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仵作,你太懒 上——倾凤茗玥

作者:倾凤茗玥  录入:07-28

众衙役一听都震惊了——小三,你这话说的……好牛气啊!

第三十二章

赖仵作走马上任第一天,桃县义庄就多了一具尸体,只是这具尸体并不是送来给赖小三验尸的,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桃县的尸体。

看着草席里裹着的那具二十岁出头,栩栩如生的女尸,赖小三眼神凌厉地打量着送尸体来的两个穿着官衣的人,顿时把搬草席的两个衙役吓了一跳,要不是现在青天白日的,这二位还以为自己是撞鬼了呢!

“你们是哪里的人?尸体怎么送到我这来了?”身为资深义庄管理者,赖小三对周围百八十里的衙门中人都十分熟悉,平时如果有些不太对劲的尸体一般都是由衙门送过来的,像上次那个被黄鼠狼精杀了的赵大鹏那种百姓私自送过来的情况并不多见。

赖小三虽然懒,但这记性是非常好的,哪个衙役是哪个衙门的都记得非常清楚,因此他更能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衙役。

“我,我们是聚义县的。”两个衙役平时都是趾高气扬的,可不知为什么,一见赖小三,他们突然感受到一股从骨头里冒出来的寒意,这令他们不敢直视赖小三,更不敢无视他的问话。

“聚义县?”赖小三把眉毛挑的老高,表情也奇奇怪怪的:“聚义县好像不是本省的吧?离桃县少说也有三百里地了。”

“是,是,我们是邻省的!”两个衙役赶紧点头哈腰,要知道他们这次送尸体过来已经走了四五天了,万一赖小三来一句“不收”的话,他们岂不是还要原样抬回去?

“怎么邻省的尸体也送到这里来了?”听到声音出来看情况的云坤也有些摸不到头脑了,按照当朝的建制,每个县城都有自己的义庄,一般来说死了人送到当地的义庄就可以了,这聚义县怎么千里迢迢地把人给送到桃县来了?

两个衙役对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地说:“聚义县的义庄已经装满了,所以只能把人送到这里来了。”

听了这话的赖小媚忍不住笑了出来:“我说,你们这谎话说的也太不靠谱了吧?先不说聚义县和桃县之间隔了多少个义庄,能放下多少具尸体,单就是这具女尸就不简单!”

听了赖小媚的话,两个衙役的汗下来了,他们出发之前,县太爷千叮万嘱不可多言,只要让桃县义庄把尸体收下就可以了。为避免节外生枝,他们甚至都没和桃县的王县令打过招呼就悄悄跑到义庄来了。

“这尸体我们不能收,你们抬走吧。”一看两个衙役一点说实话的意思都没有,赖小三摆了摆手,赖小媚心领神会地跑到门口打开大门,还气死人不偿命地招呼着:“二位慢走,下次再来!”

两个衙役一看这架势都快哭了,按照他们县太爷的想法是:桃县义庄镇鬼驱邪,附近衙门遇到不太对劲的尸体都会送过去以防发生意外,他们聚义县虽然离的远了点,可总不会被拒之门外吧?

事实证明,桃县义庄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也不是什么尸体都能进的,这不,这二位衙役和那具女尸就被扫地出门了。

“这位小哥,你看,我们大老远把尸体送过来了,总不好让我们再搬回去不是?这是小小的心意,不成敬意!”年纪稍微大一些的衙役掏出一个蓝色的钱袋,忙不迭地塞进了赖小三的手里。

这也是聚义县县老爷的意思,如果人家不收或者非要走官面上的程序的话,那么就花些钱疏通疏通,有句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看守义庄的人一般收入都不多,面对这么一大笔天降的横财,没理由还不收尸体的。

赖小三掂了掂手上的钱袋子,嗯,少说也有一百两,这对于看守义庄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只是赖小三还不看在眼里。先不说他天赋异禀,不吃饭也饿不死这事了,单就是有个王爷小杂役跑进跑出的,人家赖小三就不愁没钱花。

把银子塞回衙役的手里,赖小三意兴阑珊地看了两个目瞪口呆的衙役一眼:“桃县义庄不是杂货铺,什么尸体都能往这里送,再说你这尸体明显不对劲,如果你们不说清楚尸体是怎么来的话,就算给再多银子,我也不会收的!”

