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涂之路(末世 丧尸)下——今尘

作者:今尘  录入:05-18

他在提到自己和弟弟的那一场较量时,忍不住苦笑了起来:“Malcolm大概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

我,他大概以为,我是个永远也不会发脾气的人。会包容他闯的任何大祸小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他去当毒品贩子。”

可是他错了,袁怵这个人,看上去柔软,实则非常强硬。一旦他打定了主意要做某件事情,谁也拦不住。连兰斯?麦克米兰这样的家伙都没能拦住他,区区一个袁竞,其实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袁怵那时候听完弟弟眉飞色舞的描述后,一言不发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突然冲进屋里,趁着那帮人不注意的时候,从某个小年轻的腰间抢下了他的枪。然后他用这把枪抵在了弟弟的脑门上,在大家因为过于震惊而不知道该如何行动时,把弟弟押回了家。

他们家离那一片地方并不远,贫穷的人总是扎堆居住,那里是典型的贫民窟,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

所以当袁怵拿着把枪抵在弟弟腰间,一路把他押回去时,路过的人除了吹吹口哨开开玩笑外,什么都没做。他们大概以为,这个东方人和西方人有了点矛盾,现在要靠子弹来决胜负了。

袁怵当时握着那把枪的时候,其实整个人都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下。他甚至回忆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抢到这把枪,又是怎么一路用他威胁着弟弟跟他回家的。

他只记得回到家门,他二话不说挥起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弟弟揍了个半死。

当时妈妈已经去世了,家里只剩下他们兄弟俩,邻居们全都是些冷漠而自顾不睱的人,他就算在那屋子里把弟弟杀了,也不会有人管的。穷人的命向来不值钱,袁怵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这一顿打,他真的毫无保留,几乎要把过去几年来受到的委曲和痛苦全都发泄出来。父亲刚刚去世的时候,因为要支撑这个家,他忙得根本没有流泪的时间。后来妈妈死了,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麻木了,哭与不哭已经不再重要。

但那一天,他却突然失控了,在打完弟弟之后,他默默地坐在沙发上,捧着脸孔哭了很久很久。弟弟被他打得很惨,几乎站不起来,却被他这样子吓了一大跳,什么都不敢说,只是一直陪在他身边,蹲在他的脚边,到最后甚至抱着他一起痛哭起来。

那把枪他们没有还给那个小混混,那人大约也被袁怵当时狠厉的眼神给吓到了,以为惹到了什么不要命的家伙。要知道当时他们这帮人在这个地区还算有点影响力,一般人见到他们都躲着走,这个人非但没躲,还敢直接抢枪,甚至用抢抵着别人的脑袋威胁那人和他走。这样的魄力和凶悍,一下子就镇住了所有人。

他们并不知道那是Malcolm的弟弟,因为他们两兄弟真得长得不太像,如果不说的话,完全看不出来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贩毒的事情也这么不了了之了,袁竞没再和那帮人鬼混,却也没有再回学校。他确实不喜欢念书,成绩也很差,袁怵觉得勉强他继续念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便允许他退了学,在附近的便利店找了份工作,自己则继续打工,顺便完成最后半年的学业。

那段时间,他们家的经济状况略微有所改善,父亲留下的钱虽然花得差不多了,但还够他们租一年的房子,袁竞有份全职工作,加上袁怵打工的收入,生活勉强算是维持了下去。

高中毕业以后,袁怵真的没有再升学,尽管他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拿到了很不错的成绩,思量再三之后却没有去读。弟弟一直鼓励他去学校念书,说自己可以再多打一份工供他完成学业,但袁怵却淡淡一笑拒绝了这个请求。

他一直把自己当成是这个家的顶梁柱,父亲临死之前,最后一个通电话的人是他,就像是把这个家的重担交托到了他的手上,他必须像个男人一样,承担起这个责任。过去的半年,他已经让弟弟养活了,现在是时候让他来养活弟弟了。

