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年华——红糖袖刀

作者:红糖袖刀  录入:11-14

都怪那个混蛋,害白桦现在对他还余情未了,喜欢女人还勾着男人,真是混蛋!等等,不会他们现在还有联系吧?!

想着这些的郑皓烦躁的打开一本杂志,扔掉,又拿起一本,很快箱子里的书都被他弄乱了,那些彩色的纸页在他手中捻过,他却什么也看不进去,当思绪终于平复一些时,手中的杂志也不知换过了几本,而翻开的这页正是一篇以诙谐口吻评论当今几位“全优”经理人的文章。

在文章的最后,一个叫做宋文彬的男人被特别提了出来,郑皓并不认识这个人,但他之所以注意到这个名字是因为文中说,他是白桦的经理人。

舆论却认为宋文彬其人对当代歌坛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掘了白桦。

“但可惜的是,他去世太早,在那场著名的车祸中,我们陨落了两位前途无量的乐坛新秀……”

看着这段结束语,郑皓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悟到了什么。

著名的车祸当然就是指那一场,但陨落“两位”乐坛新秀是什么意思?一个是指白桦——经过那次车祸他便再不能唱歌,那么另一个呢?

郑皓的心猛的跳动起来,他把之前丢弃的杂志全都抱上床,一本一本的摊开,最后终于让他找到了99年5月号。

一九九九年五月,那个夏天整个娱乐圈最大的新闻无疑就是最被看好星途的年轻歌手白桦遭遇车祸的事件了,从车祸现场到医院救助,追踪报道中除了文字描述外还有大量的图片报道,那辆翻在高速牙子上的黑色皇冠97看起来惨极了,驾驶员一侧的空间被挤得完全看不出形状,只有满地的碎玻璃和蔓延开的殷红血迹。

这篇报道郑皓只看过一次便不忍再看,所以他从未注意过文字中出现的除了白桦以外的另一个人,当时的驾驶员,白桦的经理人:宋文彬。

白桦的经理人宋文彬在这次车祸中当场死亡,他同时也是一个优秀的词作者,最出名的作品就是《似水年华》。

看着这些触目惊心的小字,郑皓脑中只嗡嗡回响着白桦说过的那句话,当他询问对方暗恋者的情形时,他浅浅笑着说: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随后就把沾满辣油的食物一口塞进嘴里,自虐般细细咀嚼着。

如果是这样,是这样的话……

郑皓神经质的又翻开下一本杂志,是五月中刊,在很小的位置上,登载着宋文彬追悼会的现场照片,一个穿黑衣黑裙的女孩被单独拎出来放大了一张,虽然照片年代久远,女孩又哭得花容失色,但郑皓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是刘筱筱,照片旁边的文字说明是:宋文彬未婚妻哀恸失声。

郑皓觉得自己仿佛什么都明白了。

难怪提起十年前的事,刘筱筱那么伤心,居然在大马路上就哭起来。

难怪白桦只能是暗恋——却不知道在这三个人里,是谁先认识的谁呢?

原来那一场车祸毁掉的不止是梦想。

也不止是一个人的梦想。

刘筱筱是宋文彬的未婚妻,所以她可以公然的在葬礼上恸哭,但是白桦不能,他只是一个暗恋者,而且还是男人,那么举办葬礼的时候他在哪呢?在医院吗?他知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正在举行葬礼呢?那个时候应该也已经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唱歌这件事了吧?

那么到底哪一桩噩耗更令他悲痛?

在后来抱着录音机发呆的时候他心里又在想什么?

在那之后的十年里,他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人,到底是因为失去了歌喉,梦想,事业,还是爱情的信仰?

也许都有。

其实有时能够毫无忌惮的痛哭也是一种幸福,就像刘筱筱,只有真正走出来的人才能在提起那件事时落泪,而不哭的人是因为他们伤得更深。

——没什么是不会变的,什么都在变……

白桦这样拒绝他。

他并不是不相信自己,而是不相信命运,在命运的打击面前,什么都有随时破碎的可能。

他是经历了怎样的十年才控制自己不去想,不去信,不去爱?

