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皇家的。”
“抱歉,我忘了你不喜欢。”莫逍遥叫来服务生重新点了一杯蓝山,对唐熙说道,“要不是了解你的行事作风,我还真以为今天
的凑巧是你的蓄意安排。”
唐熙也笑开了,“如果我说是呢?你知道我很想再来一次的。”
“你说我就信。”
唐熙一怔,恍然道:“我也忘记了,你不再是从前的逍遥。”
若是从前的莫逍遥,一定会回上一句:你说是就是啊,我就不信!然后开始撒泼耍赖,但是现在,毕竟是物是人非了。
“今天只是为了公事,还是聊点别的。”
“公事等过两天吧,需要把资料再好好过一遍。”
莫逍遥点头,“那今天怎么安排,别告诉我你准备在这里坐到凌晨。”
“那么,酒吧?或者别的你感兴趣的地方。”
“难道我只喜欢那些声色场所?”莫逍遥搅了搅咖啡,说道,“晚餐过后,一起走走吧,这几天不想去那些地方。”
“嗯,好。”唐熙很高兴莫逍遥愿意和他坐下来好好聊聊,以及四处走走。
唐熙始终走在莫逍遥身边,不远不近地保持着一步半的距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只是气氛有些尴尬,两人都有些兴趣缺缺。
唐熙无意间慢了一步,看着莫逍遥的背影,露出温暖的笑容。
莫逍遥的身材很好,唐熙曾夸说他的腿让职业模特都黯然羞愧,但是唐熙最爱的却不是那双笔直修长的腿,而是手掌。
莫逍遥的手掌很漂亮,像是漫画里画出来的一样,指甲圆润,指节分明。掌心的纹路很浅,却很乱,摸上去干涩却温暖,但并不
感觉安心,反而有一种偷情的窃喜,就像莫逍遥给人的感觉一般。
“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有着一双钢琴家的手,艺术家的优雅绅士和企业家的精明锐利,但是,莫逍遥是个怪胎,可能是他脸上的面具太多,他不喜欢弹
钢琴,不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不喜欢做些文艺性的事情,还有一些繁琐的企划计算,尽管他有时候看起来很适合做某些工作,
但事实上并不如此。
唐熙想到当年在学校那些疯狂的日子,记得又一次和他打赌,赌一天换一种性格,绝不重复,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赢了。
可结果……
唐熙几乎不愿意去想那次悲惨的经历,那家伙害自己被同学老师取消调侃直到毕业,但他完全没有害人的自觉,继续祸害一众善
良的人民群众。
莫逍遥双手背在身后,微微转身,对唐熙笑道:“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男人。”
“对,你不是。”唐熙走到莫逍遥,“只不过对于我来说,情人远比男人来得有诱惑力,路易,你看……”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么?
莫逍遥撇撇嘴,顺着唐熙的手指看去,街道尽头的喷泉池中有两个女人,很美的女人,穿着纯白的长裙,浅浅的亲吻,很温柔很
缠绵。
夜色并不明朗,厚厚的云层挡住了月光,然而夜色却被水中冰蓝色的灯光掩映成迷蒙的色泽,泛着泠泠波光,一小注水流从小天
使手中的贝壳中倾泻下来,落在她们身上,更多了几分朦胧颓废的激情美。
周围有很多人,但是两人似乎完全沉浸在忘我的世界里,整个世界都只有她们,十指交缠,相拥而吻。
“杰森,这是在意大利,并不是中国。”莫逍遥的语气稀松平常,“同性在公共场合亲吻并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知道,但是……很羡慕。”
“嗯?”
“路易,我们不可以的不是吗?”就算彼此相爱,也不能这么站在蓝天白云下,让全世界的人仰望我们的爱情。
“对。”媒体在后面虎视眈眈,人人都说做明星没有个人隐私,但是做商界名人,照样没有多少自由可言,即使是在国外,也不
能做出很大胆的事,网络是强大的,谁知道网上的事情没有可能会被登在报纸上。
“不过我觉得,这到没什么。”唐熙握住莫逍遥的手,“一个晚上,今晚,陪我。”
莫逍遥定定地看着他,问道:“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很好奇你的态度突然转变得这么快,你不是想得到莫氏么?”
“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得到莫氏,我只想得到你。”唐熙的笑容有些苦涩,勉强打起精神,问道,“不行么?”
莫逍遥想了想,点点头,“能告诉我为什么还是这么执着么?”
“不为什么,你总会知道。”
“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喜欢打哑谜。”唐熙走上前几步,“走吧。”
莫逍遥知道唐熙不想说下去,也不再追问,他既然说自己总会知道,那不如顺其自然。
“都两个小时了,你不累么?”
“还好,在香港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有做健身。”唐熙秀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瞧你这细胳膊细腿的,以后别老是逛夜店,做
点运动总没错。”
“你做FBI探员的时候就有这习惯,我还说你哪天不做了一定会发福,看来我又错了。”
“身材可是资本。”
“你又不当模特明星,也不是靠脸吃饭的,这么紧张做什么?”
