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鬼爱你——言水

作者:言水  录入:07-12

我笑,“时过境迁也就那么回事。”拿了块服务员送来的小点心吃起来。

我的胃是真不好,吃东西都得慢慢来。

天已经黑完,窗外人影憧憧。我将头转过来,漫不经心道:“有没有认识脖子上有胎记的小孩子?”

王信一愣,“你现在恋童?”

果然问了也白问,还是自己找吧!

很快菜上了,安子地道,两菜一汤上加了两道大荤,可把弥勒佛给吃乐乎了。

吃饭间,有人来到桌边,“壬老大,别来无恙啊!”语气听不出半点恭敬。

抬头,是个打扮挺正式的男人,看脸,挺陌生,自然不认识。

那人挺知趣,“我忘了壬老大贵人多忘事。”

我笑,“那也得看当没当回事。”

那人气得脸色铁青,愤愤道:“俞壬,没有阎下夕给你撑腰,看你在永城怎么混。”

“滚!”王信抄起一边凳子作势朝那人砸去。

那人吓得连滚带爬跑了,隔着几张桌子指着我们骂,“疯子,都他妈疯子。”

“他谁?”我是真想不起来。

王信放好凳子,“还记得跟赵青后面的野孩子吗?叫钱有,现在混了个煤矿老板,兜里有几个臭钱,跟大爷似的到处耀武扬威。”

他名挺艺术,我记得,不过印象中那人整天脸糊得乌漆麻黑,能认出来才有鬼。

吃饱出来,走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王信问:“要不要找个地方玩玩?”

我摇头,“老了,到点得睡觉。”

忽然王信一把抓住我,“今晚住我那吧!”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也不多问,道:“可以是可以,不过我没带换洗衣服。”

“没事。”王信高兴,放了手朝前走。

人来人往,过马路时撞到一个人,忽然一坨东西掉在我肩膀上,细看,竟是夹着一只眼睛的烂肉。腐烂的尸臭味环绕,刚吃的饭就要吐出来。

那个人垂着脑袋看着我肩上的腐肉,突然抬起脸,原本完好的脸皮迅速腐烂,无数蛆在上面蠕动。也许是发现自己的变化,突然暴躁起来,张开嘴,腐肉夹着蛆纷纷掉落中朝我袭来。

这时,王信拉开我一脚踹了过去,那人脑袋直接被踹飞,落在地上骨碌几米远才停住。

十年不见,这家伙变厉害了。

正要表扬他,一骨碌,那头颅又滚了回来,突然一下跃起,朝我飞来。

后退,准备躲过,王信突然一大脚下来,将头颅凌空踩在地上,卟叱一声,稀巴烂了。

王信道:“知道他是谁不?也敢撞。”

最前面站立着的无头尸体跟着也消失了。

忽然,周围走动的人都慢慢停了下来,机械地转过头看向我们,麻木的脸阴气森森,尸臭味铺天盖地弥漫开。

看了一圈,周围密密麻麻,至少百来号。

“草。鬼王族怎么回事,混进了这么多。”王信急忙掏出手机,拨‘444’。

“我要报案,这有很多腐尸……”

走了几年,果然落伍了。不但城市新建,连这也运用到高科技。

王信挂了电话,将我护在身后。我好笑,就算很久没有练手,还不到他保护我的地步,以前他都是躲我后面。

转过身,与王信背靠背警惕着周围,我道:“怎么回事?”今天又不是七月十五,地府鬼门大开日。

“不知道。”王信比我还谨慎。

腐尸慢慢朝我们聚拢,一瘸一拐,步伐蹒跚,头抽搐般晃来晃去,边走身上肉块边掉。

不见血的东西我不害怕,可是这些原本该长眠地下的东西,又腐烂到这种层度,被抓被咬肯定会沾上尸毒,不死也去半条命。

王信不准我动手,将周围最前面的腐尸干掉两批后,已气喘吁吁。

奇怪,怎么没有人来帮忙?我们现在可是在大街上,来这么群东西不可能都袖手旁观。

看向远处,又一惊,人行道上行人走动正常,仿佛没有看见我们的存在般,不对,他们就是没看见我们。

王信又咒骂几声,“怎么还不到,我们肯定被锁在结界里了。”

现在不适合他再耍威风,我也上去帮忙。

就在我们一脚又踢掉最前面腐尸的头颅,突然从天而降几人,犹如救世主降世,砸在腐尸群中,烂肉泥溅起一片又一片。

待到所有腐尸被爆头,尸体慢慢风华消失,宽阔的马路上只剩我们与那五人。那些人身穿黑红紧身衣,背负一把长剑,左手臂戴着个鬼字篆体的符文。

十年不见,鬼王族倒是越来越厉害了。

“任务完毕!”

