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办法?”
庄小思和蓝锦异口同声问。
“哼。”
“切。”
二人以前就不对盘,现在又是情敌,更是不对眼,都不屑地把头扭到一边。
程子昊整整衣襟,一本正经道:“万事万物都是有能力者居之,自然谁更有魅力,谁就有资格去追求白马王子……”
蓝锦打断程子昊的话,“魅力我太有了,当然是我有资格。”
“论魅力你算老几,我可是校花。”庄小思挺起胸,得意洋洋地说。
蓝锦冷笑:“我看你是笑话还差不多。”
“好啦!”
程子昊再次制止二人的争论,“有没有魅力不是你们自己说的算。”顿了顿,缓缓道:“你们有魅力也不一定有资格去喜欢秦懿。”
他看着蓝锦道:“秦懿不见得就喜欢同性。”又看着开始得意的笑起来的庄小思说:“他也不见得就喜欢异性。”
“所以无论是蓝锦的男性魅力还是小思的女性魅力都是不可靠的。一个人若是既能让男人神魂颠倒又能让女人春心激动,那么这个人才是最具有魅力,最有资格去喜欢秦懿。因为无论这个人是男是女,都是有足够的能力让秦懿爱上他。”
“啰啰嗦嗦烦死了,你简单说行不行?”蓝锦没好气地嚷嚷。
“你的办法到底是什么?”庄小思也不太明白。
“给你们十天时间。最帅的男人要化身成为最美丽的女人,最美丽的女人要蜕变成为最帅的男人。十天以后,我们去文科院比赛,谁的票多就证明谁的魅力足够大,有资格去追求秦懿,输了的人要主动退出。”
“你找死,出什么馊主意,让我假扮女人?”蓝锦爆炸了,掐住程子昊的脖子哇哇叫。
“嘁,你怕就直说,弃权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用输得那么难看。”
大概是古装剧看多了,庄小思觉得女扮男装简直太简单了,孟丽君都能当驸马,她变成男人说不定还能当选校草。
“想我弃权你做梦!”蓝锦气吼吼道。
“那我们走着瞧,十天以后,看谁哭着爬回去,哼!”轻蔑地瞪了蓝锦一眼,庄小思仿佛已经胜券在握,迈着高傲的步伐微笑而去。
“蓝锦你别怕,你是肯定不会输的。做兄弟的绝对不会害你,我就是看准了你这身板,打扮成女孩包管迷倒一大片才出的这个主意。我现在就投你一票帮你助威,呵呵。”
程子昊嘿嘿地笑,不防被蓝锦一后手肘击弯了腰。
“我不是怕输,我是怕被你的鬼主意糟蹋。”
望了一眼庄小思离去的背影,蓝锦转头对庄润埋怨:“你妹妹真不是一般的讨厌。”
庄润懒懒地直起身子,轻轻地笑:“所以上帝才要派你下来抢走她的心上人。”
庄润一点也不在乎好朋友要抢走妹妹的男人,也不在乎好朋友和妹妹为了男人反目斗狠。庄润在乎的事情太少太少,这个世界上就没几件事情是他在乎的……
不过,庄润挑了挑眉,上下打量蓝锦一番。
不得不承认,程子昊之前说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蓝锦肯定不会输……
Ⅱ
你有见过身高一米八的女孩儿吗?
你常见。
身高一米八的高挑女孩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
你有见过身高一米八还穿着高跟鞋的女孩儿吗?
你常见。
身高一米八还想追求更高的女孩儿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
你有见过身高一米八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在太阳下挥舞着膀子大吐舌头的女孩吗?
你……常见。
身高一米八想要学穿高跟鞋的十分不顾形象的高挑女孩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
你……常见。
这两天,你常见。常常见到她在林荫小道上差点摔倒。
她走累了会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小憩,闭着眼睛把脑袋仰靠在椅背上。
你感觉她很奇怪。
可是那么美丽可爱的女孩,为什么会让你感觉到奇怪呢?
你觉得她应该像邻家的小妹妹,梳着乌溜溜的长辫子,欢乐的跟在大哥哥的后面跑;而不是穿着高跟鞋,在这僻静的地方一直一直辛苦地练习走猫步。
为什么一定要穿高跟鞋呢?
那么漂亮的腿,即使不穿高跟鞋也是修长的、惑人的。
你不明白,你觉得奇怪。
你觉得她应该穿着比基尼,在金黄的沙滩,在清凉的大海里奔跑;你觉得她应该戴着系着蝴蝶结大草帽,在花海中跳跃如蝴蝶嬉闹;你觉得她应该抱着糖果罐,眨巴着清澈的眼睛,俏皮地问:“我是不是很卡哇伊?”
真的很卡哇伊。
当那整齐的刘海下,圆圆的眼睛睁开;当她打了一个呵欠,撑了一个懒腰,回眸一笑看到你;你的整颗心儿都醉了。
为什么还是感觉很奇怪?
你的脸瞬间红透,你摔了一个跟头,连滚带爬慌慌忙忙逃走。
你却不知道,在你逃走后,你认为真的很卡哇伊的那个女孩,她瘪着嘴,十分不屑对着你的背影说了一个非常不雅的字:“靠!”
