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作者: 闻笛解酒  录入:06-24

孟琼舟语气淡淡:“他已经不是太傅了。”
“听这口气, 该是查出来了。”高梦华微微一笑,“如何?那些卷宗手札可有什么冤假错漏?”
好半天, 孟琼舟才回答:“没有。”
“我跟你说什么来着, 错了就是错了。”高梦华敛去一贯笑盈盈的神色,“每个做错事的人, 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孟琼舟不置可否,只道:“稚子无辜。”
闻言, 高梦华也微微叹了口气。
当年他与林政威一同入仕,虽非挚友,但也算亲眼见证了对方的仕途之路。若非一朝行差踏错,现在的临安城一定有林氏的一席之地。
再说稚子……那孩子聪明伶俐,要是像寻常官宦子弟一样科举入仕, 定能谋个大好前途。
可惜了。
孟琼舟微侧着头把玩手中茶盏, 思绪同样飘得很远。
母亲为人仁善,早年经常前去慈幼局给弃婴添置衣物。十五岁那年, 他跟着母亲第一次来到这里。
慈幼局李局长热情大方, 做了一桌丰盛佳肴款待他们, 可惜他刚吃下一口就吐了出来,面对满座惊诧的目光,一个人懊恼地躲到院子里散心。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跑了过来,声音稚嫩地问:“你迷路了吗?”
那孩子瘦瘦小小,生得却很白,孟琼舟下意识软了声音:“没有。”
“只是有些心烦。”
对方说:“可以告诉我吗?我听别人说,把烦恼分享给别人,烦恼就会减轻一半。”
谁说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十五岁的孟琼舟心中腹诽,面上却不显,不知不觉对一个小孩子敞开了心扉,把困扰自己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我吃不下东西。”
那小孩子认真想了许久,似乎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对策,半晌突然踮起脚尖,似乎想拍一拍他的肩膀,但因为身高限制,半路改成了拍他手臂。
他道:“别怕,等你长大就好了。”
很多个饿得头晕眼花却食不下咽的夜晚,孟琼舟都靠着这句话获取力量。
可是他却再也没见过那个孩子。
直到那日在慈幼局,眼前身形清瘦的青年和记忆中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重合起来,他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心中轻叹:“找到你了。”
林稚这几天倒很春风得意。
自从老饕先生来过之后,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好几个与他相熟的食客都开始催起新菜。
“小郎君什么时候上些新菜?”一女郎半开玩笑道,“食单上的菜我都吃了七八遍了。”
“食单上一共三四十道菜,二娘你都吃过了?我不信。”
女郎笑着斜睨说话那小娘子一眼,“哎呀,干什么又拆我的台!”
林稚只笑了笑。不管如何,确实要上些新菜了。
一来不知饕先生的广告效应能维持多久,二来夏天快要过去,是该制备下个季节的时令菜品了。
挑了个人少的下午,他拎着小竹筐子去集市转悠,看看能不能买回些花哨新鲜的鱼肉菜,转着转着,竟真的发现了一份新鲜物。
有人在卖鱿鱼。
这时候鱿鱼还叫“柔鱼”,听着像不分前后鼻音似的。林稚走到那卖鱿鱼小贩的身前,问卖价几何。
那小贩说了一个数字,不便宜,差不多和螃蟹一个价。
鱿鱼不易下海捕捞,卖得贵些也在情理之中。
“我要是多买,能否便宜一些?”
小贩看他一眼,“那郎君要买多少?”
林稚想了想,“每日大约二十斤。”
二十斤着实不算少,又是每日,猜出对方大约做的是吃食生意,或许能成为稳定客源,那小贩一咬牙一跺脚,给了他一个优惠价。
林稚笑道:“成交。”
鱿鱼做法无非爆炒红烧或白灼,味道都很好,林稚却觉得不够新鲜。
论爆炒,店里的炒菜数不胜数;论红烧,腐乳肉梅花肉不遑多让;论白灼,螃蟹明虾花蛤用的都是白灼做法。
那么鱿鱼该采用什么烹饪方法?
