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非人类—— by一节藕

作者:一节藕  录入:07-28

他不用上许多小语种的课,不用学习骑马击剑,也不用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等一系列繁琐难度又高的课程,更加不用学跳舞学礼仪,他每天只需要陪陆及,要么自己在一边吃吃喝喝,要么陪着陆及吃吃喝喝。
总之,只要不进入主屋那边,只和陆及待在自己的房子里,赏南还是觉得挺轻松快乐的,虽然时间门过去了大半年,陆及的黑化值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要下降的迹象,但想到对手是陆及,赏南又坦然了,正常,对手太厉害。
很快便是赏南的生日了,他马上就十六岁了。
香夫人拿着尺子对赏南各种量,量完以后,香夫人看着本子上的数值,笑着点点头,“不错,比刚来的时候长高了五厘米,已经一米七了,男孩子要长到二十岁,长个一米八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
“冬天的衣服过几天就要送来了,是少爷报的尺寸,你告诉他的?”
赏南坐在椅子上,摇摇头,“我没说过。”
“那就是目测的咯?”香夫人眼神揶揄。
赏南无奈,“香夫人,您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香夫人收好软尺和记录本,“少爷已经在给你物色老师了,我只是在想,你以后每天要上多少课呢?”
“上课?”赏南愣了一下,“我也要上课了?”他不想上课,有一次,陆及怕他无聊,让香夫人带他出去玩,香夫人便带他去了上门上课的地方——莫元元他们在学骑马,马匹高大威猛,马蹄离地后发出高亢的嘶鸣,那么高的马,如果没有力气揪住缰绳,摔下来肯定会受很重的伤,他记得,陆及就是骑马摔下来,所以才受伤的。
“是呢宝宝,不过还没定下来具体上什么课程,你想上什么课可以去和少爷说,不过我想……过两天后,少爷应该会来询问你的意见。”香夫人捏了捏赏南的脸,这大半年以来,赏南吃得好喝得好也睡得好,脸上的肉都多了些,白白嫩嫩的,长成了和他同行的一群孩子里边最漂亮的那一个,她不得不感叹少爷眼光好,当初把赏南留下来是正确的,是一个没心眼又开朗的孩子。
赏南在这里的大半年,陆及感冒发烧的次数都少了一些。
“对了,明天是你的生日,十六岁,也算半个大人了,你可以去向少爷要礼物,比方说,你不想上课,看他答不答应?”香夫人逗赏南玩儿。
赏南:“不去。”
这半年以来,赏南在这里看见了很多不平等,其实也不算不平等,当初带他们进来时,陆家的人就把要求说得很清楚,名为伴读和玩伴,其实就是为陆荔他们培养助手与心腹,就是服务于他们的。
赏南倒还好,他整日跟着陆及,陆及很好,除了刚开始惩罚过莫元元,后来这段日子,他一直表现得像个体贴温柔的大哥哥。
不过他实际年龄都六百多岁了,赏南觉得,叫他大爷爷更合适啦。
只不过面对着陆及,赏南就很难将他和老头儿联想到一起。
但不管陆及再如何亲切,赏南也不会自以为是到去找他要生日礼物,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和香夫人聊完,赏南去厨房给外面的几只狗准备吃的,自从赏南来了以后,喂狗这项工作就落在了他的头上,他对小动物有着天然的好感,准确来说,他喜欢一切不是人的东西。
猎犬一共有三只,都是黑色的,但品种不同,体型从大分别是大锤,螺丝刀,还有起子,大锤最强壮,螺丝刀最灵活,起子最聪明,曾经骗赏南喂了它三顿晚饭。
它们仨的狗窝就在陆及房间门的窗户下面,赏南将牛肉挨个放在狗的饭碗里,放完以后,他抬头看了一眼陆及房间门的窗户,窗户敞着,灌进去的是冬风。
不冷吗?