Ⅲ
即使明知道包裹在蕾丝里的胸部不是真的,程子昊还是觉得它很真实、很突出、很醒目、很勾魂摄魄。
不管那里面藏着的是硅胶还是水袋,又或者是两颗橙子还是两个苹果,它们已经将它们的效果发挥得淋漓尽致,将一具扁平的身体神奇地烘托出傲人的曲线。
没有人怀疑这个女孩是假的。
甚至连程子昊也要揉一揉眼睛,稳一稳心神,才不至于唐突地在蓝锦的面前流出好色的口水。
那是一件及膝的蓝底碎花连衣裙。
紧紧的、贴身的布料,把胸部完完满满拿到了世人眼前,腰肢如杨柳妖娆,而褶皱的裙摆又似乎是一朵微微打开低垂着脑袋的牵牛花,遮住了那白白长长的腿。
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蛋,“她”微微歪着头,浅棕色的卷发在背后随风飞扬。
“她”戴了一顶白色的小圆帽,上面有蕾丝打成蝴蝶结,两根粉红的丝带在脑后轻轻舞动。
不过“她”实在是有些太高了,幸而她的那双白皮鞋不是高跟的,不然这世上有几个男人能与“她”相称呢?
“她”走在去往文学院的路上,不时有行人看到“她”而忘记了走路,站在路边痴痴地望着“她”。
“她”的脚步又轻又快,裙裾在飞动。“她”像是一只蹁跹的蝶,美丽又快乐。
来到约定的地点,“她”首先笑了一笑。
庄润看到“她”,眼里透出几分赞许,对“她”说:“你今天很漂亮。”
“她”嘟嘟嘴,不高兴道:“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漂亮。”
女扮男装的庄小思对“她”不屑一顾。
“她”斜视着对面身高不足一米七的“小男孩”,哈哈笑:“如果我是女的,一定不会选你这种男人,我又不缺儿子,哈哈。”
“小男孩”气鼓鼓的样子,真的很像一个小小的“小男孩”。
程子昊从文学院找来了一百位同学,五十名男生,五十名女生。
一百位同学,一百支玫瑰。
一百位同学,他们不知道这个男孩和这个女孩是谁。
他们觉得这两个人美,这两个人也俊。他们将会凭着他们感觉把这一百支玫瑰送给他们两人中能令他们心动的那一个。
这是一场为爱情而发动的比赛。
这是一场并不激烈的比赛。
比赛的结果是情理之中,又是预料之外。
微笑的“女孩”嘴角在轻轻抽搐。这一生之中,“她”第一次收到这么多男生送给“她”的花。如果“她”现在不是女生,“她”一定会把每一个真心盯着“她”看的男生痛扁一顿。
“她”一共收到了六十八支玫瑰。
红红的、恶心的、俗气的花。
五十名男生,不管他们心里真正令他们心动的是谁,他们都只会把花送给“女孩”;没有一个正常的男生会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送一支代表爱情的玫瑰给“小男孩”,尽管“他”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小男孩”。
五十名女生,不管她们心底真正能打动她们的是谁,她们也愿意把花送给“女孩”;没有一个读惯了诗、书的女孩会十分情愿在众目睽睽之下,送一支代表着真爱的玫瑰给“小男孩”,因为公开示爱,对女孩来说需要很多很多的勇气。她们更乐意把玫瑰交给“女孩”,传递纯洁的友谊,哪怕这个“女孩”只是一个虚假的女孩。
“小男孩”输了,但“他”输得并不难堪,因为有大半的女孩对“他”心动,甚至敢于人前示爱。
可是庄小思输了,她输得很彻底,因为她输掉了她的心上人。
庄小思输得很难堪,但她总算没有哭,她只是红着眼睛,气急败坏地把收到的玫瑰全部摔在地上。
她只是任性才将花儿砸碎,但她的任性让大胆送花给她的女孩们的心全都破碎。
她跺跺脚,气呼呼地走了。
没有人拦她,没有人劝她,甚至她的哥哥也只是静静地在一旁观看。
她的哥哥不在乎的事情太多,甚至是他妹妹失恋的事情……
蓝锦赢了,可他赢的也并不过瘾,因为现在在男人的眼里,他是弱者,是软绵绵、水灵灵的女人。
这让他觉得恶心,想吐。
他把玫瑰塞给程子昊。那么多玫瑰拿得他手软,那么多玫瑰冲得他鼻痒。
他转过身,准备逃离这个众多男人对他虎视眈眈的地方。可是他一转身就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男孩。
男孩不是文学院的人,也不是这场比赛的参与者,但他却忽然出现在这个刚刚还是比赛场地的地方。
男孩站在离蓝锦三米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他,淡淡地笑。
男孩说:“你今天好美。”
这是他们相遇以来,他第一次这么温柔地对他说话。
以前,男孩总是说“不要跟着我”“你很烦”“别再和我说话”这类让他伤心难过的话,但是今天他竟然赞美他了。
如果蓝锦是真女人,得到男人的赞美他当然该高兴,而且又是最喜欢的人送出的赞美,他应该欣喜若狂才对;可是他毕竟不是真女人,男人对他的赞美更像是对他的侮辱。
程子昊在他耳边悄声说:“我对你好吧,特意把秦懿找来看你这么漂亮的样子哦。”
蓝锦阴森森地笑一笑:“是吗?”
