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终于开坑写夏美人和林美人的故事了……
如果非要用文案的标准来概括一下的话:
他们都是天之骄子,但费尽心机,也得不到他们所爱的人
茫茫人海他们终于发现了彼此;互相利用,一个为了报复,一个寻找替身
但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从旧爱里脱身
发现那一年的阳光太盛 发现那一年的夏天 已经缓缓关上了门
往昔夏日 忽都化作 滚滚烟尘
于是简而言之,这就是腹黑阴险攻和一个妖孽美人受的故事。
虐有,狗血有,雷点应该有,文艺必须有……HE
(一)
宠儿,S市最大的夜店俱乐部,背景很深,后台极硬,黑道的对它不敢惹,白道的对它睁只眼闭只眼,从开张到如今,在这一段说长虽算不上长,可是说短也绝对不短的五年时间里,S市有许许多多的夜店开了又倒了,倒了就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了,然而唯有宠儿,不仅始终屹立不倒,并且还做得越来越大,发展得越来越好。或许正如它的名字那样,它,和有资格踏入它大门的人们,都是这个世界,被老天偏了心的宠儿吧。
宠儿是一个极具包容力的夜店,无论男女,男男,还是女女,只要你够实力,那么就有资格进入这个纸醉金迷的放纵世界。并且也正是因为够包容,所以在宠儿那所谓的TOP 10里,既有男也有女,价位全凭市场需求,只要合同一签钱一到帐,那么在合同写定的那一段时间里,这位美人,就是属于谁的“宠儿”了。
深更凌晨,正是宠儿的高潮营业时间段,柳君城在一大堆公司同事们的包围簇拥之下,手足无措地从动作娴熟华丽,长相雌雄莫辨的调酒师那里,接过来了一小杯深血红色的尼格龙尼;只是他脸上那一抹无所适从的忐忑表情,与四周那些,早已对此习以为常,表情或享受或沉醉或狂乱的顾客们相比起来,就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其实严格地讲,柳君城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后天的“宠儿”。他原本的家庭条件其实非常一般,住的不是S市市区,而只是在附属S市的一个偏僻小县城里。从小为了节约,进城回家都不能坐车,全要靠走路,不过大概也正是因为此,所以他的腿脚被锻炼得异常发达,体育成绩从小好到大,尤其是跑步,特别厉害。后来柳君城也正是靠着这一份特长,凭借田径特招生的身份,减免学费,在S市顺顺利利地读完了高中和大学。正所谓一纸文凭不如一技在手,大三找实习的时候,柳君城又无意中凭着自己这一双得天独厚的“飞毛腿”,被某一个电影剧组选为了主演替身,从此被某位著名导演看上,成为了许许多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大牌演员们的御用替身,以及那位慧眼识英才的大导演的……咳咳,别人都美其名曰是“助理”,然而柳君城自己倒是觉得,他分明应该是“保姆”和……“奴隶”才对。
现在柳君城刚刚二十四岁,大学毕业正好两年,在电影公司干了将近三年,除了已经成为其正式员工以外,渐渐地,他还已经从最开始那个彻头彻尾根本毫无存在感而言的替身,进步成了勉强可以在戏里面打个酱油跑个龙套,甚至偶尔导演心情一好,还会让他在电影最后的演职员表里露个名字的正式演员了。今天下午,恰逢他们剧组杀青了一部已经折磨了他们整整三个多月的年度大戏,傍晚的杀青宴上,因为导演大人有事先走了,所以剧组里的一众欲求不满的妖孽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发泄叫嚣,嚷嚷着光吃饭不能犒劳他们这三个多月的辛勤工作,一定要找点儿真正有意思的乐子才行!于是最后,在摄影师赵暮的一句,“不如我们去见识见识宠儿吧!”的提议之下,他们一行浩浩荡荡的好几十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开车来到了宠儿。
