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宫中的侍臣们在清晨推开他寝宫的大门时,他们看到的只有一间空空荡荡的屋子。
这座寝宫的主人,再也没有回来。
金宫之主、联邦的缔造者、人类的拯救者、名震寰宇的人皇厉擎,留给全宇宙的最后一幅影像,是他从撤兵的星舰上抵达新厄斯时,低头垂眸的模样。
他在认真地看着手里的什么东西,眼神专注,却也如此心碎。
只需要看他一眼……就会知道,这个男人,绝对不肯能再从这场心碎中恢复了。
后来世人都在好奇那一天,他究竟在看着手里的什么东西。
关于这个问题的猜想在人们心中有千百种答案。有人说,他看的是战争中留下的一枚星舰碎片,有人说他看的是联邦的微缩星图,也有人说他看的是自己那摘下的面具……各种猜测众说纷纭,却一直都没有公论。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人们才在当时某位民间照相师的珍藏全息相片里,找到了那个真相。
在将相片放大数百倍之后,他们才看清,原来当时,这位注定成为宇宙间最伟大传奇的人类,看着的是手里一颗闪烁着莹润光彩的无暇珍珠。
……那是他所爱之人的眼泪,也是他的罪愆。
厉擎将自己流放了。
在大脑的痛楚持续不断地折磨了厉擎整整三个月之后,他终于处理完一切,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最终的结局。
他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他再清楚不过。
这是他对自己所做的惩罚,也是他无可避免、无可阻挡的……命运。
宇宙历9426年6月。
一艘客运飞船降落在开尔文星的星际港口。从上层甲板上下船的是购买头等舱和一等舱票的星际旅客,他们拥有走专用通道下船的权力,而那些挤在二等舱、三等舱与临时客舱里的人,则只能通过下层船低的广场通道乌泱乌泱地挤出去。
就在人头攒动的人潮里,一个高大的身影挤在肩膀和肩膀之间,不停地向前远眺。
他一头棕色鬈发,面貌硬朗英俊,皮肤微黑,一身脏兮兮的衣服,鞋底磨到发白,好像已经走了很远很远的路。
有人用行李撞他,他就被撞得侧身过去,却也不生气,只是抓紧了手里一份叠好的布质海报,向旁边人说道:“你见过他吗?”
他向旁边的人展开那份海报。
海报上是一条漂亮可爱的,笑盈盈的小人鱼。
旁边人奇怪地看向他,摇摇头,赶快走远了几步,以为自己遇到了什么怪人。
怎么会有人这样来找人呢?他难道打算一个一个问过去,用这种大海捞针的方式找人?
这个棕发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失落,但很快,他就又提起一丝精神,继续向下一个人问去,同时用手摸了摸心口。
没事,他可以继续找下去,只要它还在——
手心只摸到了一片空空荡荡。
棕发男人表情瞬间凝固。
他睁大眼睛,茫然四顾,凭借着自己鹤立鸡群的身高,很快发现了一个在人流中急速穿行的背影。
他立刻暴怒大喊:“还给我!!!”
他朝那个背影追了过去。
两条长腿一迈,直接跨步狂奔,他管也不管边上的人,用一身蛮力推开行人,惊起一片高声叫骂。
可他不理他们,他眼睛里只有追着的那个背影,疯狂地追上那个背影的脚步,脑海中什么都不去想。
对方明显跑不过他,脚步越来越慢下去——宇宙中罕有人能比得上他的身体素质,但他自己并不知道。
那个贼绕到了星际港口的一处隐蔽走廊,而棕发男人也终于追上了他,用能抓碎石头般的力气钳住了小偷的肩膀,怒吼到:“把东西还给我!还给我!”
他发怒的样子宛如一位天神,气势惊人。
小偷立刻举起双手求饶道:“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还你,我马上还你!”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似乎是要拿出自己从对方身上偷走的东西,可掏出来的,却是一把匕首。
电光石火之间,那把匕首已经被送进了男人的腹部。
男人忙低头,看到沾血的刀身从自己身体里抽出。
小偷一击得逞,立刻喜笑颜开,得意洋洋地分说:“追我?你以为你在追什么?哎呦,疼疼,还不快给我放开?!”
他表情阴狠,立刻又是一记,再次刺进男人腹部。
同时摆了摆手,让身后藏起来的同伴现身。
一群他的同伙从走廊内侧出现,朝两人围了过来。
男人吃痛捂着流血不停的腹部,皱紧眉头,仍然盯着这个小偷不放:“……还给我,还给我!”
他执着地说着这三个字,不顾自己的伤口,走上前想掰开小偷的手,神情执着,而眼神倔强发狠,看得小偷心中莫名一寒。
“你、你找死啊?还敢过来?!”小偷挥了挥手,招呼同伙控制住男人,可男人却还在发狂般大喊:“还给我!”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让小偷吓了一跳。
其余同伙纷纷上前,想要挡开男人,可这个男人的力气却格外得大,他直接用身体撞开众人,非要拉住那个小偷。
小偷喊道:“给我、给我揍他!揍他!”