林稚苦思冥想许久,直到看见煎鸡蛋灌饼的铁铛——鱿鱼的做法有了。
铁板鱿鱼!
前世这种做法的鱿鱼通常出现在烧烤店,切过花刀的鱿鱼抹上辣椒粉孜然面,用签子串起来,搁在烧得火热滚烫的铁板上,响声滋滋,那香味儿……
而且,铁板鱿鱼的出现,似乎也能为日后引入烧烤试试水?
总之,抱着“入股不亏”的念头,商定好每日鱿鱼的送货时间之后,林稚就前往铁匠铺子那儿去打铁板了。
铁匠很热情:“小郎君要打些什么样式的锅釜?薄底厚底、铜车铁铛,咱家这里都能打。”
林稚给他大概描述了一下铁板的样子:“方正形状,厚一些,约莫十寸长、八寸宽。”
铁匠想象了一下,虽然之前没人提出过这样的要求,但打起来并不费事,便和林稚约定五日之后来取。
让林稚欣喜的是,付完定金回去的路上,又看见一样新鲜物。
一排木架子,腊肉、羊腿、猪腿,并着些鹿脯獐子等野味挂于其上——这是有人在卖腌肉。
腌肉一般出现在冬季,在夏天的尾巴挂出来售卖,多少有点反季生鲜的意思,出其不意地吸引了不少想要尝鲜的妇孺。
许是厨子当得久了,看见食材的瞬间林稚就把日后的菜品都想好了,笋焖火腿、火腿上汤、蜜瓜火腿……当即也去队伍后面排着了。
本朝人民酷爱野味,比起常见的猪腿羊腿,那些獾儿鹿獐明显更受欢迎,木架子上空了一大块。林稚作为穿越人士却不大吃得惯,只买了几条红硬硬的腊肉火腿带回去。
好在他的小弟们也不爱吃这些野味。
阿蓝是烹红肉的一把好手,一眼就相中了林稚带回来的几条火腿:“小郎君这火肉买得真好,红得很正。就是年头短了些,若是再放一放,两年腿的味道更好。”
林稚本来也没打算买来就吃,等到了冬天,冬笋出来了,切成片与火腿一同煲汤,那味道才叫一个鲜香。
他点点头,“那就放地窖里?”
其实也可以挂在凉棚上,但这时节毕竟是夏天,还是放窖子里保险。
“说起来,这地窖也是个好东西。”阿蓝笑道,“夏天可以储肉,冬天还可以储冰。”
被他这么一说,林稚倒真有点怀念起冬天来了,热腾腾的火锅、冰糖葫芦、香甜的柿饼,还有那蜜汁火腿……
美食丰富的冬天尚且需要等待,用来做鱿鱼的铁板却是短短几天就打好了。
因这些天的鱿鱼供应没断过,林稚就先做了些红烧鱿鱼给食客们上着,等到铁板到了,才上新了这道“铁板鱿鱼”。
不仅上新,还在前一天广而告之——明日的柔鱼有全新做法。
“全新做法”听着就勾人好奇心,是以转天一大早,爱吃鱿鱼且闲着没事干的客人便纷纷来店里等候。
闲来无事,人们边嗑瓜子边聊天,“除了煎炒烹炸,还能有什么新鲜做法?”
“谁知道呢?不过店主人从来没叫人失望过,先等着看吧。”
话音刚落,林稚和阿青一人拿着鱿鱼,一人手持铁板,一前一后从后厨出来。
林稚对店内食客道:“接下来,我和阿青为大家演示一下这柔鱼的做法。”
底下的食客很捧场:“好!”