于是他撕了那份大学入学通知书,离开学校,换上了西装衬衣,开始进入一家小公司,做一些最基本的文员工作。

他长得其实非常不错,东方人的脸孔却有着西方人的眼珠和发色,在同龄人中非常扎眼。而且他总是彬彬有礼,医生家庭从小给他的良好教养,让他一直保持着这样的绅士风度。所以他才进公司没多久,就获得了很多同事的喜好,尽管他没有大学学历,却也一直没被开除,平稳而低调了工作了下来。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近两年,直到某一天,弟弟和他说要去参军。他其实有些舍不得,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他们兄弟两个了,如果弟弟去了军队,那一年也未必见得上一次,他甚至觉得从此就要失去弟弟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很快就会变成一个人。

那些他爱的,爱他的人,终将就此远去,一个不剩。即便他选择一同入伍,即便他和弟弟幸运地同时被选入了邪风,但他们最终还是被迫分离了。

他进入军队的那一年,正是丧尸爆发的那年。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记载的丧尸,出现在美国,时间是2017年,距离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整整五年时光。

这五年对袁怵来说,就像一个漫长的噩梦,似乎永远也找不到解脱的方向。但最终他还是走了出来,加入军队之后,袁怵从心理和生理上,都进步了许多。

部队里伙食其实不错,他又是个不挑食的人,虽然胃口不大,因为吃得好睡得足,原先有些发育不足的身体,渐渐地就变得结实起来。

如果从身体素质来说,军队里比他出色的人比比皆是,就是他弟弟袁竞,也比他强壮许多。但袁怵自有他的长处,那就是智慧。

他的头脑在军队中几乎无人可敌,学习能力非常强,什么东西只要教过一遍,马上就能学会。而且他很会融汇贯通,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原本很得很复杂或是很艰难的问题一一解决。

他们在做军事演练的时候,袁怵可能不是跑得最快的一个,最是统筹规划最佳的一个。所以他的综合考核成绩永远是第一名,在进行小组任务时,大家也很自然的就会把当成是领队,所有人都不由自主想要听他发号施令。

或许就是这样的才能,才帮着他顺利当上了邪风的队长。虽然在很多人看来,他那完全是皮肉交易换来的头衔。军队里不少人都认为,他和兰斯是有一腿的,至少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他们会在办公室里,或是兰斯的卧室里,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美国人虽然没有男宠这一说,但实际上袁怵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兰斯的一个情人,一个他很在意的情人。

事实上,袁怵的这个黑锅背得有点冤,兰斯确实对他令眼相看,话里话外都有想和他上床的意思。但那几年袁怵其实一直在装傻,一开始是真的傻,不明白兰斯暗示的意思,到后来明白了,却觉得非常不好意思,男人和男人做那样的事情,在他的道德观里简直就是不容许的。

一直到后来他和凌夙发生了那样的关系,他才明白自己没有和兰斯上床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对方是男人,而是因为他并不爱对方。兰斯对他来说,犹如一个兄长,也可以算得上是个亲人,但仅此而已,再进一步的感觉却怎么也找不到。

如果他真的爱上了兰斯的话,只怕早就和他在一起了。但其他人并不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想当然的将袁怵看作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小白脸,在他最初担任邪风队长的时候,可没少让人找麻烦。

一直到后来,他凭着自己的本事屡屡立功,甚至几次救下同伴的命,才让人真正对他刮目相看。兰斯似乎也很满意他的表现,总说自己没有看走眼。

有一次他们两人在他的办公室喝酒的时候,兰斯就拿着酒杯微微一笑道:“从我第一次在训练场看到你起,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成功的。Adrian,你自己都不知道,那时候的你散发着怎样的光彩吧。”

凌夙听到这话时,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他太明白兰斯这话的意思了,通常像他们这样的人,在看到某个喜欢的对象时,便会迫不及待地出手,把对方圈禁到自己的身边来,随时看护着,一步也不让离开。

凌夙当时紧紧地抱着袁怵的身体,嘴唇一直摩挲着他的额头,甚至还伸出舌头来舔了几下过过干瘾。然后他突然问道:“Adrian,你喜欢那个叫兰斯的男人吗?你想永远和他在一起吗?”