可是自己当时却说了些什么呢?

极度,只是嫉妒。

可白桦也没有解释,他是不善于解释也是不屑于解释,或者说,他已经面对了太多这种不知就里的奚落和揣测。

就像第一次自己在YY上吐槽他唱歌难听,他不是也什么都没说吗。

第21章

Z酒吧的招牌很有特点,它的店名“Z”是嵌在门上的一块深色玻璃,一点都不起眼,如果不看门牌号的话,白桦会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但也就是眨眨眼的功夫,一堆细小的金色光点开始从大门的四面八方涌出来,它们跳跃着聚到一起,将那个大写花体字母“Z”填满,于是一个令人印象深的LOGO诞生了,它是璀璨的,流动的,那些光斑始终在运动。

白桦觉得这场景有点眼熟,但却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了,但那些都无关紧要,关键是现在——站在酒吧门外,他开始检讨自己的行为,实在很荒谬,只因为接到一个恶作剧式的电话就这么跑来了。但不可否认,他刚才实在很生气——他已经将郑皓视为朋友了,一个多月没有联系,第一通电话居然是陌生人打来的!什么小猪,什么国王游戏……真是幼稚。

他将手中的纸袋移到左手,用右手推开门。

他已做好面临自己讨厌的一切因素的心理准备,烟味,酒味,刺耳的笑声,以及看不清脚面的晦暗光线……这都是一个正常酒吧可能具有的,Z酒吧也不例外,但只有一样,因为这一样的存在,那些令人厌恶的东西都可以被忽略。

郑皓在唱歌。

他坐在一张高脚凳上,穿着宽松的浅蓝色衬衫,下摆没有塞进裤子里,随意的散着,凳子的高度恰如其分的衬托出他的一双长腿,一条曲着,一条伸得老长,他的身体随音乐节拍轻轻摆动着,他整个人都和这支曲子融到了一起,那是一首慵懒的英文老歌,格外适合他低沉的声线。

白桦知道自己贪恋郑皓的嗓音,但是这一瞬间他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听”呆了,还是“看”呆了,反正他从一进门起就站在那里,直到整首歌唱完。

“那个,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你是白桦先生吗?”一个声音幽幽在旁边响起,白桦完全没注意到这个人是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边的,而且一下认出他的身份。

“你是?”

“啊啊啊——”对方看到他的正面就更加激动了,甚至用手掩住嘴大幅度喘起气来,“我我我——是你的歌迷啊!没想到你真的来了!啊,抱歉,忘了介绍,我是郑皓的朋友,也是这家店的老板,您能来真是蓬荜生辉啊,请千万不要客气,您想喝什么?吃什么?”

这人当然是宋老板,从郑皓挂掉电话开始他就在门口等候了。

白桦本就不善于应付异常热情的人,再加上现在他觉得有点不舒服,在听过郑皓唱歌之后,他的心脏便不能自已的猛烈跳动起来,仿佛一张嘴就能飞出去,这种感觉太糟糕了。他咽了咽吐沫,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宋老板:“我只是来送还他东西,麻烦你帮我交给他好吗。”

“不不不,这个忙我不能帮,”宋老板飞快的抽回手,并夸张的朝天举起,又指了指舞台:“他唱完了,你自己交给他吧!”

白桦这时也注意到舞台的灯光已经暗下来,郑皓以及另外几个年轻人正在一侧退场。

宋老板朝那个方向嘬了个特别亮的口哨,又喊道:“嘿!看看谁来了?!”

