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仙奴——三念

作者:三念  录入:05-26

“啊,老大,痛,轻点!”

“一个死人,还要占着如此宝贝,真他妈的浪费!”得不到宝贝,他得要发泄一下,抓起一名小弟痛打一遍。

即使这样,他还是不甘就此服输,这有损他身为盗墓贼的面子。

他决定带着小弟,前往更深一层深山里头查探情况,沿着山路一直找,一直找,深夜时,森林中发出狼的叫声,诡异之极,弟兄们只能恐慌地跟在老大身后。

不远的下沟处,灯火明亮,几名身穿军装的官兵守在一个插着火把的石洞门口,右手驻着武器,满目无情,寒光四射,威武不屈,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似乎是勇士。

老大哪能看得见这些,他突然大喜过望,想来那个洞便是真正的墓地了。

灵机一动,叫提灯的黄杵引开军兵,黄杵全身颤抖了一下,他不敢,他要抗议,老大便交给了他写有逃亡路线和方法的一张小纸条,这座山已经被他偷偷摸索的一清二楚,怎么可以不成功。

黄杵只好作罢,丢下灯笼,捡起一颗小石头扔向黑暗的远方,撒腿就跑,跑远了还故意大喊救命,临走前视线一直停留在洞口处,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才离去。

军兵察觉有异,前往声源处打探情况,老大趁机从旁边的大树中走出,溜进了洞里。

这个石洞并不深,虽是夜晚,里面处处点着蜡烛,插着火把,香火胜过城中最德高望重的寺庙,是不想让灯火熄灭,这样皇长孙的灵魂才能得以安息吧。

香烟熏鼻,就算是皇家的香火用的都是特殊香料,可对于讨厌这种味道的老大来说,不管香味有多醇厚,都还是一样的刺鼻难闻。

老大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继续往里面前进。

走到一处空旷无比的地方,一阵寒风掠过,颤抖了一下,这里比外面冷得多了。

这里比刚才路途中的灯火还要明亮几倍,应该就在这附近了,老大汹涌澎湃地四处张望。

终于在角落一处平坦的地方发现了一张半人高,大大的圆冰床,冰床中间躺着一个14岁左右的少年,静静地沉睡者,根本看不出是已死之状。

他身着华丽,老大猜测这应该就是皇长孙了。

皇长孙,吴希莫,14岁,生在皇家,享尽荣华富贵,但他并非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长得白白胖胖,一脸贵气之相,而是面相苍白,毫无血色,看上去一副病弱膏肓的姿态。

但他死的很安详,身穿绫罗绸缎,长得白白净净,清瘦自然,倒是挺可爱,如果不是身着如此贵气,根本就看不出是富家子弟,想必他生前也并非是有架子的人。老大这么猜想。

“他不是皇长孙吗?怎么看起来这么瘦,皇宫里难道没饭吃吗?”有个小弟疑惑地说。

“早就听闻皇长孙体弱多病,看来不假。”老大解释道。

“哦000”小弟们尽是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老大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慢慢靠近尸体,坐在病床上,他从来没有碰过尸体,即使是挖墓开馆,那里面也已经是化了的尸骨,如今面临一个真正肉骨相连接着的死人,他有些慌乱。

晶石应该含在皇长孙的口中,要快些取出来,他伸出双手往尸体嘴上靠近。

时间仿佛在飞快流逝,老大的手微微颤抖,还差一步就要拿到晶石了,却不知为何迟迟下不了手,如果拿了晶石,这具尸体会怎么样?老大暂时还不敢想象。

就在他以为要碰到冰冷的尸体时,皇长孙突然睁开双眼,仿佛有知觉般不许人靠近,待老大缩回手,他又闭上了眼。

老大被吓了一跳,以为是错觉,缓缓紧张的心,又开始慢慢伸出手,谁知,他又睁开眼睛了。

老大立刻收回手,惊吓地倒在地上,双脚颤抖,这一次皇长孙真的睁开眼睛了,他见鬼了。

秦小伽从冰冷的床上坐了起来,感觉全身冰冷,双目无神地看着前方,抖了抖身体,待身子慢慢缓和过来,视线终于变得越来越清晰,正要开口说话的时候。

呆滞在地上的盗墓贼们突然惊恐地大喊一声:“鬼呀……”之后仓皇而逃,比老鼠窜得还要快。

秦小伽气急:“MD,你才鬼呢,你妈才是鬼,你们全家都是鬼。”