他是不可能被这人吓到的,他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个外来者,让他知道这地方谁是老大。
小偷这么想着,立刻和众人一起围过去,开始对着男人拳打脚踢。
他们十几个人,围着一个已经受伤的男人,却居然压不住他,男人不仅力气大,而且身手极为野蛮,发疯一样地要抓住小偷,还了他们好几拳脚。
众人也都上火,手下干脆不再留情,也都拼尽全力,一起把男人撂倒。
拳头像雨点般落下。
他被那么多人围在中间踢打,一脚一拳,一拳一脚,落在肉体上闷声作响。
他逐渐被打得脸上都是鲜血,粘稠的血液流满他整张面庞,可还是执着地伸出手,嘶哑着嗓子:“……还给……我……还给我……啊啊啊!!”
他在不知道谁的脚底揣在他头顶的时候再次爆发出怪物般的力气,掀翻了好几个按住他的成年男人,朝小偷扑过去,睁着赤红的双眼,硬生生用手掰开那个小偷的手心:“还给我!”
终于,他拿回了那颗原本挂在他胸口的宝石……那颗里面好像藏着一整片大海的,人鱼心。
他心满意足地攥着这颗宝石,倒在了地上。
然后等待他的是更多的拳脚相交。
这群人往死里踢打着他,他蜷缩起身体,忍耐着这些不知道名字的拳头和手脚,紧握双手,死死地贴在胸口,脸上还挂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微笑。
他什么都不害怕……唯一害怕的只有,他会弄丢这颗远比他性命更珍贵的心脏。
只要他还能有这个就可以了。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却记得这是有人送给他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这好像是即使他丢了性命,都不能丢的东西。
他再也没松开手。
他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地继续着他在宇宙里的流浪。
他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了。
或许偶尔在做梦的时候,梦到过有人叫他“阿奇”,有时候,那个人也叫他“厉擎”。他不确定自己该叫阿奇还是厉擎,又或者二者都是、二者都不是。
在路上遇到的很多人,都会说他是“笨蛋”、“傻瓜”、“疯子”,他们说他不是正常人,说他永远都不会找到他要找的人。
但他不相信。
他想,他一定能找到的。只要他一直找下去,只要他还活着,只要他在路上,就永远会有下一个地方,能让他找到。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想找的人是谁。
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他只记得那些梦里零碎、隐约的片段。
那个他想找的人有着一张世界上最好看的脸。他最喜欢他的模样,每次一看到他,他就忍不住会从心底露出微笑。
在梦里那个漂亮的小人会趴在他胸口,长而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扇动,温温柔柔地抬起眼帘注视着他。
有时候这个小人还会张开嘴和他说话,连声音都很好听:“厉擎……你怎么又来啦……真烦人……”
又或者是:“……你看着我……不要走……”
又或者:“厉擎!我在认真和你说话!”
这个漂亮的小人好像也很喜欢他,每次看他的时候,眼睛都亮晶晶的,还会朝他露出好看的笑容。
偶尔,对方还会在梦里坐在他身上,贴着他,和他手牵着手,尾指相互勾缠,带着气音说:“……那等战争结束后,我们就结婚吗?”
每当做到这些梦的时候,他开心到连心跳都柔软。
可也痛得厉害。
痛到让他身体颤抖,情不自禁地想要嚎啕。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痛,也还是这么喜欢这个梦里的小人。
他喜欢看这个小小人趴在自己胸口仰头望他的样子,他喜欢看他攀着自己的脖颈、凑在他耳边说话的样子,他喜欢看他像是生气一样睁大眼睛朝他瞪眼的样子,他喜欢他对他笑、对他哭、和他说话,他说出的每一个字,他都喜欢到想哭。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叫作“爱”。
是爱让他绝望而幸福,痛苦而喜悦。
是悔恨,是过错,是遗憾,也是怅然。
他们相遇在了,最不该相遇的时间。
他来得太迟,也太晚了。
若他们能再早一些遇见,早在一切尚未发生的时候,他们之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猜忌和怀疑,也就不会走向这样的终点。
明明他们……是如此相似的两个灵魂。
命运早已注定,他们会陷入这场无望的爱恋。
他在宇宙中一路找去。
就这么一个人一直流浪。
他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身份、没有朋友,只有挂在胸口的那一颗心,是他唯一珍视的东西。
他为了保护这颗心,吃了无数的苦头:他徒步穿越漫漫黄沙,躲避马匪的劫掠;他从星盗的枪口下侥幸逃生,就算被光束枪打穿了手腕,都不肯松开自己的手指;他在贡多人的飞船里整整饿了半个月,他在某颗星球上只能啜饮降落的雨水。他去过宇宙中最凶险的无人之地,也曾到访过一朵爆炸的星云。
他用自己的双脚,在宇宙间流放自己。
而他甚至不知道,这是一场由他自己施与的终极流放。
……前尘往事,旧日风云,他早已通通忘却。
他不会再记得,自己曾经统御过寰宇群星,也不会记得,他曾经亲手铸造过怎样一个让全人类史书都铭记的传奇。
他再也不会是虚假的、强撑的、被建构的任何人。
他也不用再当任何人的神明、任何人的期许、任何人的依靠。不用再去当一个没有私欲和个人感情的标志,不用再将自己当成一台机器。
他只是他。
一个痴痴傻傻,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到最后,曾经的厉擎,终于还是变回了他最厌恶的人格……那个最初的,真正的他。
那个十五岁时,心智未开,被欺辱和虐待长大,还不知道世界即将向他打开,广袤宇宙的舞台正静候他登临的人类少年。
命运让他经历一切,登临王座,也要叫他再次回到最初起点。
……他又成为了他。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这个世界就结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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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不明白。
到现在《呢喃岛屿》这本书里该完成的剧情已经都完成了,为什么就差这2%,没有办法推进下去。
这2%, 就是厉擎吞下人鱼心的剧情。
只要他能吞下人鱼心,兰沉就可以做完全部任务, 离开这个世界了。
可是厉擎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肯吞下人鱼心呢?