王信说谢谢。

咻一声,四人已没影,余下那人走到我面前。

他的脑袋被布料包裹的严严实实。面对我站了会儿,下一刻也消失了。

“啪——啪——”击掌声。

我与王信回头,不远处站着个高高纤细的人,脸隐在稍长的碎发中,看不真切。但是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很奇特,看见他全身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谁!”王信厉声道。

那人手抄裤子口袋里,慢慢走了过来,昏暗的柔光下,苍白的脸露了出来。

那是一张完美到精致的脸,无论颜色淡得不像人的瞳孔,与鲜艳的红唇反差极大的惨白脸色……最最不寻常,是那人唯一没有被黑发遮盖的半边额头,有道弯弯曲曲,像符文的黑色纹身,纵横眼角眉尾。

王信惊喜道:“下夕!”说着就要跑过去。

我伸手拦住,“不是他。”

对面人啧啧笑出声,“第一次有人不会将我和他弄混。”

我道:“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回来了。”那人抽出手,展开双臂,红唇上扬,“欢迎回到夜之鬼都——永城。俞壬!”

3、阎下夕

这人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王信警惕地退了回来,小声说:“仔细一看的确不像,你认识?”

我摇头。

对面人走近,能感觉到他周身那股仿佛冰雪天的寒气,不,比之还要盛,不过我更在意他怎么会长得这么像下夕,但是可以肯定他比下夕要小。

王信问:“你和阎下夕什么关系?”

鬼魅一般的少年脸露不屑,“凭你也敢直呼鬼神名讳,不怕死!”

鬼神者,鬼王至尊,鬼与神合体,卸任时回归神位。

“下夕是鬼神?我和他一道长大,我怎么不知道?”王信不信,说着要上前,被我拉住。

敌我不明,冒冒失失,后果不堪设想,况且这可是允许鬼魂正常出入的夜之鬼都永城。我直觉这个带着一身戾气的少年不是人。

异样俊美的少年挑着眸子,薄嘴轻抿,似笑非笑,“俞壬,我会让你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忽然浓雾聚集,霎时将少年隐没。

“嘀嘀——嘀——”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一下回过神。

“找死啊!大晚上站马路中间!”有人从车子探出头来,骂道。

我将王信拉到一边,让被我们堵着的几辆车过去。

朝周围看去,哪有那少年的影子。

当晚住在王信家。

我知道王信的意思,我家恐怕在他看来,已经成了穷凶极恶的地方。

也不能怪他,我的家人与他和蔼可亲的父母相比,何止是怪异,简直就是邪教徒。

睡前一个人又溜了出来。

王信家在终年奔流不息的椯河边,杨柳,河风,路灯两岸,晚间散步最是适合。

沿着椯河走,边给母亲打电话。

电话那头母亲声音依然阴沉,“小壬,妈妈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为我好,你们从来都只有这句话。

“下周你哥忌日,回来次吧!”

挂了电话,站河边。晚间河水黑乎乎一片,几只萤火虫在眼前飞来飞去。手快抓住一只,戳戳电灯泡似的小屁股,不自觉笑出来。这次也没有人陪我抓萤火虫。

回来可不是感叹这一切,没有时间了,我必须找到他。放了萤火虫,转身往回走。

王信比我大点,快奔三的人不结婚有点不厚道,我一到他家他妈就拉着我让帮忙劝。

晚上我睡床,他躺沙发。我问:“没有遇着合适的?”

王信挺不想谈这个问题,翻了个身没有回答。

我继续道:“能过日子就行,你也老大不小了,别让阿姨干着急。”

“我让你来可不是当说客,你不也没结婚!”王信脑袋又转了过来,与我面对面,“我一直都没搞懂,下夕从小就护你,怎么会让你跑到外边待了十年?”

手枕着头,看着黑暗的天花板。

白天从王信口中得知,阎下夕三个字现在在永城如雷贯耳,不过王信也只知道表面上的。

那个男人曾经是我的世界。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们便在一起。我被他捧在手心,暖在心口,我要什么他给什么,他宠我疼我优胜我父母。不管我怎么任性出格,他都会站在我这一边,替我解决一桩桩麻烦事。我以为那是喜欢,那是他对我的爱,所以奉献出了自己的心和身体……结果,到头来却是一场骗局,是他为成为鬼神设的局,从我们相识开始,长达十四年的局。

成为鬼神——会死两次,生三次。第一次在腹中。第二次为人,时期从出生开始,成年结束。第三次为抛弃肉身,成为鬼与神的结合,执掌鬼王一族,完成在人间的使命,功德圆满便会迎来成神,回归上天。

阎下夕花了十四年培养了我这块奠基石,成为他鬼神的最后助推力。

有时想想也挺搞笑,从小,他除了身体看起来像小孩子,思维动作力量等等,比同龄人不知道强多少倍,恐怕内在也早已成熟。如果不是我对他的作用之大,也不会这么多年玩扮家家游戏。现在他已经成为鬼神,鬼之猎人鬼王族的无上至尊,我之于他也就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

我闭上眼,“不管怎么样都过去了,睡觉吧!”

王信早上有课,一大早便去学校了。原本想一个人出去转转,结果接到一个电话,人又站在昨天下车的地方。

看着那个提着比我行李还要多的贵公子,蹙眉问:“你这是七天一趟游?人都空包来满包归,你这是来慰问灾区人民群众的?”

