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还如一梦中(三)
“你们都说完了吗?”沈淮笑着问,笑容冰冷没有温度。
无一人敢言。
“秦老板!”沈淮突然望向席中一人,说:“我记得令弟是在工部当差吧,似乎官位还不低!不知五年前在为先皇修建夏宫时,余下的一百八十万两银子,他是作为何用了?”
“这……小的不知。”秦老板一头冷汗,谁都知道工部是为皇家修建宫殿的,也是最能捞油水的衙门,工部大小官吏,有哪一个没贪过?没捞过?只是区区一百八十万两,而且还是五年前,这沈淮,是想秋后算账吗?
“你不知?”沈淮勾嘴一笑:“但令弟一定知道吧。不如请令弟到麒麟阁来做客,好好谈一谈。”
“不,不要啊!”秦老板“扑通”跪倒在地,这麒麟阁的大牢被称为黑狱,比天牢还可怕百倍,进的去就出不来了。
“沈大人饶命,沈大人饶命!”秦老板接连不断地磕头。
沈淮起身走到他面前,食指挑起他下巴,看着他额头磕出的血迹,啧啧叹道:“秦老板兄弟情深,实在令人感动啊!”作势想了想,又道:“在下也不是无情之人,这样吧,如果秦老板不想令弟去麒麟阁做客,就替他把那一百八十万两还出来,那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是!是!小的立刻还!立刻还!谢沈大人饶命!”秦老板忙不迭地答应。
沈淮满意地点头,又转对另一人说:“傅老板,令郎可好?”
那个傅老板吓得直哆嗦,支支吾吾道:“托,托大人福,还好……”
“可三年前被令郎打伤腿的那个年轻人并不好!”沈淮直视着他,目光锐利。
傅老板当即跪了下来,“沈大人明鉴,三年前小的已经赔他银子了,他也答应不再计较了。”当年他那个不孝子在青楼与人争风吃醋,打斗中不慎将那人脚打伤,不过也只是皮外伤。后来为了息事宁人,他可是赔了整整一万两银子啊!
“沈某也是刚得知,那个年轻人有个儿时兄弟,如今正在沈某的禁卫军中当差。本来这件事已过去三年了,沈某也不想追究。可是,禁卫军的兄弟们却觉得不平,所以,于情于理,也请傅老板表示一下吧。”沈淮耸耸肩,状似无奈。
傅老板望了一眼周遭的禁卫军,只见他们个个冷着个脸,宛如修罗,吓得大气也不敢喘,“那,那位兄弟是谁,最多,最多小的也补偿给他一万两……”
“哦?只补偿给他一人吗?”沈淮蹙眉,“禁卫军同袍情深,现在可是人人都为他抱不平哦!要补偿的话,每一人都要补偿!”
傅老板快哭了,“那……禁卫军大人有多少啊?”
沈淮招来一名士兵问:“回答傅老板,禁卫军一共多少人?”
那士兵面无表情地答道:“禁卫军共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人。”
傅老板一下瘫坐在地。
“听见了吗?”沈淮拍拍傅老板的肩膀,“才二十多万,傅老板,你不会拿不出吧?”
傅老板欲哭无泪,“拿得出,拿得出……”毕竟只是银子,总没自己的命值钱吧。
沈淮微微笑着,从一旁士兵的手中,拿过厚厚一本册子,对众人道:“沈某一向对各位老板敬重有加,所以将各位老板和贵府家人每日做了些什么,见了些什么人,事无巨细,都一一记录在册。闲来细细品读一番,实令沈某豁然开朗,收获良多。各位可有兴趣听沈某一一道来?”
所有人都有怒不敢言,谁都看的出来,沈淮是拿着那些陈年旧事来要挟他们,目的就是为了银子。每人心中都在暗骂:这个沈淮,简直阴险卑鄙至极!
不过,也并非所有人都那么胆小,还是有正义之士敢发出声音的。
座席间,一个相貌平平,目露精光的男人站出来高声道:“沈大人,你不就是想要我们出钱吗?何必言语威胁?肖某人行得正,做得正,不怕你查!”
这人如此胆大,敢当面顶撞沈淮!其他人都为他捏了把汗,但又暗中称快。
沈淮半眯起眼,冷冷道:“我当是谁,原来是肖远肖老板。”这个肖远是岭南的米商,平日乐善好施,被百姓称为肖大善人,口碑极好。每次南方有灾,他都是第一个站出来开仓放米,而且对自身及家人严格之极,从未做出过任何落人口舌的事情。
“肖老板美名在外,久仰了。”沈淮说:“不知肖老板可否记得,七年前曾在关外买过一名女奴?”
“哼,当然!”肖远挺直了腰杆,大声道:“不过我虽买了她,却不是奴役她,而是娶她做了我的二夫人!对她关怀疼爱,从不曾苛刻。”肖远早年死了原配夫人,后来在关外经商时,见到这名落难女奴,对她一见钟情,于是将人买了下来。这些年来,两人相敬如宾,恩爱无比,虽说是二夫人,其实也是他唯一的夫人了。更何况,两年前,两人还喜得一子,羡煞旁人。
“尊夫人出生关外,是异族女子,肖老板可知她来历?”沈淮挑眉问。
肖远想了想,说:“她是孤儿,从小四处漂泊,辗转于役主之手,并不知道自己所属何族。”
“若是别族,那也罢了。只是,若是雅尔丹人……”
“沈淮,你别含血喷人!”肖远激动地叫道:“你有何证据,凭什么说我夫人是雅尔丹人?”
