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么久,也难怪你累了。”放下手中的贝斯,尼采走了过去,“怎么样?”
回答是罗素的一个躺倒。尼采伸出手接住他,没让他倒在地板上。“喂,没事吧?”尼采轻轻叫着。
“……我走回来的。”
尼采无法自制地笑了出来。因为罗素从来不会主动乘坐交通工具,况且这个时间公交车算是没有了,出租车就算有——话说罗素带了钱吗?
“傻瓜。”尼采伸出手揉揉罗素被江风吹乱的头发。
听见他在喉咙里咕哝了几声,不知道是回答还是什么。尼采把他抱起来,扔在了房间的床上。看着他很快睡着的样子,尼采静静地笑着,给他盖上被子。
第三章:回归日常
睁开眼时,正好对上了一双滴溜溜地对着自己看着的眼睛。眨眨眼,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只停在了书桌上的灰色的麻雀。似乎被罗素的目光所吓到,麻雀很快飞走了。
窗户开着,风从外面吹了进来,窗帘时不时地被轻轻地扬起。他坐了起来,看着外面的阴天,一时半会没能回忆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是捕捉到大脑里贮藏记忆的地方,他从床沿上站起来,发觉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不免叹了口气,之后下楼去了。
客厅空荡荡的,没有人在。餐桌上有一张字条:“厨房里有玉米,自己热着吃”。是尼采一贯飞舞的字迹。
走进厨房,却看见尼采在里面,正鼓捣着微波炉。他回头看见了刚醒来的罗素,笑着打了声招呼:“哟,醒了。”
“嗯,”罗素尚未完全清醒,“你怎么还在这?没去店里吗?”
“中午回来了而已,没想到你还没起来。”尼采指指罗素背后墙上的时钟。睡懒觉其实不是罗素的作风,但是实在是累了的话多睡一会儿也无妨。
“哦,那我去洗澡。”罗素转身走向浴室。尼采追问道:“想吃什么?我做点午饭。”
罗素打了个呵欠,回头看了尼采一眼,面无表情地说出一贯的不经思考的回答:“随便。”
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罗素浑身湿淋淋的。尼采把做好的简单的饭菜摆上餐桌。
“快把头发擦干。”尼采看着不断滴水的头发催促着,而罗素像听不见一样直接坐到了餐桌前,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餐桌上的菜肴。明显的就是饿了。
尼采顺手从沙发上扯下一条毛巾,对准罗素的头开始揉起来。头发被碰到的一瞬间,罗素就像动物被被猎人抓住了一样开始猛烈地挣扎。
“不想被我碰就自己擦吧。”说完就把毛巾丢给罗素。罗素不情愿地接过毛巾,对着自己的头发乱揉一气。尼采看着罗素的金发被糟蹋的情形,没说多什么。见惯的场景。
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擦了几下,罗素满口怨气地大声问尼采:“行了吗?”
尼采点点头,然后看见罗素迅速地丢掉毛巾拿起筷子吃饭。
……这么久了,罗素好像一点都没有长大。明明已经二十岁了,还是像一个偶尔会说一两句话的大型宠物一样——其实质就是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去照顾。
看着罗素狼吞虎咽的样子,尼采忽然对自己的手艺有些得意,于是赞赏般地揉揉他的头。罗素皱起眉头,但是由于嘴中的食物无暇顾及自己的头发,拼命地咀嚼着。
他问罗素:“专场怎么样?”
罗素吞下一口饭,“还行。”
“反正小谢总是那么能唱。”尼采无谓地评论着,“还有什么?”
罗素不知道是思考着沉默,还是单纯地吃着东西,有一段时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范师鸿也在。”
“哦。”制作人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不知为何罗素的脸色非常难看。“他怎么你了?”
“没怎么。”但是罗素这一脸吃了屎的表情完全就不是没事的样子。
尼采把手撑着头,看着他心里开始默默猜测。大概是又说了自己的坏话什么的吧,总归是这么些事。想换个话题,于是又说:“小谢跟你聊天了吗?”