说话的同时,一颗纯绿色的水晶石从口中掉落,秦小伽伸手接住。

很漂亮的一颗水晶石,只是不知道有什么用处,刚好,地上有个破旧小布袋,大概是刚才那几个人逃跑的时候不小心掉落的吧,秦小伽将其捡起,把水晶装进里面,走出洞口。

他觉得很诡异,这里并不像是他来过的地方,他也不记得自己何时来过这种地方,而且刚才居然睡在一张冰冷的床上,他明明记得睡在自家的安乐窝里。

然后梦见自己被一个长得很像他暗恋的小英的女孩逼着喝下毒酒,而且当时,身体不受控制,之后就完全没有印象了。

这里没有照明灯,只有火把,秦小伽觉得更加奇怪,每一个地方都是那么陌生。

洞门口的不远处长着高高的野草,在黑夜中显得细琐残碎,随着风向肆意摆动,树阴下的地方也跟着阴森起来,有几名身穿军装的壮硕人士走了过来,秦小伽赶紧躲藏在旁边的黑暗处,在这大黑夜的居然有人在这深山中拍电影?太敬业了吧!

官兵疑惑了一阵,问身旁的同伴:“刚才那里是不是有人?”他指着草丛问道。

同伴朝着他所知的方向望过去,无所谓道:“哪有,你看错了吧!”

两人便不再理会。

秦小伽走出森林,感觉走了好久,也不知道走到什么鬼地方,看着一片空旷的田地,路边还有几间小茅屋,还有田地里用稻草堆积起来的稻草‘蒙古包’,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好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秦小伽又走了好久,觉得有点累,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可是这里阴森森的,去哪儿呢?

刚好,前面有一辆马运车,运车上堆满稻草,现在是收割的季节?也不管那么多,秦小伽累了,坐在稻草上,用这种老牛或马来拉草的交通工具也挺方便节能的,这里的人还真是环保,他不再那么害怕、慌乱,最起码知道了,这里是乡下农村,不是大城市。

秦小伽还在脑海里拼命肯定他还是在同一个世界。又软又湿的稻草让他身体有些瘙痒,但他已经感觉不到这些,看着天上的月亮回想今天的事情,不,应该是昨天了。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邀约她,她居然把他甩了,算了,那是她没眼光,将来有她后悔,虽然他长得不帅,可秦小伽对自己的头脑一向自信,再怎么说也是学校里全年级第一名,不,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就是这样了,虽然总被说成书呆子,但秦小伽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很呆。

秦小伽自我安慰到这里就结束了,其实他读书很好,人却很笨,很迟钝,尤其是在感情方面,所以才会被甩,他自己也不太清楚是哪门子的不对劲,居然主动找小英告白!

不想那些了,只是总觉得还有些地方奇怪,他身上为什么会穿着古装,记得明明是穿着校服在床上看书看得太晚,忘记洗澡就这样趴在床上睡觉的,这个身体走起路来也非常不协调,不配合,很糟糕,难道他还在做梦?

既然还在做梦,那就继续睡,睡醒了就没事了。

秦小伽闭上双眼,很快进入了睡眠状态。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睡着之后,有人偷偷拉着稻草运车溜走了,带着他快速地逃到了另一个地方,半路被人发现,他被别人随意扔在了一棵树上。

第二章:惹祸上身(上)

对成年人来说,小孩欢乐的笑声永远是最纯真、最美好的礼物没错。

可是,小孩的笑声是来源于向着树上的人扔石头,让挂在树上的人难堪就是恶作剧了。

本还在沉睡中的秦小伽感觉脸蛋被叮地生疼,睁开眼睛的同时又遭受到另一个小石头的攻击,不自觉地眯起眼。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醒来发觉自己双脚离地了,突然就狼狈地挂在一棵树干上,腰部横躺在树干中央,双手双脚同时朝两边垂下,树下的几个小屁孩正往他身上扔石头,目标是他可爱的脸蛋。

“喂,快住手,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你妈妈没教你们对人要有礼貌吗?”