柳君城毕竟出身淳朴,虽说已经在影视行当里干了两三年的光景,但是和公司里那些,已经在娱乐圈中摸爬滚打了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的老前辈们本相比起来,宠儿这种极尽疯狂的声色犬马之所,还是让他感到太不适应了。一进门先是惊吓然后是惊呆,就连一杯最寻常的鸡尾酒,都是因为录音组的老好人阿奇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才帮他点的。
中年美大叔赵暮和化妆组的御姐孙宁一左一右扒住柳君城的肩膀,一个拿着杯玛格丽特,一个拿着杯红粉佳人,边喝边眯着眼睛欣赏不远处舞池里的群魔乱舞,顺便用一副过来人的老道姿态教育着柳君城,“柳柳,别看导演大人现在宠着你,想要混娱乐圈,你可真还得好好学着点儿哦”。
“……”
就在柳君城正觉得压力山大,无语问苍天的时候,大门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动静不算小的惊叫骚乱声。柳君城微愣了一下,就见赵暮和孙宁的眼睛谑地亮起来了。
……柳君城扶额。
赵暮和孙宁都是属于那种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事情闹得越大,他们就越觉得有趣的恶魔型人类,一见谁也不敢惹的宠儿居然那么巧,正好在他们来的这一天出事情了,心里激动得不得了,直接架起柳君城的胳膊肘,迫不及待地就往门口!!!跑去看热闹了。
但这其实不过是一个没什么看头的无聊热闹。不仅因为情节老套,而且还因为双方的外貌差距实在太过悬殊,因此导致局势一边倒,没有争论,也就没有意思。事情的来龙去脉简而言之是,宠儿的TOP 1林烟,在和他的上一任顾客,S市有名的房地产商黄大吉的合同到期解除以后,对方却仍然对林烟穷追猛求死缠烂打;而这一次黄大吉更是夸张,追人干脆追到不怕死,居然追到林烟的大本营宠儿里来了。林烟早已被追得发疯,韩老板也终于看得心烦,因此叫手下狠狠教训了一顿这个痴心妄想不懂规矩的老蛤蟆,不仅成功解决了林烟的麻烦尴尬,更重要的,是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杀鸡儆猴之作用。
从此谁都会知道,无论你是谁,都必须要遵守宠儿的规矩。不然,就算你是真的“宠儿”,一旦逾了矩,宠儿也可以在瞬息之间,让你从“宠儿”,变成“弃儿”。
黄大吉被两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壮硕保镖给狠狠扔出了宠儿的大门。但这一幕其实还并非引起刚才惊叫骚乱的原因。人们之所以止不住地发出惊叹唏嘘,更多的,其实是因为看见了宠儿里那个所谓的TOP 1,林烟。
据说林烟在宠儿的时间就和宠儿的年龄一样长。甚至早在韩笑还只是在筹备宠儿的时候,林烟就已经被他纳入其下,收归手中了。而在往后的五年里,无论前十的排名如何浮动,男女的比例如何变化,林烟的第一,却始终稳若磐石,无人能替。
要知道,烟柳浮华之地,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是比人的想象还要快的。漫漫五年时光,林烟能在宠儿里保持这样的第一固然难得,可是更加难得,也更加让人想不通的是,林烟既然美貌至此,那么就算他一无所长,但是去当个平面模特儿总是可以的吧?或者进娱乐圈去混个“花瓶演员”总是够资格的吧?或者再不济,用点儿手段让某个大老板把他包养了,也总好过在宠儿里被千人上万人骑吧!
