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多了,就是截稿日那几天有点儿力不从心。”秦歌心里默默补了一句:要是你能每月按时交稿我会更习惯的。但
考虑到可能性,他还是没说出口。
“哪有截稿日还悠哉悠哉的人?那是不成文的规定。”思考了一下,他又补充道,“习惯就好,习惯是万能的。”
“这话听着真耳熟,你怎么说得和顾明奚一模一样……”
“顾明奚?”沈从文蹙眉。
“同事。”
“哦……”沈从文皱着的眉头舒展开了,笑呵呵地说道,“嘿,那我倒想见见他了。”
“我觉得你们会合得来的。”
秦歌点点头,心想:你们的确还有点儿像——脸皮都有点儿厚。
“工作了和家人联系是不是少了?”
“我们啊上大学就不怎么联系了,也就过节会回去看看。”
“是吗?那岂不是也没时间和恋人约会了?”
秦歌没听出来话里微妙的试探的意思,坦然答道:“呵呵,我哪里来的恋人啊?大四时倒谈过一个女朋友,毕业前就分
了。”秦歌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把话题从自己身上扯走:“那你嘞?”
沈从文愣了一下,笑着回答:“谈过一个,分了。”
“为什么?”
秦歌下意识问道,问完后才发现自己这么说话太没有礼貌了,说不定人家不愿意提这事呢。
沈从文看起来倒不是很在意,撇撇嘴道:“我被甩了。”
秦歌不可置信,还有人会甩掉全国最有名的爱情小说家之一的沈从文?全国作家收入总排名至少有前二十的沈从文?况
且这人长得还行,就是不太爱收拾自己,性格除了有那么点儿无赖外也说得过去……
沈从文像是看出他的疑惑,无奈道:“那时候我还不出名,家里挺穷的。对象就跟别人跑了。”
气氛僵了一瞬间,秦歌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最不擅长处理这类问题了……纠结了半天,他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你
还……喜欢她吗?”
沈从文笑道:“怎么可能呢。”
秦歌心想既然不喜欢了那话就好说多了,果断道:
“要是因为你没钱没名气就甩你的女生,一定不是真的喜欢你的,早点分了还好呢。你迟早会找到比她好的人啦。”
“……是啊。”沈从文定定地看着秦歌,眼里闪烁着莫名的光亮,缓缓道:“迟早会找到的。”
秦歌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有什么感觉怪怪的,沈从文已经又变成一如既往的无赖样:
“我告诉你的可都是真的,你可千万不要到网上去乱发八卦呦。唉,要是让别人知道又帅又有才的我竟然被别人甩过,
那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知道了。”
秦歌斜眼瞅他,有才还好说,请问你从哪里觉得自己这幅落魄的模样帅了?
订正一下刚才自己说的,他脸皮不是有一点儿厚,是相当厚。
正好牛肉串上来了,秦歌拿起一串正往嘴里送,只听沈从文继续叫道:“老板,再来五串鸡胗,一盘烤贝壳!”
“够了,不要再点了!”秦歌看着盘子一叠叠往桌上送,抓狂道,“你故意几天没吃饭等着来吃穷我得是吧?!”
“哪里的话,我只是前几天每天只吃一顿,今天没吃而已。”
“真伟大,你胃难道不会疼吗……”秦歌此时此刻为自己的钱包深感担忧。
“唔,是有点儿难受。但赶了这么多天稿不吃够本儿怎么行?”沈从文挑眉。
“这不是什么够本的问题吧!?”
“老板,再……”
“喂!你够了吧!!!”
……
一顿饭吃完,秦歌看着自己空空的钱包欲哭无泪,原来吃烧烤也可以吃到这种水平,真强悍!
俩人走在夜晚的街道旁——咳咳,消化,消化。
秦歌无奈道:“怎么样,够本了?”