“头发不够软,腰不够结实也不够细,腿不够直,肤色不够健康,除了这张脸嘛,别的还真没什么诱惑力……”
唐熙刻意压低了声音,轻笑两声,说道:“当年要是你没有说过这句话,我何必每天健身。”
“得了,你我还不知道,从小养成的习惯,居然还归责到我身上。”
两人一搭一笑间,夜色已深,街道上已不再有多少行人,除了几个打扮走路都怪模怪样的人。
唐熙摇摇头,“走吧,别惹是非。”
“嗯。”莫逍遥转身的时候瞥见酒吧的名字,笑笑说道,“咖啡店选了鸡尾酒的名字,但是酒吧,却选了这么一个文艺的名字。
”
“翻译过来应该是……可曾记得爱?”
“你不是很喜欢么?”
卢卡本来是和几个朋友到酒吧庆祝的,几人兴致都很高,喝了不少酒,走出酒吧的时候,虽然头脑有些发昏,但还能保持几分清
醒。
“卢卡,今天先到这里,嗝……明天继续啊……”
“那当然!”卢卡搭上对方的肩膀,“现在回家也进不去了,要不要找几个火辣的女人好好欢乐欢乐。”
“正好,这地盘今天开始就属于我们了,听说这里的女人都很正哦。”
“那还等什么?”卢卡眼睛一转,贼笑。
旁边几人都连声附和。
其中一个身材矮胖的黑人男子指着莫逍遥的方向说道:“喂老大,看那里!大美人!”
卢卡几人顺着看过去。
一个白人青年两手插在袋里,耸耸肩吹了声口哨,口气很是猥琐:“哟,东方人,男人么?长得比女人还漂亮。”
胖男人用肩膀撞了撞卢卡,“老大,咱们过去玩玩?”
卢卡知道约翰一向喜欢男人,虽然自己还是喜欢抱着温香软玉的女人,但是对于漂亮的男人一向是来者不拒的,有时候在街上看
到中意的,直接绑回来玩玩的多了去了,而且在意大利,普通市民都不敢和黑社会结仇,大多会忍气吞声,更何况是外国人,就
算闹到警察局,多半也是不了了之。
“那还等什么,这酒吧里面舒服得很,今晚大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几个男人对视几眼,淫笑着向莫逍遥的方向逼近。
“哟,小美人陪哥几个玩玩呐。”
“是啊是啊,长得真不错,日本人?”
“东方人的身体听说很柔软,让我摸摸……”
“哈哈哈哈哈……”
唐熙打开卢卡伸向莫逍遥的手,冷声道:“识相的给我滚开!”
“哟,你是他男朋友吧,长得也不错,不如就一起吧。”卢卡抽回手,淫笑,“这果然是好地方,一到手就能猎到美人。”
莫逍遥冷眼看着卢卡再次伸过来的手,退后一步躲开,也不说话,逐一扫过在场的几人,最后视线落在黑人男子身上,从上到下
打量了一圈,冷嗤一声,偏过头故意用意大利语对唐熙说道:“杰森,我们走。”
唐熙明白莫逍遥的意思,点点头,刚想说话却被黑人抢了先。
“别急着走啊,老子还没爽,怎么能走?”
唐熙火了,一把抓住约翰的手腕,暗中收紧,冷冷道:“给你活路你不走,想要死么?”
“妈的臭小子,敢这么嚣张!知道我么是谁么?”
“一群禽兽败类。”
“找死!”黑人虽然体形矮胖,但是出拳速度却一点也不慢,拳头夹带着风声朝莫逍遥袭来。
唐熙知道莫逍遥招架不住,迅速出手揽住了莫逍遥的腰闪到一边,低声道:“在意大利,不能和黑帮结仇。”
“我知道。”
“要么杀了他们,要么逃跑。”
“跑不掉,他们人多,又比我们熟悉地形,我刚才看见这附近的监控探头不止一个,事情会很麻烦。”
“杀不了跑不掉,逍遥,如果不投降,我觉得你会做另一个决定。”
莫逍遥笑笑,心道:你还是那么了解我。
“那还等什么,我不知道你的身手有没有进步。”唐熙一边说一边已经拉着莫逍遥飞奔起来,而卢卡几人见势也紧追上前。
“等会儿还要承蒙你多多照顾。”
“发现有探头,你该不会让它拍到脸了吧。”
“不愧是前FBI长官,职业病?”
“算是吧。”
“深夜在意大利哦不,在国外这种红灯区附近走动,就算是男人也不安全,我怎么可能傻到留下证据呢?”