难怪总咳嗽。
赏南心里刚腹诽完,头顶就传来几声咳嗽,陆及手掌撑在窗台上,看着底下的赏南。
他和赏南相处得并不多,也并不是天天见面,频率最高的应该是一周一次,他不喜欢自己的空间门被他人闯入,如果是赏南,那勉强可以忍受,可太频繁了也不可以。
所以他每次见到赏南时,都觉得对方又比上一次长开了些,果然年纪小,一天一个样。
此时的赏南手里抱着铁盆,眯着眼睛看着上方,估计是长大了些,脸颊的婴儿肥褪了些许,眼睛也没刚来的时候那么大了,五官逐渐变得立体,从男孩子转变成了少年。
孟管家和香夫人很会给赏南挑选衣服,白衬衫和皮面的棕色束腰短背心,外面是一件牛仔内里加绒的短外套,领口和袖口都有一圈厚又柔软的绒毛,黑色的牛仔裤包裹着双腿,裤腿扎进长靴,利落又干练,比陆其声那几个更加像陆家的小少爷。
“小南,来我房间门。”
赏南抱着铁盆冲进屋,将盆放到厨房后,他懒得坐电梯,走楼梯很快就跑上了顶楼,按规矩,他扣了扣陆及的房门。
门在眼前打开,赏南大步走到书桌前面,他在软垫上跪下,额头贴在手掌上,直起身时,说道:“上午好,哥。”
一开始的时候,赏南很不适应陆及的规矩,甚至讨厌,但当后来知道对方已经死了六百多年……最重要的是14提供的资料,如果对它不恭敬,相当于对死者不敬,会因诅咒而变成玫瑰。
赏南立刻便释怀了,算了,就当跪自己祖宗。
问好后,赏南盘腿坐在软垫上,接过陆及递过来的一小把干果,同时听见陆及说:“我准备让你也开始上一些课。”
赏南没吭声。
陆及看着男生低着头,一言不发地嚼着干果的样子,笑了,“不想上学?”
赏南知道考验演技的时刻到了,他摇摇头,遂又抬起头,眼巴巴地问道:“我不能一直陪着你吗?”
他语气挺可怜的,但也无知,像小雏鸟,不知道天高,也不知道海阔,以为能留在巢穴一辈子。
”我想一直陪着你,哪里都不去。”赏南看见陆及不答,低下头,语气闷闷地说道。
陆及失笑,咳嗽了几声,语气爱怜,“我身体不好,可能陪你走不了多远,你多学一些东西,以后肯定能有用到的时候。”
赏南还记得14说过,陆及会在二十七岁那年去世,如果陆及玩腻了,那这就是最后一次,谁也不知道他死后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还有两年半的时间门。
如果陆及放下了,黑化值清零了,那他就不会死在二十七岁,他会长命百岁,这次,陆及一定能长命百岁。
赏南再次摇了摇头,很诚实地说:“我不学。”
陆及眼里的笑变得淡了些,他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孩子开始不听话,是因为进入叛逆期了?
被怪物幽幽的盯着的感觉算不上好,赏南往前挪了挪,他手指搭在陆及的膝盖上,仰着头,眼巴巴地说道:“我要是变厉害了,你是不是就要死掉了?我想要你一直活着,我不想变厉害,哥,你好好活着吧。”

赏南说完后,陆及依旧用那样温和的眼神看着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联想到对方的本来身份,赏南做出似乎是刚刚才想起来的表情,恍然大悟似的,“你不是人,也会死吗?”