沈从文满意地笑着:“嘿嘿,够了,够了。”
“我以后再也不请你吃饭了……”
“行,下次我请你,你都吃回来好了。”
“拜托,我没你那种饿着自己的毅力。”……和故意蹭别人东西吃的脸皮
聊着天不一会儿就走到地铁站了,秦歌看看手表:“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啊,有空再见。”
“恩,路上小心。”沈从文挥手看着秦歌走远。
看着秦歌的背影消失在地铁站口,又定定地站了一会儿后,他才继续朝前往家走。
我说的的确都是真的。只是没有纠正你——以前甩了我的那个人,是个男的。
晚风吹散了没说出口的话,别说,秋天还真有点儿冷。
第十章:圣诞编作联欢会(一)
一如既往闹腾又忙碌的日子过了,转眼秋去冬来。
编辑部在靠近南方的A市,冬天冷是冷,但不怎么会下雪,因此少了不少应有的气氛。
秦歌从上大学开始到了A市,年年圣诞节都是和同学过。今年刚开始工作,和同事过还是头一回。
据同事说每年年末都有一次大型圣诞宴会,全公司所有编辑,作者以及高层都会到场。同时参加的也有其他杂志的知名
人士,对于新人也可以说是一次绝好的结识机会。
“听起来很隆重的感觉……”秦歌感叹道。
顾明奚:“那是相当的隆重啊,要不是内部活动啊,这必然是大堆媒体的聚集地!你知道当红作家一起出席宴会是多么
难得的事儿吗?不过,像我这种人每次都是去蹭饭吃的而已,公司那天的自助餐特别好吃。”
“瞧你那点儿出息!”郑云杰白眼道。
“喂!上次你吃得不比我少!”顾明奚无情揭发道,“秦歌啊,你不知道,云杰他上次一个人吃掉了别人三顿吃的东西
!”
“你还拿那个说事儿?去年我们商量好前一天不吃饭的,可是你睡觉之前忍不住偷吃了一包饼干,要不然还能多吃一点
的!”
咦?这个行为怎么那么熟悉呢……
“……”秦歌沉默了一下,诚恳道,“我下次把沈从文介绍给你们认识吧?你们一定很合得来。”
圣诞夜前一天
忙忙碌碌,直到距离圣诞宴会只有一天时,秦歌才知道出席要穿正装。
可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哪里有西装?秦歌问了几个稍微熟点儿的人,不是身材尺寸不合就是没有多的,最终他还是决定狠
狠心,用上个月余下不多的工资去现买一套西装。
决定是一码事,行动又是另一码事。除了小时候陪妈妈之外他从没进过服装店,这会儿被服装店的营业员一问愣是一问
三不知。
“先生,西装就得合身,您的身高三围……”
秦歌尴尬道:“我从来没量过啊……”
“先生,这种料子贵是贵了点,但穿上绝对好看。”
秦歌尴尬道:“这个也太贵了……”
“先生,你看你皮肤白净,穿白西装一定很帅,不如看看这件?”
秦歌尴尬道:“这个是不是太高调了……”
“先生……”
“啊,抱歉,我先自己看看就行,先自己看看……”秦歌对热情的店员尴尬地笑笑,赶忙走到一边,装作看衣服手里却
拿着手机开始发短信求救。
“我现在在服装店买西装,什么都不懂,怎么办?”
打完了短信秦歌却不知道发给谁,转头看看柜台后微笑着看自己的营业员,唉!干脆群发了一条。
秦歌沐浴在营业员的目光下万分难熬,好在不一会儿就有人回信了。
他翻开手机一看,咦?沈从文?
想想他那不修边幅的模样,真不敢相信他还懂西装……但现在也没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秦歌一查看倒是被吓了一跳:沈从文讲得极为详细,不但告诉了他经验,例如哪种料子舒服,哪种性价比高,哪种修身
,讲得专业又细致。而且回信速度还这么快,秦歌惊讶之余更是感谢万分。
最后他采纳了沈从文的建议,忍痛买下了一件不贵,修身,就是透气不太好的西装,当然,买的还是中规中矩的黑色。
他看看钱包里还有闲钱,又顺手买了一条领带。
出了店门秦歌立马回信:“我都不知道你还懂这个,真厉害!”
“那是!”
……在短信里这人脸皮也很厚。
“帮上忙了吗?”
“帮大忙了,明天晚上你也去?”
“嘿嘿,这必须的~”
秦歌想想也是,沈从文好歹也是全国有名的作家嘛。只不过最近因为接触多了,自己对他这种身份没了什么真实感。
自从上次一起出去吃饭,两个人关系好了不止一点。除了工作以外私下也发发短信问个问题,或者是聊聊天什么的。
沈从文发短信道:“为了明天的形象我得好好收拾一下自己,顺便剪剪头发^ ^”
秦歌心想: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
他一边发去“先忙你的去吧”,一边忍不住心潮澎湃,期待起第二天的晚宴来。到时候是怎么一番热闹的景象呢?
圣诞夜当日晚上六点
秦歌换上了昨天买的西装,头一次穿西装感觉怪怪的,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心情忐忑的他拿着邀请函来到了宴会酒
店的门口,递过邀请函后不禁紧张地咽了口吐沫,直到他乘上电梯,按楼层数时才发现自己手有点儿抖,心脏也扑通扑
通地跳。
进入宴会会场后秦歌发现会场比自己想象得更大,人已经来了很多了,男士都是同一的西装,女士们的晚礼服则是花样
百出。他心中暗暗咂舌,这情景就好像是什么名流或者明星的晚会啊!
