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和她的那会是——”
于洋低头看了看孩子,刚出上没两天,似乎看不出来会和谁像,但是……
“你和这个代孕体的?”于洋不可置信,林娇娇则震惊的看着叶邵青,将于洋之前的话彻底抛弃,大喊:“叶邵青你说什么?孩子不是我和你的?是你和那个代孕体的?!!”
“碰!!”
这次瞄的很准,于洋一枪正中林娇娇脑门,对方带着愤怒的眼神和扭曲的表情,脑袋歪着,额头冒烟,似乎还能闻到一点肉焦味,她瞪着叶邵青,死不瞑目。
“娇娇!!”叶邵青想要上前,却被一直站在门边的两名保镖给拦住,他虽然不喜欢这个女人,可是……
“我说过,下次我会瞄准点。”于洋挥了挥手枪,示意来让将孩子抱走,甩了甩才抱了没几分钟就有点酸的胳膊,笑道:“那女人死了不是更好吗,你们不能离婚,孩子只要我不说,没人会心血来潮去做亲子鉴定,还有……”他拿起放在桌上的一叠文件道:“剩下那25%的股份我已经买回来了,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立刻给你,当然,还有这个你宝贝的代孕体和……我们的孩子。”
叶邵青给他带来的这个惊喜可真大,孩子居然是他和代孕体的,那么以后自己跟他结婚,外公也不会用代孕体血统不纯反对了吧。
“什么条件。”
“签了这个……”于洋冲保镖点了点头,黑衣戴墨镜的黑人大叔从怀中掏出两张纸递给叶邵青。
叶邵青打开看了看,一份是签好的离婚协议书,一份则是……
“你想和我结婚?”
林娇娇死了,离婚协议书有没有都一样,而结婚登记书……
“当然,我不可能让威尔逊家的孩子流落在外。”但这个理由是刚刚想到的,“只不过,要是你不签的话,我也不介意再开一枪。”
“我答应。”看到于洋将枪口对着骆霖就要扣扳机,叶邵青从保镖手中接过笔,深吸口气,在这两张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那两个人到底在干什么?怎么还没搞定?
在叶邵青闵晋洋和向天南距离仓库五十米远时,就已经商量好对策,于家他得罪不起,但向天南可不怕,他家也是从政的,并且国家掌权人今年换人,于家铁定下台,然后就是向家上阵。
向天南打了个电话,没多久四五个人全副武装的就从两辆黑色面包车走下,打了个手势便向仓库四周隐蔽潜藏。
他们手上揣的是阻击枪,腰上插着激光刀,以及备用手枪。
于洋不可能是一个人,肯定会带了些人埋伏,他得做好万全准备,否则只能竖着进去横着出来了。
“OK~”接过签好的两张纸,于洋甩手扔给后面战战兢兢被绑来的两位管这方面的人质,让他们盖章,砰砰几声,搞定!
“很好,这下他就不需要了!”收好文件,典型的口是心非说话不算话的于洋对着骆霖的脑门正要扣下扳机,却被才解决掉四周埋伏,被保护着从侧门走进的向天南一枪打穿了手腕。
“来的真及时。”捂着鲜血直流的手腕,于洋好似一点都不在乎会失血过多而亡般,笑容依旧,像是料定对方不会杀他般,很配合的后退几步站远,“英雄来了~~”
“你这人渣!”从另一放侧门感慨的闵晋洋抓起于洋的衬衫衣领一拳揍了过去,看到对方胸前的玉观音,啧啧笑的嘲讽,“你这种人就算戴上十个护身符,老天也不会保佑你的,你戴这个完全是侮辱了佛家人的慈悲为怀!”说着,闵晋洋一把狠狠揪断细细的红绳将玉观音从于洋脖子上扯下,随手扔在一边。
“不要!!”于洋瞪大了眼,一直保持着从容自认优雅的姿态登时破功了,他伸出带血的手掌,却抓了个空。
“唔……”刚解开绳子被叶邵青抱在怀中的骆霖觉得有一股吸力猛的将他拽到于洋身边,措不及防和对方撞了个正着。
他们当时隔着三米远,眼前忽然发生一起灵异事件让众人呆愣的微张着嘴巴没反应过来,于洋感觉他的脑袋一阵晕眩,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他猛的低头去看骆霖,瞪大了眼失声:“居然是你?”然后眼一闭,身体后仰,倒下了。
“骆霖!!”
