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是快了,我的店也快黄了。”
“……那……”
“那什么那!快点干活,干完活好回家。”
“……”
平志诚才懒得跟张春宇解释自己的一切行为的原由,反正这又跟他没多大关系,毕竟自己当年也是被这么骂出来的,有很多事儿还是得靠自己参详和琢磨。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张春宇这家伙是有毛病还是迟钝?要是换一般人被他这么损,可早就受不了了。
不过晚上收铺的时候张春宇可起了大作用,平时得干到十一点钟的活不到十点钟两人就搞定了,张春宇临走前说自己要第二天上早班,平志诚只是点点头,哗啦就把卷帘门给拉上了,把他隔到了外面。
张春宇盯着卷帘门看了半天,最后无奈的耸了耸肩,咽下刚想说出口的再见,气鼓鼓地往附近的小区走去。他坐上来的时候开得那辆小跑,没着急发动汽车,反而给自己亲哥打了电话,也不管电话那头的人是不是在睡觉便大嚷起来,“张春兴,你就想一出是一出吧。”然后愤恨的挂了电话,整个人都靠在座椅上生起了闷气。
要说张春宇来平志诚打工这事儿都怪他那个不靠谱的大哥张春兴。
没错,张春宇家很有钱,他爸是酒店老总,而他哥是个美食敏感度极高的人,这城市里有什么好吃的,他哥比谁都知道,也不晓得这人哪天摸索到这家粥铺之后就三天两头的拽着朋友过来吃,并且在本地美食论坛上发帖子隆重推荐,还跟他们老爸出主意说不如把这老板挖到自家酒店的厨房来,以后吃起来也方便。
最开始他们老爸还对这个人很不屑,后来被张春兴拽过来吃了一次也魔怔了似的爱上这里了,还跟这牛脾气的老板说去他那儿工作,但刚提完就被人家给撵出去了。
这时候,他哥就对他们老爸进谗言说如果他聪明能干的弟弟可以把平志诚弄到酒店去,他就什么条件都能答应。他老爸摸着下巴权衡利弊觉得这事儿可行,张春宇潜意识里虽认为这事儿是个陷阱,但想想也答应了,说去倒是可以,条件是他负责的工作就全交给张春兴了。——家里的事业是个烫手的山芋,他们哥俩谁也不愿意打理。
张春兴不靠谱惯了,听这话就立刻反悔,这完全是自己挖个坑把自己给埋起来了,他懊恼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后悔得直跳脚。
其实张春宇很迷茫,他觉得自己老爸都搞不定的人,换他来肯定也不那么容易。后来索性过来探探底。第一次他是下午来的,很不幸吃了个闭门羹,于是跟周围的店铺一打听,才知道这店只有早上和晚上才开,走之前看见店门口贴着招工启事,一点小想法就从心中萌生了,与其正面冲突,不如深入敌后。因此,他在第二天特地起了个早,规规矩矩地和别人一样排了半个小时队,他挺着急,但看周围的人不抱怨、不催促也不多问话,只抬起头对着上面的大牌子研究要吃什么,他又看了看旁边张贴的红纸,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张春宇选好了粥,付好款便在旁边找了个座位慢慢悠悠的喝了起来,就等人家忙活完。
粥还是味道不错的,像他这种对美食没什么追求的人也喝不出具体门道,但他总觉得也没像他爸和他哥说得那么邪乎啊。他时不时看看璃隔断后面的老板,就见那人一直忙活也不多说话,但凡一说话就能噎死人,就他喝粥这会儿功夫这老板还跟人吵了一架。他还真没见过这么大牌的老板……怪不得他老爸都搞不定。
张春宇终于等到渐渐没了人,手机上的游戏都赢了无数盘,老板才终于注意到他,他起身过去跟人家握手。
四
在老板明目张胆打量张春宇的同时,张春宇也毫不保留的看着面前的人。
这老板的身板儿真是壮实,那一身腱子肉被包裹在洗的干干净净的白色工作服里,一弯胳膊肘,上臂弯都能鼓起一个弧度来;还有那屁股,结结实实的两瓣肉,如果能一把摸上去肯定手感倍儿棒!大概因为长期在厨房工作,他的脸蛋儿被蒸汽熏得白白净净的,皮肤比自己的还好;个头跟他差不多高,因为正好可以平视;寸头,浓眉大眼,眉毛时不时纠结在一起,总流露出特认真的神情,还给人一种非常踏实的印象。说实话,张春宇看了这么一会儿就有些心动了,他在心里寻思:靠,这才是纯爷们儿啊!粥没让他流口水,这人倒是让他看上了。
张春宇立刻决定留下来工作,老板人还挺直接,给的薪水就算是可以,但这些他都不在乎,因为那点儿薪水还不够他车的油钱的。可是摆在他前面的巨大诱惑是如果他说动了这老板,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撂挑子不去接他老爸的班,把责任都推给他哥,不仅如此,每天和身材这么带劲的老板在一起工作,就算他脾气差点也无所谓了,光饱眼福就够了!