阿青似是有些社恐,紧张地抿抿唇角,把处理干净的鱿鱼串在木签子上,两面刷上清酱汁、撒上孜然椒盐,往滚热的铁板上一放——
鲜香的海鲜味道顿时溢满了整个屋子。
他在那边烤着,林稚在这边解释着:“等到鱼须卷曲、颜色变深,就可以翻面继续炙另一面了。”
阿青很配合地把手中鱿鱼翻了个面,用小铁铲压了压。
闻着这股鲜香的味道,食客们纷纷抚掌而笑:“果真是新鲜的做法!”
如此又烤了一会儿,等到铁板那股热烫的温度稍稍降低,鱿鱼也就烤好了。
依然是切小块试吃,一根一根牙签发下去,食客们吃了都说好——好吃又好玩!
这场烤鱿鱼的表演结束后自是不必多说,人们都上前领了鱿鱼和铁板,打算亲自体验一下烤鱿鱼的快乐。
二十斤鱿鱼配二十块铁板,很快发放完毕,沈小七和阿蓝穿梭在各个食案之间,遇到不会操作、酱料刷得太多、串不好签子的食客就帮一下忙。
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手笨的食客或是没烤熟、或是烤糊了,但也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别有一番趣味。刚过上午,小酒楼就热闹起来。
更多还是烤成功的人:“这柔鱼味道真妙!”
热铁板炙过的鱿鱼口感独特,肉质软嫩却又富有嚼劲,轻咬一口,劲道、鲜甜,满口咸香。
看着欢声笑语的食客,林稚觉得,烧烤该是稳了。
听说酒楼上了个做法新鲜的菜,孟淮安当然要来凑一凑热闹。
“林小郎君!”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稚出来招呼他:“让我猜猜,二郎一定是来吃柔鱼的吧?”
孟淮安嘿嘿一笑,“小郎君果然了解我。”
然后林稚问了一串问题:“那孟小郎君是要刷好酱汁还是不刷的、柔鱼要大个还是小个的、酱汁要甜的还是辣的?”
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孟淮安琢磨着回答“不刷”、“大个”、“辣酱”。
替他串好签子,林稚忍不住问:“孟少卿怎么没来?”
意料之中的回答:“唉,兄长忙啊,每日在大理寺都脱不开身。”
同为大宋公务员,有人一年假期一百多天,有人天天加班……林稚不由得心疼了孟琼舟一把,“孟少卿果真辛苦。”
“是啊。”孟淮安拿铁铲烤着鱿鱼,“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要去大理寺。”
林稚笑了笑,这是能由人选择的吗?
谁知烤着烤着,孟淮安忽然一拍脑袋,“对了!”
“怎么了?”
孟淮安单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知道我今日要来小郎君这里,兄长特意让我捎了封信来。”
林稚愣愣地把信接过来。
孟琼舟给他写信?
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前几日“小郎君从未见过我的字,怎知我字好”的缘故。
林稚接了信,回到后院打开一看,是一首词的上半阕。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字端苍劲,笔墨横姿,实乃一笔好字,真是应了那句“神清骨秀,郎艳独绝”。
林稚轻轻一笑,把信折好放进怀里。
又过几天是夏至日,正捣菠菜汁子的时候,有人敲门。
“小郎君,我来讨饭啦。”陈三娘的声音。
这时候的“讨饭”并不是常见的那个意思。本朝人过夏至有一项特殊的习俗——吃百家饭,据说能避免中暑。
虽然不知道吃饭和中暑有什么关系,但并不影响这项习俗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哪怕是在后世,也有“冬至饺子夏至面”的说法。
林稚给她开了门,打招呼道:“三娘。”
陈三娘今日打扮得很清爽,带着与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又来打扰小郎君了。”
“习俗如此,何谈打扰。”
陈三娘笑了笑,接着感叹:“要是有个姓白或者姓柏的人就好了。”
从白家或柏家讨要的饭,可不就是百家饭?可惜南门大街没有这两个姓氏的人,不然能省去许多事。
早知道今日会有许多人来登门,林稚提前备了不少炒饭,没放太多东西,只胡萝卜丁、青豌豆、鸡蛋碎,放些酱油和猪油,简单炒一炒就很香。
两刻钟前程家两兄弟刚拿着食盒讨走两大碗,林稚又给陈三娘装下不少,“三娘拿好,当心洒了。”
“吃过林小郎君的饭,今年一定不中暑!”陈三娘笑吟吟接过,又问他:“来时没带着饭,小郎君要不要到我家用个午食?”
