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笙很郁闷,诊断书上名医先生的手迹龙飞凤舞,他很仔细地问名医先生,吃药行吗?名医先生正色道,依你的情况来说手术更好。说完,他又让文笙发了一下声,文笙依言而行,医生点点头道:“是了。”文笙和魏竟成都没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只听医生说道:“你原先是嗓音变沉,发高音时破音,偶尔嘶哑,用嗓后易疲惫。”
文笙心道,我又不是让你复述病史。
医生又道:“这样下去,极有可能发展成持续性的嘶哑,严重点说,癌变也不是没有可能。”他叉着手指轻描淡写地说完这番让文笙面无血色的话,随即转头对魏竟成道:“最近忙什么?”
“瞎忙,前一阵基本上在外面跑,”魏竟成笑了下,“也有些日子没聚了,周末一起吃个饭,叫上王院。”
名医先生点头笑道:“都不许开车。”说完又转头问文笙:“考虑得怎么样?”
还不等文笙说话,魏竟成便说:“让他回去好好想想,他这病,吃药真不行?”
名医先生看着文笙,又摇了下头,“效果不理想。就算是做了手术,痊愈后也得特别注意,避免不正常的发声方式,多饮温水,作息尽量规律,每次用嗓时间不宜太长,烟酒什么的,就尽量别沾了。”说完笑了下:“烟是一定要戒的,酒,可以少喝,别猛灌冰的就成。”
第11章
文笙吃着新开的药,得过且过地混了两天,但喉头的不适感越来越强,他经常会自行脑补出那一个小小肉块长在声带上的画面,说话时,仿佛能感觉那个小东西随着发声颤动。当然,这些,都不排除是心理因素作祟。
再见秦晋时,文笙兀自说道是不是换位大夫再看看。他很鸵鸟地想要找到一个人证明他的情况其实并没严重到需要手术的地步。
秦晋笑了下,笃定地说:“刘教授就是最好的了。”
文笙想到提到酒字便眼里放光的中年男人,心道你是夸他酒量好吗。见他存疑,秦晋又说:“刘教授现在每周上一次门诊,也就半天,挂号要预约,每次看上二三十个也就停号了,找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听这意思就是文笙身在福中不知福。
文笙抿唇不语,秦晋叹了一口气,笑道:“你这病,就是自己作出来的,”他拍了拍文笙的手背,又说:“糊涂啊,怎么就能拖到这个地步。”
秦晋说完,又发号施令似的说了句:“明天就把你店里的事安排一下,治疗还是要尽早的。”话音刚落,却突然被文笙扑倒在沙发上,秦晋怔了下,一把握着文笙扯开他衣服的手,“这是干嘛?”
“做爱。”文笙声音沙哑,却以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气势抓住秦晋的衣服一通乱扒。这话题未免也转的太快了,秦晋失笑,却由着文笙,无奈道:“慢点。”
文笙一副急色鬼般的神情,委屈道:“手术后就得禁欲,要抓紧多做几次。”
秦晋哭笑不得,在整个脖子都被文笙吻满口水时,宠溺地问道:“谁告诉你的,这手术要禁欲,嗯?”
俯首苦战的文笙气急败坏地从秦晋肩窝处抬起头:“要噤声大半个月,做那个能不发声吗?”闻言,秦晋颤着胸腔发出一阵闷笑,手术前有多少该想的正事,如果他现在说文笙的大脑构造异于常人,能算是夸奖吗?
