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决定我爱你(FZ) 上——醒初

作者:醒初  录入:03-02

“那么我就直说了。凌博士,我喜欢你。”李志明说。脸上的表情怎么看也不像是表白,倒像是在恶作剧,好像小孩子躲在电线杆后面看到有人过来忽然就扔下个鞭炮,捂着耳朵在噼啪声中看着行人被吓得跳脚的狼狈模样。

凌云忽然很无语。就算已经猜到,他就这么毫不掩饰的赤裸裸的说出来,还是很震撼啊。凌云愣了三秒钟,忍住想要在李志明脸上留个脚印的冲动假笑道:“多谢李先生错爱,但我实在是……”

凌云说得客气,他也不想更李志明正面冲突。李志明却好像不怎么领情,嘴角一挑:“可别说凌博士接受不了男人,鄙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只是借口。”凌云皱眉,李志明这是挑衅不成?

凌云低头看看餐盒,虽然号称保温,但是久了也会冷的。

李志远忽然伸手把凌云手里的餐盒挑拿一根手指挑起来:“是因为他吗,不能接受我的原因?”

凌云手一收把餐盒拿回来,心头突突跳。老实说他以为没人看得出自己对莫道穷的感情的,但李志明却说得笃定。忽然他心里有点气闷,想让他知道的人还是懵懂,不想让他知道的人倒是一语道破,这算怎么个事啊。

当然李志明发现也就发现了,凌云没打算否认。他在乎的只有莫道穷一个人的想法而已,别人怎么说他并不关心。

李志明忽然摆出一脸伤心的样子:“果然是这样吗。但是莫博士还不晓得你的心思吧?这样你会很辛苦,不如,给我一个机会?”

凌云叹气,这个男人祖上是唱戏的啊,变脸学的不错。再次郑重拒绝,虽然也想得到对这个男人大概不会有什么效果,但是表态还是要的。匆匆结束了谈话凌云拦了辆车直奔实验室,懒得去看李志明几乎称得上幽怨的脸。

之后的好几天李志明都没有出现。凌云倒是很吃惊,那个男人可不像是会轻易放弃的主。果然,一个礼拜不到,李志明卷土重来,而且声势更为浩大,甚至不再避着旁人眼光,大剌剌的就直取实验室,守在研究所大门外,背靠着昂贵的车子手里的红色玫瑰向肩上一扛,不知是从哪部韩剧里学来的动作。

好在研究所地处偏僻的郊区,放别的地方非阻塞交通引来警察叔叔不可。但是就算没什么路人,所里也总有些人的,一个个的探头探脑,好奇所里到底有哪位女士能得此殊荣。毕竟,研究所这种地方的女性都长得实在太后现代了。

所以当李志明把那束恶俗的鲜花横在凌云面前请他收下的时候,从各个假山大树电线杆后面传来咳嗽跌跤的声音。

第十八章

凌云很尴尬。他没想到李志明这么嚣张,他就不怕动静太大引来警察?怎么说他也是个敏感人物。

李志明笑得一如既往的灿烂,带着一点点讨好,或许还有一点点不安。凌云当然不会相信他还会有这种情绪,这会儿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撒腿跑,最好是拉着莫道穷一起。

站在凌云身边的莫道穷一副下巴掉了安不上的样子,看看前面这个好像有点眼熟的男人,再看看苦着脸的养子。在他的认知里,这种场面的主角似乎只能是一男一女,两个男人,说不上厌恶或者别的什么,只是单纯的没想过。

凌云低眉顺目的看自己脚尖,偷眼望望莫道穷。莫道穷的神色让他一喜又一悲。喜他似乎不反感,悲他不反感似乎是因为没概念。

李志明的手就这么一直伸着,凌云不接他就不放。好一会儿才有人反应过来,一下子就炸开了锅,原先只是偷偷看的人都从假山大树电线杆后面走出来,争相看这天下奇观。

凌云眼盯脚尖耳听八方,四周议论纷纷的倒也没什么负面言论,大多当作新闻热点来看了。当然凌云真正在意的不是这些甲乙丙丁,而是自己身旁这个男人的反应。凌云当然不敢奢望莫道穷能有类似吃醋的表示,只求他不要厌恶就好。