“少爷!!”
第四十二章:回朔篇:于海
于海自小便讨厌于洋,不是因为这个人,而是家族。
于家父亲那一辈有两个兄弟,老大从政,老二从商,于海的父亲是从商的,所以他将来也会。
至于为什么讨厌于洋,原因只有一个。
为什么,是他继承威尔逊家?
于家在京城名声赫赫,但都是基于兄长是国家领导的关系,但下台后,还能保持依旧吗?
威尔逊家不一样,自始至终只是从商,全球排名前十,于家根本没得比。
说是讨厌,其实是嫉妒,为什么他可以继承威尔逊家,而自己就只能继承于家?
威尔逊古堡他去过好几次,每一回都被那古老气派以及透露着浓郁的高贵气质所吸引,还有里面的装潢摆设,尤其是于洋那件卧室,比他那件大了不止一倍。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什么长幼有序,为什么是长子,为什么不是他?
所以他嫉妒,所以才讨厌,虽然,从未真正见过于洋。
于海见到叶邵青时,他23岁,因为小时候溺过一次水,所以讨厌水,不会游泳,但是每一回看到那群好友在泳池内游的特别畅快时,难免会有些羡慕,之后深思熟虑想了又想,终于下决心去学游泳,然后,便遇到了叶邵青。
那天刚走到泳池边,正犹豫要不要下水,对方突然破水而出,吓了他一跳,差点没让他直接栽进泳池内。
“抱歉。”摘掉黑色防水眼睛,叶邵青对他点点头,便上岸,拿起放在躺椅上的白色浴巾,围在腰上,躺了上去。
“啊,没关……系。”呆呆的看着对方那张英气逼人的帅气脸孔,于海甩了甩头,转头瞅了瞅泳池,还是很犹豫。
心理阴影还是无法战胜,对水简直有了恐惧症,一想起全身浸泡在水中无法呼吸时的感觉,都会让他有种立马会被憋晕的错觉。
于是想了想,还是退缩了。
第二次来时是和那帮损友来的,他们打赌,要是游泳比赛获胜就去吃满汉全席,于海不会游泳,就让他的小跟班去比,结果输了。
当时他那个气啊,亏你还自诩游泳健将未来奥运会上绝对会称霸四方,结果输给一个无名小卒?
但愿赌服输,满汉全席他又不是请不起,最后只能丢给对方一个秋后算账的眼神,很郁闷的去酒店,结果,又遇到了叶邵青,并且身边还跟着一位美貌女性。
常人都说事不过三,如果第三次再遇上,那一定是很有缘的人。
佛曰: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一次擦肩而过,那么他们前世究竟要多少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这三次?