陆及抬手将赏南留得有些长的刘海拨开,露出额头,“死亡对每个人都很平等,可我会和魔鬼一起下地狱。”
它算是活了六百多年,见过这个家族的鼎盛时期,也见过这个家族最没落衰败时的样子。陆家一切的动荡和改革,它都身处其中,靡雾山的每棵树,都是它看着长大的,它花园里的玫瑰,也是它亲手栽种与施肥。
现在陆家又处于一个极鼎盛的时期,可没有哪个家族是可以长盛不衰的,时代需要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极盛也是极衰,所以陆家每隔一些年份,在陆家到达一个小顶峰的时候,就会献祭一名后人,用来避免出现衰败现象,以维持陆家持续的富贵繁荣。
赏南有些心疼陆及,哪怕知道对方的咳嗽和虚弱都是假的,但被拿来献祭六次,也无法去比较哪一次更痛。硬要说的话,应该是第一次吧,第一次被献祭的陆绅,二十七岁,站在陆家和人生的最高处,志得意满,年轻有为,这样的人,却被一场大火烧死在这栋房子里,于是,骷髅诞生了,它对陆家人不离不弃。
陆家的人不知道,他们奉为老祖宗的陆绅,其实一直都在他们的身边,静静地注视着这里的一切。
陆及看着赏南皱着眉头的样子,用冰凉的指腹按在他的眉心,“小小年纪,哪来这么多愁?”
“陆及,你为什么会是骷髅呢?”赏南问道,他希望离陆及更近一些,离骷髅更近一些,虽然他大概知道了原因,但陆及还不知道他知情。
赏南问得直接,但陆及不一定回答得也直接。
陆及的眼中像是下过一场江南的雨,潮气深浓,“我的皮肉在一场大火中被烧得一无所剩,我剜出了自己被烧得干枯的内脏与眼球,洗净骨架上沾满的黑色灰尘。小南,我已经过世很久了,你刚刚问的问题,我重新回答你一次,是死亡选择了我,而不是我选择了死亡,你的请求,并不是我应下便能实现的。”
赏南认真地听着,他没想到陆及会把真相告诉自己,他表情有些惊愕,也有些无措,更多的是疑惑, “死过一次的人,还会死吗?”
陆及却没有回答赏南,而是反问他,“你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
陆及笑起来,这次大概是真的笑了,赏南能分辨出来,陆及真正觉得开心而笑起来的时候,和那幅画里的陆绅居然有了五六分相像。
“对,我会再死一次,和大家一起。”最后几个字,陆及说得很轻,如果赏南真是这个世界十六岁什么不懂的少年,那他估计会固执的追问“和大家一起什么意思”。
但赏南不是,他知道陆及所说的大家是谁,是陆家所有人,是底下小镇上的人,还有美泽市曾经受过陆家恩惠的人,可能会有一些无辜的人,但他们同样会被陆及的怨气波及到。
赏南愣愣地看着陆及,“那我呢?我怎么办?”
“离开美泽市,不论去哪里,我会给你很多钱,你一辈子也用不完的钱,”陆及咳嗽几声,他当时让赏南留下来,就真的会对他好,当成自己的晚辈一般疼爱,“做你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娶妻生子……”
赏南透过陆及看见了陆绅,或者说,其实陆及就是陆绅,他这番话,该是陆绅在说,骷髅在说,也是陆及在说,不管它成为了谁,都丝毫不影响他的温柔周到。
赏南突然觉得很难过,眼泪突然而至时完全不受控,像是身体某个阀门被打开,洪水被放出来,足以将他整个人都给淹没
他扑到陆及腿上,眼泪都擦在了陆及的裤子上面,他在想,那些人为什么一定要烧死陆绅不可,怎么那么狠心呢?
“生日想要什么礼物?我让人去给你准备。”陆及手掌抚着赏南后脑勺的头发,他哪会不知道少年在哭,但人总要长大的,长大的过程中一定会伴随眼泪和疼痛,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但他和赏南相处并不久,这孩子如此重感情,是让陆及感到有些意外的。
陆家的人血液里就是凉薄的,哪怕是陆及自身,他也很难说他对一个人好是出于喜爱这个人,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在执行自己的义务,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我要你活着。”赏南瓮声瓮气地说道。
赏南以为这样,陆及总会心软那么一点点点点点吧。
过了许久,头顶传来轻飘飘地一声:“好吧,那我让人给你准备一个生日宴,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孩子。”
赏南没点头,但也没说不要,只在陆及说完以后,猛地站起来冲了出去,门都没带上。
房间门对面的窗户敞开着,风将门合拢,陆及想到赏南刚刚离开时通红的眼睛,缓缓阖上眼皮,靠在了座椅里,轻喃了句:“没规矩。”
过了没多久,香夫人端着一杯咖啡进来,她将咖啡放在陆及对面的桌子上,往门口的方向又看了一眼,好奇道:“您和小南吵架了?”
