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笙发愁地看着他,还以为他是为了图书馆被毁难过。
“唉,事已至此,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外公他也伤心得很,到现在还起不来床,但他很感激我们保全了那五十箱书,说等你醒了,亲自过来看你,还说你要是有兴趣,以后可以跟在他老人家身边学习,他以前到处收书的时候认识的人多,连蔡元培也是他的莫逆之交,你能跟着他,是天大的运气,连我都没有这种待遇呢!”
说到书,沈魄似被提醒了,蓦地抬头。
“我相机呢?!”
他左右张望,越发慌了。
“那相机呢,我拍了好多照片的,是不是摔了,还是你们扔哪儿了?”
“看把你急的!”郑笙转身从椅子上一个包里把相机拿出来。“约翰神父本来要把相机拿回去,把照片冲洗出来再拿来给你,但我说了,你醒来肯定到处找相机,所以我就把相机要过来,我那里正好也有一台柯达相机,就跟他换了。”
郑笙把相机递给他。
“喏,胶卷在里面,其它的也在包里!”
沈魄抢过来,低头检查了好几遍,他紧紧攥着相机,最后几乎搂入怀里,不是因为他有多宝贵这个相机,而是因为里面的照片对他来说很重要。
那几乎是他这段时间的见证,也是闻言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郑笙道。“准备出国吗?”
沈魄抬起头,声音沙哑:“你准备出国?”
郑笙也没隐瞒,点点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日本人退了一次,以后还会再来,山河破碎,刀兵不比别人强,就只能任人鱼肉。等上海事了,家里准备送我先到香港,再转道美国,我想学工程设计。”
沈魄一愣:“你说过要当文学家。”
郑笙苦笑:“写文章的,能救国吗?我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我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的,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的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沈魄不知想到什么,过了半天,才道:“我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我听沈伯父的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我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了你的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了,我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一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在也有点犹豫了。
国家如此,难道一个个都走了吗?
可他如果留下来,又能做什么?
当兵,沈魄很清楚自己不是那块料,虽然现在也成熟了,可骨子里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沈魄,只怕扛枪不过三天就要倒下。
跟着张元济读书,当个文人?沈魄也知道,自己混个中文系,一开始还是为了追求姑娘,要让他提笔写一首诗,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可现在让他去学父亲那样管理工厂,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思来想去,自己留在国内,竟然好像所有路都被封死了。
【你觉得,我要不要出国?】
早已习惯有个人随时随地在他身边,与他聊天探讨,为他出谋划策,沈魄思绪先于言语,自然而然在脑海里问出这句话。
问完,才惊觉失误。
闻言已经不在了。
从今往后,很可能不会再有闻言。
他需要自己去走这条漫长的人生路。
一百年后……到那时,他都一百二十多岁了,别说现在家国飘零,人命轻贱,就算他真能侥幸苟活到战争结束,难不成还能活到变成一百二十多岁的老妖怪吗?
沈魄鼻子一酸,潸然泪下。
郑笙无奈了,他从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像水做的林黛玉一样,自打醒来都哭过几回了?
他正发愁,忽然听见外面楼下传来喧哗声。
郑笙走到窗边往下探头,楼下正有一支舞狮队路过。
这是粤地人的老传统了,每到过年,总会舞狮舞龙,除秽迎新,上海因为是全国性都市,广州商会的人每年也都会请人扮上彩狮,在新年游行队伍里开路。
今年打仗了,前线将士在浴血,市民不管手里有钱没钱,都会节衣缩食给前线送上一点吃的用的,所有人的新年在炮火中度过,自然不可能再有此盛景,平常街坊莫说放鞭炮,便是打个喷嚏,都要小声些,生怕引来误会。
眼前的舞狮队与其说“队”,其实只有三个人,与往常规模相去甚远,一人敲锣,一人打鼓,还有一只“小狮子”在后面边舞边走。
放在从前,看惯了大场面的上海人觉得这就是小打小闹,都不稀得给上一眼,可现在,郑笙发现,除了自己,还有许多人从二楼窗户探出头望下去,脸上带着或许是憧憬的难以名状的神情。
没有人去斥责这支舞狮队的不合时宜,可能此时所有人心里都跟郑笙一样,想从“小狮子”的跃动中,从锣鼓的喧嚣中,窥见从前的热闹,与未来的希望。
长长的街道,原本是几个行人低着头行色匆匆,如今却也都驻足让路,看着舞狮队路过。还有好事的小孩子跟在后头拍掌,仿佛又有了从前几分过年的氛围。
不知怎的,郑笙鼻头一酸,也差点落下泪来。
“以后会有的。”
听见这句话,他扭过头,发现沈魄居然从床上下来,同他一样并肩站在窗边。当然,两只手都拄着拐杖。
“哎哟,你怎么下床了!”郑笙忙搀住他。
沈魄看着楼下光景,对郑笙道:“以后不仅会有,还会更热闹,这里所有楼房,都会被拆除,变成高楼大厦,战争会被阻挡在国门之外,因为不会再有人敢轻易就把大炮军舰拉到我们家来。”
他指着远处,“你看那里,就那个地方,会有一座美妙的高塔平地而起,每到晚上,星光璀璨,像一颗矗立在东方的明珠。还有那边,会有一大片商场,那里面卖的东西,汇聚了全世界最齐全最新的商品,就连美国,欧洲那些人,都要千里迢迢过来买。”
郑笙摸了摸他的额头:“你莫不是在做梦吧,也没发烧啊?”