从安排工作上的事,到入院,再到全身检查,整体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准备过程,而手术时间本身却不到一个小时。文笙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极为深沉的睡眠,然后在疼痛中慢慢转醒,他觉得浑身酸麻,睁开眼时,看见的便是魏竟成和自己公司的另一位负责人的脸。
“醒了。”一旁有人说。文笙远远望去,在场的还有几张熟悉的面孔,唯独没有秦晋。秦晋的回避,他已然料到,但没想到会如此彻底。文笙微微张开嘴,便听魏竟成说道:“别说话了。”魏竟成说完,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块写字板放到文笙床头。文笙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手背上还戳着针头。
文笙不愧是异人,饶是此时意识混沌,虚得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他竟然还有吐槽的力气,他暗想:这护士难道是个以己推人的左撇子吗?明知道老子说话只能靠写的,挂水干嘛还要戳右手。
文笙恢复得很快,在经历了因疼痛而变得漫长难熬的头两天后,他慢慢变得精神起来,同事们纷纷前往探病,魏竟成每天来一次。文笙靠着床头看书时,魏竟成正坐在一旁低头削苹果,他完全是自产自销,因为病人目前来说只能用流食。门被人从外轻轻叩响,文笙哗地转头看过去,眼神中的期盼在看清来人时全然退散,转而扬起嘴角露出一个客套的笑。
来的是文笙的一位旧友,也是同行,曾经搭档过,因为文笙正在噤声期,交流不易,心意传达到后那人便起身告辞。门被再次关上,魏竟成回身慢悠悠地在床前坐下,看了文笙一会,说道:“那个,老秦出差了,没个四五天回不来。”
文笙低头入眼不入心地看书,又听见魏竟成说:“这样好,这样你反而清净,去年他家老太太住院,老秦天天来,啧,病房闹得跟菜场似的。”
行,知道他了得,文笙想。这是他第一次听人提起秦晋的家里人,感觉还是有些微妙的。他对秦晋知道多少,他们的接触面能有多少,明明亲密如斯,却陌生如路人。他以为假以时日,秦晋总会让他多知道一些,到目前来说,关于那个人的所有,在他面前单薄得像一张纸。
他们经常见面,偶尔亲热,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名叫魏竟成。仅此而已。
文笙索性把手中的书扔到一边,怔忪半晌后写下了,自认识秦晋以来,他最想弄清一句话:『秦晋他结过婚吧?』
魏竟成看了写字板一眼,并没抬头看文笙,道:“当年我参加过他的婚礼。”
『为什么离婚?』
魏竟成一怔,深叹了口气,“他的事,你还是问他自己吧。”他摇摇头,“我也不是每件都清楚。”说完,又恢复了一脸郁郁得神色,事实上,自捉奸事件后,他就一直郁闷着,文笙想了想,在人家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强迫他背后说人好像的确不厚道,便调转话题哗哗写下一行大字。
『你家那位怎么样了?』
魏竟成又愣了一下,低下头无精打采道:“还能怎么样?那天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
『又不是什么说不清的事,再说,小孩是要哄的。』
魏竟成看过笑了一下,神色中的倦意无从遮掩,“哄,我哄够了!这次真是被他闹疲了。如今要做点事儿容易吗?你也是这么过来的,你该知道有多少不得已。他嫌我没空陪他,呵,恨不得八小时外每一秒钟都耗在他身上,你说,我做这行该有功夫要放在八小时之外?他嫌我一星期有五天晚上泡在饭局上夜总会里面,我他妈容易吗我?如今做生意,光应付上面还不够,上上下下都要打点应酬,局内的这些子人,大家都有粥吃生意才能做得长远,我他妈容易吗我?”
说完,他又侧过头有些自嘲地笑了下,“扯远了。”
文笙见他样子实在不痛快,怕是憋了许久没处诉苦,抿着嘴淡淡看着他等着下文。魏竟成静了一会,又道:“这不,一去那些地方他就跟我上纲上线的,前几天还在你面前闹笑话。”
这次文笙倒是真地有些同情魏竟成了,相比之下,他和秦晋相处还算愉快,并没有什么难以调解的冲突。
“我跟他说,这都是正事。他就说我三陪,还说我钻钱眼。我没钱,他能穿得像个移动广告牌似的吗?你瞧他那一身四叶草。”
文笙再次觉得,秦晋还是不错的。
“当然,我不是说他爱我的钱。他说我每钱他一样跟着我,我相信那是他的真实想法。但他太小,他还不知道财富给男人带来的附加价值。说白一点,同一个男人,每天为吃饭发愁和腰缠万贯时,那状态,那自信,能比吗?”说到此处,魏竟成摇摇头,“我要是没钱,就不是在他面前这个魏竟成,但他不明白。”
或是文笙同情的神色太过明显,魏竟成转头看他一眼,“嘁”了一下,嘴硬道:“就算分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文笙心想,那你还天天跟我这四十五度明媚又忧伤地望天?