幸好周围并不安静,客人们都各忙各的,只有少数几个侍应生朝他们这边看来,当然也没认出白桦,而且他们早就习惯了自家老板的抽劲,但是郑皓却看到了。

其实从白桦一进门起郑皓就注意到他,但为了不影响发挥,他索性闭起眼睛演唱,即使宋老板不招呼他,他也是要过来的。

但是这回他却有些腼腆。

在白桦眼里,郑皓是慢慢走来的,像是故意延长这分隔一个月后的重逢一样,他步子迈得虽大,速度却并不快,厚质蓝衬衣的下摆缓缓拍打在牛仔裤上,看起来帅极了,这一瞬间,仿佛自己和他都成了电影里久别重逢的主角,周围的人像被摩西之剑劈开一样分去两边,顺带都被模糊处理了。

“没,没想到你会来,那个……这里挺不好找的吧。”站在白桦面前,郑皓在台上的风采一点都不见了,平日的伶牙俐齿也不知跑去了哪里。

“你的围巾。”白桦递出那个纸袋。

“啊?”郑皓呆呆的看着他。

白桦有些不耐烦的将纸袋往对方怀里一塞,“你落在我那的,我来还你。”

“啊,哦!”郑皓这才反应过来,接住那个纸袋,“麻,麻烦你专程送来。”

“不客气。”

诡异的对话进行到这终于僵持住了,郑皓的脑袋像是打了结,他有很多话想对白桦说,但是这里这么多人,小猪老大他们都在,有的话很不适合说出口了。

“那个发了。”还是白桦先开口。

“啊?”

白桦瞪他一眼:“有空就去听吧,我回去了。”

“啊——等等!”眼看白桦真就这么转过身要走,郑皓忙上前一步企图把他拉回来,但又想起上次因为自己轻薄而酿成的“惨事”,手就在对方肩头五厘米的位置顿住了。

然而有人不在乎。

“都来了还急着走什么啊——”小猪不知从哪窜出来,挡在白桦前头,“你就是白桦啊,你之前和皓哥谈恋爱?”他歪着脑袋,像是喝了点酒般没有分寸。

白桦看了看他,没理会,然后狠狠剜了身后的郑皓一眼。

“你一边去!”郑皓搡了小猪一把,又趁这功夫挤到白桦前面,一脸虔诚的解释道:“一直是我在追他,还没追上呢!”

小猪嘿然笑了:“衣服都落人家里了,还说没追上?”

这话就明显有些不逊了,白桦不得不认真看了小猪一眼,其实从对方一开腔他就听出来了,这就是用郑皓手机给他打电话的“小猪”,果然,郑皓紧接着说:“白桦,你别介意啊,这是小猪,他就是一小孩,是我们里最小的;那个瘦不拉几的是鬼精;那个猛男是老大;还有这个,一直跟你套近乎的是宋老板。”

白桦不置可否的朝他们点点头,被点到名字的几人也会心的笑了,他们和郑皓是老交情了,这时自然早看清了状况:在白桦面前,郑皓就是个催巴儿(北京话:跑腿的、使唤丫头、打杂的),而且他们的关系现在貌似进行到僵局,虽然不知道具体出了什么问题,但来一针催化剂显然是有利无害。

“谁套近乎啦,说得真难听,我是等着请白先生喝酒呢!”宋老板一边说一边握住白桦的右手,并大有就这么把他拉去吧台的趋势。

“可不是得喝一杯吗,郑皓这家伙在这场子可唱了不少你的歌啦,冲这个也得喝一口!”

“《似水年华》嘛,常来的客人基本都会唱了……”

老大和鬼精也一唱一和的搭起腔。

白桦诧异的扫了郑皓一眼,后者没有与他对视,而是眼睛瞅着地面并用手指搔着头发,白桦怀疑自己眼花了,没搞错吧?郑皓似乎脸红了……

这么晃神的功夫,白桦发现自己被按进一张双人沙发里,随后一个热烘烘的身体也被推进来坐在他旁边,而宋老板已经满世界吆喝着点酒了,小猪坐在郑皓的另一侧,接下来依次是鬼精和老大。

“我们平常就在这聚,这张桌子是专用的。”老大笑呵呵的说,“托你的福,今天能狠宰小宋一顿了!”说着还咂了咂嘴巴。

“你能喝酒吗?我让他们给你点果汁?”郑皓转过头来轻声问。

“那就果汁吧,谢谢。”这种时候,白桦也不好硬拉下脸离开了。

第22章

众人落座后,老大趁鬼精去厕所的功夫移到小猪旁边,压低声音问道:“哎,你说……他这型,在你们圈是不是特吃香?”

