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初次见面的时候,他以为他要追求他,于是对他说:滚!老子对你没性趣!
几个月后,他情根深种开始倒追,然后他又对他说:滚!老子对你没性趣!
——分不出“他”和“他”都是谁吗?没关系,他们是一个人,这是一个自攻自受的故事XD
文艺点的说法就是:
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而自己也是自己最贴心的情人,所以,请善待自己XD~~~~~~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佳,冯绍远 ┃ 配角:除了自攻自受以外都是炮灰! ┃ 其它:重生,自攻自受
1.
地面上很凉,凉得彻骨,也许是因为流淌出身体的血液带走了体内的温度,他已经冷得连腹部的楚痛都感觉不到了。
他极度不甘心地瞪着站在他面前的捅了他一刀的男人——他此刻正悠闲地点燃了一支香烟——这个男人明显不是来抢劫的,而是买凶杀人,他非常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捅这一刀,不然他死不瞑目。
似乎看懂了他执着的眼神,男人缓缓地将口中的烟雾吐出,歉意地对他笑了笑,“抱歉,我其实一点也不想杀你,我很喜欢你的脸——非常漂亮。但是可惜,你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的马子,那人不喜欢绿帽子,所以只能杀你泄愤。”
——抱歉……你妹!
他最终恨恨地瞪了男人最后一眼,随后终于无法再支撑自己沉重的眼皮。
——这个死因真可笑,泡了不该泡的人的马子?鬼知道那个马子到底是谁!
他是标准的花花公子,凭借着一张漂亮的面孔和从来不会觉得扁的钱包游戏花丛,这一段时间内跟他交往的人少说也有五个,如果早知道会在这里栽一个大跟头,就是用手枪顶着他的太阳穴,他也绝对不会碰那个人一根手指头!他又不缺少温柔可人的情人!
他诅咒那个有了大佬包养还乱爬墙的婊子!诅咒那个明明自己魅力不够抓不住自己马子却迁怒别人的混蛋!还有那个在他的尸体前还有心情抽烟的变态!
本着做鬼也要做个明白鬼,他开始胡思乱想着过滤自己这一段时间内交往过的对象。
——是赵涵?不对,他是个穷学生……
——是王靖宇?不对,他看起来很害羞很老实……
——是杜明?不对,他对于感情很洁癖……
思前想后许久许久,都没有找出那个人,他有些泄气地放弃了,又开始怀疑自己怎么还没有死。
是啊,明明刚刚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怎么还有意识呢?难道是等死的时间特别漫长?或者,他因为死的不甘不愿而变成了传说中的鬼?
一想到这里,原本已经淡定地准备迎接自己的死亡的他又开始不淡定了,他努力尝试着想要睁开眼睛——然后,他成功了。
他发现自己头顶的景象从漆黑的天空变成了灰白色肮脏的天花板……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坐在他身侧某个一脸沧桑的大妈已经泪流满面地扑了过来。
“小佳!小佳你终于醒了!”
他惊愕地瞪着那个大妈,蠕动了一下嘴角,缓缓吐出了三个字。
——你妹的……
2.
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白捡了一条命,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的新身体也是带把儿的,没有不幸混入女同志的阵营;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重生到了自己死亡的三个月前……
——唯一比较麻烦的,是他新的“家庭”家境不怎好,让已经习惯了奢侈的他倍感心酸。
正主儿没有老爹,老妈——就是那位沧桑的大妈——自从他醒来后就起早贪黑地工作去了,跟他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流,也自然没有发现自家儿子被鬼魂上身了。至于大少爷本人,他就是那种“良心被狗吃了”的代名词,占身体占得理所当然,没有任何亏心的感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就算他良心不安又怎样,他还能把身体还回去?
从出生到死亡整整25年的时间,大少爷这个货真价实的纨绔子弟就从来没有工作过一天,而现在,为了自己能有一口吃的,他不得不每天跑去饭店端盘子打工。哦,原本正主儿还有一份家教的工作,不过介于他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太少了,不能误人子弟,所以被他爽快地辞了。
至于端盘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也自然没有干过,各种的出错不顺手,不过显然正主儿的人缘很好,他自己的人缘也从来不差,所以周围的打工仔甚至饭店的老板都对他很照顾,看在他工伤被揍砸了脑袋住了院还没好利索的份上,没有刁难他。
——说起来,正主儿是个老好人,一帮混混在饭店里打架他上去劝架,被人当沙包给揍了,要是他大少爷遇到这事儿,一定有多远躲多远,缺根筋儿的才去劝架呢!