“那倒是……”
两人边跑边说,不过是短暂的一段时间,已经进了最近的一条巷道。
黑帮火拼虽然猖狂,但是不代表政府是死的,要是抓到确切的证据,就算你势力再大,总要付出点代价,所以在每个区域都会有
那么一段相对阴暗的巷道,里面没有摄像头,平时除了环卫工人几乎没有人会走这里,就连赶时间抄近路都不会选择这些地方,
因为一般的强盗混混都选择这种地方作为犯罪现场,偏僻阴暗,又没有监控,想做什么都行。
“你行么?”莫逍遥看着唐熙手上那把外形相当拉风的沙漠之鹰,黑洞洞的枪口,森冷的枪身,闪着死亡的光芒。
“沙漠之鹰的后坐力极大,不过还是这种枪最适合我。”
从容地装上消音器,唐熙嘴角升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嗖嗖几声过后,进入巷道的几人就倒在了血泊里,浑身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
“神枪手!这几年没有退步嘛。”
“谢谢。”唐熙收起枪,拿出一把军刀,在眼前晃了晃,笑道,“斩草除根,只有亲眼确认过的死人,才最保险……”
莫逍遥不是没杀过人,这几年插手黑道的生意,要说死在自己手里的人,虽然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但是因自己而死的人,算
起来倒也不是个小数目。不过就算这样,对于唐熙的决断,或者说是冷血无情,还是有些不寒而栗。
看着他从容地走上前,一刀一个,人体温热的鲜血从身体里喷出来,像是喷薄而出的瀑布,溅起一串美丽的血珠,却一滴也没有
溅到他身上。
莫逍遥没有办法像唐熙这样面对死亡无动于衷,也无法像萧洛飞那样轻贱生命,前者是见惯了太多的生离死别或者是因为职业关
系,心已经不会产生波澜,就像医生,如果每天都面对死亡,时间长了就不会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感觉,而后者,却是杀了太多人
,除非是对自己意义特殊的人,不然任何人的死亡,如何死亡,都不会有感觉。
记得自己曾经半开玩笑地问过萧洛岚一个问题,你杀过人么?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然而萧洛岚给自己的回答,不像是一个女人,或者说一个商人该有的。
她只是手抵着下唇,轻笑道:“没有感觉,没有任何感觉。”
像是一个完全超脱俗世之外的人,以一种不含任何个人感情的态度来评价一件事情。
莫逍遥很奇怪,一个女人,或者说一个千金小姐,名门淑媛,怎么会对这种血腥暴力的事情表现得那么淡然,即便是混黑道的,
也不至于这样,那还是第一次杀人。
后来还是妈妈解开了自己心里的疑惑,印象中那是那个一直疯疯癫癫的女人唯一一次郑重其事和自己说话,她说:世界上最不能
得罪的有两种人,一种是身体有残障的人,另一个就是女人,前一种是心理变态,想事情容易走极端,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太监。
而女人要是发起狠来,就算是十个男人也敌不过,女人也许不能杀死你,但一定能够拖死你,让你恨不得去死。而女人的心,一
旦形成了某种认识,如果没有重大变故绝不轻易改变。记得那时候她还笑着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惹萧家的人,尤其是女人,就像
萧洛岚这种,做朋友一生受益,但是做敌人,是死无葬身之地。
莫逍遥一开始并不相信,但是和她接触了这么久,要说一点都没有感觉到也是不可能的,而现在笼罩在欢城上空的那一片乌云…
…萧洛岚能够一肩扛下那个担子和责任,就算只是陪着她的哥哥,这份勇气已经很值得敬佩了。
那个阴谋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夺走了那么多人的命,现在旧事重提,他这个局外人根本没有必要参与。
可是,身不由己……
有些事情与责任无关,与感情无关,只是潜意识里认为,如果不去,就该天打雷劈。
至于唐熙那时候的回答,他想了想,很郑重其事的说道:“不知道,那时候大脑一片空白,好像有些恐怖,有些害怕,很想吐。
”
其实很多人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都会觉得惊恐,觉得害怕,然而经历的多了,也就没什么感觉。
唐熙就是这种人,他从一个普通的男生成长到面对死亡没有任何感觉的男人。森冷的沙漠之鹰可以不带任何感情地射杀一个罪犯
,一个对自己存在威胁的人,就算因此伤了或者误杀无辜者,也不过是挑一下眉毛而已。
他持枪的手很稳,稳到不会因为任何的情绪波动而使自己的准头出现偏差。
很难想像那时候看到菜市场待宰鸡鸭都会有恻隐之心的人,短短三年的朝夕相处,竟然变成了自己完全不认识的样子,他是什么
时候变的,自己完全不知道。
“用纸巾或者手帕擦拭刀口的血迹,如果没有带手套,很可能会留下指纹皮屑毛发等可能的证据,不过这把刀必须要擦干净才行
。”
“别卖弄你的办案理论了,赶紧收拾一下,我们走吧。”
唐熙耸肩,在其中一人的衣服上简单的抹了几下就把刀收回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