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莉莉所做的一样。但是,他却觉得是那么的心痛。
“那么,就是你死。”于修云将杨健逼到了更加靠近船沿的位置。
“是的。”他就算死,也不愿意放开。狼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
杨健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两人都陷入了长久的静默,远处的船越来越近了,刺眼的灯光一直来回打在两个人的脸上,天空
又开始下点点的小雨。
许久之后,于修云道:“杨健,这是你欠我的。”说完,他扣动了扳机。
只听一声枪响,杨健的身体已经向后掉入了冰冷的海水里。冰冷的海水溅起,打在了于修云苍白若鬼的脸上,也打在了那
个小娃娃的脸上,孩子又开始哭了。
刺眼的探照灯停驻了,远处传来一阵骚动。于修云什么都听不见了,他将手里的枪也仍到了海里。已经没用了,只有一颗
子弹。
最后一颗子弹,他结束自己和杨健的关系,明明连一年都不到。但是他却觉得,自己已经和杨健这个流氓,纠缠了一生。
后来等他清醒,他已经变成了贱货!
流氓配贱货!绝配……
第四十二章
于修云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是约翰,他躺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房间里,身上缠了绷带。他的腿被打断了,胸口的肋骨也打
断了一根,医生为他诊断的时候吓了一跳。
这个金头发的男人站在窗户旁,指间夹着一只点着的烟。外头的阳光洒在男人俊美的脸庞,红色的枫叶晃晃悠悠的落进窗
户里。一切都是那么安静。于修云突然想起了那么一天。
他把杨健的头敲破了,两个人在病房里大打出手到纠缠不休,最后醒来的时候杨健也是在窗台旁,手上燃着一支烟,明灭
的火光中,那张脸显得那么不真切。
他看不真切。
约翰转过头来看他,缓缓的开口:“你已经躺了一个多星期了。”
原来他睡了这么久。这次,于修云连一个梦都没做过,第一次睡得那么沉,连一个关于杨健的噩梦都没做过。如果不是约
翰告诉他,他一点也不会相信,自己就这样沉沉的睡了一个星期。而当自己醒来的时候,那夜的场景却是如此清晰,自己
的脑子里似乎还回荡着那声枪响。
他看着窗外飘飘荡荡的红叶,他有多久没有注意过这样的景色了。在杨健的精神囚禁下,他几乎忘记了,已经秋天了。难
怪那天晚上会这么冷,自己扣动扳机的手指到最近都快没知觉了。
“我们找不到杨。”约翰走到病床前,高大的身影挡住了于修云飘荡的视线。
于修云的眼睛慢慢往上移,移到了约翰面无表情的脸上。那双眼里似乎布满了血丝,下巴下都长出了胡茬。
“他死了。”约翰冷冷的说,“你自由了。”说完,他将手中快要燃尽的烟头按掐在床头柜上,转身离开了。
于修云一时没回过神来,等他脑子里终于清醒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些搞笑。自己真的,那么简单的,杀死了杨健。
连这个人都这么说,用上这样的表情,那么杨健……真的死了。他真的……死了。
一个月后,于修云出院了,他这次恢复得特别快,只是由于这次腿伤又在上次受伤的地方,他的腿还是留下了隐患,平常
走路的时候看不出,但如果走累了,或者走快了,就显得有些跛。
约翰到医院接他,这是一个月前他第二次见到这个男人。他给了张回中国的飞机票,开车把于修云送到了机场,他只说了
两句话句话。
“你不用担心有人找你麻烦,杨健去追你们的时候说过,就算你做了什么,除了他,其他人都不能动你。”
“你的公司从没有归到青龙名下。”
约翰把于修云送上了飞机,又回到了医院。杨微安也住在这里。
那天开船而来的不是别人,而是约翰和杨微安。杨微安早发现杨馨有异动,早注意着。但他到底还是晚来了一步。他亲眼
看见杨健被枪指着脑门,打到冰冷的海里去。那一刻他觉得呼吸都快要停止了。后来上了船,他看见了杨馨的尸体,死不
瞑目的看着黑色的夜空。
杨微安,这个已经过了打打杀杀的年龄,最想做一个好父亲的男人,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甲板上。如果不是约翰把于修
云怀里的孩子抱来,杨微安可能真的要崩溃了。
“这是杨家的孩子,如果杨健找不到了,杨家只剩下你了!”约翰看着杨微安绝望的表情说,“如果你害怕,可以靠着我
。你还有我。”
杨微安抱着孩子,靠在约翰的肩头,他已经没有力气去责备谁了。如果不是他,一切还会发生吗?如果不是自己太贪心…
…如果不是自己……
这一个多月来,杨微安就这样自责着,他的衰老好像在加剧,保养得很好的脸上出现了皱纹,连鬓角都出现了白发。
杨健死了,约翰必须留在美国接替杨健的位子。他已经决定把杨微安也留在美国。他知道杨微安以前最放心不下的青龙。
他和莉莉商量过了,莉莉会以杨家干女儿的身份回到中国,重新执掌青龙。而杨健的孩子,将成为青龙的继承人。
杨健生前的那个愿望,终究没有实现。他就算再怎么否定,那份亲缘关系,已经沉淀在了彼此的血液里,兜兜转转,还是
会聚在一起。
于修云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回去,到了机场后,看见了自己的哥哥和小晴站在远处举着一块可笑的牌子朝这边看。他忽然
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回头看着人流渐渐减少的出口,面无表情的看了很久。直到于扬水担心的来拉他,他才从新超前
走去。
一个星期后,于修云从新掌控了自己的公司,他开始操办于扬水的婚礼。于修云把自己的高层公寓卖了,从新买了一套公
寓,本来想送给他们住婚房。但是于扬水和小晴拒绝了,这对朴实的新人想靠自己的手共建自己的小家庭。于修云只好送
了他们辆奇瑞。自己住到了那座高层公寓里去。
一个月后,就到了冬天,这年的冬天特别冷,于扬水结婚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大家都说这是吉兆。于扬水收到了一份厚
礼,是隐贵别墅的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和一辆兰博基尼最新的车钥匙。他把这个邮件交给了于修云。
于修云看着这份礼物愣了好久,心里突然狠狠的颤了一下。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惊异,只是觉得万般感觉萦绕在心头。
杨健,难道没有死?