对面我的好友兼大学同学,一步步凑了过来,撒娇般道:“小壬壬,都是你不好,原本说好一起出去玩,一转身你却回家了,还把工作辞了。”

回家可是个大工程,不辞职等着吃炒鱿鱼?

我挡在大马路上,态度坚决,“顾长己,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这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要他出门都很困难。虽然他说是来旅游,但我不想他冒险,这里对外人而言,不是普通的是非之地。

长己不听劝,拦了辆出租朝我招手,“喂,你再不上来我先走了。”

短信铃声响起,肯定是王信问我干什么,拿出来直接点进内容。

申时,操场果然。坐进出租车里,回到:朋友来了,明天去学校找你在酒店安顿好后,长己说饿了,嚷嚷着吃饭,我只得尽地主之谊。

城市变了,好在美味依旧。

永城的人忠于酒,几乎家家都会酿。葡萄酒,高粱酒,杂粮酒,米酒……以此基础上的各种药酒,后来又有了啤酒。

永城身处大山,野味多。椯河边,喝着芬芳四溢的酒,吃着或炖或炒或烤的野味,那滋味过去的十年怀恋过无数次。

长己这位享受主义者是完全爱上了,又添了好几份卤味、杂炒,把老板乐得直夸他帅哥眼力好会吃。

正吃着,有人进来。因为才上午十一点,馆子里也只有我们和屋角那两桌,进个人显得有点突兀,况且老板娘惊呼起来。

“这不是赵……”被她迎上的人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身穿白色休闲服的男人道:“老板娘,当我普通客人就好。”

细看那人眉目,怎么有些眼熟?

男人望了店内一圈,最后将视线停在我身上,脸露惊讶,接着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壬哥哥。”那人说。

啊,想起他是谁了。

我对长己小声道:“如果你前男友的姘头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样?”

长己回到:“不怎么样,既然是前男友,就是过去式,过去的东西还计较,你累不累?”

也是。我站起来,眉开眼笑,“这不是赵青么,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永城市长,还拿我当哥,三生有幸。”

赵青微笑,“壬哥哥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不过还是这么潇洒。”

我继续笑,“你才是。”

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赵青:“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有来找我?”

我和你很熟吗?以前也没说过这么多话。

“昨晚才回来,不过我们有缘,这不就遇上了!”赵青笑得温和,让我想杀杀他锐气都不忍,只好当他老朋友,“你也来吃饭?一起啊!”

赵青摇摇头,“不了,我只是来打个包。”

“不是吧!以你现在的身份,让手下人来啊!”还真没看出来他是喜欢亲力亲为的人。

赵青看了眼门外,转回头笑道:“没关系,我就想自己来!”

忽然老板娘又叫唤起来。

朝门口看去。那儿站着个身材挺拔的人,一头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虽是夏天,却身穿黑色紧身风衣,有些怪异,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

赵青立马迎了上去。

“怎么下车了?”完全撒娇般的责备。

那人偏头看了看,忽然看向我们这边。

细长深邃的眼眸,尖尖的瓜子脸,虽一脸平静,却像在笑。那是一张俊美非凡的脸,十年前,我曾抚摸轻吻过无数次。十年过去,这张脸依旧,虽然头发留长了,但是那清冷,生人熟人都勿近的冷淡又增加了数倍。

对面人手抄风衣口袋里走了过来,微微仰着下巴,俯视着我,眼神淡得像什么也没看见。

“好久不见,下夕!”我微笑。

“好久不见。”淡淡的问候。钻石般的眸子滑向一边,瞥了长己一眼,慢慢闭眼再睁开,又看向我。

原本想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却没来由心口堵得慌,快喘不过气来,手更是连筷子都握不住。

“不打扰你们吃饭了。”说完转身走了。

继续埋头吃饭,却暗暗松了口气,又控制不住抬眼看去。只见那背影都美得令人陶醉的人过去,顺理成章般搂住赵青纤细的腰,不一会儿两人消失在门口。

长己凑到我耳边,小声问:“你前男友?”

我嗯了声,小声回,“如果他承认的话。”

“看起来不像好惹的主,我最讨厌屁话都不说,闷得发烧的人。”

我笑笑,这个形容倒贴切。

原来他成年后是这个样子,一看就知道比我更高了,背也更宽阔,黑色风衣在他身上完美演艺,衣服下的肌肉应该更加结实。

十年过去,这个男人依然是我的梦魔。

4、溜达

饭像蜡般,吃得索然无味,后干脆放下碗筷不吃了。

长己倒不介意,很快将所有菜吃了个七七八八,然后嚷嚷着要我带他玩玩。

如果是以前那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古老小镇,肯定二话不说,挨个说出这啊那啊住的谁谁,可永城已今非昔比。除了我家,再也看不见一片青瓦石灰墙。宽敞的马路纵横永城,眼睛所及之处全是现代化建筑。这是一个近几年全部翻新的城市,对我而言也是陌生得很。

推书 20234-07-11 :网游之有点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