习俗如此,林稚也没推辞,只笑道:“刚挤了菠菜汁子出来,不如晚上再去叨扰三娘?”
菜汁子挤出来需得尽快拌进面粉里,不然就氧化了。
陈三娘扫了一眼那墨绿墨绿的菠菜,才反应过来今天要吃冷淘,“你看我,净顾着今日要讨百家饭,把冷淘这事都忘了!”
林稚笑笑,“我也是被阿蓝提醒才记起来的。”
宋朝人民夏至日惯常要吃冷淘,冷淘就是冷面,或是槐叶冷淘,或是甘菊冷淘,其中又以槐叶冷淘最为常见。
采青槐嫩叶捣汁和入面粉,做好的面条颜色碧绿,过冷水后拌着各种调味佐料吃,味道清苦适口,是绝佳的消暑小食。
于是陈三娘的疑惑就来了:“小郎君怎么没吃槐叶冷淘?”
因为……林稚嫌苦。
槐叶冷淘固然清香,又有“芳香敌兰荪”的美名,然而就算加了各种精浇,他吃着也觉得清苦。
林稚道:“三娘也不妨试一试这菠菜冷淘,颜色不变,清香不变,吃着却没那么苦了。”
想来这时候的浇头冷淘多了去了,银丝冷淘、丝鸡淘、熟齑笋肉淘面……也不多他一个菠菜冷淘。
陈三娘道:“行,等我回去试一试。小郎君总有这些新奇主意——晚上记得来吃饭!”
送走陈三娘,林稚继续鼓捣自己独一份的菠菜冷淘。
把菠菜汁子掺进面粉里,抻出细面条,烫水滚一遍,冷水过一遍,浇上炸虾子、煎鲈鱼片的浇头,这菠菜冷淘就算好了。
因菠菜槐叶颜色相似,阿蓝连吃好几口才觉出不同,“小郎君做的似乎不是槐叶冷淘?吃着没那么清苦。”
沈小七才不管是什么做的,好吃就行。
阿青倒是一尝就尝了出来:“菠菜?”
“没错。”林稚给他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阿青这舌头就是灵!
阿青抿抿唇,“菠菜也很好。”
配着酥脆的虾子、焦香的鲈鱼片,几人很快吸溜完一大碗面条。
吃过这顿不会中暑的菠菜冷淘,四人略作午间休息,又投入到了忙碌的食店工作当中。
把鱼贩送来的螺蛳放水里吐沙、鱿鱼剥皮去除内脏、铁板放炉子里烧着,忙忙碌碌度过了一个下午。
暮色四合,想起和陈三娘的约定,林稚洗净双手,又换了身衣服,这才施施然去了隔壁香药铺子。
要说这约定俗成的习俗虽然麻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能讨个吉利不说,还无意当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对比充满高科技时代的上辈子,他哪里记得隔壁邻居姓甚名谁?
估计是想着他中午吃了冷淘,陈三娘准备的饭食没见到面条的身影,倒是有不少本土特色菜,肉咸豉、笋焙鹌子、炙鸡、百味羹。
肉咸豉是用豆豉汤煮熟的羊肉,笋焙鹌子是竹笋烤鹌鹑,百味羹是用猪棒骨和火腿制成的多味咸羹。
“小郎君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吧?快多吃些。”
林稚笑道:“从菜量上就能看出,三娘是个实在人。”
海大的盘子里,肉菜多得要溢出来,林稚忍不住把自家酒楼菜量代入进去——要是照这个程度来,只怕要喝西北风了。
“菜多更要多吃!”陈三娘热情地给他夹菜夹肉,“这鹌子是上午送来的,现杀现烤,小郎君尝尝味道如何?”