张春宇自认脾气不错,还擅长做人家工作,这老板一看就嘴硬心软,这样他便可以潜移默化的把自己的思想灌输给他,然后慢慢的驯服他,即使是块磐石,他也有自信让他慢慢的移动。张春宇心满意足地回家跟老爸说了自己的计划,并得意洋洋地从酒店繁重的工作中逃离开,开始来到这里从事到纯体力劳动,而且这些后厨的活一点儿都难不倒他,因为留学的时候常干。
张春宇坚信胜利是属于他的,前面的路是光明的。
但这第一天,张春宇大度的忍了一整天平志诚的冷嘲热讽和出言不逊,再好的脾气也最终被那扇毫不留情关起来的卷帘门给引爆了。这要是换做平常,张春宇早就撂挑子不干了,根本不用等到晚上。但是他得继续忍着,否则也对不起他跟他爹立下的军令状。
张春宇对他哥发了脾气就把手机给关了,坐在车上呆了好一会儿,这才终于顺了气。他开着自己的小跑车回家养精蓄锐,因为明天又是艰巨的一天。
第二天,平志诚刚把卷帘门拉开就看见张春宇在外面站着等着,因为变了天,这人穿得十分单薄,缩着脖子显得可怜兮兮的,平志诚嘴里念叨道也不知道多穿点儿,话还没说完,张春宇就躲进了店里,熟门熟路的钻进后厨,盛了一碗热粥喝进肚子里,然后才吐出一口气,说:“今儿可真冷,一碗粥喝进肚子里特舒坦。”
平志诚可没想到张春宇这么不把自己当外人,火气立刻就上来了,他颇为刻薄的对张春宇说:“我每天就卖这么一大锅粥,被你喝了我还卖不卖了?”
“老板,你也不用这么抠吧,就一碗粥而已。”张春宇不满的嘟囔着,转身又盛一碗,“大不了你从我工钱里扣。”
“你当我不扣?”见张春宇还要说话,他先抢来了话茬道:“你闭嘴吧,赶紧干活!”说完也不理人,闷头做准备迎接第一位顾客。
这天是周末,按惯例会卖老火粥,和那些需要现做的生滚粥不一样,老火粥主要是得把食材经过长时间煲煮,把材料的味道和精华都煮出来再贩卖。过程是不麻烦,可平志诚不乐意每天都做那些准备,而且有的材料在北方比较难弄,所以他每周就卖一天,即使这样,他每隔一段时间便得找在南方信得过的朋友订一次货,以保证材料的质量。
果然那浓香四溢菜干猪骨粥非常受欢迎,在电炖锅里煲了七、八个小时的粥是淡淡的褐色,米几乎融掉,猪骨也熬制得酥烂了,配上煮透的菜干,一股别具风味的肉香散发在空气中,不枉食客等了一周起个大早,就为吃上这样的一碗。
经过昨天的磨合,今天也临时有别的粥要卖,他们俩配合得比昨天默契多了,平志诚负责做生滚粥,张春宇负责盛老火粥。
即使这样,平志诚也挺不放心张春宇干活的,一有空就挑挑剔剔的在旁边指手画脚,不是说他盛少了就是嫌他笨手笨脚的弄洒了,恨不得自己全揽起来做了。
可人越来越多,这个要那种粥,那个要这种粥,嗡嗡嗡嗡的就跟几百只苍蝇在耳边飞一样,很快平志诚就没那个心思管闲事儿了,只顾着忙起了自己手边的活。
