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张述行,”谭峥直截了当地说,“根本就不适合你。”
“为什么?”于丁一反驳道,“那么温柔的人都不适合,还有谁适合?”
“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自己,绝对不可能把你摆在第一位。”
“切……”于丁一说,“你也只见过张述行一次而已,难道你会读心术?”
谭峥冷笑一声:“一天到晚都在听你讲那个人的事,想不了解都难。今天见了一面,更确认了我对他的印象。”
“就算真是那样,也不是不能接受啊,”于丁一说,“我好歹也是个男人,又不需要另一个人做到那种程度。”
“就凭你?”谭峥嗤笑了一声,“如果没人以你为先,你说不定要遭多少罪。”
于丁一觉得谭峥简直怪到极点:“就算我真的不靠谱,也不能把笨当理由,要求别人事事都想着我!”
顿了一下,于丁一又说:“人不都是这样?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我这个人又没什么好的,我可不觉得有人会像你说的那样,把我看得……嗯……什么什么的……哪可能啊……差不多就行了呗……当然了,我爸妈除外……”
“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
“……什么?”
“我说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谭峥的眼睛深得好像能把人吸进去,“你会不会从理性的角度再想想这个问题?”
“就算真有……那也没办法啊……”于丁一说,“我……我还是想和张述行在一起……”
“算了,”谭峥突然站了起来,一脚将椅子踹进写字台,“你现在被他迷得昏了头,说什么都没用。”
“谭峥……”于丁一小心翼翼地扯了扯谭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你就让我自己试一试吧……如果以后我后悔了,能怨的也只有我自己……”
“于丁一,”谭峥转过来,看着于丁一,说,“我只是你的朋友,话也只能说到这里为止。如果我是你的父母,我宁可让你怨我也一定要把你捆回国。跟那个张述行在一起,你以后一定会受伤的。”
于丁一还是喜欢张述行,所以低着头,不吭声。
谭峥看着他这样,终于转身离开了。
之后于丁一就一直没怎么和谭峥说话。
晚上睡觉的时候,于丁一有生以来头一次失眠了。
与谭峥吵架,他心里也难受。
于丁一不敢翻身,只好努力装睡,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可是越定在那里,心里就越烦躁,就越睡不着。
最后,终于忍不住的于丁一小声地问了一句:“谭峥,你还没睡着吗?”
“嗯。”
谭峥只回答了这一个字,就再也没说话了。
于丁一努力地扳过脑袋去,只能看见谭峥挺直的脊梁骨。
虽然不太自然,但是从第二天开始,两个人就又恢复了原先的状态。
于丁一和谭峥都不是计较的人,不会去玩儿闹别扭这种把戏。
谭峥知道,冷战不会对事情有任何帮助。他想说的,都已经告诉了于丁一。于丁一不听。这件事自己没有立场再去管,如果冷着脸,等于丁一主动来哄,那未免太可笑。没有人会因为朋友和自己闹别扭而和一直喜欢的情人分手。
可是于丁一却觉得自己和谭峥之间的关系有些不一样了。
他感到对方还是很在意张述行。
而且,他觉得对不起谭峥。
谭峥认为张述行不是个理想人选,劝他远离张述行。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可是他却辜负了对方。这种压力让于丁一甚至有点害怕见到谭峥。
可是于丁一又很明白,与谭峥见一次面不容易。所以,在白天上班的时候,于丁一想快点回家,可是回了家,心里却又别扭。又想看到他,又怕看到他,于丁一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在这种情况下,于丁一只有尽量淡化张述行的存在,努力将生活恢复到张述行出现之前的样子。
像是要验证谭峥说的话似的,之后过了没几天,于丁一就又不靠谱了一回。
万圣节之后的第二天,于丁一在家里切南瓜。
他一边切着,一边给前一天一起去参加万圣节游街的朋友们打电话,说的是怎么给这些朋友们传照片的事儿。
为了参加万圣节的游街,于丁一在北京的时候,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借到了五套福娃的衣服,一回到硅谷就纠集了另外4人,商量着要打扮成福娃的样子去参加万圣节游街。
这个计划果然在10月31日被付诸了实践。
于丁一扮的是火娃欢欢,毕晟扮的是熊猫晶晶,还有另外三个分别穿着贝贝、迎迎和妮妮的衣服。五个人一字排开,非常拉风,一路上有无数人拦住他们要求合影,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于丁一他们根本就是寸步难行。
于丁一扮福娃根本就不用学,左右一晃,就好像福娃附体一样。
要说丢人的事,就是有一次毕晟走路顺拐,于丁一一下被毕晟绊到,摔倒在地。
另外四人并不知道于丁一在后面,仍然浩浩荡荡地往前走,留下于丁一一个人趴在地上。由于福娃的衣服圆滚滚的,于丁一怎么也站不起来,在地上翻来翻去,看着同伴越走越远,在嘈杂的人群中发出一阵一阵绝望的喊声。
最后,于丁一一边叫着“HELP!”一边用手脚不断地拍打地面,最后终于有一个扮成保险套的美国人将于丁一扶了起来。
而这一过程也被无数闪光灯记录了下来。
于丁一自己的照相机里面自然也有很多照片。
“我上传到网络硬盘上吧,”于丁一歪着脖子,夹着手机,一边切昨天聚会时剩下的南瓜,一边说,“到时候告诉你地址,你自己去下。”
“#¥%……&(……&*()”
于丁一一边听着那边的回答,一边心不在焉地切着。
切着切着,突然一刀砍在爪子上,顿时血流如注。
“呀呀呀!”于丁一疼得在屋里直蹦,看那么大的一个口子,肯定要去医院缝针,于是一边举着哗哗淌血的爪子,一边用另一只爪子给张述行打电话。
张述行很快就接了电话:“怎么了?”