第12章
文笙没能等来秦晋,倒是等来一位意想不到的故人,看到孙余出现在面前时,他怔了一会又笑了起来,拿起写字板,刷刷写道:『你怎么知道的?』
孙余微微笑了下,语气中有些嗔怪的意思:“住院也不通知一声。”
说起来,文笙已经好一段时日没见孙余了,孙余倒是一如既往的高大帅气,只是气质上,每一次见面都比上一次更显得庄重严谨。正是晚七点,孙余手中拿着公事包,看样子极有可能是下班在外用餐后直接赶过来的,仍穿着工作时的西装,线条笔挺,头发一丝不乱。毕业后,他一直就职于财政厅,如大部分处于事业上升期的年轻人一样,一举手一投足间都是小心翼翼的规行矩步和内敛,或是长期浸淫,或是太过入戏,孙余把这份严谨一直带到了八小时之外,以至于文笙每次见他,都有些许陌生的感觉。许多年前的那个头角峥嵘,带着一身轻狂,却又偶尔迷茫的青年,仿似旧梦。他以一种被封存地姿态永恒地弥留在文笙二十一岁之前的记忆里。
文笙在写字板上写道:『最近怎么样?』曾经是最亲密的人,如今只能用最客套的方式寒暄。
“老样子,”孙余仍是一副带着些许制式意味的笑,慢条斯理地在床边的软凳上落座,问:“手术还算成功?”
文笙点点头,又低头写下一行:『还没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今天到了你店里。”孙余说。
『有事?』
孙余从公事包里掏出一张正红的硬纸卡,没有人比文笙更明白这是什么。文笙把写字板搁到一旁,从孙余手中小心地接过红贴,对着孙余直接做了个口型:恭喜。
孙余若有所思地看了文笙一会,神色慢慢出现裂隙,笑容中极快地掠过几分苦意,虽然只是一瞬,文笙还是很不幸地捕捉到了。他暗自叹息,事情都过了这么久,作为被辜负者的他都早已放下,这许多年,孙余重提旧事的习惯倒是形成了周期。这又是何必。
“总是要结的,不是吗?”孙余不无怅然地说道。当年,他正是用同样的语气,轻描淡写地说出了那句曾让文笙伤至肺腑的话:“分手吧。我们这样,是不正常的。”
其实是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故事,青梅竹马型的同性恋人结局大都如此。他们的恋情因为少年时的懵懂情动发生,又在某一方屈服于现实后分崩离析。不过,孙余的罪状还要多出劈腿这一桩。
当时,他对文笙离弃得那样果断,直接原因是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文笙曾见过一次,在孙余的学校,在孙余坚称他和她只是普通朋友时。总体说来,她是个美好的女孩子,漂亮,爽朗,在外人眼中还算是教养良好,尽管不经意时会稍显骄纵,但文笙认为以她那样的家世,会有些傲气也在情理当中。当时,文笙全然没有想到这个女孩会是他与孙余间的暗雷,那时他对孙余几乎是无条件的信任,一直到孙余把事情摊到明面,他还有些恍惚的不可置信。
那时,二十二岁孙余本科将近念完,有保研的可能,二十一岁的文笙徘徊在夜店之间,日日为生计奔忙。他们的生活恰如两条双曲线,短暂接近后,正以猝不及防的速度各自奔向与对方相反的方向,那样的交会,本就不能长久。
文笙已经不记得他用了多久才从初恋告终的郁郁中解脱出来,半年,一年,或者更久。他原以为孙余不惜背弃他而换来的爱情会是正果,没想到,四年后的端午,他回家过节时遇见孙余,听见的,竟是两人已经分手的消息。
那天晚上,孙余把他从母亲家叫了出来,两人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一直走。
“她性格太强,太骄矜,一段时日还能忍着,长此以往怎么受得了。”
孙余当时就是这样说的,文笙暗自吐槽:那样的家世,那样被家人护得像眼珠子似的人,本身又漂亮,多金,有本事。这样的女人,你一个穷小子还巴望着她在你面前俯首帖耳,温顺得像个小媳妇,兄弟你是看多了聊斋吗?