两个衙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都没了主意,谁让他们都没想到这个充满了传奇色彩义庄看守人竟然是个不近人情不重银钱的人呢!

两边一时间僵持不下,赖小三是打定了主意,如果对方说不清楚尸体的来历就坚决不收,而那两个衙役则在纠结到底是把尸体再扛回去还是编个瞎话把人糊弄过去算了。不过人家一眼就看出这具尸体有问题,恐怕不是普通的谎话能糊弄过去的,可如果把实话说出来的话……两个衙役又做不了主!

云坤看看小三又看看那两个明显在犹豫的衙役,赶紧把看热闹的赖小媚拉到一旁,小声地问:“小媚,为什么你们都说那具尸体有问题啊?我怎么就没看出来问题在哪里啊?”

自从赖小三清醒之后,云坤就把厚脸皮的功力用在拜师学艺上,可惜,赖小三似乎不吃这一套,就如同当初把云坤放进棺材里睡觉一样,赖小三直到现在也没真正地教云坤一手,这让云坤很郁闷。

不过云坤是打定主意要提升自己的能力了,所以一遇到弄不明白的问题就抓住赖小媚询问,起初赖小媚还懒得给云坤解释,本来嘛,人家一天吃了睡睡了吃,日子多惬意啊,干嘛要给你解释那么多?

但赖小媚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爱吃!在云坤请他吃了两次桃县最高级的饭庄之后,赖小媚很没骨气地投诚了,对云坤绝对是有问必答,即使那问题相当没水平。

眼下,云坤问的就是个相当没水平的问题,赖小媚真是不想回答,不过吃人家的嘴短,赖小媚只好不情不愿地回答:“你没发现那尸体太新鲜了吗?”

云坤仔细打量着草席里露出的女尸面孔,半响之后认同地点了点头:“好像睡着了似的。”

一看云坤根本就没掌握要领,赖小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最好先搞清楚,这两个衙役可是从聚义县过来的,就算现在天气凉了,可也还没冷到过了这么多天,还能把尸体保存这么好的地步!”

云坤恍然大悟般地点了点头:“我就说看着这么别扭呢,原来是因为这具尸体上没有尸斑!”

正常人死了之后不要几个时辰身上就会出现大量的尸斑,就算是天气寒冷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眼前这具女尸少说也死了四五天了,怎么可能一块尸斑都没有呢!

“你总算是开窍了!”赖小媚笑的一脸眉开眼笑,心想着一会儿又有好吃的了,不过嘴上还是要继续给云坤讲解的:“你想想,自古以来保存最完好的尸体最后会怎样?肯定是尸变啊!咱要是不问清楚就把女尸留下的话,之后就有的忙了!”

云坤饶有深意地看了赖小媚一眼:“据我说知,保存最好的尸体一般都在古墓里吧?你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

“咳咳!”得意忘形说漏嘴的赖小媚赶紧掩嘴咳嗽,当年他为了躲避天劫,误打误撞闯进了一座古墓。在古墓里,赖小媚就看到过保存的栩栩如生的尸体,最后,赖小媚没被天雷劈死,却差点让那个尸变的家伙给撕了。

这种丢脸丢到姥姥家的事赖小媚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所以他只能拙劣地转移话题:“不管怎么说,这个女尸有古怪,我们能不收就不收,不然早晚都是个麻烦!”本来嘛,人家古墓的尸体那可是葬在风水宝地才得以保存的,这个女尸没经过任何处理就保存的这么好,不出事那都奇了怪了!

云坤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小声嘀咕着:“如果出事的话岂不是要害死很多人?”

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的赖小三听到了这话,猛地睁开眼睛盯着还在犹豫的衙役,冷冷地下着最后通牒:“我劝你们最好实话实说,如果这尸体没有问题的话你们也不会大老远送到我这里来,如果到时候因为你们的吞吞吐吐,耽误了时间而导致了什么严重后果的话……哼哼,你们等着死了之后下油锅吧!”