李志明脸上的笑容还算坚挺,但是胳膊好像有点坚持不住了,抬了抬,鲜艳的红色花朵在凌云面前晃了晃。凌云一阵心烦。

“李先生,对不起。”凌云的声音细若蚊哼。旁人看来也许会觉得他是尴尬不好意思,他自己晓得,其实他是在压抑想动手的冲动而已。凌云低着头悄悄向莫道穷身后退了半步,莫道穷察觉了,向前面移了移。

凌云心里一阵失落,但是很快发现莫道穷这么一移把自己给挡了大半,当下心情好了不少。莫道穷这不是在闪他,是在帮他隔开李志明呢。

李志明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但是伸着的手还是没缩回去。

最后居然还是康健挺身而出打破了僵局。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康健抓着头从后面挤出来,从头发里拔出手指冲李志明的鼻子一指:“喂,那个谁,凌云已经说了不愿意了还呆着干嘛,闪开闪开,别耽误别人回家吃晚饭。”

李志明看都没看他一眼,一双藏在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整个都沾在凌云身上了。

凌云其实有的是办法摆脱这个男人,但是在莫道穷面前,施展不出。想来想去最合适的办法只有一个,跑。

凌云眼睛不离自己的脚尖,匆匆绕过李志明向外面走,脚步很急。围观的让出一条路来,有几个熟识的难得发挥一下平素少见的同胞爱,看见莫道穷还愣着,赶紧朝他使眼色,莫道穷这才回过神跟着一路小跑离开。

人群合拢,把李志明围在中间。脸皮厚实如李志明被那么多人瞧着也自在不起来,放下手里的花,沉默的钻回车里,走了。

好好的一束玫瑰被留在地上。好在是昂贵的高档货,一时还没有支离破碎的危险。第二天,这些花就伴随着扫地大妈的闲言碎语出现在厕所的水池上,用矿泉水瓶子装着。

匆匆回到家里,一路无话。直到在沙发上坐定了,莫道穷才小心翼翼的开口:“刚刚那个男人是……”

凌云站在他身前四十五度处,低着头,双手交握有点僵硬的放在身前。“……我也不知道。”

莫道穷皱着眉头看他,伸手把他拉到沙发上坐下:“干嘛一副做错事的样子。那人也太胆大了,同性恋啊,我就听说过,真的看见这还是第一次。”

莫道穷的语气很平常,好像在说豆腐炒菠菜容易让人得结石一样,客观,没什么个人情感在里面。

凌云心里一凉。咬牙犹豫的说:“会……讨厌吗?”

莫道穷一愣。大概对于他而言同性恋和印第安人是一样的,都跟他没什么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喜欢讨厌的问题,被凌云这么一问多少有点莫名其妙,摇摇头:“谈不上。好奇而已。”

“要是……你身边有同性恋,你会看不起他么?”凌云冲口而出,说完才发现自己操之过急了,但是话已经说出口也收不回来,只能忐忑的等待回答。

莫道穷一脸茫然,半天才忽然反应过来,猛地回头看着凌云:“你不会是同性恋吧?你喜欢那小子?”

凌云苦笑,不知道应该点头还是摇头。犹豫间听到莫道穷一拍桌子:“这可不行!”

凌云还在想莫道穷的不行指的是他是同性恋这件事还是他喜欢李志明这件事,莫道穷忽然站起身在客厅里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咬牙切齿的就是一句不行。

对于莫道穷这么一个没什么生活常识的人来说,这种反应已经称的上是激烈了。

凌云在一边忐忑不已。记忆里他从来也没这么担心过,就算是在治疗的时候遇到问题也没有这么不安。

莫道穷转了半天终于停了下来,看着凌云,说:“你喜欢那小子吗?叫什么来着,李志明?”

凌云赶紧摇头:“不,不,我早就跟他说清楚的,不喜欢他。”

莫道穷皱眉:“是真不喜欢,还是有顾虑?”