可是林烟始终没有离开过宠儿。五年,人们只看到他在宠儿里的排名永远是雷打不动的第一,身家一倍一倍地往上翻涨,要得起他的人地位一个比一个高,甚至就连容貌,也好像都极不符合生理规律那般,一年一年,不仅没有迟暮凋零,却反而变得越来越好。似乎人老珠黄喜新厌旧这样的成语,永远,也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一个美人,会心甘情愿地在宠儿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一件被人买来又送回,再买再送回,如此循环往复,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的,商品。
是啊,就算再珍贵再受欢迎,但说白了,林烟也只不过是宠儿里,一件没有自由,也没有自尊的商品。
终于摆脱了黄大吉,林烟嫌恶过后总算长舒了一口气,随即面无表情地走进大门,一过人群,仿佛天生气场那般,逼得看热闹的围观者自动往两旁退去,急急让出了一条宽敞大道来。
柳君城被赵暮和孙宁夹在人群的最前头和正中央,视野好得要命,林烟的一举一动模样神态全都尽收眼底,逼得他被迫看了个清清楚楚,仔仔细细。
但其实早在看见林烟的第一秒,柳君城就已经傻掉了。
大脑一片空白,只听见耳边嗡嗡作响,是赵暮和孙宁这两只为老不尊的妖孽的对话:
“哇塞!这就是传说中宠儿的头牌,林烟?天……他敢不敢不要这么美啊!如果世界上人人都长成像他这样儿,那还需要我们化妆师干嘛?老娘恐怕是要去喝西北风了吧!”
“咳咳……孙大娘你淡定淡定,嗯……不过这种人不去混娱乐圈的确是一种损失和浪费,简直对不起他那张脸嘛!哎,现在改造的假货实在太多了,哥哥我真是很久没有拍过这么高水平的天然美人了,真想看看镜头下他的风情万种倾国倾城啊!”
“……你个色胚……”
“我这是艺术,谢谢,总比你这个有SM倾向的女王要好。”
“……我……靠……你以为老娘愿意给那些人抹那么多粉上那么多妆啊!那不是因为他们自己见不了人吗!就他们那些既是雀斑又是痘痘还左右不对称的脸,尼玛不化妆就上大银幕岂不是要吓死观众啊!啧……导演大人还非得强人所难,硬是要求我必须给他们化得看不出来化了妆……我呸!要是他们自己能长成像林烟这样儿,老娘我就算没饭吃也乐得轻松啊!”
“哟哟,说得好像你自己不化妆就能见得了人似的。”
“呵呵,难怪小赵要做摄影师尽拍别人了,因为你也知道自己的脸见不得光啊。”
“……我们还是说林烟吧。”
“……Agree。”
赵暮和孙宁在公司里一对人尽皆知的欢喜冤家,赵暮今年三十三岁,孙宁虽只比他大了区区半个月,但也足够让他们为此争吵不休了。一个总是倚老卖老,一见着赵暮就笑眯眯地唤人家小弟弟,一个总是卖萌装嫩,一见着孙宁就乐淘淘地叫对方孙大娘。彼此彼此,承让承让。他们已经相识了大约十多年的时间,早在八九年前公司里的人就以为能够吃上他们的喜酒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之间,似乎除了同事外加损友的关系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发生。可能友情想要突破成为爱情,天时地利人和,无论哪一个,都是缺一不可。
就像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虽然觉得快乐,彼此关心,有了默契,也确实,算是培养出了一份深厚无间的同伴感情,但是一旦和真正的情侣相比起来,就会很容易地发现,他们到底还是缺了那么一点点,唯有情人之间才能够意会而无法言传的暧昧与亲密。他们对彼此太过熟悉也太过坦白了,就好比赵暮一个大男人,却竟然比孙宁自己还要更加清楚她的生理周期,而孙宁作为一个女人,又居然比赵暮本人还要更加清楚他的撸管频率……赵暮不把孙宁当女人看待,孙宁也只把赵暮当哥们儿(或者说是闺蜜?)对待,于是这导致的的结果便是,他们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会对对方动心。
柳君城自从进了公司就常常受到他们二位的照顾,平日闲暇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听他们两人斗嘴,也十分热心替他们撮合。对此他的依据是,他爸妈几十年如一日都是这样的相处模式,过得幸福得很,那是命中注定的冤家,必须要在一起的啊!