看看周围,大部分人都是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说话,交换名片。秦歌突然觉得自己格格不入,赶忙转头四处寻找熟人。
他先看到的高总编,没办法,伟大的高总编的身材和身高足以让人们将目光立马聚集在他身上。此时他正端着香槟杯跟
其他一些人谈笑,秦歌看着他堪比西装模特的效果,又看看自己没啥肌肉的小身板,羞愧地拔腿往前走。
走了几步他就看到了杨丰,杨丰的装扮倒是让秦歌没有一点违和感,哦,因为他平时就穿西装打领带。他旁边还站了一
个人,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就是他负责的作家?
……可是为什么那个人的西装是粉红色的?
秦歌隔着十多米看了看那个正端着碟子吃蛋糕的人,那高调的粉红色……他觉得此时自己心里有数只草泥马正在奔跑。
犹豫了一下,他果断继续往前走。
“叶若姐!”
秦歌看到不远处的叶若,赶忙呼叫。
“秦歌?你来啦?”叶若挽了一下昨晚刚做好的发型,笑盈盈地从一堆男士中走过来。秦歌隐隐感觉到一群男士怨恨的
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
“叶若姐,你在干嘛呢?”
“我?”她提了提拖地的墨绿色长裙,斜了一眼后面的人低声道,“吃多了,绕会场消化一下。哎,幸好你来了。丫的
不知道哪个公司的,一群人拖着我说话。烦死了……好好的宴会一堆男的不去搅基,泡什么妞?”
“……”
要是身后那群男的听见这话,一定会哭死的。
“你要找小郑他们是吧?在那边。”说罢叶若瞄了一眼身后,飞速踩着高跟鞋继续消化去了。
秦歌随叶若指的方向望去,果然一眼就看到了顾明奚和郑云杰。
他一瞬间觉得自己被闪瞎了眼,现在他真的相信顾明奚说上高中那会儿一堆女生倒追他的事实了。人打理过和没打理过
真是两码事。
同为男的秦歌不得不承认顾明奚绝对是最受女生欢迎的那种人,开朗,幽默,阳光……帅哥。
同为男的秦歌也不得不承认郑云杰也是极受女生欢迎的那种人,面容清秀,比顾明奚少了一份阳光多了一份淡漠……帅
哥。
重点都是帅哥。
而两个人的身材平时还看不出来,穿上西装却分外显得纤长。
秦歌对着如此具备偶像感的两人,内心默默表示自己压力真大。
他走上前去细看之后才发现,为何这般两位帅哥站在一起却没有女人上前搭讪。
“云杰,那边那个布丁!”
“嗯?哪个?”
“就是你拿的那个,草莓味儿的!”
“哦,这个哈密瓜的看起来也不错。对了,你那边的寿司再帮我拿一盘。”
“知道啦,三文鱼,金枪鱼,鱿鱼,北极贝……要芥末不?”
“唔……干脆来两盘吧,一盘芥末的一盘没芥末的!”
“好嘞~”
秦歌:“……”
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好芥末。
正在纠结到底要不要走上前去,顾明奚就眼尖地看见他了。
“秦歌——!”
本来聚集在顾、郑二人身上的诡异视线立马聚集在了秦歌身上,让他有种想找条地缝钻下去的冲动。
郑云杰走过来,嘴里塞满了寿司:“唔……你或来啊?(你过来啦)”
“刚到。”秦歌惊讶,自己竟然听懂了。
“咳,咳咳咳……”
郑云突然转身,立马冲去倒了一杯饮料,一口干掉。
“咳咳……”
顾明奚放下盘子走过来拍拍他的背:“没事吧?吃得太急噎着了?”
郑云杰捂着嘴转过来,眼睛红红的:“……去你的噎着,芥末放太多了。”
“……”
顾明奚承认,看到郑云杰被泪水润湿的眼睛看向自己和他眼角亮闪闪的泪花,自己的心脏重重“扑通”了那么一下。
他低声道:“云杰,你这么看我……我心跳会加速的。”
郑云杰抹了把眼泪,没好气儿道:“这些年我总这么看,你心率怎么还没破表?”
“……”
秦歌看着那边不知在说什么的两人,觉得自己越发芥末了。
突然有个人拍他肩膀,他下意识回头。
啊咧,这个冲他笑的人是谁?
清爽的短发,高挺的鼻梁,还有一双墨黑的眼睛……
秦歌对这次还没结束的宴会最俗套的总结:美女不少,帅哥更多。
“发什么愣啊?不认识我了?”
“……!”
秦歌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这个声音……是沈从文!?
他不止一次地这么想着:这个世界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