54&55.出院

走廊里有个灯泡似乎坏了,凌夙走出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有光一闪一闪的,便抬头看了一眼。正巧这个时候有个值班护士走过,他便拉住了对方,让她找人来把灯泡给坏了。

护士冲他甜甜地笑了笑,刚想要说什么,却见凌夙将手指放在了嘴唇上,示意她噤声。

凌夙的脸上一直带着好看的笑容,衬得他整个人更加神彩飞扬。那小护士看了之后不由脸红心跳,赶紧转身离开,去找人来换灯泡。凌夙看着她离开的背影,不由又扯着嘴角笑了笑,然后扭头往屋子里望了望,见袁怵睡得一脸安祥,便轻轻将房门给带上了。

抬手看看表,已过了凌晨五点了,天蒙蒙发亮,走出住院大楼的时候,清晨凉爽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不由地心情舒爽。

他这几天心情一直不错,袁怵把自己的往事告诉他后,他便觉得两个人似乎离得更近了一些。只是心里的不安也像是破土而出的嫩芽一般,正在温热的土壤里疯长。

他刚才问袁怵的那个问题,最终也没得到答案。袁怵一直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竟然沉沉地睡了过去。不知道他是太累了不想回答,还是怕答案伤到自己而不愿意说。总之不管如何,兰斯这个人在袁怵心目中的地位,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抹去的。

他走到医院外面空旷的马路上,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王国,突然有些感慨。刚想伸手到口袋里去摸枝烟出来,白大褂却打来了电话,说有事情要和他谈一谈。

这几天凌夙一直没怎么睡好觉,见到白大褂的时候精神便有些萎靡。和袁怵在一起的时候他只觉得整个人都很兴奋,像是吸了鸦片一般,一旦离开了他,他才觉察出疲累来。

白大褂在实验室里等着他,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这个时候实验楼里人还不多,大部分人都没上班,凌夙走进白大褂的办公室时,只觉得有点冷清,像是一下子没了什么人气儿似的。

白大褂手里正在忙着处理一项数据,听见他推门而入的声音,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只是随口说了句:“你先坐,我一会儿就好。”

凌夙“嗯”了一声,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困意很快就袭上了心头,不知不觉间竟有些要睡着了的意思。等白大褂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后,发现凌夙整个人斜躺在沙发上,睡得一副满足的样子,不由苦笑了起来。

他就这么安静地坐在凌夙身边,一言不发地望着他。凌夙长得真是很漂亮,那种充满了男性魅力的漂亮,几乎让人一看到就移不开眼睛。他敢保证,在这个空间里,因为凌夙的美貌而对他垂涎的男女不在少数。他长了这么一张得天独厚的脸,几乎让人无法讨厌起他来。

聂西风心里很清楚,袁怵这个人并不好接近。从他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已经觉察出来了,那是一个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的男人,喜欢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对人没有恶意,却也不存在友情之类的东西。

但是凌夙却很轻易地征服了他,走进了他的心里,不得不让人承认,他天生就有成王的潜质,能够让性格各异的人都心甘情愿地跟在他的身后。

昨天凌夙和袁怵在床上做爱的时候,聂西风其实曾经走过病房门口,他本来是发现了些新的情况,想找他谈一谈的,没想到却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

当时他的心情极其复杂,面无表情地在房门口站了很久,听着屋子里那两人此起彼伏的喘息声,想象着他们紧贴着身子汗流夹背的模样。他甚至幻想着袁怵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当身体被凌夙的欲望刺穿时,那种疼痛与快感一头涌上头顶的感觉。