蓝锦心想他怎么穿的不是高跟鞋,不然一定用那尖尖的跟踩穿程子昊的脚。
秦懿走过来,温柔地揽住蓝锦的腰。
蓝锦别扭地笑道:“呃……你不要误会,我不是你想的那个人,我是他妹妹……我和他是龙凤双胞胎,你不要以为我们看起来很像就是一个人,其实是两个人……唔……”
未说完的话都被堵在了唇齿间。
这一个短暂的吻让后面一排刚刚还在蠢蠢欲动的男生集体萎焉。
“虽然你这样已经很美了,但我还是比较喜欢你……”
秦懿的嘴角挑起的是恶魔的微笑,他靠近蓝锦,手不知不觉伸到蓝锦的背后,抓住了弯弯的卷曲的可爱长发——
镁光灯一闪,众人眼前一花。
美丽女孩的长发掉在了地上,剩下的是吃惊的男孩瞪着大大的双眼。
“哗——”人群乱了。
一百个人脸上有一百种不同的表情。
每一种表情都痛苦的,每一种表情是由惊愕和心碎这两种基础表情构造成的复杂表情。
蓝锦不得不逃了。
骗人可以,但是不要骗人的感情。
骗人的感情也可以,但是不要在骗人感情的时候当场被拆穿。
一阵纷乱的烟尘后,那几分钟之前的比赛场地只空留一地踩得稀烂的玫瑰和一个邪恶笑倒的男孩……
Ⅳ
蓝锦疏忽了。
他忘记了程子昊除了是他的好朋友,还是校刊社的人。
八卦的程子昊,不仅是校刊社的人还是八卦版面的记者,恶俗的校刊社的狗仔队。
蓝锦大意了。
他忘掉了庄润除了是他的好兄弟,还是校刊社的撰稿人。
聪明的庄润,不单单是校刊社知名撰稿人,还身兼八卦新闻一栏的总编辑。
蓝锦痛定思痛。他绝对不允许再有这类事情发生,他绝对不会再被爱情冲昏头脑掉进八卦新闻的漩涡。
镁光灯一闪,将他最妖的一面留了下来。
不过幸好,镁光灯没有将他发丝落尽,最挫的一面留下来。
那含情脉脉,鼻息交缠的一刻,被丧尽天良的好兄弟以巨大的尺寸搬到校刊上。
堪比砖头大小的标题——“一代校草为情甘为‘校花’”。
校花!!!
蓝锦在校刊出版的前一天拿到杂志,呲牙欲裂。
校花,真是笑话!
第 3 章
Ⅰ
很早很早以前,道上的三大帮里面还没有蓝帮。
蓝帮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那时万安路上有一家老茶社。茶社的后院是断桥流水、清亭老树。
蓝海天在茶社约见当时的三大帮之一的天地堂的一把手沈老大。
蓝家与沈家虽然地位悬殊,但蓝海天是由沈老大带入江湖的,二人也算是颇有交情。
蓝海天自立门户遇到诸多困难,都是沈老大凭借天地堂的势力帮他打开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
自此蓝海天对外宣称,蓝帮隶属天地堂,凡事听任沈老大差遣。
沈老大豪气干云,并无蚕食蓝帮的居心,他所做之事都只是为了帮蓝海天这一个他十分看得起的朋友一个小忙而已。
所以一直到现在,蓝帮依然还是蓝帮,而不是天地堂的蓝帮。
那一时,大人们在前厅里谈论大事,孩童就在后院嬉戏耍闹。
蓝锦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秦懿。
当时他并不知道秦懿是沈老大的表侄,只当他是一个比常人稍微好看一点的小男孩。
他蹲在花丛里捉蜜蜂,蓝锦觉得好奇,走过去问他:“你不怕蛰么?”
“不怕,蜜蜂是好昆虫,不会蛰我的。”
他摇摇头,红扑扑的脸上是无比天真的笑容。
可是虽然蜜蜂是好昆虫,但它们也不愿意被人类的手掌束缚。
“呜呜……好痛……”秦懿捧着手心跌坐在花丛里哭了。
“活该!”蓝锦幸灾乐祸道:“你不是不怕蛰吗,不是说蜜蜂不会蛰你吗?”
蓝锦见他哭了好一会也没有要止住的意思,就拿起他的手说:“真没用,我帮你看一看。”
蓝锦毕竟是小孩子,不懂得如何处理蜜蜂的蛰伤,莽莽撞撞就用食指就戳,惹得小男孩哭得更大声了。
“不要哭了,你吵死了!”立刻收回手,蓝锦心虚的斥责他。
“不准欺负他!”却不知道从哪里又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一过来就很大力将蓝锦推开,害他沾跌在花丛里沾了一鼻子的花粉。
“你是谁,凭什么管我?”蓝锦爬起来后也向男孩扑过去,将他猛力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