沈淮轻笑:“我没有证据,不过尊夫人到底是不是雅尔丹人,恐怕需要仔细查一查。肖老板请放心,沈某是怜香惜玉之人,一定会好好招呼尊夫人的。”沈淮特意加重了“好好”两字,意味深长。
“你……”肖远气结:“你要多少银子就直说!肖某倾家荡产也会给你!不要折磨我夫人!她只是一名弱女子!”
“好,好!既然肖老板那么痛快,那沈某就直说了。肖老板是岭南最大的米商,沈某不要你一分银子,但是,希望你无条件地提供军队所需粮草,直接从岭南送往燕台关。”
“我答应你!”肖远虽不甘心,但也只得低头。
“那其余老板呢?”沈淮看了看众人。
那些人哪里还敢说个不字,要知道,就算没有把柄被抓在沈淮手里,可这且留亭,这南郊,已被禁卫军重重包围,若不答应,恐怕要沉尸南郊湖底了。他们都是有儿有女之人,家底丰厚,吃穿不愁,下半辈子还等着享福呢!谁也不愿为了几十万几百万两银子,就提前去见阎王啊!
“我们一切都凭沈大人做主……”
沈淮开怀笑道:“各位老板,果然都是深明大义。沈某敬大家一杯!”说完,举起一杯酒饮尽。
在座众人也纷纷回敬。
直至午夜时分,宴席才散场,宾客纷纷离开,均是如丧考批,垂头丧气。
解语笑眼盈盈地道,“呵呵,大人今日收获颇丰吧。”
沈淮看了眼侍卫记录下的数目和明细,说:“还算意料之中。”
“大人只用一席酒宴,就筹够了军饷,实在是一本万利,令解语佩服啊!”
“解语,还是你的功劳最大。不过,我还希望你帮一个忙。”
“大人请说。”
“明日来太尉府一趟,我那账房里还有不少乱账,你帮我看看有哪些可以动用的……”解语觉得奇怪,问:“大人,你想做什么?”
“就当我送一份厚礼给凤翎军吧。”沈淮说得轻描淡写。
解语暗自吃惊,她曾经跟了沈淮近十年,怎会不知道他吸金的本事?沈淮从不否认
自己不是一个清官,自他为官以来,积攒的财富恐怕十世挥霍都用不完了。平日也毫不避讳地穷奢极侈,挥金如土。但解语从未想到,沈淮会愿意贡献出自己家产,用于朝廷军饷!难道他是心血来潮,想做一个好官了?
“大人,解语不明白……”或者说,我一直都不明白你在想什么……
沈淮看她一脸疑惑,突然仰头大笑,“其实我也想看看,安平王和凤翎军究竟能走到哪一步。如果仅仅是因为区区军饷,而让我失去一次看好戏的机会,那不是太可惜了吗?”
“……”大人,你果然让人难以参透……
昊天的天牢总是令人谈虎色变的,进了天牢,不管有罪没罪,一顿刑罚是逃不掉的。不过也并非都是这样。
毕竟有安平王的身份在,崇恩虽然身在大牢,但没有一个狱卒敢怠慢。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因为怕大牢阴湿的空气会伤害到安平王娇贵的身体,宫里早就来了人,千叮咛万嘱咐,要小心伺候。因此,崇恩的牢房里,铺满了厚厚的驱寒的被褥,点上了驱虫的香炉。整日整夜烛火不灭,还有各类书卷供安平王消磨时间。
崇恩刚睡了个午觉,又吃了宫人送来的精致点心和汤水,感叹仿佛又回到了在玄宝宫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
“皇上驾到!”
听到来报,崇恩下意识地紧张起来,看着狱卒殷勤地打开牢门,然后那个最熟悉的人,便来到自己的面前。
崇华左右打量了一下牢房,有些想笑,但拼命忍住了,正色问道:“天牢的滋味怎么样?”
“哼,皇兄自己来住住不就知道了!”崇恩嗤之以鼻。
“看你气色不错,应该是还住的惯吧。”
“惯,非常惯,臣弟都不想出去了。”崇恩赌气说。
崇华笑了出来,“若真不想出去也好,那朕还省了不少军饷和粮草。”
“军饷?”崇恩瞪大了眼睛,“你不是不答应……”
“谁让我答应过,不管你想要的是什么,都会双手奉上,绝不后悔。”崇华挨着崇恩身边坐下,说的风轻云淡。
崇恩沉默地低下头,看不清面容,晶莹的水滴落到双脚间的地面。
崇华将他搂到怀里,温柔地道:“不答应你的时候,你和我闹别扭,现在什么都答应你了,你反而又要哭。我该拿你怎么办,崇恩?”