沈魄自顾自道:“触目所及,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但放在眼下,没有人能理解吧,没有人觉得我们能做到,没有人觉得,觉得这个国家的人还能站起来,建设成那样。即便是最乐观的人,也肯定想不到……”
郑笙以为自己听明白了,顺着他的话道:“我倒是没怀疑过,泱泱大国几千年文明,要是能给我们几年时间,何愁建不起高楼,可是如今,唉!”
沈魄恍若未闻:“可这些事都该有人去做,光在这里想,有什么用呢?我总得做些什么,哪怕没有大出息,也得让那家伙好好看看,没了他,我照样也能闯出点名堂来,不然百年之后,肯定会被他嘲笑,都已经救书了,都已经参与历史了,怎么还没能留下自己的姓名?”
他喃喃说着,望向楼下渐行渐远的舞狮队,眼睛已经湿了。
闻言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有点如在梦中的感觉。
他发现自己能驱使手脚动作了,虽然不灵活,浑身发软,但这种踏实感,是之前在沈魄那里没有的。
入目是现代化的病房,病床、仪器、电视机,他这是回来了?
床头摆着鲜花,还有各种营养品,守在床头的母亲大喜过望,忙喊来护士,又是形形色色的人进出病房,冷静一下被填充得热闹,闻言还有点晕晕乎乎。
这是怎么了?
他记得自己昏迷前,好像遇到了地震?
他跟着居委会和村干部去劝说村民搬迁,结果碰上余震,头顶横梁砸下来,他下意识把离最近的一个小姑娘推开,自己却被砸中了?
闻言觉得自己好像喝了很多酒,喝断片的那种,他脑中的记忆断断续续,一会儿是地震前后,乡村支教的光景,一会儿又是沈魄和光怪陆离的民国,他有点分不清哪边才是真实的。
他亲缘浅薄,跟父母的关系也很一般,但现在,那个离异再嫁重组家庭又有了新的孩子,已经好几年没联系过的母亲,居然出现在他的病床前,这也让闻言觉得很不真实。
“你还认得人吗?”母亲轻声问他,大约是看他睁眼很久都没说话,怕他变成弱智了。
“妈。”闻言轻轻叫了一声。
母亲点点头,脸上的喜悦逐渐褪去,母子俩仿佛又变成两个相敬如宾的陌生人。
但是从她口中,闻言才知道,自己昏迷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舍身救人,自己却重症昏迷,成为地震中的先进典型,在他昏睡期间,已经有许多人来看过他,有领导,也有被救的人,还有普通村民,他支教的学生和家长,他们甚至自发捐款,鲜花下面的抽屉里放着成沓的纸币。
“你受到表彰,奖励已经在申请了,市领导跟我说,你这种情况,可以提前结束支教,不管你想继续读书,还是去考公,政策上也会适当给予倾斜。当初你跑到农村,我们就不赞同,你看看这里的环境,还是市里的,也比不上我们那,你好好考虑一下,最好还是……”
“我知道了。”闻言轻声打断她,“我有打算。”
女人瞬间闭嘴,脸上表情也更淡了。
两人像找不到话题硬被安排到一个场合的路人,她觉得自己对儿子已经够有耐心,明明不喜欢,也耐着性子说了这么久。
“对了,还有件事,乡下的房子要卖掉了,你舅舅清理出一些东西,是你外公留下的,说要留给你的,你有空回老家看看,要是你也不想要,我就让你舅舅顺便清理掉了。”
闻言有点诧异,外公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听说是个铁盒,里面还有些老照片什么的。”
“好,我找个时间回去看看,你让舅舅先别清理。”