“我切南瓜时把手切了一个大口子,不能开车,我想……那个……你住的地方离我这挺近,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送我去一趟急诊室……”
张述行顿了一下,然后才说:“我还在加班。有其他的朋友可以送你过去吗?没有的话,我打电话叫我认识的人去接你。”
“不用不用!”于丁一忙不迭地说,“我找别人就好了!”
不敢再麻烦谭峥,于丁一开始给自己离得比较近的朋友们一个一个地打电话。
可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朋友就是在关键时刻找不到的那些人。
于丁一拨了一圈电话,没有一个人接。
正打算滴着血进屋去看看有没有人在线,谭峥就回来了。
谭峥一看见地上的血就皱起了眉:“到底怎么了?”
“我一刀砍手上了……”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
“不是告诉过你有事立刻通知我吗,”谭峥走进房间拿出于丁一的外套,“去医院。”
刚一上车,谭峥就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怎么了……?”
“没什么,”谭峥说,“合伙人约我今天晚上边喝咖啡边讨论合作事宜,刚才打电话去重新约了一个时间。”
“对……对不起……”
“回住的地方本来只是想再打印一些资料,没想到会看见你满手是血地在厨房里跳来跳去。”
“……”
这时于丁一突然想起,在自己还没有车的时候,有一次骑自行车迷了路,也是像刚才那样到处打电话找人来接,当时找到的人就是谭峥。谭峥没有去听他们部门举办的讲座,却来接自己回家。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于丁一却突然觉得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
在医院急诊室里,于丁一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看着屋里的人。
这是于丁一第一次进急诊室,根据以前看的那些美剧,急诊室应该是牛人云集的地方。
可是……可是啊……
于丁一看了看那些排队排出经验来的打着超级马里奥游戏的小孩子们,还有不顾外面长队在里面聊天的医生们,不由得感慨现实和宣传的不相符。
急诊室在医院最里面的角落里,二十分钟就白白浪费在找门和走路这两件事上。
于丁一想:如果真急的话,早就死啦!
患者们也都不像是正常人。有一个女人,后背上有着十分可怕的皮肤病,但却穿着夸张的露背装。还有一个女人,一直在哄一个假的娃娃,将这假的娃娃放在臂弯里轻轻摇着。还有一个人,胸大得离谱,她一手托着一边,在候诊室里走来走去。
“谭峥……”于丁一小声道,“你觉不觉得,这里更像精神科……”
“……”
“所有看病的,还有陪着来看病的,似乎只有我们两个是正常人……”
“……”
最后,排了三个小时后,终于轮到了于丁一。
他走进去先做了一个初步检查,检测唾液和血压等等。于丁一也不知道为什么被砍了一刀要检查这些东西,感到很茫然,并且还觉得测血压的东西在胳膊上一紧,血似乎流得更快了。
然后,在另一个候诊室里又等了很长一段时间,于丁一才被叫进去缝针。
医生带着于丁一看过了所有的房间,问:“你想在哪个房间里缝针?”
“哪个都一样……”
医生又带着于丁一转了一圈,问:“你想在哪个房间里缝针?”
于丁一实在太想早点结束,于是随便指了一个:“那个吧!”
白人医生非常兴奋地说:“哦!那个是最大的房间!原来你喜欢大房间!”
“喂……”
于丁一在心里想:看一次急诊最低也要几千美元,难道就是用来选房间了吗?
缝完了针,医生去写药方,药方一写又是一个小时。
出来的时候,谭峥竟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烦。
于丁一实在太累,最后终于忍不住在回去的路上睡着了。
靠在副驾驶的座位里睡觉,旁边是谭峥在开车,一瞬间,于丁一觉得谭峥好像还没有走,好像还在和自己一起上下班。
那个时候,他总是非常依赖谭峥。
然后画面就又回到了那个迷路的夜晚,又黑又冷,街上没有人。记忆中唯一的光就是谭峥将车停在路边时打出的两道灯光,又暖又亮。
现在呢,于丁一迷迷糊糊地想,谭峥本来是要与合作伙伴一起去喝咖啡的,却再次因为自己而改变了行程。
随着车子的一个颠簸,于丁一好像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自己总是依赖谭峥,是因为谭峥从未拒绝过他。
21.告别美国
回到家里,于丁一突然神神秘秘地摸出一瓶东西,对谭峥说:“看……刚才在医院,有人发防狼喷雾剂的试用装,我也要了一份……”
谭峥皱了皱眉:“你要这东西干吗?”