平时也没见莫道穷这么敏锐过,在他的认知里是或不是一句话的事,哪来的这么多弯弯绕绕。但是事情发生在凌云身上他就不能不多想一点了。

好歹凌云也是他儿子,这个问题关系到他今后能不能抱上孙子。莫道穷心里对自己说,把莫名升起的烦躁和说不清道不明的陌生情愫驱离。

但是凌云忽然冒出的一句话把他勉强维持的平静猛地打破。

凌云说,我确实不喜欢他。

我喜欢的是你。

别说是莫道穷,就算是说出这句话的凌云都愣住了。

凌云其实原本没想在这种情况下说出口的。他的原定计划是,让自己的情感一点一滴慢慢渗进莫道穷生活的方方面面之后,当莫道穷已经习惯自己的付出从而生出依赖之心之后再表白,表白的时候要有清风明月水色湖光,最好有一丛花树应个景。到那个时候,就算莫道穷一时还接受不了,只要自己适当的以退为进,想必最终能够抱得美人归。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一个不识趣的男人忽然发疯,引得两人烦躁不安之下忽然的就把喜欢说出了口,四下里别说是清风明月,就连刚才明明还很亮堂的夕阳也闪进了厚厚的云层。客厅里没开灯,很暗,连就在对面的人脸也看不清。也幸亏如此,否则凌云觉得自己也许会因为害怕面对莫道穷而夺路而逃。

害怕?害怕。

这就是害怕。这种情绪凌云已经好多年没有经历过了,自从发现孤儿院的老师其实不敢把自己往死里打之后就没再怕过了。就算每次的大发作都像在鬼门关转一圈他也没怕过,或者说,那时候分不出这个心思去害怕。

但是现在凌云是真的害怕。他知道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在最不适合的时候用最不适合的方式表达了自己也许在莫道穷看来是最不适合的感情。他很害怕,怕莫道穷会用厌恶的眼神看自己,就像多年前头一对有意收养自己的夫妇看见自己发作的全过程之后的那种眼神,好像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是多余一样。

从来自认情商还算不坏的凌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出问题。后悔,尾随害怕的情绪而来。这倒是凌云陌生的。

莫道穷没有用那种让凌云害怕的眼神看他,确切的说,莫道穷在听到那句喜欢之后根本没有看他。两人都在尽力躲避对方的眼神。其实这完全没必要,因为两人的眼根本都没离开过自己的脚尖。

莫道穷忽然转身,就在凌云以为他要走向自己的时候一侧身从他身边快步走过,一头冲出门外。

凌云甚至不敢回头,看他急于避开自己的背影。

莫道穷其实不是想避开他,只是一时半会儿的还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心情来面对这个法律上的儿子而已,所以他就用了人类面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最常用的方法,逃避。

莫道穷的家在十一楼。他其实喜欢顶楼的,清静。但是这幢大楼偏偏是十二层的,这个数字总会让莫道穷想起那一地的红红白白,所以退而求其次,买了十一楼。莫道穷连电梯也没坐,一路顺着楼梯就跑了下来,一圈一圈,转的他头昏脑胀,差点一头栽进地下车库里。

外面天气很阴,呼呼的开始刮风。莫道穷顶着风一通跑,从来没锻炼过的肺很快就呼哧作响,然后就是好像用粗砂纸打磨一样的痛。莫道穷不得不停下来,双手撑着膝盖喘气。

北国的风刮起来真的是张牙舞爪,卷着满天的沙尘朝着人兜头就扑下来。莫道穷好不容易喘匀了,竖起身子发现自己跑了那么久其实也不过是跑到了自家小区的后门口。后门没有前门气派,而且有不少小摊贩在做生意,旁边就有个卖烤鸡脖子的,莫道穷以前吃过,两块钱一根,味道还说得过去。一个客人捏着两张纸币要递给小贩,忽然一阵风带着地上的黄沙黑土瓜子壳刮过,给铁架上吱吱冒油的鸡脖子上了一层料。那客人的手僵了一秒钟,果断的收回去,转身就走。

莫道穷看着小贩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脸,没心没肺的大笑起来,被旁边一溜儿的小贩投以白眼。