“你该对我坏一点,狠一点,不要总是心软,不要总是对我好!”崇恩很认真,却很小声地说。
“我也想不对你那么好,可是,说服不了自己……”崇华叹息,又惹来崇恩几乎泛滥的泪水。
崇华小心地为他拭泪,“好了,别再哭了,你不是小孩子了,我的元帅大人。要让你手下看见了,还有什么颜面吗?”
“我该怎么报答你,皇兄?”崇恩含着泪笑问。
“你好好的,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了。”崇华低头,将唇印在他的唇上,仿佛许下一个承诺。
那晚,莫兰儿公主悄悄地偷溜进皇上的寝宫,她知道年轻的皇帝喜欢安静,最怕被人打扰,所以这里一到晚上就没有几个宫人看守,连侍卫也都没有。摸清了宫人换班的规律,她才敢趁着月色来到这里。
身上穿的,是千挑万选的粉色罗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细心打扮的妆容,还有眉间精心描绘的额妆,每一处,都是她精心的设计。
天晓得,她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敢走出这一步。若不是为了崇华,她堂堂一位白泽公主,怎么肯这么低声下气地向一个男人求欢呢?正是为了崇华,怎样的委屈都是可以忍受的,只要最终能穿上大红嫁衣,成为他的妻子,那么,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蹑手蹑脚地走近寝宫,却听见里面隐约传来暧昧不清的声音,仿佛是难以忍耐的呻吟声,让她不自觉的脸红心跳。
这不是崇华的声音!是谁?谁在里面?
轻轻推开门,穿过层层房间,终于找到了声音的源头。金色的帷幔在微风中飘曳,朦胧可现,里面的大床上,两个交缠在一起,亲密无间的身影。
莫兰儿捂住嘴,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那是安平王,本应该在漠西打仗的安平王,却出现在皇帝的龙床上!崇华抱着他,在他身上落下细密的吻,安平王正要说什么,又被崇华深深吻住嘴唇,止住了话语。崇华的眼中饱含温柔,那是从未在自己面前流露过的深情。一吻过后,是更为亲密的拥抱和纠缠。她看到崇华缓缓地进入安平王的身体,与他合为一体,听到安平王发出痛苦而满足的声音。
不敢,也不愿再看下去,莫兰儿转身跑了出去,沿着来时的路,飞快地跑着,脑海中一片空白。他们,竟是这样的关系!虽然早有预感,但亲眼看到这么震撼的现实,还是让她难以承受!
那个楚凌云曾说过:“不是你的,不要肖想!”的确,崇华从来就不是她的,从来不是!一切只是自作多情,如今,梦醒了,心,也冷了。
第三十一章:还如一梦中(四)
皓月当空,黄沙无边。
崇恩三天前辞别了昊天,辞别了牵挂的一切,回到了这里。崇华的深情,日夜的缱绻,几乎击溃他所有的理智。真想远离无休的战乱,远离无休的争斗,只在他的凝望中,永远地沉溺下去。然而,那大漠的一端,还有他放不下的责任,肩头承担的,是二十万凤翎军的责任,是护卫中元的责任,是守护殷家万代江山的责任。
冷月如钩,高挂夜空。
崇恩一袭单薄的白色宽袖长袍,倚坐沙丘之上,仰望明月。夜晚的清风从清隽的脸上拂过,崇恩闭上眼,享受这一刻的清闲。
脚步声由远及近,崇恩睁开眼,对来人道:“怎么这么晚还不睡?”
“你不也一样没睡?”来人在他身边坐下,仿佛感到有些凉意,拢紧了银白色的狐毛披风。
“你最近怎么了,凌云?好像总有心事……”崇恩问。最近的楚凌云有些反常的沉默,不与秦烈打闹,也不与于飞拌嘴,安静得……让人担心。
“崇恩,你怕死吗?”楚凌云突然问。
“怕啊。”崇恩毫不思索地回答,如此直接,显然出乎楚凌云的意料之外。
崇恩淡淡一笑:“死了就看不到那么美的风景,看不到深爱的人,看不到那么多美好的故事,我会很遗憾的。”
“我原本以为自己什么都不怕的。可自从经过上次的事情后……我发现,我并不如自己想象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原来,我有很多,很多害怕的东西。”楚凌云的容颜如皓洁的月光一般细腻无暇,精致得像个瓷人。他长长的羽睫忽闪,掩盖住眼中流露出的迷茫和不安。
“如果是我经历了那样的死里逃生,我也一定会怕的。”崇恩柔声安慰他。任谁经历过这么一次生死劫数,都会产生恐惧之情的。
“崇恩,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崇恩看着他。
“殷斯尧说过,朔方城的草原很美……”楚凌云双眼出神地望着远方,露出淡淡的向往和憧憬。“如果我真有什么意外,请你告诉殷斯尧,我想葬在那里,这样就能永远地陪着他……”
听出他话中的感伤,崇恩有些微微的心疼,“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答应你!”不过,我相信那一天永远不会来到,即使来到了,那也是几十年后,我们百年归老时的事了,你,我,秦烈,我们都会活到那个时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