陆及睁开眼睛,笑了声,“我多大,他多大,我怎么会和他吵架?”
虽然脸色仍然苍白,但陆及却没有再咳嗽,任冬风刮进来时有多凛冽。
“那刚刚在楼道里撞见,他匆匆打了声招呼,我看他眼睛都是红的……”
“小孩子脾气,闹一会儿自己就好了。”陆及说。
听见陆及这样说,香夫人没再继续问下去。
她走过去将门轻轻关上,转身的时候说道:“陆萧下个月会来老宅检查大家的功课。”陆萧是陆及的父亲。
陆及看着桌子上那一摞书,淡淡地“嗯”了声,过了几秒钟,又说:“陆萧这一脉,骨血里就是粗笨愚蠢的,上不得台面,还偏要坐在家主的位置上,陆家也算是走到头了。”
香夫人没有名字,她最开始跟着陆及的时候才七岁,陆及十七岁。那时候陆及还叫陆绅。美泽市在六百多年前也不叫美泽市,但也是这个国家很重要的一个经济枢纽。
陆家在那时候就已经靠丝绸与绣技声名远扬。
那晚下了大雨,她被后娘蒙着眼睛丢在路边,马车从耳边经过,她没多想,直接冲了上去,车夫下来解开她手上的绳子和蒙着眼睛的黑布,马车里的人没出来,但看这车队,她就知道,这一定是有钱人家的。
她将头都要磕破,辫子也散了,只求能给她一口饭吃,一件衣服穿。
撑着油纸伞走下马车的少爷长发在脑后利落地扎起,眉眼温润如玉。那样大的雨,陆绅穿着一身白袍,他在她面前蹲下来,递了手帕,笑着说道:“正好我身边缺个丫头,不过你太小了,先去学堂读书吧,不识字的丫头我可不要。”
她上了几年学堂,有了自己的名字,叫陆香,后来跟着陆绅做事,看着陆家在当地的声名越发显赫,也看着媒婆为了抢到陆绅的亲事恨不得把陆绅给吃了。
大火烧起来的那日,她和陆绅一起被关在了屋子里,陆绅问她:“后悔吗?”
陆香摇头,“不后悔。”
“怕吗?”