可是他没有办法得知,邮件上没有地址。他翻来覆去的看,终于在房产证里找到了一张纸:这是杨健早准备好的,我只是
代劳而已。新婚快乐。
于修云走到窗户旁,面无表情的看着漫天的大雪。他从未看过这么大的学,那么白,白到眼睛都发了疼。
这么大的雪,就算有什么痕迹,早就被掩埋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青龙的消息了,很久没有去想起杨健了。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于修云似乎又恢复到了从前的样子,恢复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有应酬也会出入各种声色场所,寂寞
的时候也会去酒吧喝喝酒。但,他再也没有看中一个人,他觉得自己的力气和胆量已经全在杨健身上耗尽了,他真的已经
没有勇气,再用那种眼光再去看其他男人一眼。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于修云想,如果不是杨健,自己不会这样一个人,孤独到老死。
春天的时候,于修云收到了一份来自澳大利亚的信,落款是斯密斯先生。信上说自己是杨健在美国的养父,现在定居澳大
利亚,前些日子听杨健说起自己的未婚妻,但自己只是听过他的描述,从未见过真人。这几天听说杨健已经死了,伤心得
病倒了,在死之前他只想见见这个未婚妻。
信得最后写着:可怜可怜我这个孤独的老头子吧,孩子。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在我死之前,
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吧。
于修云看完信愣了半晌,随后打开最下层的抽屉里,想把信放进去。可是打开的时候赫然看见了一把刀。这把刀……于修
云有些自嘲的笑笑,叫来了秘书。
“帮我把这把刀扔掉。”于修云又看见了眼前开裂的烟灰缸。他突然苦笑出声,自己再怎么抹杀,自己的身边总是会出现
那么多……那么多……证据。
“于总?”秘书小心翼翼的唤着出神的老板。
“没事,你出去吧。”于修云把刀从新放回了抽屉里。
这个周末,于修云坐着飞机飞去了澳大利亚,他看着窗户外的云,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他本来可以不理会这些胡言
乱语的,只是突然有了种感慨。想看看是怎么样的人养出了杨健这样的性子。
杨健……
当地的向导把他领到了指定的地址的时候,他才看清,这是个很大的葡萄酒庄园。庄园是开放式的,只有几个工人在其中
穿梭,还有几条狗在期间奔走。佣人迎了上来,看了他拿出的信来,将他引进客厅,立刻进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绸缎的老头从一个走廊拐进来,洪亮的声音大喊着:“呀呀呀,我的儿媳妇来看我这个可
怜的老头子了。”
于修云看着老头满面红光的样子,哪里像快要死的人,又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心里有些不悦,想到杨健对自己的一些称
呼,却又觉得不怎么生气了,反而莞尔一笑。
“您好,史密斯先生,我是于修云!”于修云礼貌的站起身。
“呀呀,儿媳妇,不要那么生疏嘛。来,我带你看看我的庄园。”老头不顾的抓起于修云的手,就往外面拖。
于修云无奈,只能随着史密斯往外走。现在正是澳大利亚的秋天,满庄园都是一片深色的绿意,紫色的葡萄沉甸甸挂在枝
头上,饱满而富有光泽,像一颗颗光滑的紫色珍珠。工人正在一旁忙碌。斯密斯先生有些骄傲的告诉于修云,这些葡萄很
快就会被酿成最好的葡萄酒,放在酒窖里,等着最香醇的那一刻拿出来给客人品尝。
史密斯来眉飞色舞的谈起了自己以前做黑道大哥的经验,把以前管小弟的狠劲都用来种葡萄,结果他家的葡萄永远比别家
的长得好。
于修云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忽然觉得杨健的性格比像青龙,更像眼前这个老人。而史密斯总是谈到眼睛,让于修云突然有
一种感觉——他愧对眼前的老人。
史密斯看着于修云脸色有些暗淡,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媳妇,别难过,就算你杀了杨,他也一定爱着你。我从未听过他