又是沉默。虽然尼采不是想象力丰富的人,但是他也对昨天发生在罗素身上的事情产生了兴趣。对于一日复一日的普通日常来说,还是需要那么一点新鲜感来调节一下的。
“他想让我认同他。我做不到。”罗素回答着,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他在被范师鸿的同化。”
“我觉得小谢没错,他那样挺好,大家都喜欢他不是吗?打扮漂亮,唱的好听,人又不错。”
罗素固执地摇头:“音乐不是打扮,也不是唱几首小情歌,他们爱的不是音乐,而是观众。”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的是打扮过度的安,“还有观众口袋里的钱。”
“爱观众就爱啊,通过音乐这个方式去爱别人也说明了音乐有它的价值,联系了人和人。至于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什么好说的。”
“本末倒置,”罗素毫不犹豫地反驳,“他们不是爱观众,是爱被观众包围的自己。”
“正常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当然这句话并不是说罗素不正常,“人本来就是自私的。动物都是为了自己活着的,没有人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尼采把菜推向罗素,“别说了,吃饭吧。”
“可是我不能允许这些人去扭曲音乐!”
看着罗素认真的表情,尼采一把按住他的头:“什么扭曲不扭曲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能真正保持原貌。跟你说过好多遍了,我们做我们的,他们我们远远看着就可以了。”
“……那我可以理解为他们还没有进化到人,思维还停留在充满自我意识的本能阶段吗?”
“是你不要忘记你无论怎么进化都还是个生物,小少爷。”尼采淡淡地说,“现在你衣食无忧,但是还有人非常愁钱啊。”
“那你觉得范师臣愁钱吗?”
“他属于进化过度,不是我等普通人类能够理解的。好了,吃饭吧,晚上还要出一场呢。”说着,他就把对准自己的顽固的眼神推向了饭碗。
罗素抿抿嘴,又拿起筷子。不知道为什么,尼采没有对这个愤世嫉俗的激进分子有多厌恶,照理来说自己应该相当讨厌棱角过多的人。可是罗素总是让人觉得讨厌不起来。相反,那份单纯的固执简直叫人敬仰。
“你不用知道太多,一直这样就很好。”
尼采看着狼吞虎咽的罗素,微微笑着说。罗素抬起头,看了一眼尼采,又专注于自己的饭碗。
尼采忽然又叹了一口气,对罗素说:“那我去店里了,下午随便怎么打发吧。最好能写首歌出来。”
“喂,”罗素嘴里塞满饭菜含混不清地说,“你不吃点吗?”
“你洗澡的时候吃了根玉米,粗粮对身体好。”他边说边走向门口,准备换鞋。
罗素皱起眉头,问:“你减肥吗?”