莫道穷摸摸鼻子,顺便吐出刚刚张嘴吃进的一口沙子,晃晃悠悠的向外面走去。

人行道上有一个老乞丐,莫道穷走过去看着他,却不给钱。那乞丐也没拿正眼瞧他,兀自顶着风沙进行着自己的事业。这个乞丐很有意思,别人都是跪在地上说爷爷奶奶行行好,他不,虽然有时候也跪着,但是从来不说那些乞丐的职业用语,而是操着他没人听得懂的陕西腔慷慨陈词,虽然听不懂内容,但是那抑扬顿挫手舞足蹈的派头让人误以为他是在进行一场演讲。而且有时还会拿画笔作画,嫦娥奔月或是鹊桥相会,虽然水平大概也就达到初中生美术课的要求,但是这么一来就更彰显出与普通乞丐的不同。

他总是拿斜眼看人,这种狂放不羁的姿态只有两种人会有,天才,或是疯子。

莫道穷私下以为,这个老乞丐应该属于前者,因为他很懂人心,搞不好比莫道穷自己更懂。他的与众不同无论一开始的目的是什么,但是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这个老乞丐面前的搪瓷缸里总是会有在别的乞丐碗里看不到的大票子。

大概在面对这位跪着的演说家面前,人们也不好意思用一毛两毛的来侮辱他疯狂的艺术吧。

莫道穷看着他忽然很有些羡慕。这么无忧无虑,就算疯狂又如何。正叹着气,雨忽然就兜头浇了下来。莫道穷这才发现刚刚围着老乞丐的路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连老乞丐本人都没了踪影。莫道穷回头,看到他老人家已经移驾到后门的屋檐下去进行他的演讲了。

莫道穷苦笑着抬头望天。雨很急,打得他睁不开眼睛。现在如果有人看到他,一定认为他比那个老乞丐更像一个疯子吧。

第十九章

不知过了多久,莫道穷的心思慢慢沉淀下来,却还是站在雨里,一动不动。他身边有一树丁香,正在花开时节,满树白中带紫的十字形小花在大颗大颗的雨点下东歪西倒,落了一地。莫道穷平素不是会悲秋伤春的人,此刻居然也有几分难过。忽然他看到一朵开得特别大的花,天生的只有三个花瓣,却还是开得招招摇摇。

本应有三片叶子的苜蓿若生出四片叶子,就代表幸运。要是本应有四片花瓣的丁香只生了三片花瓣,又代表了什么呢。莫道穷胡乱想着,忽然发现没有雨点打下来了,抬头一看,是一把黑色的伞。顺着伞骨往下,是一只白晰纤长的手,胳膊被裹在灰色的T恤袖子里,肩膀上有一片水迹,半长的头发还在滴水,脸上有淡淡的笑。

凌云。

莫道穷想起凌云平时总是笑着的,他笑起来很好看,眼梢会微微向上挑起来,透着一种勾人的魅。但是现在,虽然凌云还是笑着,但是眼梢却是向下垂着的。

凌云看他一眼,然后忽的垂下眼睛,把伞塞进莫道穷手里,含糊的说了一句什么,雨声太大莫道穷没有听清。凌云没再重复,转身冲进雨里,很快就被漫天横冲直撞的雨遮去了身影。

莫道穷呆呆的看着自己手里的伞。目光一转,回到原先看的那朵三瓣丁香上。忽然一大颗雨水砸将下来把那朵与众不同的花直接就整个砸离了花枝,摔在地上。

莫道穷忽然后脖子一凉,仿佛刚刚掉落的是自己的脑袋。

现在莫道穷才忽然体认到,自己选择逃避的真正原因。他确实不晓得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凌云,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不晓得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自己。

内心深处竟然会为凌云那一句喜欢而窃喜的自己。

莫道穷一阵悲哀。好像他的恋情都是这么尴尬,初恋是,二十年后的现在也是。他原以为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再碰感情这个东西了,毕竟少年时的阴影太深刻。但是所谓感情要是能由理智控制大概也就不能称之为感情了,明明还是心有余悸,但是这份悸动自说自话的就变了性。

莫道穷抓着雨伞在人行道中央站了半天,呆呆的看着自己身边不时顶着公文包报纸宣传单跑过的路人,浑身发冷。渐渐的人影也看不太清楚,在他眼里四周的景色都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好像是洗坏了的老照片。

莫道穷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慢慢往回走。一边机械的迈着步子一边想,刚刚凌云是向哪个方向跑的来着?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脑子里只剩下凌云穿着灰色T恤的背影,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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