母亲很快回去。
闻言出院的那天,已经是三个月之后,他不仅重症昏迷,还断了几根骨头,伤筋动骨一百天,能全手全脚活着,已经不错。
支教的同事和学生听说他出院,都过来接他,闻言看着他们,不期然想起沈魄。
午夜梦醒,他再也没有回去过,再也没见过那个纸醉金迷,却也大厦将倾的民国。
沈魄,沈家人,郑笙,张元济,老杜,林桂生,司机小吴,沈充,这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仿佛昙花一现,成为遥遥模糊的记忆。
闻言甚至不知道那一段经历是否真的存在过,一百年前是不是真有一个叫沈魄的大少爷,飞扬跋扈,风流倜傥,游手好闲。
又或者,这只是自己在昏迷期间做的一个梦罢了。
舅舅打电话过来,让他去拿老爷子留下来的东西。
“铁盒子都生锈得打不开了,我费了点力气才撬开,还以为老爷子留了什么宝贝,结果就是几张照片,你要是没空过来,我就收拾掉了。”
外公外婆跟子女的关系平平,两个子女也谈不上孝顺,闻言揣测这可能是自己母亲也不善跟他沟通的原因之一,但他从小跟着外公外婆长大,感情自然有所倾向。
这些都是上一辈的事情,斯人已逝,闻言不欲多加过问,忙说自己找时间过去,让舅舅留下东西。
由于他的特殊情况,固然可以提前结束支教回城,但闻言没有提前走,因为这里找老师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时间等新人过来交接,他只是请了个假,回乡下老家一趟。
从前的老房子大多翻新重建了,外公外婆的也不例外,闻言这次回去,除了舅舅递过来的铁盒子,已经找不出从前一丝痕迹。
盒子是老式月饼盒子,确实锈迹斑斑,不过舅舅已经打开过,闻言再开,就毫不费劲了。
里面果然如舅舅所说,只有一沓照片。
几乎全是黑白照,彩色的很少。
有合影,也有单人的照片。
后面还有几张,是拍摄建筑物和一些古旧书籍的。
“不知道老爷子把这几张照片藏得死紧做啥,合照上那个人我也不认识,还有那几张拍书的,我记得以前历史节目也有,根本不是什么独家照片!”舅舅吐槽道。
闻言没有追问盒子里是否还有其它东西被收走了而他不知道,这个问题没有多大意义,如果舅舅真收走了,也不会还给他。
他向舅舅道谢,带着铁盒子回县里宾馆。
在宾馆房间的灯下,他将所有照片一一放在桌上,开始端详还原。
前面是人像,有外公的独照,也有跟外婆的合照,背景有村里,也有县城的,还有两张是在北京圆明园的遗址面前,那时候的外公还挺年轻,不像后面满脸皱纹,他穿着文化衫和西装长裤,叉腰带笑。
闻言知道,外公从前也是个文化人,在北京读过书,特殊年代来到这个小地方,当了小学老师,后来是校长,娶了外婆成了家,一辈子生根,再也没离开过。
照片中的外公,渐渐长满皱纹,多了慈祥,合照里也多了个人,年纪好像比他还大,但背脊挺拔,人也高大,穿着裘毛大衣,西装革履,拄着拐杖,活像上海滩或华尔街的大佬,站在旁边的外公显得格格不入。
后来又有大佬的单人照,背景居然还是闻言印象中小时候的村镇。
他似乎跟外公关系不错,合照里面,两人还跟年轻人似的勾肩搭背,笑颜逐开。
这个人,是谁?
闻言多了疑惑,更有好奇。
这些照片是外公特意留给他的,所以里面没有舅舅或母亲,这能理解,可这些照片里,为什么会多个他不认识的人?
外公在世时,他好像也没听外公提起过这个朋友。
闻言继续往后看。
后面没有拍人了,拍的是景物。
闻言一见照片里熟悉的建筑物,就彻底怔住了。
这是……东方图书馆?