“我娘说不能和陌生人讲话,不能相信陌生人。”中间的小朋友理直气壮地反驳,接着又开始扔他自信的石头。

“喂,住手,快住手!”秦小伽其实感觉不到疼痛,可他堂堂一个高中生,都已经快要毕业了,居然还被小孩子耍着玩,怎么想怎么丢脸,好在附近没什么人。

“都说了叫你们快住手!喂,别扔,啊……”

秦小伽着急地呼喊他们,同手同脚地摇晃着,突然失去重心,‘咚’的一声掉落地面,在地上形成一个‘大’字,引得小孩子们哈哈大笑。

“这人好笨啦,好笨,原来是个傻瓜啊,哈哈……”

“就是就是,真是个笨蛋,哈哈哈!”

“傻瓜,笨蛋!”

“傻瓜傻瓜!”

秦小伽急忙爬了起来,怒吼道:“你们这群小家伙,看我不收拾你们!”

小孩子们一听,立刻逃跑。

秦小伽起身追上前去。

没走几步,他就迷失了方向,不知到了什么地方。

应该是某条大街,整条大街的人都穿着奇装古服,刚才不明不白地挂在树上已经不能算是惊讶的事情了,现在又是神马问题?导演也太专业了吧,居然把整个场景都设置的跟古代没啥两样,而且居然还看不到一个‘现代人’,摄影师在哪里?从哪里开始拍啊?也不知道是哪位著名导演,想想现在的电视剧里面还经常能被人挑出毛病来,那么这个挑不出毛病来的肯定是达到大师级别的人了,要么就是非常专业的人。

不过,还是找个人问问吧,被布置成这个样子,谁会认得路,要他怎么回家?

秦小伽见前面两位青年走了过来,伸手拦下二人问道:

“两位大哥,你知道A市某某街道怎么走吗?”

左边的青年一脸疑惑,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地名。

右边的青年用鄙视的目光盯着秦小伽说:“傻子一个,不用理他,我们走。”

看着他们就要离开,秦小伽急忙伸手阻止:“诶,等等,那总该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吧?”

两位青年没有理会秦小伽,绕过他撒腿就跑。

秦小伽反应过来,急忙喊道:“喂,你说是谁傻子?给我站住说清楚!”他跟着追了上去,可二人的影子早就消失在人群中,无奈,秦小伽再找其他人问问。

接二连三地问了几个人,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应,要么就是摇头不止,要么就是说他白痴,真的没有人知道A市的方向,更重要的是,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

秦小伽闷了,虽然不想承认,但这种状况好像就是,穿越了,而且就在他被放鸽子、被甩了之后。

他意识到了,却意外的接受了,秦小伽发现自己的接受能力好像太强了,发生这种情况他本来应该是惊讶的,疑惑的,郁闷的,焦虑的又或是惊喜的……结果,他没有任何反应,仿佛早有预感,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也许是在之前就有所察觉,只是当时那种情况被其他东西装满了脑袋,反应不过来罢了!

但是,他总感觉不喜欢这里,为什么却突然来到了这里呢?

秦小伽检查了一下身体才知道这具身体不是他的,是喝毒药的那个混蛋的,而且也只有14岁左右的样子,上天让他重生变成了另外一个孩纸,这是给他的第二次生命的机会吗?