林稚咬下小口,“酥香得很。”
说到吃食,陈三娘的话多了起来,“鹌子好吃虽是好吃,个头却小了点,做法也因个头受限了。除了炸烤,似乎找不到其他烹制方法了……小郎君以为呢?”
林稚再一次感受到陈三娘说话的艺术——和厨子讨论厨艺,那简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除了煎烤油炸,其实还可以煲汤喝。”
陈三娘一脸求知:“小郎君仔细说说。”
“我也是从人家那里听来的。”林稚笑道,“口味清淡的就是百合鹌子汤、红枣枸杞鹌子汤,想要口味浓郁一些,就放花胶或排骨同炖,都很好。”
陈三娘似乎对那道“清润百合鹌子炖汤”很有兴趣,让林稚详细说了说做法。
“做法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百合、茨实、虫草花、枸杞子,再放几颗枣子,慢慢炖着就是。”
陈三娘却宛如得到了真经,“我记下了。”边记还边给林稚夹菜。
林稚望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羊肉炙鸡烤鹌鹑……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吃。
然后他就不负众望地吃撑了。
眼见陈三娘还要给他夹一大块羊肉,林稚连忙摆手:“多谢三娘,但是……我真的吃不下了。”
陈三娘瞧了瞧他的碗,感叹:“小郎君饭量还是小了些。”
林稚忍不住自我怀疑:“……小吗?”他明明吃了那么大一碗饭!
“当然小。”陈三娘毫不迟疑地点头,顺便还把昱哥儿拉过来做比对,“小郎君吃得还没我家昱哥儿多。”
“昱哥儿还在长身体,吃得多些也正常。”
林稚往昱哥儿的碗里瞟一眼,发现除了满满当当的鸡骨头以外,碗中还剩下不少芦笋。
这是挑食了?
说到挑食,他很快想到某人,下意识笑了一下,“昱哥儿是不爱吃芦笋吗?”
昱哥儿疯狂点头,陈三娘也在旁边附和:“是啊,这孩子平日最厌烦吃笋。”
“可一年当中冬笋春笋都是少不了的,就连夏秋两季都随处可见,不吃笋怎么行?”
昱哥儿摇头:“就不吃!”
“为什么不吃笋?”林稚问它。
“笋子味苦!”
林稚想了想,道:“从前有个性格高洁的大诗人,他曾写下一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以此来赞美竹子的清风亮节。”
“大诗人!”昱哥儿一脸好奇:“可是这和笋有什么关系?”
“你傻呀?”陈三娘在旁边道,“竹笋是竹子的幼芽!”
“哦……”昱哥儿恍然大悟。
林稚适时地补上一句:“想不想成为大诗人?”
稚嫩又坚定的童声:“想!”
“那昱哥儿以后可要多吃些笋子。”林稚笑道。
昱哥儿马上皱着眉头把笋夹吃了。
离开香药铺子,林稚在街上溜达了好几圈,觉得消食得差不多了,这才回了酒楼。
刚踏进门栏,便瞧见窗边那道熟悉的背影——孟琼舟正在看食单。
今天加班狂魔歇班了?
林稚走过去,“昨日孟小郎君来吃过柔鱼,孟郎君今日也是来吃这个的吧?”
孟琼舟放下食单,“小郎君说的是。”
螺蛳粉、铁板鱿鱼……想到高贵冷艳的孟少卿要吃这些接地气儿的食物,林稚就觉得一阵兴奋。
点好小份甜口酱汁的鱿鱼,阿青把烧得滚烫的铁板端上来,看了看两人。
林稚总觉得这孩子最近有心事,不然怎么老是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
罢了,青春期嘛……
鉴于孟琼舟之前没吃过铁板烤鱿鱼,林稚给他仔细讲了讲做法,谁知不过错个眼神的功夫,孟琼舟就被烫到了。
孟少卿被烫到也不言不语,只是皱着眉头,林稚见不得他皱眉,连忙捉住他的手仔细察看。
对方白皙修长的手指上赫然出现一道鲜红的烫痕,对比周围白皙的皮肤,更显得触目惊心。
林稚马上往那处伤口吹了吹气,“疼不疼?”