第三次见面时是在大街上,暑假已经过去一个月,天气热的要命。他无聊的靠在地下停车场自己车门边,喝着冰镇啤酒。
这时的叶邵青走进停车场,似乎喝醉了,走路摇摇晃晃的,揉着眉心好像有什么烦心事。
第二次见面时好奇查了一下对方的身份,知道对方是叶家大少,虽然没有细查,不过好歹也从狐朋狗友中得知,对方似乎家中地位很差。
事不过三,于海觉得他和叶邵青还真有缘,京城不小,两个人能相遇三次还真是巧了,尤其对方朝九晚五的工作,空闲也不喜欢逛街下。
“啪。”清脆的钥匙落地,喝多了的叶邵青眼前昏呼呼的有点拿不住,深呼吸几口气艰难的将椅子放平,躺了上去。
这个样子就算开启自动驾驶也很难回到家中休息,酒驾可不好,还是先缓缓吧。
当时的于海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哪根神经打错了,居然扔掉酒瓶跑去找叶邵青对话。
“需要帮忙吗?”他敲敲玻璃窗,看着对方皱眉降下窗户,淡淡的问了这么一句。
天知道他哪里来的乐于助人美德。
“不用。”微微摇头,叶邵青觉得脑袋更加晕眩。
“……需要醒酒药吗?”于海的脑门直冒青筋,对方的眼神他怎么可能没看出来,很明显的怀疑拒之门外,他哪里长得像坏人?
“不用。”
“……”一连被拒绝两次,很难得升起的善心被毫不留情的打击成渣渣,于海深吸一口气回车内拿出一瓶醒酒药塞到叶邵青怀里,恶狠狠道:“我于家二少想给你那是你的荣幸,需要我掏出身份证吗给你证明一下吗?!”
“……谢谢。”一听对方自称于家二少,叶邵青眯着眼仔细辨认,而后放下戒心,狠狠灌了下去,看着他喉结上下移动,不知道为什么,于海忽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
事不过三,三次都遇到同一个人,这也算得上是一种缘分,于海自认不是GAY,但觉得和一个男人谈一场恋爱似乎也不错,总比某些女人死缠烂打以及粘人撒娇强。
只不过,往往有些刚萌芽的想法,常常会被扼杀。
给了叶邵青一瓶醒酒药后,他便离开了,想打听对方公司地址,想来一次偶遇时,却打听到对方出差去了,并且是一年。
一年?
呵~~~
这算是有缘啊,还是无缘?
一年后,对方回国,但面临高考,让他没有心情去想其他。
考完试后想去放松放松,结果碰到一个眼睛很像叶邵青的女人,本来是想去夜店,却忽然改变了注意。
他没多想,只是想上前搭讪,让对方陪他喝喝酒,结果那女人去认为他是地痞流浪,甩脸色给他看,并且言词很难听,当时把他给惹恼了。
我下流?想发泄就去找小姐,或者牛郎也行!你以为我是谁?是个人都能上?
好啊,既然你说我下流,那我不放就下流一次,顺了你的意?
本来只是吓唬吓唬他,可谁知……
他蹲下身,扶着墙,疼的呲牙咧嘴。
这该死的女人,居然敢踢他那里?
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绝对!!!
高考成绩出来时,他其实也很紧张,说有于家在没人敢把他怎么样,其实心里也没底,毕竟从这制度开始,他可从未听说过有人逃过此劫。
于是在得知成绩的第二天,跑路去了英伦,到外公家去避难,结果打电话给于洋想让他来接自己,但半小时过去后,等来的不是大哥,而是英伦兵营的人。
想要逃跑,却无路可逃,想要挣扎,却被撂翻在地,被打对方一拳狠狠砸在肚子上,又被按在地上,他听到对方笑着挥了挥手机道:“多谢威尔逊家的少爷帮忙,否则我们还真抓不到你,那么,要不要跟他道谢?”
于海瞪大了眼,不可置信,但这些人没理由骗他,于是在对方接通电话的一秒钟,他费力的吼了一句:“于洋我真不敢相信你是这样的人,你居然出卖我?!你去死吧!!”