尼采背对着罗素摇摇头,又挥挥手,开门出去了。罗素呆呆地看着门,又默默地开始消灭桌上剩下的食物。
尼采用钥匙打开大门,就看到罗素坐在沙发上,手里抱着一把黑色IBANEZ,正抬着头目光警觉地看着门口。后面的人也接着进来了,跟罗素打着招呼:“哟,狗狗。”
罗素看着鼓手,没说什么。
鼓手叫做阿森,技术很不错,正式职业是初中的音乐老师,额外还在教人打鼓。参加这个乐队的原因是欣赏尼采的才情,当然还有想赚点外快。罗素在乐队是节奏吉他,而旋律吉他是一个叫重宵的尼采的极端崇拜者,几乎病态地死死追随着尼采,知道前一个吉他手被换掉,才加入这个乐队。
乐队的名字叫Volcano,应该算是罗素起的名字。本来前面还有个修饰的单词,但是被尼采去掉了。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没有必要取个英语的名字,简直就是装逼,但是罗素似乎认定了这个名字,死活不愿意用其他的。
虽然罗素取的是英文,可是他们的乐队还是被通称为火山。尼采是Volcano的主宰,负责创作,贝斯演奏和部分演唱。尼采是天才,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编曲的出神入化简直匪夷所思——丝毫不亚于国外的专业乐队的水平,很少有人能够相信这是出自中国的地下乐队。不过中国的商业的金属乐队本来就是个空白,说乐队了不起就是有那么些不轻不重的台湾乐队,国内所有说爱好摇滚的入门者听的都是林肯公园。
无论是一衣带水的日本,还是远在地球另一侧的美国,摇滚都是流行乐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唯有中国,在台上唱的都是清淡的情歌。
在被埋怨不爱国,只听外国歌的同时,很多摇滚爱好者在想的其实是,为什么只有中国没有。无法承认中国没有市场,可中国就是没有。
应该是现在的娱乐圈太过于面向大众,而大众又是一群向往单纯的爱情的人们,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的摇滚太过于激烈和刺耳,污浊了他们对爱情纯粹的渴望,所以大众的耳朵还没有爱上摇滚。
可是身为地下乐队,Volcano是一个过于刺眼的突破。
每一次在酒吧唱的时候,没有几个人是来喝酒的。时不时会有露天的演唱,江边的公园会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得水泄不通。录制的数千张专辑,会在瞬间销售一空,而没有得到的人还在请求着增加发行量。这个城市里有一群尼采的教徒,他们被尼采的才华所征服,他们的耳朵被Volcano的演奏所俘虏,他们会期待城东江边的夜晚,期待去接受一次全身心的洗礼。
尼采是神,Volcano是神话。
——相比起来,其实铅蓝也只是一个在酒吧驻唱的小乐队而已。
Volcano是专业的,铅蓝只是一群爱好者的集合而已。其实两个乐队根本没有可比性。
今晚是在酒吧唱的日子,重宵已经在酒吧等着了,尼采和罗素背着各自的乐器,和阿森一起向江边走去。阿森看着小个子的罗素,关切地问他要不要帮忙背吉他,结果被严词拒绝了。
即使是气氛较为森严的城东,夜晚江边的气氛也是可圈可点的。虽然公园里一般都是跳舞健身的大妈和遛狗的街坊,但是公园中的湖边却有一个像模像样的大型酒吧,下班后的白领或是游玩累了的情侣总是有不少会坐在这里喝上两杯。虽然在公园里面,但是由于交通还比较方便,生意不差。
大概是Volcano出名之后,这个酒吧的生意就好到爆棚。今晚也是如此。
因为酒吧的容量有限,只要到Volcano演出的时候,酒吧就需要提前进场——这似乎违背了酒吧喝点小酒调点小情的本质,Volcano大有喧宾夺主之势。一行人到达的时候,酒吧外似乎站着些没能进去的人,一看到尼采,就迅速地开始投诉:“都是你们,害得我今天喝不上酒了。”
尼采抱歉地笑着:“那下次再来,我请你。”
“算了,开玩笑啦,是今天我来晚了。”面对尼采的人格魅力,那人笑着说,“下次一定早点来占位置。”
