人一边看电视吃水果,一边随口聊天,叶之华看陈原一直低头削果皮切水果地忙活,便时不时叉一块水果送到他嘴边,陈原张口就吃,两个人默契无比。

林奕看着他二人的样子,心中一阵酸楚——叶之华不光人漂亮,性格也爽朗可爱,这样的女人,也难怪原哥喜欢——看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得让人好生羡慕。

叶之华看看表九点多了,于是起身告辞;陈原和林奕送了她出来,陈原要开车送她回家,便跟大哥说今晚不回来了——林奕看着他们俩肩并肩走到车边,叶之华优雅大方、身材高挑,站在原哥身边,英雄美人天生一对,好不般配;原哥拉开车门让她坐进去,然后向林奕挥了挥手,自己坐进驾驶位将车开走了。

林奕茫茫然站在那里,心中又酸又苦——叶之华这样的女人,别说原哥,就是自己也希望有这么一个姐姐;原哥能娶到这样的好女人也是他的福分——人家已经上门来见家长,看大哥的意思很是满意,不出意外的话两个人应该很快就会结婚,那么自己呢——自己对原哥这数年的相思也就尽付东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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