对于孙余和她那四年间的事,文笙也是略有耳闻,当年,为了孙余的前途,在众当权叔伯间极力奔走的,正是孙余口中这个骄矜得令人无法忍受的女人。孙余能放心的甩开她,必定是攀上了更好的上家。文笙自问,即便在几年前分手时,他都没有对孙余这样彻底地失望过。而更让他意外的还在后面,两人行过一段后刚好停在一家酒店门口,孙余指着酒店,目光热切地看向文笙,说:“进去吧。”
那时,已经搭上IT君的文笙,断然拒绝了孙余的求欢。此后的几天,几乎每晚他都会收到来自孙余的短信,内容大概是感叹人心易变,为往事怅然,就因为这些,两人在分手事件的短暂断交之后,再次变得疏远起来。那样生疏的交情一直保持得不咸不淡,他们的联系仅限于过年过节时的群发问候短信,以及各家办事时,另一人必然到场,比如孙余父亲的六十大寿,比如文笙母亲的去世。这许多年,仅此而已。
坐了一会,孙余说:“婚礼的事,都是她在操持。”
这个她,代指的自然是他的现任女友,未婚妻子。
“找婚庆公司的事,也是她在办,她有个朋友也做这行,所以……”
文笙笑着摇头,示意孙余无须在意。说真的,以他的了解来说,孙余是不是双尚有待考证,即便是,孙余也是对男人的性趣更胜于对女子的那种。这样的婚姻,他本就不看好,在他看来是指不定哪天就要离的事,让他来办,他还觉得是在给自己店里找晦气。
与女人结婚,跟男人做爱,多可笑。
文笙不禁想到了秦晋的婚姻,虽然GAY们结婚然后又失婚的缘由大体上都差不多,但他仍在下意识地拒绝把那个欺骗无辜女子的无耻戏码套用在秦晋身上。若是在乎一个人,会失却理智从主观上美化他,文笙也不外乎是这样的心思。
孙余离去前,小心地问道:“你能当我的伴郎吗?”
文笙想,你看多的不只是聊斋,还有耽美小说吧。他指着喉头,做了个“酒”的嘴型,笑着摆摆手。
孙余像是松了一口气,“没事,伴郎不只一个,不需要你挡酒。”见文笙不语,他又放软语调说道:“就这么定了,好吗?”
第13章
文笙出院那天,来接他的依然是魏竟成,不管魏竟成是看谁的面子,出于什么理由做这些,文笙的感激都是发自内心的。到如今,他们也相识两年有余了,除却不适合做情人外,似乎并没有其他的不愉快。说到底,文笙还是很喜欢魏竟成的,否则不会一见面就忍不住想要欺负他。他们的磁场相合,但仅止于做朋友,当初一时越到界外,说起来纯属脑抽。幸而两人都放得开,分手后并没有存下多少嫌隙,反而愈加亲密起来。
若说文笙有什么想不通的,就是魏竟成把他介绍给秦晋的初衷,文笙觉得,无论是外形,还是物质条件,他在GAY中都算得上是不错的,但这些还断然达不到“贡品”的标准。整个N城的GAY中比他年轻英俊,比他听话的当如过江之鲫,他实在不明白,魏竟成为什么非要做出把自己的旧情人推给好友的尴尬事。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对于这根红线,魏竟成觉得牵得不错,文笙也觉得很好。也不知道这两位兄台究竟是缺弦了什么地步,才能对如此诡异的关系和局面觉得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