是了,那是未曾烧毁前的图书馆!
还有照片里拍摄的古旧书籍,那都是——
沈魄冲进图书馆,拿着相机到处拍,企图用有限的几张胶片,拍出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
闻言腾地起身,死死盯着这些照片。
这些都是存在过的?!
他不是在做梦?!
闻言定定地,近乎发呆地看了好一会儿,忽然抄起手机,输入一连串搜索的关键词。
东方图书馆,烧毁,五十箱书籍幸存,张元济,郑笙,沈魄。
他一个个事件和人名浏览过去,目光停顿在最后一个姓名上。
顺着名字的词条点进去,进入一个新的关联词条。
沈魄,字虑光,1912年生,上海人。
黑白照片上的人像,正是那个铁盒子里的人。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疑惑。
闻言一行行看过去,他看得很仔细,生怕漏过一些关键词。
那个人的少年时代,是他所熟悉的一切。
声色犬马,好逸恶劳。
可那人波澜壮阔的下半生,也是他不曾想到的。
谁能想到,当年娇生惯养,吃不得一点苦的沈少爷,还会有那样的经历呢?
闻言摸着手机屏幕上冰冷的字体,仿佛又回到那段惊心动魄,两人动不动就斗嘴的日子。
忽然,他嘴角的笑凝固了,愣愣看着一段采访视频。
“沈老先生曾经说过,他年少时有一位姓闻的好友,对他日后影响巨大,那么今日就让我们走近沈老先生的青少年时期,顺便回望过去的一百年。我们身后的这栋老房子,正是民国时期的沈公馆,它的前身,是清朝……”
那一夜,闻言在书桌前坐了很久。
从黄昏到天明,天际露出晨光。
他揉揉眼睛,顺手整理散落一桌的照片,有几张被翻过来,泛黄的背面角落写了一串数字。
闻言起初以为是照片编码,没有在意,但他很快发现,那些数字都是一样的。
02161819398
021,61819398?
看起来,竟还像是一个电话号码。
闻言皱着眉一张张翻过去,所有照片背面角落,竟都有这样一串数字。
有些已经模糊,但依旧能看出是一样的。
闻言犹豫半晌,看看时间,早上九点半了。
他照着这个电话打过去。
对面居然也有人接,还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对方自称刘律师,声音风风火火,带着客气以及隐藏的不耐,仿佛正被一桩棘手案子困扰,活火山即将爆发。
那一瞬间,闻言以为自己打错了,他忍住挂掉电话的冲动,硬着头皮说明来意,说自己在一沓老照片后面看见这个号码,就打过来试试看。
他等着对方骂他神经病然后把电话挂断,但没有,刘律师在那头愣了好几秒,竟是问出一个意料之外的问题。
“你说你姓闻,你是闻言闻先生?”
“这是沈老先生的委托,大概在二十多年前吧,他找到我师父。”
律所内,闻言与刘律师相对而坐,中间隔着一张茶几。
刘律师口中的师父,是带她入行的律师,如今已经退休了,但这份委托却从她师父那里,转到她手中。
“我师父跟沈老先生有些私交,帮他保管一份东西,他说,如果闻先生您本人以后亲自前来,就把这份东西亲自交给您。”
闻言从小县城又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接收的意外已经太多,都有些麻木了。
他递上身份证,任凭刘律师核实。
很快,刘律师给了他一把钥匙,并带他去了银行保险柜。
闻言简直不知道沈魄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按照寻常套路,他觉得沈魄可能是给他留了一些现金或房产之类的,又或者是什么宝贝,闻言还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寻思要是拿到的太多,就捐出去一部分,他甚至已经在考虑要捐多少,捐给哪个机构了。
结果保险柜打开,里面只有一本书。
确切地说,是一本很厚的日记。
闻言捧在手里,看着封面上“沈魄日记”那四个大字,有些哭笑不得。
这该不会是跨越百年的恶作剧吧?
沈魄这家伙不会还觉得自己很幽默吧?
刘律师的使命已经完成,她如释重负。
“我还以为沈老先生跟我师父开了个玩笑,没想到真有将钥匙交到您手上的一天。”
闻言:“这就是他要给我的东西,一本日记?”