“好奇啊……”于丁一说着,就拧开了盖子,冲着自己比划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勇气用力按下去。
“啊啊……”于丁一眯着眼睛,只留了一条小缝,然后一咬牙,飞速地冲着自己喷了一下,“神农尝百草!”
“……”
“啊啊啊啊啊!”于丁一紧闭着眼睛,踉踉跄跄地跑到水池旁:“辣!辣!”
“活该。”
“谭峥!谭峥!”
于丁一一边挥舞着刚刚被缝了针的爪子,一边用另一只爪子不停地抹眼睛:“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谭峥走过去,一手抓着于丁一的头发,一手帮他一起抹着。
最后,终于重见光明的时候,于丁一的两只眼睛早已经红得像两个桃子。
“呔,”于丁一说,“小子厉害……!”
谭峥拿起那防狼喷雾剂,慢慢靠近于丁一的眼睛,立刻就让于丁一落荒而逃。
被这么捉弄了一下,于丁一才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好像有点儿回复正常状态了。
但是,紧接着,谭峥的公司就因为一些问题让谭峥赶快回去。
谭峥走的时候依然有些闷闷不乐。这二十七年来,谭峥从来都没有过这么心酸的感觉,但是更心酸的事是他是一个人在孤独地心酸着。
谭峥走了以后,于丁一就经常和张述行在一起。
有一次,两个人一起去听了美国相声。于丁一觉得极其无聊。台上的人只是在用夸张的表演来强迫大家发笑,最不能明白的是那些美国人好像还真的觉得很好笑。这些所谓的笑料,有百分之八十,于丁一明白别人为什么笑,但是却不觉得好笑;还有百分之十,于丁一听懂了整个句子,但是却不明白笑点在哪里;最后的百分之十,于丁一根本就没听懂。于丁一自己是绝对不会来凑这些热闹的,但是张述行喜欢出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因此于丁一也喜欢。他喜欢的不是这些活动,他喜欢的是跟着张述行。
还有一次,两个人一起去看奥巴马在一所大学里进行的演讲。说是演讲,其实就是拉选票。这个学校,在奥巴马来之前一个月就开始换盆栽,修水池,面子工程做了一大堆,最过分的竟然还在演讲的前一天将学生们违规停放的自行车全部都给拖走了。于丁一最恨的就是别人虐待自行车。上学的时候,于丁一没有小汽车,于是硬是仗着一辆自行车横行南加州。每次一收到面试通知,于丁一就和公司商量,将面试安排在下午三点左右,然后前一天睡足,当天早上8点起床,吃饭喝牛奶,之后就卯足了劲儿开始骑,骑它45个小时,赶到公司面试,面试结束后再接着骑,不迷路的话,就可以在晚上10点到11点之间回到家中,蒙头大睡。但是,就是这样宝贝的一辆自行车,最后却被别人偷走了。于丁一再买了一辆,又被偷走了。到毕业的时候,他手里的是第三辆自行车。有的时候,于丁一忍不住会想,那些自行车现在过得还好吗?
不过,虽然不满这个学校拖自行车,张述行想听的演讲,那还是要陪着一起去的。其实这演讲,于丁一也没听出什么,都是一些套话,套啊套啊套,讲的还是改革,跟四年前一模一样。可是四年过去了,也没改出个啥,不知这东西还有用没有。于丁一一直觉得,美国的政治就是,选共和党上台,然后发现太差啦,就换成民主党,又发现太差啦,再换回共和党,又发现太差啦,再换回民主党……以此类推。日本的政治呢,就是选自民党上台,发现太差啦,然后还选自民党,又发现太差啦,接着还选自民党……以此类推。
从现场来看,奥巴马这一套套话还是相当管用,整个氛围甚至有些吓人。当奥巴马走上演讲台的时候,主持人就带领全场一起非常有节奏地高呼:“Obama!Obama!Obama! ……”重音在这个“马”上。后来,奥巴马说,“中国刚刚削减了自己的教育经费,教育现在在中国的财政支出中排第二。那么,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永远不会削减自己的教育经费?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永远把教育排第一?USA!”这时候,全场又一起特别有默契又特别有节奏地高喊:“USA!USA!USA! ……”重音在这个“A”上。整个过程都让于丁一想起某种宗教仪式,所有人都是非理性的,通过情绪传染达成了一种群体无意识。于丁一一直觉得,美国的传播实在太高杆,在潜移默化中让人们去接受一些想法,比如,几乎所有体育比赛中间都会请出退伍老兵让全场一起致敬啦,再比如,在电影里弄出面国旗飘来飘去啦……就可以让人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被影响过,还会经常得意洋洋地抨击别国,也不管别国的人是不是就在旁边。于丁一一直觉得,自由和民主是所有国家发展的方向,但有些国家并不像自己和别人想象中的那样完全没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