打工还算是能糊弄过去,而学业这玩意儿就难了,正主儿是个好孩子,学习各种认真,考了一相当好的大学一相当热门的专业,只可惜大少爷他从九年义务制教育就开始混,大学也是随便找了个艺术系混完的,完全无法理解那些课本上艰涩的知识,每每想到那天书一般的课程就有种想要内牛满面的感觉。
——现在是学期刚开始还好,到了期末考试该怎么办啊……
不过,大少爷从来就不是会负责任的那类人,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就凉拌。反正被退学留级他也没压力,于是思前想后决定,就这么混吧,退了学那位大妈赚钱的压力也不那么大了不是么?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事情,除了适应现在的身体外,就是如何阻止“另一个他”的死亡了。
大少爷对于自己其实也是凉薄的,最开始还觉得比较麻烦而想要放任自己去死,不过后来觉得,毕竟那也是自己啊,要是身体还活着说不定自己还有回去的希望不是?原本那游手好闲的人生他还真没过够……
退一步说,就算他没有办法回去,也好不容易捞到了能再活一次的机会。万一另一个自己又死了,万一两个灵魂就有那么一点微妙的联系,他有没有可能也跟着死翘翘?
介于种种的不确定,大少爷终于做了个艰难的决定——他要阻止另一个自己的死亡。
——嗯,对了,忘记说了,大少爷他现在的名字,叫李佳。
3.
阻止另一个自己的死亡,说困难也困难,说容易却也容易——只要把他最近招惹的花朵儿都驱散就行了。
大少爷在决定动手之后,就开始布置周详的计划,所谓谋定而后动。
——当然,这些都是他自己自恋的认为的,他的计划其实特别的简单。
没有谁会比自己更了解自己每天的生活,大少爷基本上知道自己这一段时间的全部行程——这要归功于他简单的生活和还算不错的记忆力。大少爷原本的日子基本上就是几点几线,哪一个时间段约哪一个美人儿出来去哪儿消遣,差不多就是那几个组合。比较有困难的,是他经常去的几个地方都是会员制,有钱人去消遣的,他目前这个新身份除非钓个凯子,否则是无论如何都进不去的。
——当然,目前他这个身体长得不怎么好,想要傍凯子有点难度,还有,虽然不知道这身体的正主儿怎么样,不过他是个纯粹的Gay,对女人实在没兴趣,所以富婆就不予考虑了。
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虽然那些高级的地方他现在进不去,但是原来的他也会经常去去不算太贵但是比较有情调的小咖啡屋什么的,也算是比较好的着手地点了。
比较悲剧的是,他现在还是不知道他交往的那些人里,哪个才是他死亡的决定性因素,无奈之下大少爷只得准备把自己全部的桃花儿都拦住,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
——看来,在这三个月内,要委屈那个自己吃一段素了,当然,其实性生活太过频繁对身体是不好的——大少爷内心里很是幸灾乐祸的表示。
——他目前的身体一看就是个雏儿,估计连荤都没开过,是个相当悲剧的处男。
据说保持处男身份到25岁就能转职成魔法师,大少爷觉得凭借自己目前的长相和家身,他极有可能尝试一下这全新的人生领域。
啧,现在想想此时此刻一定美人在怀花天酒地的另一个自己,大少爷心里森森地感觉极度不平衡。
——MD,如果回不去那个身体,老子就诅咒它一辈子不举!
4.
重生后与自己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李佳——现在的确该改名叫李佳了——正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看着那个自己将拉风的红色跑车停在门口,然后迈着优雅的步伐极其绅士地走到副驾驶座的位置,替赵涵拉开车门。
想想自己大热的天挤着公共汽车——还因为不熟悉公交路线做错了两次车累得跟狗一样——才到了这家咖啡馆,大少爷恨得牙根都有些痒痒。
——他现在开始仇富了,森森的仇富!
摇晃了一下自己手里装着冰水的杯子,他默默注视着自己和赵涵走进咖啡馆,然后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那是他一向最喜欢的位置,所以为了能有接触的机会,他特意选择了这个位置旁边的位置。
赵涵此人是个音乐系的穷学生,不得不说学艺术是一个很烧钱的玩意儿,他需要钱去买各种演奏会昂贵的门票,需要钱去保养他那些昂贵的乐器,而赵涵和冯绍远——这是大少爷原本的名字——交往的原因很简单,赵涵不讨厌冯绍远,而且需要他花钱供给他完成学业。
赵涵和冯绍远之间就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的关系,冯绍远跟他相处起来也最惬意最轻松,不用花心思讨好,而且赵涵此人的性格的确挺不错的。
赵涵的生活对于冯绍远而言基本上都是透明的,如果说谁最不像那个害他丧命的人的话,那应该就是赵涵了。赵涵学业很忙,恨不得一天24小时都扑在琴房里练琴,好歹挤出点时间,就是跟冯绍远出来,应该没有时间再应付另一位金主。而且赵涵需要什么,都是冯绍远出钱给他买的,冯绍远也没有在赵涵身上发现什么来历不明的贵重物品——总而言之,赵涵的危险程度应该是最低的……
——不过,危险程度再低也是有危险,还是找个机会打发了吧……
大少爷在这里想得有些入神,盯着赵涵的目光那是赤裸裸的,敏感的赵涵很快就发现了,扭头冲着他就叫了一句,“看什么看!”