“他算哪种型?”小猪没好气的扫了桌子对面一眼,郑皓正在殷勤的给白桦布菜,后者则是一副没什么胃口的模样。

“就是……不太显年纪的型吧。”老大不好意思的搔搔头皮,也朝那二人看去。

白桦看起来的确年轻极了,他皮肤白,穿着浅米白的线衣就更衬脸色,线衣的圆领口里还翻了细格子棉质衬衫的尖角,简直就像刚入职场的新鲜人,只是那种沉静的气质是毛头小伙子们所不具备的。

“吃香?我不觉得啊。”小猪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是怎么看白桦都不顺眼,说出话来就带着一股子挑衅意味。

“哦,是吗。”老大当然没察觉出小猪的异样,又搔搔头皮就回到自己座位上,倒是鬼精回来后问小猪:“你今天怎么了?”

“没怎么啊。”小猪无所谓的答,又瞥了眼对桌,道:“你们不也是这个意思么,皓哥看起来不太搞的定,难道不需要帮忙?”

“帮忙?”鬼精用鼻孔哼了一声,“你打算怎么帮?”

正在这时,侍应生端着盛放饮品的托盘走来,郑皓将其中一杯澄黄的饮料递给白桦。

“果汁?”小猪拍拍裤腿站起来,盯着白桦大惊小怪的说道:“这至少有两个您的资深歌迷,难得一聚,怎么能喝果汁呢?!”

“你抽啥风啊?”端着橙汁的郑皓用力瞪了小猪一眼。

但小猪就跟没看见一样,依旧把眼睛睁得老大,等待白桦的回复。

“那你说该喝什么呢?”白桦不疾不徐的问。

“当然是喝酒啦,我得替皓哥敬你几杯。”

“什么酒呢?”

“唔……”小猪装模作样的扶着下巴想了一会,然后眼珠子一转,提高音量道:“当然是咱们这最有名的特调啦——TAKA!”又转向宋老板,甜甜问道:“宋老板,不会心疼吧?”

宋老板忙摆了摆手:“心疼当然不会,但是那酒……你们成吗?”说着他瞟向郑皓,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所谓特调就是把几种酒和饮料调兑在一起,制造出比较梦幻的口感和形态,这种酒看着虽然花哨,但喝下去就跟吞了口火一样,热辣辣一路烧灼到胃,当然很多人喜欢享受这种新奇的快感,但也要做好酩酊大醉的准备。

郑皓立刻出声反对:“去去去!喝什么TAKA,就你那点酒量——”

白桦却迎视着小猪的目光,欣然应道:“TAKA是吗?我奉陪。”

郑皓吃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他扯着白桦的手臂连声道:“那个很辣的,你行不行啊?你平常也不喝酒啊……”

白桦瞥了他一眼,嘴唇闭得死紧,郑皓看他这是打定主意要喝了,便也不再吱声,但心里还是忧虑万分,他摸不准白桦的酒量,上回一起吃火锅他可是连啤酒都没喝,再者,他又有点好奇,白桦喝醉会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丢掉所有理智的外壳?会不会变得喋喋不休起来?还是直接睡死过去?奇怪,想到这些为什么会有一点兴奋?不过最重要的,他也不希望对方受那宿醉的罪。

小猪现在也是惊疑不定,因为他没想到白桦会这么轻易答应,原本只是想借这机会锉锉他的傲气。

TAKA他也只喝过一回,那口感……实在是不想再回忆第二遍,但转眼看见郑皓忧心忡忡望着白桦的样子,他就挺了挺胸膛,朝侍侍者打了个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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