想着想着,他就不由握紧了拳头,只觉得心口发胀,有种闷闷的疼痛感。

他和凌夙认识多年,几乎是一起并肩建立起的这个王国。在这里,很多人将凌夙看成是王,是主宰他们命运的神,但在聂西风的眼里,凌夙是他的兄弟,他的朋友,他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现在,这个最重要的人却把一颗心交给了别人,不由令他感到唏嘘。看着他安静的睡颜,聂西风真恨不得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他,但是理智却将他及时地拉了回来。最终他只是伸手推了推凌夙,把他唤醒。

凌夙挣扎着坐了起来,孩子气似的打了个呵欠,笑道:“不好意思,一个不留神睡着了。找我有事情吗?”

“你这几天很累是吗?没休息好?”

“嗯,有点兴奋。Adrian醒了之后,我好像就不怎么想睡觉了。”

“你还真是痴情。”聂西风装着一脸自然地调侃他,“真准备为了这棵小树苗,放弃整座大森林了?”

“是不是很不可思议?我以前也这么觉得,总觉得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怎么高兴怎么活得了。遇到Adrian之后我才发现,以前的日子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心里没个喜欢的人,总觉得空落落的,哪怕玩再多的男男女女,也觉得没意思。算了,我怎么跟你说这个,真他妈不像我。”

“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花花公子终于也转性了,开始回归做良家妇男了?”

“可以这么说,反正以后我就认定他了,其他人再好我都不会碰了。以后要有人再找我,你都替我挡了吧。”

“去你的。”聂西风推了他一把,笑骂道,“你小子拉完屎居然还要我帮你擦屁股,自己搞定去。把欠着的那些债都还了,你再找你的Adrian快活去。我可没时间管你那档子破事儿。”

凌夙也不在意,嘻嘻哈哈没个正形儿。事实上那些跟他有过关系的男男女女,他根本不担心。从古至今哪个皇帝玩过别人后,还会担心对方缠着不放的?更何况他和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说好了,好聚好散。那些人与其说是喜欢他这个人,倒不如说是迷恋他这张脸和手中的权力,只要他还是这个空间的主人,他们就不会来找自己麻烦。

他转过头来看着聂西风的侧脸,心里倒是升起了一股抱歉的意味。其实聂西风对他有意思,这事儿他早就察觉到了。白痴都能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绝对不只是兄弟情谊这么简单。但凌夙一直以来都没有想过要和他发展什么。

越是他在乎的人,他越是会小心对待。他知道对聂西风没有那种感情,便不想轻易和他发生点什么,他们现在这样的状态很好,好兄弟好朋友,他提供住所给他保护,反过来聂西风为他做研究,不断完善整个空间。这样互惠互利的模式他们已经维持了几年,凌夙不想轻易打破它。

一旦沾上了感情这个东西,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情侣之间的磁场总是和普通朋友的不同,如果发生矛头还会影响到工作,而且他对聂西风一直也不来电,虽然不可否认,他其实长得挺不错。细皮嫩肉,眉清目秀,身上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一看就是搞研究的人。

但他们两个,似乎也只能这样了。能给的,凌夙都给了。剩下的都是他给不了的,这辈子大概得对他说抱歉了。

好在聂西风也不是个胡搅蛮缠的人,从来没有拿这种事情来烦过他。他们之间总有那么一层窗户纸,谁也不去捅破,就这么一直和平地相处了下来。

聂西风发现凌夙在看自己,不由摸了摸脸颊,问道:“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没有,我只是在想,是不是该给你找个婆家,把你嫁出去了。”

凌夙话还没说完,后脑勺就挨了记打,聂西风难得露出了点痞气,在那里装流氓:“得了吧,老子就算要,也要找几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你记得给我留意一下,有不错的小姑娘介绍给我。反正你现在也用不上了,便宜我好了。”

凌夙笑着摇了摇头:“算了,你还是安心给我当军师吧,我怕你有了小姑娘就没心思搞研究了。说说吧,找我过来干什么,那个人有什么新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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