“不怕。”
她永远对陆绅忠诚,直到死的这一天。
大火烧了两整日,陆绅死了,却也不全然是死了,它在记忆中的位置找到陆香的发簪,为她重新做了骨架,大概是受它的怨气所影响,陆香又成了陆香。
她寄生在发簪里,靠着陆绅的怨气而活,陆绅在,她便在,陆绅死,她则死。
陆绅每一次去世之前,都会问陆香,想不想要真正做个人,陆香每次都坚定地摇头,她已经在陆绅的坟前自尽了六次。
第七次,陆绅是陆及,陆香是香夫人。
谈起陆萧,陆萧是陆绅三叔那一脉的,三叔年轻时便只会吃酒逛青楼,败家子一个,但陆萧还不错,算是矮子中间拔出来的高个,无奈陆荔又是个蠢的。
香夫人叹了口气,“他肯定很怕您现在就死了,您要是现在就死了,他就就功亏一篑了。”
献祭的事情,早一天晚一天都不可以,陆及必须死在二十七岁生日当天。
陆及从马上摔下来时,把陆萧差点吓背过气去,如果陆及死在了马蹄下,那等一下个符合祭品要求的,又不知道要等多久。
所以陆及现在这么虚弱,时时让陆萧提心吊胆,隔一段时间时间,陆萧就会打电话询问一下陆及的身体状况。
在外人眼里,这是陆萧对陆及的关心,哪怕陆及身体已经废了,可他依旧最重视陆及。
“对了,”陆及突然笑开了,笑容让香夫人恍惚以为自己看见了陆绅,“你和孟叔商量着给小南准备一个生日宴,十六岁该好好操办才对。”
香夫人又叹了气,“他还在生气呢,估计不会配合。”
“往哪儿去了?我等会去看看。”
“高尔夫球场那边。”香夫人回答,顿了顿,又说,“元元他们那群孩子在那边玩呢,不知道会不会撞上。”
陆及现在对待赏南的样子,令香夫人想起陆绅对待自己的样子,但有许多处是不一样的。
陆绅对每个人都很好很周到,对自己,是主仆情分,上下有别,她不能逾矩,少爷永远是少爷,虽然陆绅对下面的人向来不会立多森严的规矩。
对赏南呢,几乎算是纵容,陆家其他人对伴读立的条款足能翻几页,可在陆及这里,不仅要费心准备生日宴,还要亲自去哄那小祖宗别生气了。
香夫人想到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猜测,但想到自己和陆及的身份,瞬间又立马在内心否掉了这个猜测。
天气正好,今天又是周末,不用上课,莫元元他们一群人在球场打球,陆家人没在,只有自己这群小伙伴。
上了大半年的课,大家都跟刚来陆家时不一样了,当时拘谨又无措的一群半大少年少女,在这里过着仅次于陆家人的生活,享受着同等的教育和服务,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得自信又明媚。
不过,陆家人有九个,人多就会出现抱团行为,陆荔是陆萧的女儿,算是正统,陆荔瞧不起这些堂的,但和陆其声的关系还算不错,于是连带着影响了胡蝶兰,胡蝶兰和莫元元在一块儿玩儿,可看见赏南之后,胡蝶兰立马就喜笑颜开地冲赏南挥手——因为陆及是陆荔的亲哥。
而其他人,也分为三个小团体,太明显了,赏南一眼就看出来了。
“哇,感觉起子比上次见到的时候胖了点。”胡蝶兰在戴着嘴套的起子面前蹲下,但不敢伸手摸,因为陆及的狗,生人勿近。
“一起玩儿吗?”胡蝶兰站起来,主动邀请赏南。
赏南摇头,“我不会。”他确实不会,原本就不会,来了这里也没上过什么课,就是不会。
他刚回答完胡蝶兰,莫元元便走过来了,没什么表情地说道:“什么都不会,不知道你留在陆家有什么用。”
莫元元比刚来的时候又长高了一截,不过没有刚来的时候壮实了,赏南觉得应该是抽条了,比之前看着要顺眼。而他被陆及打掉的那一颗牙,牙齿不能再生,牙医给他装了颗假的,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可能是因为上课还是学了点东西,莫元元对赏南的恶意少了些,只是嘴还是那么贱。
赏南看见他就翻白眼,小屁孩。
莫元元说话没人理,他自讨没趣,尤其是赏南还翻了个白眼,他被噎了一下,挥着球杆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赏南,赏南也比以前看着顺眼了,或许是陆及把他捧手心里养吧,看着就金贵得碰都不敢碰的样子。
胡蝶兰回头瞥了莫元元一眼,收回视线后,对赏南说:“别理他,不过他现在比之前好多了,他现在就是嘴巴讨厌,人还不错,上次苏皓受罚,他还帮忙说话了,只不过他那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帮忙说话之后,他自己也跟着一块儿挨罚了。”
“你还好吗?”赏南问胡蝶兰。
“我挺好的,陆荔对我挺好的,可能是因为都是女生吧,我每次来例假都痛得不行,她每次都在医务室陪着我。”胡蝶兰跟刚开始来的时候简直是大变样,她扎了两根长辫子,戴着白色遮阳帽,恬静淡雅。
“我本来也想问问你过得好不好……”胡蝶兰上下打量着赏南,噗嗤笑了,“但好像没有问的必要,陆及对你真的是不错的。”
赏南没好意思说自己在和陆及生闷气,也不算是生闷气,但在陆及眼里看来,自己肯定是生气了。
他不是生气,他这是演技。
不过的确当时生出了一种无力感,面对太厉害的对手时产生的一种无力感。
所以他决定出来走走,冷静冷静。
和胡蝶兰聊了会儿,赏南准备走了,还没转身,一个飞盘就从远处飞过来,正好砸在赏南的膝盖上,泡沫做的,不疼。
赏南抬起头,看着莫元元。
莫元元抬了抬下巴,大声喊:“你的狗会接飞盘吗?”