被他的手握着,孟琼舟微不可察地蜷了蜷手指,“……不疼。”
怎么可能不疼!
林稚连忙带他去后院用井水冲洗。
冲完过后,林稚拿出店中常备的烫伤膏,“这三黄膏里面放了黄芪、黄柏、黄连,还有一味冰片,最清凉止疼。”
“万幸是左手,不影响写字。”
孟琼舟低头看他垂下的发丝,“多谢林小郎君。”
“孟郎君跟我道什么谢。”林稚涂着药膏道,“要是我刚才帮你弄完那铁板,你也不会烫到了。”
孟琼舟道:“是我手笨。”
林稚没接话,只专心致志地为他涂烫伤膏。
突然摸过一处略粗糙的皮肤,低头一看,是个薄茧。
感受到他的动作,孟琼舟解释:“练箭所致。”
怪不得在左手长茧。林稚点点头,忍不住在那里多摸了几下。
考虑到铁板导热迅速,他在打板子时特意告诉铁匠多加一个防烫手柄,自铁板鱿鱼上新以来,还没有客人被烫伤过……没想到居然被孟琼舟打破记录了。
孟少卿看着冰雪聪明,又写得一笔好字……怎么手这么笨?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就是十岁的小林啦,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还有小孟是看到长大后的小林才突然友情变质(一见钟情)的,不是变态!

雨点滴答滴答打着窗沿。
过了夏至的雨, 再下起来就属于“一场秋雨一场寒”的范畴,仔细一体会,还真是比初夏的雨冷了许多。
林稚站在窗前, 仰头看外面的雨景。
想到当初“有钱了一定要找个专门采蘑菇的小工”的戏言, 小工好找,蘑菇却是不好采——雨哪是天天下的?
就算天天下, 还要人挤人地和其他采蘑菇的人抢,去得晚了, 可能只能采个蘑菇屁股,和上辈子挤公交挤地铁又是一番不同的感受。
原先还没这么多人采蘑菇, 喜好这一口的大部分也只集中在挑野菜、摘槐花的阶段,不知什么时候, 采蘑菇的活动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真不怪林稚自恋, 这和他酒楼的小鸡炖蘑菇有一定关系吧?
掐着雨刚停的时间点,林稚背着小竹筐子, 去南湖边采蘑菇。
要说临安城确实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春日野钓、夏日挑菜、秋日采蘑, 光是靠这些大自然的馈赠几乎就能吃饱了。
因刚下过雨,出来的人并不很多,林稚足足采了一上午,总算备好了今年的最后一批榛蘑。
他听起身来,很意外地, 腰居然不是很酸。
可能食店开得久了, 身体得到了锻炼?
虽然和沈小七、阿青他们天生强健的身体比不了,但能达到这种程度, 林稚已经挺满意了。
许是和蘑菇有缘, 回去的路上, 又遇着一份卖平菇的。
那小贩见他也背着个蘑菇筐子,还以为遇到了同行,很是警惕地打量他好几眼。
听林稚说要买蘑菇,还是包圆买,这才放下心来。
林稚倒觉得没什么——如果其他酒楼食店的店主小厮来他店里吃饭,他也会很警惕。
那小贩嘿嘿一笑,把捆好的平菇递给他:“想来也是,郎君气质出众,哪里和我们一样?”
回到酒楼,把榛蘑洗干、剪去硬柄,铺在竹篾上,正准备放在得风的地方晾晒,谁知天公不作美,又开始下起雨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照这个势头,今天就得穿上五分之一棉袄了吧?
说起棉袄,很有必要去成衣铺子提前买着,免得日后涨价。
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收起来,正要鼓捣平菇的时候,有人打着罗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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