那么详细的向我谈起过一个人。黑道本来就是相爱想杀。我就认一个儿媳妇。”
于修云站在原地,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走吧,我请你去我的花园品尝我的葡萄酒。”史密斯带着于修云往房子后面走去。这时于修云才看看到,房子后面有一
个巨大的玻璃温房,里面种满了各种植物花朵,花棚上方垂下漂亮的紫藤,有的地方则挂着可爱的红色小果子,在花草的
掩护中,还有一个工人背对着他们蹲在地上载种着一株新鲜的玫瑰。
史密斯先生领着于修云进去,花房的深处放着一套白色的藤编桌椅。桌子的中间还放着一个小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小巧
清丽的紫菀。
“儿媳妇,你先坐着,我藏了一瓶最宝贝的葡萄酒在花房里。今天你可是有福了。”史密斯强硬的把于修云按在藤椅上,
往花房深处走去,“我十分钟就回来。”
于修云无奈的笑笑,他坐在藤椅上,看着周围盎然的绿意,空气里弥漫着淡雅的花香。阳光从头顶照进来,并不觉得炎热
,周围似乎还有鸟儿的叫声,他甚至发现了一只停在花朵上的蝴蝶。他忽然觉得一切是那么安宁又美好。
等了十分钟左右,花园深处似乎有动静,好像有人在说话,于修云喊了声:“史密斯先生?”但是没人回答。
于修云心中一跳,狐疑的站起身,往花房深处走去。这个花园很大,打得就像迷宫。绕了也不知道多久,他终于看到了史
密斯的身影,他正站在那个工人旁指导他载重刚才的那株玫瑰。
“史密斯先生?”
史密斯回过头,看着他笑了笑,“啊,不好意思,让儿媳妇久等了。这个工人是我新请的,实在是太笨手笨脚了,连一株
玫瑰都种不好。”
背对着他们的工人身形有些消瘦,皮肤有些晒得发黑,默不作声的工作着。
史密斯站起身打了下工人的后脑勺,“你再不好好工作乱跑的话,我就让你去葡萄园做工!你是来这里自省的!”
“他犯了什么错?”于修云忽然觉得眼前的工人很熟悉,他的心跳了一下。
“哦……没什么。他伤害了最不想伤害的人。灰溜溜的到我这里来学习。”史密斯哈哈一笑,“走吧,儿媳妇,我们回去
喝酒!”随后指着工人的背影,“如果这株玫瑰再被你种死了,你就再做白工一个月!”
说完,硬拖着于修云往回走。
于修云看了那个工人的背景几眼,皱着眉头转身跟上史密斯的背影。突然,他感到有一双炙热的眼神压在自己的背上。这
么沉重,那么……的恐惧……仿佛无处可逃……仿佛……
他站在原地很久,终于转过了身。这时候正是落日,余辉顺着那个种花男子的背后照道于修云的脸上,他的眼前一片朦胧
,只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但是他却异常清晰的看见,男子的影子顺着夕阳,一路延伸到自己脚下。
就像一把锁,扣住自己的双脚——永远也逃不开的囚笼。
——正文完——
番外:杨健的关键!
“喂!老头子,怎么样才能让他爱我啊?”黑衣男子苦闷的坐在一旁。
“想知道?”头发花白的老头贼赃的笑道,“你就给我在这里干一年白白得白工,我这个大情圣就告诉你。”
这就是史密斯从海里捞起半死不活的杨健后,两人第一次密谈。史密斯打着包票,心里想他这个年轻时代勾引少妇无数的
少妇杀手,对这种事绝对不在话下。但是更重要的,他要让杨健明白,把他一个人丢在澳大利亚半年所受的苦。
杨健确实不负史密斯的众望。他在葡萄园工作,起先是最简单的拔草,但是当他得意慢慢的把一大捧杂草放在史密斯面前
时,史密斯的胡子都快气掉了。
这哪里是杂草!这分明是葡萄的幼苗!
杨健摆着只要在史密斯面前才会出现的无辜,“这真的是葡萄幼苗吗?可是他和长大的样子好不一样。”
葡萄也是老大十三变!难道你不知道吗?史密斯狠狠的瞪着杨健,让其他工人教他杀虫……结果不用说,虫没杀掉几只,
葡萄死了一大片。连工人都哭丧着脸央求字辞退这个大牌的工人。
“你给我去后面的花房干活!如果你再弄死一朵花的话!我就把你关在花房里一年!”
史密斯当初想建个葡萄酒庄园养老,一来他太喜欢葡萄酒了,而来他对花也很痴迷。在史密斯的影响下,养子杨健或多或
少也学到了养花的诀窍,并为此总被史密斯驱使成为一个工人。只是后来史密斯把帮助的位子让给他后,他一心只想着报
仇与事业,也就没有闲工夫去弄花了。况且,他一直觉得养花是个女人的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