起子是猎犬,接什么飞盘?
虽然不会接飞盘,可起子会捕猎,赏南没说话,只是蹲下松开了手里的牵引绳,起子听见锁扣松开的声音,立马撒开腿朝莫元元跑过去。
几只猎犬每天都会在院子里追逐打闹,偶尔还会被带去靡雾山打猎,奔跑起来的速度岂能是两条腿的人类能比的,莫元元看着浑身腱子肉的黑犬,吓得大惊失色,拔腿就跑,只不过还没跑几步就被起子追上了。
起子跃起来,狠狠扑在莫元元的背上,起子虽然是三只狗里边个头最小的,可也有五十多斤,猛冲在莫元元的背上,莫元元直接就趴在了草坪上,他抱着头,那条狗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声音就在耳边,口水滴滴答答从嘴套里流出来,滴在莫元元的头上。
要不是起子戴着嘴套,莫元元觉得这狗下一秒就会一口咬在自己的头上。
“起子,过来。”赏南的声音此刻出现在耳边,令莫元元觉得宛如天籁,背上的重量很快撤走。
起子跑到赏南腿边蹲下,用求夸奖的眼神看着赏南,赏南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牛肉干,给起子喂了一粒。
莫元元起身,但还坐在草地上,他呸掉嘴里的草屑,“用狗欺负人,你算什么男人?”
赏南弯腰摸了摸起子的头,笑着说道:“连狗都打不过,你算什么男人?”
“……”莫元元嗤笑一声,“你他妈和这狗打一架试试,你打得过?”而且,莫元元觉得自己之所以打不过这狗,纯粹是因为这是陆及的狗,真要伤了陆及的狗,那又要被打掉一颗牙。
沉默了几秒钟,莫元元翘起嘴角,“赏南,不用狗,你敢和我打一架吗?”
“我不打。”
“你不敢。”
“我不打架。”
“你不敢和我,你打不过我。”
赏南又给起子喂了两粒牛肉干,他把袋子封好塞到口袋里,看着地上的莫元元,“来。”
两人是友谊赛,其他人都围过来起哄,赏南把外套脱了递给胡蝶兰帮忙拿着,他穿白衬衫,灯笼袖的,看着哪像会打架的。
事实上,赏南真的不会打架,但谁让他今天心情很差呢。
赏南看着眼前的莫元元,莫元元虽然没有之前壮实,可个子在那儿,他本就比赏南大了岁数,现在身高比赏南高了大半个头,平时他们还要学习防身术以及各种运动课。赏南知道自己打不过。
莫元元脱了外套,弯下腰,“你没上课,我不用专业招式和你打,我们就普通的打。”
赏南言简意赅,“来。”
赏南甚至是先发起攻击的,他灵魂是个成年人,没见过打架也看过,抢占先机很重要。
莫元元也没料到赏南出手这么快,对方一拳头就照直打在了莫元元的脸上,令莫元元又想起来自己牙齿被陆及打掉的那个屈辱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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