这样想起来,在这具身体的主人服毒的那段期间,他的灵魂刚好驻进了这躯壳之中。因此他才能避过死亡的瞬间。

不幸中的万幸,当时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会以这种姿态重生,秦小伽默默发誓一定会好好珍惜这个生命,绝不选择这样被人威逼自杀的道路。

只是,在这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他该怎么活下来呢?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秦小伽走在街道上,看着旁边的肉包摊子,喉咙咕噜吞了几口唾液。

他身无分文,要怎么办?古古怪怪的,这里是古代的世界吗?这个世界用的钱币是长成啥样的,人民币能用吗?不过,他现在好像没有人民币诶。

秦小伽搜集全身,也没有发现可以当做钱币的东西,身上最值钱就是现在正穿着的衣裳,衣服上还带着些许首饰,看起来价值不菲。

他准备找个当铺把衣服典当了再买些麻衣布匹,之后填饱肚子,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试试能不能找个工作安稳地生活。本来他应该是要上大学后才准备学哥哥一边兼职一边上学的,现在他却一步跳跃上了找工作之路,少了兼职实习的过程。

秦小伽沿着每一条街行走,四处打听当铺的位置,终于在一个小巷的转角处找到了写着‘典当’繁体二字的传说中的当铺。

当铺老板眼光独到,见秦小伽穿着如此贵气,里里外外看无不透露着他是某某家的富贵少爷时,立刻出门笑脸迎接,说:“客官,是要典当吗?”

秦小伽点点头,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

老板瞧了他个半天,衣着华丽,镶嵌在衣服上的首饰也相当贵重,眼前一亮。他伸手去触碰,手感很好,是不凡的绸缎,除皇亲贵族,一般的富贵人家还穿不起这种衣服,就拿身上的珠宝首饰来说,少说也值个好几百两。

秦小伽被翻来翻去,总感觉不太舒服,隐忍着呵笑几声,当老板看到秦小伽里面的蚕丝挂时,眼睛更是闪亮,多年经验鉴定,这可是无价之宝,多少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珍宝,这小子来头不小啊。

秦小伽看着老板的神色突然变得和蔼可亲,古代人都是这么容易相处的吗?让他下意识地放松了警惕,可是老板的目光死死盯着他衣服里面的胸口之处,秦小伽非常不好意思,这个人不会对他有意思吧,诶,人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可他是男的,也没那方面的嗜好,秦小伽赶紧收紧了衣服。

老板收回视线,以为他不想卖里面的背心,有些失望,但这衣服也是上等品。

“怎么样?”秦小伽试探性地问了问老板。这具身体的主人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要不然也不会穿金戴银的。所以衣服应该也不会便宜才对。

不卖铁布衫,老板倍感遗憾,衣服虽贵重,可怎么比得过他身上穿的这件铁布衫,那可是用千年冰蚕丝制作而成的,刀枪不入,非常罕见。

最终,他以30两买下秦小伽身上那件上好的绸缎,顺便送了一套布衣给他:“这个当做是额外服务,送给你好了。”

其实,他更加注重于衣服上的珠宝,那可比衣服值钱多了,看这小子呆头呆脑,如果再稍微精明一点,他可能还会以50两买下,傻小子,居然不知道自己被骗了。

秦小伽坦然接受,笑着离开,就算不接受,他也不懂这里面的价值,就算知道价值,也不懂得钱币是如何换算的,30两应该算是蛮多的吧。

这是真银诶,在现代,他一直用纸币,现在可是那真正的银子,白花花的,秦小伽自顾自地掂量着,没有发现老板隐藏在背后阴险的微笑。

有了钱,第一个任务是填饱肚子,为此,秦小伽买了几个肉包子充饥,然后准备再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他打听了一下,这里能住的地方有出了城门后山上的破庙,那里风雨无阻,非常壮观,秦小伽自然不会选择那里。

不去那里,又找不到别的地方住,只好住客栈,总而言之,先解决眼下的问题,暂时他还不愁没钱。虽然少了上课的日子也挺无聊,但现在的他无多余的精力担心这些。

秦小伽找了一家偏僻安静的客栈——悦来客栈,这里人流量比较少,多是外来人,相互之间不认识对方,还是附近最便宜的,对秦小伽来说最好不过,他还是个无业游民,不适合高消费。

推书 20234-03-07 :凡·爱——季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