两个衙役一听腿都软了,他们只是吃公家饭的小跑腿而已,除了平时摆摆威风之外也没干过什么坏事啊,怎么死后就要下油锅了呢?

眼看赖小三转身要回房间了,年轻一些的衙役终于憋不住喊了一声:“我们说!”

上了些年纪的衙役本来还想阻拦的,可在看到露在席子外面的女尸的脚微微动了一下之后,也忙不迭地点头,把女尸的来龙去脉都说了出来。

第三十三章

聚义县面积不小,可因为背靠大山,下面很多村镇都在深山里,村民可能一年到头都不会出山一次。可能是久居深山很少和外界联系的缘故,很多村镇都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习俗,其中就包括了:沉塘!

沉塘不是本朝的才兴起的刑罚,却是当朝皇帝一直想要废除的习俗,在开国皇帝也就是云坤的爷爷看来,偷情固然可恶,但被抓了就要沉塘淹死似乎有些残忍。因此,本朝开国之时,老皇爷就下令取消沉塘,绝大多数地区都贯彻执行了,不过总有些偏僻的地方还保留着这样的习俗,例如,聚义县的野山村。

大概三个月前,野山村的猎户张猛娶了邻县的李氏为妻,成亲之后夫妻恩爱,白天张猛上山打猎,李氏就在家里纺线,做些缝缝补补的活计,晚上小两口早早熄灯上床忙活,日子过的那叫个滋润,看得野山村那些光棍那叫个眼红。

可惜好景不长,一个月前张猛上山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只野熊,虽然侥幸留了一条命,不过左腿却是废了。

从那以后,一向对丈夫体贴入微的李氏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对张猛不冷不热的,还经常夜不归宿,明显是外面有人了。张猛虽然不痛快却也不敢声张,谁让他自己变成了废人呢!如果事情败露,不但李氏会被抓起来沉塘,自己的面子也不好看。

本想息事宁人的张猛等到的不是妻子的回头是岸,却是阎王的催命符,十日前,有人发现张猛横尸在家,李氏则不知去向。

村长一看这架势,首先想到的不是报案而是先把李氏抓出来,于是全村上下的人全放下手里的活计,全大山地寻找李氏,最终在山里的一个山洞中找到了昏迷不醒的李氏。

面对村长的审问,苏醒过来的李氏声称自己这段时间总是夜不归宿并不是背夫偷汉,而是因为娘家有个亲戚是学医的,李氏从小耳濡目染了不少医学的知识,打算在山上找些好的草药为丈夫治伤。昨夜她在山里采了一夜的药,绝对没有谋害亲夫。

村长派人到发现李氏的山洞仔细检查过,并没有发现李氏说的什么药篓,至此,村长判定是李氏背夫偷人谋害亲夫还死不承认,按照族规理应沉塘。

一听要沉塘,李氏赶紧跪倒求饶,并声称自己已有孕在身,就算要杀了她也要等她把孩子生出来再说。

以为李氏在狡辩的村长大手一挥,李氏就被塞进了猪笼沉入山里的湖中。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的野山村人不知道,他们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

在李氏被沉塘的第三天夜里,全村上下的人都听到了一个女子如泣如诉的吟唱,其中还伴随着小儿的哭泣声。村里的人都吓坏了,纷纷关门闭户,躲在炕上祈求天快点亮。

天亮之后村人找到村长家,想问问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却发现村长一家四口都死了,村长倒在门边,保持着推门的姿势,像是在抵着门防止什么东西进来似的。

有大胆的村民上去仔细检查村长的尸体,却发现村长身上有很多参差不齐的伤口,像是被野兽咬过似的,但这牙印看着却又不像是野兽留下的。

野山村一时间人心惶惶,最后还是经常出村办事的人提议赶紧去官府报案,聚义县县太爷一听赶紧派了几个衙役和仵作来到野山村查验尸体,确定村长身上的咬伤是人为造成的!换句话说,村长是被一个小儿活活咬死的,而其他三口人则是被吓死的。