刘律师摊手:“其实在今天之前,我也不知道保险柜里面是什么,多谢闻先生让我开了眼界,也许这本日记里夹了什么东西,如果您有需要,欢迎随时找我。”
她给了闻言一张名片,两人很快道别。
闻言拿着手中沉甸甸的日记,觉得自己应该好好看看沈魄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
他找了个没什么人的咖啡馆,选了个最安静偏僻不被打扰的角落,将日记本放在桌上,解开侧面的蝴蝶结,翻开第一页。
在某一个清冷的下午,阳光从窗外洒入,斑斑点点的金色将日记也染上明辉。
“喂,闻言,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好像第一次这么正式称呼你,有点不符合本少爷的习惯。
虽然我感觉上,我们分别也还没多久,但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回来,也许你看见这本日记的时间,是几年后,几十年后,甚至是一百年后,那时候本少爷估计也不可能活成一百多岁的老妖精。
我想写点东西,一来以后给你看,算是一点纪念,二来,我要做一些事情,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下去了,这本日记,也算是给自己的一点鞭策吧。三来,万一你哪天就回来了,还冤枉我不努力上进,这本日记还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我的清白。
你可以每天就看一页,这样就像我们在不同的两个时空同时进行生活,说不定等你寿终正寝的那天,都还没看完这本日记呢,哈哈哈!
你这个人吧,虽然仗着历史的高度,经常对我指指点点,但我不讨厌你,相反我还很感谢你,因为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到一二八那天,都还是个醉生梦死的废物,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不知道去保护家人。
对了,忘记写日期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1932年2月15日落款。”
闻言从来没想过,日记是以这样的形式开头。
自他离开的那一天起,沈魄就注定,再也无法当回从前的那个沈魄。
沈魄决定还是暂时不跟郑笙一起出国留学,他惦记着存在老杜码头仓库的那五十箱书,想陪张元济一块把书护送去四川,那里有一位叫张澜的教育家愿意帮忙接收并保管这些书籍。
但时局如此,风雨飘摇,出行不易,两人一直等到当年的三月停战,才得以成行,其中货运还有赖于冯先生友情提供的船只。
沈魄是人生中头一次出远门,他将沿途的风物,人文,民生,所见所闻,一一记录,将1932年的中国写进了日记,写给一百年后的闻言。
“1932年7月5日,晴。
这一路也太热了,瘟疫横行,天花,猩红热,还有一些我说不上来的病,幸好我提前在上海打了疫苗,但我还是看见许多人死了,因为他们没有钱打针买药,他们连饭都吃不起。
闻言,我觉得我现在每看见一件事,都会禁不住去思考,思考它的存在合不合理,如果不合理,有什么办法能改进,建设,但很多次我都感到无力,我觉得我懂的东西太少了,这次出来,我真有种以前在虚度时光的感觉。
另外,行船一路也很枯燥,要是你还在就好了,起码可以跟我斗斗嘴,但我现在渐渐也晓得,你大约是不会再回来了。”
日记并非每次都这么长,有时候就是寥寥一句话,有时候甚至连着几天的日期都跳过去了,沈魄也仅仅是在下一次日记里,简单告诉闻言,他沿途遇到了匪患,差点就把小命丢了,幸好冯先生的名头很能威吓人,同行也有些有头有脸的人,土匪碍于声势,才未下手,但要是真打起来,他们这些人绝对要吃亏的。
这样惊心动魄却又言简意赅的事情,不止一桩。
饶是沈魄这样的富家子弟,生活在这个时代,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所要面对了,除了日本人,还有许多意外因素。
“1932年8月3日,晴。
我今天才听说了刘长春的事情,他在洛杉矶奥运会没能进决赛,我记得30年的时候我去杭州看全运会,他可是拿了冠军的。听他们说,刘长春这次状态不好,是因为远渡重洋太累了,那如果哪天奥运会在我们这边举行,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再出现了吧?
我当时去你那边的时间太短,净顾着拿手机玩了,没能好好查一下这些事情。闻言,这一天是会有的吧?
唉,即使你还在,跟我说会有,我也不敢相信,因为离开上海这一路上,我看见的中国,实在太贫瘠了,别说现在内忧外患,就算现在都不打了,我们哪来的钱建设,要怎么把那些贫穷的地方都建设起来?我实在是想象不到,可它又真真实实发生在你所在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