等后来人变少了,平志诚又关注起张春宇,见张春宇比他想象中的聪明多了,很快就上了手,知道盛粥要盛到碗边的34处,这样既不容易弄洒,也可以给打包的客人留下足够的空间盖盖子,于是也欣慰了一些。
也就不到一个小时,那大半锅粥就卖完了,后面迟到没买着的开始跟平志诚抱怨,他一听就来了气,不耐烦的说:“知道今天卖这粥,你们也不早点儿来,跟我这儿抱怨什么呢。”
那些人还在说怎么不多做点儿之类的话,平志诚干脆摔了勺子,掐着腰隔着玻璃窗说:“就这样,爱买不买。”
外面的人有的闭了嘴,也有不怕事儿大的在那儿继续说,这种事情每周都会发生,平志诚见怪不怪,但他还是想冲出去跟他们说道一番。来这儿买东西就得听他的规矩,车轱辘话他一点儿都不爱说,可这帮人似乎总以激怒他为乐似的,三不五时就得让他强调一番,也不知道是智障还是欠骂。
这时候张春宇从旁边开了呛:“老板,你别生气哎,大家是因为喜欢你的粥才这么说的。”
喜欢?也不见得是真喜欢,要喜欢的话早来了!还跟这抱怨?平志诚回头瞪了张春宇一眼,怒道:“闭上你的嘴,干活去,磨磨唧唧的,大姑娘啊。”
周围瞬间就寂静了,外面的顾客也不说话了,而张春宇举这个勺子彻底愣住了。片刻,被平志诚抢白了一顿的张春宇就只能无奈与外面的顾客交换了个眼神,耸耸肩,转身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
平志诚在心里骂张春宇臭小子,有事儿没事儿总触他霉头,真不知道是请来帮忙还是给他添堵的。
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也到了张春宇下班的时间,厨房里还有点儿尾巴没收完,即使这样,平志诚也让张春宇走了,明明是不想让他太辛苦,可这臭小子竟然小声嘟囔说他是小气鬼、烂脾气。
平志诚最不喜欢别人指正他的缺点,一听这话赶紧把正给张春宇盛得那碗煲了一个上午的瑶柱粥倒回了锅里。
这情景刚好被张春宇看见了,连忙过去阻拦。“老板老板,你这是给我盛的?”
“喂狗也不给你。”平志诚把纸碗往垃圾桶里一扔,拿着抹布开始擦操作台。
“别介啊,我错了还不行吗?你最大方了。”张春宇双手合十的鞠了一躬,看似很真诚的道起了谦:“老板你说错了也是对的,我以后再也不跟你顶嘴了。”
平志诚根本没搭理张春宇,埋头做起了收尾工作,不过张春宇明目张胆的盛粥他也没管。
张春宇心大,昨天的事儿他早就忘了,今天的事儿他也不准备往心里去,跟平志诚一般见识才是有毛病呢,于是拿着粥就撤了。反正这一上午时不时的与平志诚碰上那么一两下,豆腐也吃够本了,还有什么遗憾呢?