村子里的人一听这结论都慌了神,如果说是野兽的齿印他们还可以理解为有野兽进了村子,可仵作给出的结论却让村子里的人都惶恐了。

最后还是村子里年纪最大的长者建议大伙儿到湖边去看看,也许是李氏真有冤屈,现在回来报仇了,若真是这样的话,全村的人都活不了。

村人结伴到了湖边,往湖里一看,顿时吓得一个个脸色惨白——明明前些日子沉入湖底的李氏此刻正躺在湖面上,就像睡着了一样。

为防止李氏浮上来,那日村长除了在猪笼里放了不少大石之外还在李氏身上绑了不少石头,先不说那编猪笼的竹条有多结实,李氏根本不可能从猪笼里逃出来,单就是身上挂了那么多石头,李氏也不可能浮上来。

再说这人在水里泡了少说也有三天了,就算现在天气转凉了,也不可能一点没变形吧?看着李氏放在腹部的玉手,联想到李氏声称自己已经有孕在身,再想想村长的死因,村里的人都怕了——李氏真的有孕在身,现在,李氏带着孩子回来向他们索命了!

闻讯赶来的衙役一看这情况也觉得诡异异常,赶紧把尸体打捞上来并就地火化。看着李氏的尸体化为灰烬,野山村的人才算是长出一口气,这尸体都没了,村里应该安静了吧?

结果当天夜里,村人听到了那个女声更加凄厉的吟唱,还有那个小儿撕心裂肺的哭声。

第二天村子里的人带着贡品到湖边打算拜祭一下,却发现昨天已经烧了的李氏正躺在湖中央,和昨天一模一样!

几个胆小的村人当场吓晕过去,剩下两个胆子大的赶紧跑到县里去报案,才回到县衙的衙役一听就毛了,带着仵作杀到湖边,果然看到昨天已经烧了的女尸正躺在湖中央,随着微小的水波左右摇晃。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衙役也有些不知所措,所幸又把女尸捞了上来,打算再烧一次。烧之前仵作给女尸做了个检查,确认李氏确实怀有两个月的身孕。

看着尸体再次变成一堆灰烬,村子里的人不但没有一丝轻松,反而更加害怕深夜的到来,怕李氏再回到村里,找他们索命。

果然,李氏和小孩儿的哭闹扰的野山村一夜无眠,第二天,李氏照旧出现在湖中央,像睡着了一样。

听了衙役回报的县令也傻眼了,他虽然没见过这种诡异的事,但却听前辈们讲过不少,知道遇到这种事能躲就躲,不然早晚惹祸上身,只是作为县老爷,他又不能坐视不管,一时之间聚义县的县太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最后还是师爷提出把李氏的尸体送到桃县义庄去,一来那里是有名的鬼怪收容所,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再一个,只要把这个烫手的山芋踢出去他们就不会有事了。

思来想去的县太爷觉得这确实是个好办法,虽然不太厚道,却是他现在唯一想得到的解决方案。只是鉴于尸体的诡异程度,县太爷觉得还是不要走官方手续比较好,万一桃县的县太爷得知真相后不收尸体怎么办啊!所以聚义县的大老爷才吩咐衙役多带银子,企图收买赖小三,把尸体送进桃县义庄。

负责护送尸体的两个衙役叫苦不迭,生怕这女尸突然跳起来把他们掐死,又怕一个不留神这女尸突然消失,回到了野山村的湖里。

所幸的是这几天女尸一直很安分,没闹过什么事,这倒是让两个衙役安心不少,只是现在万万不敢再把女尸运回聚义县了。若真运回去,先不说县老爷会不会给他们好果子吃,单就是女尸闹起来那股恐怖劲儿,两个衙役就觉得要少活几年了。

“哼,你们就不怕这玩意在桃县闹事?如果死了人算谁的?”赖小三翻了个白眼,怪不得这女尸只在聚义县闹事呢,看来那里没一个好人!

两个衙役被赖小三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本来嘛,他们县太爷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反正只要不是聚义县死人,他那个大老爷就可以当的安枕无忧!

推书 20234-07-28 :重生之承续(F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