尼采笑着道谢,那人虽然有些不甘,但是也没多少怨言。罗素站在尼采身后,静静地看着,没说什么。
进场之后,所有人都开始为尼采欢呼。尼采淡然地给下面的人挥手致意,开始接线,其他人在调节音量和失真。准备了一会儿,演奏就正式开始了。
没有化妆,没有造型,没有灯光效果——甚至灯光没有把他们完全照亮,就那样开始了。两声吊擦的敲击起头,重宵一边的吉他开始了前奏的Riff,由几组根音组成的沉闷的旋律重复两次之后,鼓和罗素的吉他加入。两把吉他略有差异的音色依旧演奏着同样的旋律,分别占据着左右声道。强劲有力的节拍,控制着世界所有的频率。
尼采低沉的声音加入了厚重的节拍,开始吟唱。
“揭开伤口让它不会再次愈合
牢记苦痛让它继续制造甘甜
痛哭都麻木的日日夜夜后
有一个方向是我们最终的选择
撕裂过去让未来出现在眼前
咬紧现实让意志贯穿于一切
坚信被灰尘蒙蔽的世界中
有一个使命只能由我们去完成”
尼采的声音摩擦着听众的耳廓,混着节奏很轻易地给了人们快感。
旋律变得激烈,节拍加快,演奏者们加重了手挥动的力度,有轻有重地交织起来。罗素开始唱接下来一段念白。
“叫做失控的单纯意识被夺去
沉溺于双重加速在晕眩中舞蹈
停留在此刻很久忘记了来处
即使黑暗到来用全力的挣扎去迎接结束”
罗素的声音非常明亮,偏硬,并不成熟,但是质感明显,个性鲜明。有讨厌得听不下去的的,也有喜欢得不能自拔的。他的声音充满金属质感,可以说有乐器的特性。他的声音完美地凌驾了背景音,让旋律凸显了出来。
激烈的节奏把每个人沉睡在内心的狂野都唤醒了,听众都在用手臂挥舞着节拍。从变幻着的沉重节奏里忽然脱出一支激昂亮丽的快速的旋律,宣告了副歌的开始。
“直到声嘶力竭那一刻
不断的歌唱是永远的轮回
现在此起彼伏响起的欢呼
就是称誉我们的赞美歌
直到余音消散的那一刻
无尽的狂热是永生的轮回
在听觉神经里残留的片段
就是记载我们的史诗
Can you be our listener forever?”
尼采低沉的充满磁性的嗓音背后是罗素偏硬的和声,没有丝毫破绽的配合让人声更加饱满,完美地凌驾了有些过于喧嚣的伴奏,打耳的主旋律。
台下的人都在欢呼尖叫,既是对前面演出的赞赏,也是对后面演出的期待。
几乎是火山的保留项目,第一个副歌后总是浓墨重彩的一段纯粹的节奏。
所有的乐器都安静下来,只有罗素的吉他在左声道演奏着,两组跟音以有间歇的节奏的重复,接着右声道的重宵的吉他也加入进来,充实了整个现场。环绕着每个人的耳朵的是一组单由吉他组成的复杂节奏,在强烈失真的作用下,嘈杂而不失规律的嘶哑响声控制着听众的快感。
随着重重的一个和击,贝斯和鼓也加入了进去。类似于开头处,有呼应的意味在其中。丰满起来的节奏带给人的是无法抗拒的震撼,占据了人的所有听觉,紧紧地塞入耳朵中的每一个角落。其中轻微的制造节奏感的停顿没有让人得到任何的休息,反而让人在下一个节奏上得到加倍的快意。
像是咒语,或者魔术,令人不只是头皮发麻,而是浑身的战栗,在耳膜轻微的不适中无法自拔。
地面颤抖着,身体颤抖着,手中的杯子颤抖着,神经通过听觉被抽走。
“有一个东西叫梦想
它叫我们快乐着遍体鳞伤
I am singing now
即使没有麦克风
也没人能夺走我的歌声”
曲终,恍然从曲中醒来,一片被映衬出的死寂。当意识到发生过的一切后,整个酒吧中就掀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几乎是要掀掉房顶一样持久剧烈地响起,甚至高过了刚才的演奏声。
罗素看着昏暗中的人们,在耳边残留着演奏的同时晕晕乎乎地听着喝采声,忽然觉得无比的满足——这是每场演奏后必有的感觉,但是无论多少次都是这么新鲜而令人热血沸腾,从来没有厌倦。他看着身边的尼采笑着向下面的人挥手,昏暗的黄光照亮了尼采脸和手臂上的汗水,和起伏着的胸膛。
“谢谢,”他学着尼采的样子,冲着麦克风说着,“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