“看你漂亮啊。”反射性地,习惯性招蜂惹蝶的大少爷露出自己磨练了很久的笑容,异常顺口的回答。
随后,他面前的那两张脸,赵涵和他自己,都愣了,随后,又都囧了。
大少爷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就在不久之前的这家咖啡馆,他就是这样认识的赵涵,连对话和情景都一模一样。
“哈哈,你这个人真有趣。”赵涵喷笑了出来,意有所指地扫了一眼自己对面的冯绍远,开口邀请,“你一个人无聊么?要不要过来一起?”
——他就知道,赵涵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大少爷自然求之不得,他本来就是打算先跟赵涵搭上线的——深知自己对于外表的重视程度,他从来就没打谱让另一个自己来主动搭讪。山不就我,我就来就山,大少爷大大方方地端着自己的那杯冰水,挪到了旁边的位置。
对于突然冒出来的电灯泡,另一个冯绍远虽然不满地皱了皱眉,却极有风度地没有出言阻止——对于自己的情人,大少爷他从来都是很放纵的。
“你怎么就喝冰水?这里可是咖啡馆。”赵涵托着下巴,极感兴趣地上下打量着李佳,而大少爷也坦然地任由他打量。
“我没钱啊。”大少爷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耸了耸肩膀,“听说这家咖啡馆很有情调,于是过来长长见识,陶冶下情操,不过身上带的钱不够,就够点杯冰水。”
“你还真……”赵涵估计从来没见过这么坦然的,想了半天都没想明白该怎么形容,干脆跳过了这一话题,冲着另一个冯绍远努了努嘴,“那你想喝什么,我让冯少请你。”
“一杯peach smooth,谢了。”大少爷当下也不客气,立即点单。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很乐意在情人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殷勤,并且也讨厌为了一点小钱就别别扭扭推三阻四浪费时间的人,所以干脆利落的下了决定。
——反正,那本来也是他的钱……
大少爷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咖啡,只是作为一个和情人在一起的成熟男人,在咖啡馆里喝有些可爱的甜兮兮的饮料什么的,让他的自尊心有些受不了——说白了就是大肿脸充胖子,装逼。现在,没有了这一层顾虑,他自然是点自己最爱的东西。
——果不其然,在peach smooth被端上来的时候,他看到另一个自己望着那杯子的眼神都有点直,喉结还滚动了一下。
大少爷心满意足地端起了杯子,挂着惬意的微笑,优雅地抿了一口。
——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圆满了。
咖啡馆就是一个喝着饮料聊天增进彼此情谊的地方,大少爷充分展示了自己良好的口才和对赵涵、冯绍远的了解,专门找彼此都感兴趣的话题,成功地在离开咖啡馆的时候与他们成为了……表面上谈得来的朋友,同时还发现目前自己的身体和赵涵竟然是校友。
——怪不得,他觉得这个大学的名字有种微妙的熟悉感……
为人热情的赵涵要了他的联系方式,打算和他继续往朋友发展,大少爷自然愿意,他这样就有理由充当电灯泡了。
——至于另一个冯绍远会不会介意他这只灯泡,这就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5.
和赵涵交朋友的过程非常顺利,大少爷以朋友自居厚着脸皮各种表示自己想要去见世面,三番五次地插进他和另一个自己之间发光发热。
一来二去,赵涵对他越来越热情,而另一个冯绍远则对他越来越看不惯。不过那又如何呢?反正他们两个是真真正正的两看相厌。
所谓一山难容二虎,大少爷看着另一个人霸占着自己的情人,霸占着自己的钱包,霸占着自己曾经拥有的各种东西挥霍无度,羡慕嫉妒恨到眼睛都红了。
——就算那是另一个自己,也森森的无法忍受啊……
李佳深呼吸三次,告诫自己要保持好立场,他是要拯救另一个自己的,不是要亲手干掉他的……一定要把持住啊!
如此重复了三遍,大少爷终于平静了下来,冷眼看着另一个自己带着另一个情人走进了咖啡馆。
这一次的人是杜明,李佳对于此人最深的印象,就是他性格骄傲,无法容忍脚踏两只船的行为,感情上极度洁癖。当时冯绍远追他的时候煞费苦心,藏着掖着自己的其他情人不敢让杜明知道,生怕还没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虽然杜明看起来也不像是那个害他被杀的家伙,但是也是有一定可能的。看多了各种狗血小说电视的大少爷自动脑补出了杜明与某黑帮大佬的爱恨情仇,结果杜明无法忍受大佬的各种霸道于是与他一拍两散,但是那大佬仍旧不死心,将杜明当成是所有物,一看到杜明跟另一个人交往了便醋性大发,派人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