张春宇走之后,平志诚大叹一口气,发觉自己真是给自己没事儿找事儿,花钱请这么一个活祖宗回来帮忙。他当然不会反省自己哪里不对,反而觉得他说的话就是圣旨,在这属于他的方寸之间,所有人必须得对他惟命是从。
平志诚收拾好一切,又把晚上要用的米泡好,便出去关门准备回屋睡觉,这时看见对面马路上咻的飞过一小跑还带来一阵阴风。平志诚啧啧嘴,心里想:这城市里有钱人可真多,人家开小跑,他开倒骑驴。虽然他的座驾明显有些寒酸,但聊以自慰的是这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轱辘,于是他便带着这种自我安慰的心理回去睡大觉了。
因为下午张春宇不上班,平志诚忙活时候才觉得多了个人帮忙真的不一样了,总觉得身边少个人就跟缺点儿什么似的。他摇摇头,心里想人果然不能惯着,一旦享了福,就回不到过去的苦日子里面去了。
五
时间跟流水似的那么过去了,转眼距离张春宇来平志诚这里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张春宇很聪明,也没用平志诚怎么教,工作一下子就上了手,平志诚特地新增了两个炉灶,这样两个人可以一起操作,速率不仅提升了,食客的抱怨也相对少了些。不过唯一令平志诚不爽的是厨房的空间明显变小了,一干活两个人屁股贴屁股非常不舒服。
厨房里多了个人,相对来说也热闹了起来,张春宇非常善谈,没事儿总喜欢找些话题来说,但平志诚懒得搭理他,一直是敷衍的态度。张春宇却不嫌寂寞,还跟来买粥的食客聊天,那股热情劲儿特让平志诚看着特来气,一生气他不是用胳膊肘碰就是用屁股拱张春宇几下,张春宇立刻闭了嘴,可没一会儿便跟没记性似的又跟人唠开了。一根筋通到底的平志诚哪知道表面上一脸单纯的张春宇用得是什么心思。
其实人家张春宇可享受被那紧实的屁股贴着的感觉了,每天就盼着这种时候呢。
因为工资是周结,正好也到了发工钱的日子,而张春宇第二天是上午班,平志诚头天晚上便把工钱算好装在一个信封里,只第二天等给他了。
平志诚转身上了床,脑袋枕在胳膊上寻思着张春宇除了废话多,可做事利落,他怎么说人家也不生气,还不怕辛苦,平志诚心情一好,下床又往信封里面多塞了一天的工钱才闭眼睡觉。
第二天上午一忙完,平志诚把装着工钱的信封递给了张春宇,谁知张春宇数都没数就揣兜里了,平志诚立马变了脸,心里非常失望,因为自己的一番好心就像那包钱一样被无视了,他恨不得把那多给的钱当着张春宇的面儿给抽出来。
而张春宇也没注意自家老板又生气了,拿了钱并没着急走,把围裙一摘挂在墙上,坐在那里大模大样的玩起了手机。平志诚都要关门了,却见张春宇还在那儿呆着,于是恶声恶气的赶起了人:“赶紧走,老子要睡觉了。”
张春宇把工资袋子拿出来扬一扬说:“老板,你有空没?晚上我请你吃饭得了。”
“老子晚上要开店。”
“一个晚上不开店又不会怎么样?就这么说定了,六点钟我过来。”说完,张春宇露出一个特阳光的笑容,挥挥手披着外套就走了,只把平志诚一个人扔店里了。
平志诚关门摸黑上了楼,还真的忘记泡晚上要用的米,一觉睡到四点多。这下好了,人起晚了,货没去上,米没有泡,想开店也开不成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店几乎从来没因为自己有私事而不开张,可这次却不得不去了。
平志诚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人请客吃饭,这次被张春宇嚷着请客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平志诚在张春宇来之前写了张大红纸,上面交待自己有事儿晚上不开店。等张春宇来了,他把纸贴在卷帘门上,张春宇不自然的笑了笑,除了表面上的好感,他还被平志诚的朴实给打动了。
平志诚的生活圈子太狭窄,每天店里和去市场上货两点一线,如果需要生活用品,旁边就有家小超市,他不太讲究穿衣打扮,反正整天干活觉得舒服就行,如果不是和张春宇出来,他都不知道这个城市已经变化如此之大。
他们出去明明天还是亮的,可是坐着公交车到了目的地天色就已经全黑了,平志诚不满的嘟囔着为什么要来这么远吃饭,事实上是有种离家太远有些不安的感觉。
张春宇指着对面那家闪着霓虹灯的小饭馆说:“就那家饭店,味道很不错,我常来的。”
平志诚迷茫的盯着那家开在商场楼下的精致小饭馆,怯怯的不敢挪步,他知道这地方绝对和他的粥铺子有天壤之别。
张春宇拉着平志诚过了马路,熟门熟路的推门进去,里面更是别具洞天。独具江南特色的装修风格,有种小桥流水人家的韵味,迎面就散发出一股清新之感。
面对这里精致的装修和坐在对面的张春宇,平志诚头一次觉得有点摸不透这年轻人的心思,甚至在某一瞬间产生了想多了解一点儿这人的冲动。但平志诚什么都没说,说了显得自己多事儿妈,于是梗着脖子努力保持着当年在大城市打工时学到的大方得体,不过表现得很僵硬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