然后,被人一拳揍晕。
醒来后人已经在兵营内,他压制不住心中愤怒挥舞着拳头忍着身体剧痛,想要冲出这里,但都被以抓住锁在仓库内一天一夜不可吃喝上厕所下,屈服了。
兵营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大热天的站军姿,一站就是一小时,好几个从未受过苦的身娇体弱的千金小姐大家公子都中暑晕倒。
吃的饭都一些平民家常菜,口味淡的真跟嚼蜡没区别。
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这些都忍下来了,他发誓,等出去后一定要找于洋好好算清楚这笔账,可奈何……
他自小性子被惯坏,受了委屈根本憋不住,在兵营内能忍这么多天完全平时有锻炼,可那天跟教官发生了口角,这件事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这些天的憋屈以及对于洋的怨恨让他忍不下来,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和教官动起手来。
然后在厮打中,没躲过对方恶狠狠的警棍,打晕了。
他以为是晕了,可没想到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趴在陌生的书桌上,入目的课本字体全是英文。
“于海?”
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抬头转眸,发现是于洋站在他面前,可是身体却是半透明的。
“这是……”他转头,看向书桌上的小镜子,里面映出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于洋的脸。
他惊讶的瞪大了眼,镜子内也是,他伸手捏了捏脸,对方依旧。
这是……
他捂着脸忽然笑出声来。
老天不负他,居然让他变成于洋,而对方却变成灵魂站在身边。
这真是太好了,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他克制不住全身颤抖,发狂的大笑。
第四十三章:回朔篇:于洋
于洋自满月后便被迈克·威尔逊带回英伦,所以他对祖国的认知完全来源于电视网络以及小说和其他枯燥乏味的史书类读物。
每年也只有在暑假和年跟前父母才会大老远跑到英伦来见他,呆上几天便回国,他对父母的感情不太深,就算一年中不见面也不会想念的那种微微陌生的关系。
但就算对母国没多大感情,但于家传下来的规矩还是要学的,比如小篆,不过,他的确很喜欢这种字体,学的很认真。
中文的确是全球最难学以及最难写的一种文字语言,就算现在是简体版,但那转头厚的字典和绕口的发音至今难倒了不少想去这个国家发展的人。
但中文,也是全球最优美的一种语言。
简体不太好认,繁体更甚,再加上比繁体还眼花缭乱的小篆,头一次接触时,也让他一阵头晕,但因为太过喜欢,就全部很认真很勤奋的学了下来。
他向往住在那个地方的所有人,发明象棋的地方,楚河汉界,常常跟外公对局,都输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古老的文化,悠久的历史,以及长眠在那里人,和屹立好几千年的遗址。
于洋上学比较早,五岁就开始上小学,因为请来的家庭教师已经没什么可教授的,所以迈克决定让他早点去学校去学点有用的,于是便送进了私立贵族学校,还是那种封闭式的,只有寒假暑假才能回家的那种。
当然,为了保护威尔逊家的准继承人,迈克不可能让于洋就这么一个人去,还派了一位只有十二岁的小雇佣兵去保护他。
毕竟,这世界上往往会认为万无一失的地方,总会有一丝小小的瑕疵,让整个局面翻天覆地。
迈克的堂弟那几个子孙,可都相当窥视威尔逊当家人的位置,只要于洋一死……
于洋心算很厉害,且喜欢和数字沾边的东西,玩扑克算24点很拿手,但最喜欢的还是母国国粹,麻将,有一次参加比赛居然得了个King的称呼。
但他的性格,其实很缅甸,大概是因为自小在封闭式学院中长大,因为安全,必须对所有人保持警惕,所以,交友的机会很少,和别人开心的聊天更少,渐渐的,沉浸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隔着网络,和不相识的人大谈天地。
对于于海,他只知道那是他的弟弟,因为被父母太过宠爱,而性格过于嚣张跋扈无法无天,都是负面评价,让于洋对这个弟弟,有点喜欢不来,但对方毕竟是自己的弟弟,对方有难,怎可不帮?
听说于海已经到了英伦,虽然是为了逃避兵营,但他好歹是自己弟弟,就算无法避免,让他在英伦带上几天也可以啊,于是打电话给管家林伯格去接人,谁想到,人没接到,最后到等来于海一句恶狠狠的咒骂:“于洋我真不敢相信你是这样的人,你居然出卖我?!你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