不过现在,柳君城却似乎对此丧失了兴致。他呆若木鸡地看着一路从他面前慢吞吞走过来又走远去的林烟,五官一如记忆当中的精致无暇惊为天人,身形纤细修长,仿佛从画风唯美的少女漫画里活脱脱走出来的妖精少年那般;上半身穿着一件酒红色的高领毛衣,下半身随意搭了一条湛蓝色牛仔裤和一双深黑色运动鞋,嘴巴里叼着一袋核桃花生味儿的牛奶,整个人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脸上没有化妆,身上也没有饰品,甚至就连一个最简单的耳洞都没有打过,两只耳垂完好无损白皙可爱,看起来根本就像是一个仍在读高中的模范学生,乖巧少年,除了长得……咳咳,确实是祸国殃民无法无天了一点以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他同夜店和牛郎这种有辱斯文,浮华糜烂的东西联系在一起。
赵暮和孙宁对看一眼,忽然默契爆发相视一笑,同时抬手拍了拍柳君城的肩膀,凑近他耳边嬉笑调戏道:“呵呵,好了柳柳,快回魂儿啦别看啦,我听说包一次林烟的价格可贵得离谱,那费用好像比叫齐逸出个场唱首歌还要多一倍哟~~而且在包养期间林烟所有要花的钱都是靠顾主一个人负责,据说林烟奢侈浪费得厉害,用钱如流水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你确定你能包得起他?”顿了顿,两人又再相视一笑,脸上表情却忽然变得很是高深莫测起来,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而且哦,就算你有钱,导演大人也是绝对不允许你这么做的~~”
柳君城恍若未闻。只是呆呆看着前方离自己越来越远的那道纤细背影,脸上竟渐渐显露出了几分挣扎焦躁的神色来。
赵暮和孙宁对视第三眼,彼此都觉得有些讶异。而他们走神儿的结果便是,下一秒,柳君城忽然一把挣脱开他俩的束缚,一边快步往前赶去,一边高声叫了句:“林、林烟……等等!”
……
“哇!!!”
短暂的沉默过后,举众哗然。
赵暮和孙宁还没有来得及收回手,先是目瞪口呆地同对方对视了第四眼,然后便与宠儿里那一大票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一起,彻底惊住了。
(二)
其实柳君城之所以会突然出声叫住林烟,倒并非像人们胡乱猜测和乐于看到的那样,是由于他被林烟的美貌所震慑吸引,以至于竟不自量力到想要去包养对方的缘故;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柳君城和林烟不仅是高中校友,而且仔细想来,两人间曾经还有过那么一段,不怎么愉快的渊源纠葛罢了。
当然,至于其中细节,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柳君城不愧当了长达七年的田径特招生,总算没有辜负他那双长腿,轻轻松很快就追上了林烟。只不过还没来得及等他讲话,就看见眼前的大美人皱着眉头冷着脸,非常不耐烦地冲他来了一句:“喂,我说你懂不懂规矩啊,要包我的话直接去找韩笑,别来烦我。”
“……”
柳君城瞬间就无语了。果然,林烟美貌没变,坏脾气,也没变。
不过林烟的这一番不客气倒也让柳君城猛然意识到——咦?自己这么急匆匆地跑过来拦住林烟……到底是为了什么来着!?好像当时脑子里就只是飞快地闪过了一道白光,然后下一秒他的身体就已经先于他的大脑行动起来了。
挠挠头,柳君城忽然倍觉尴尬。本来嘛,虽然他和林烟都是北一中学的学生,但是林烟比他大了有足足两届,在他们唯一同校的那一年里,他们就只见过对方一次。后来柳君城升入高三,他们又在校外见过一次。不过那最后的一次见面,距今,也已经差不多隔了有将近七年的时间。更何况,柳君城也实在没什么自信,单凭那区区两次简陋尴尬的会面,就足以让林烟记住自己。毕竟当时的林烟是那么的高高在上有若天神,再加上性情乖觉人又极懒,能进入他视线的人本就已寥寥无几所剩无多,更遑论,是还要被他记得。尤其那几年的北一学生都知道一桩不算秘闻的秘闻:唯一可以让林烟心心念念痴迷成狂的人,只有一个黎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