他不是一直就想要这个吗?
筹划了这么久,在他身上花了这么多时间,怎么会到头来,却反而不想要他这颗心了呢?
厉擎……到底在想什么?
兰沉百思不得其解。
这引得休眠许久的52996也醒过来, 和他一起纠结这个问题。
52996看了一眼厉擎的现状:“啊,他好像……”
兰沉:“怎么了?他为什么不肯要我的心啊?”
52996小小声:“……可能是后悔了吧。”
兰沉不相信:“你别开玩笑了,厉擎怎么会后悔?他是这种人吗?”
52996不知道为什么,没把厉擎现在的情况告诉兰沉。
它想,反正就差2%的任务完成度, 只要厉擎能吞下那颗小人鱼心脏就行,和宿主没多大关系了, 没必要再去让宿主知道这些。
52996于是说:“但是他现在看起来还不是很急着吃下那颗人鱼心的样子。不过人鱼心都已经到他受伤了,他迟早会忍不住的吧。”
兰沉赞同地点点头:“说的也是。”
52996:“要不然……宿主你先休息?我看你好像很累的样子。”
兰沉轻轻说:“……是有一点。”
他好像已经在这个世界里呆得太久, 连使用的数据模型都无法再支撑下去。也可能是因为这具人鱼的身体失去了人鱼心脏之后,本来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自如运转了。
虽然失去人鱼心的人鱼并不会死, 但他们会再也没办法变回人鱼。而不能变成人鱼的人鱼……又能怎么活下去呢。
他们只能在绝望中日趋衰竭, 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并且再也无法回到水中。这其实也不过是一场漫长的死刑。从人鱼心离开他们的胸腔开始, 这场死刑就已宣判。
兰沉只觉得疲倦。
自从和厉擎分别之后,这个世界上好像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提起精神了。
宗霆带着他到了一颗人迹罕见的荒野星球隐居。
这颗星球的气候环境类似于地球高纬度带, 一年有长达八个月的冬天和短暂的春夏, 大部分地表都是高耸的山脉与寂寥的旷野, 终年覆盖着皑皑白雪。
此地居民鲜少与外界有贸易往来和科技沟通,他们久居荒野,拒绝一切高等文明和他们的科技成果带来的便利,不使用星际交通工具、不接入星域网络、没有通电、没有燃气,人口密度极低,有时候要在山中行走整整数天,才能看到一户木屋人家。
这里的人只靠他们的双手生活。
他们住在大自然中,依靠打猎为生,靠打猎获取食物和毛皮,然后在每年定期的几天,当星际商贩来到这颗星球的时候,把手里积攒的毛皮出售给商贩,来获取一些资金,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收入来源。
宗霆带着他来到这里后,很快就在一本实体手册的指导下,选中了某处山脉的绝佳位置,花一个多月时间手工建造了一栋小木屋。
木屋是这颗星球上的必备品。家家户户都会有好几栋木屋,某些用来长期居住,某些则用来在长途狩猎时临时栖身。
宗霆搭的木屋纯用原木密密实实地垒成,屋顶上和墙壁上都塞了厚实的干苔藓防风,室内用削平的木料拼成地板,干燥温暖,不用担心会有积霜和老鼠的侵袭。
木屋里有室内壁炉,和一些简单的手工家具,虽然屋子不大,却异常舒适,后来在断断续续的完善中,又添置了本地手工的钩织地毯、鹿皮防风挂毯、柔软的羊毛床垫、二手灯芯绒沙发、手工桌椅,在下雪的日子,只要把壁炉点燃,室内就足够温暖。
木屋搭好的那天,附近居民给他们送来了一些手工打造的铁铸锅和碗盆,还有半头猎到的鹿。宗霆又在屋子前面的小院里搭了一个高肉架,只要把捕猎到的肉类放在肉架上,就可以长期储存和晾干,室外零下二三十度的环境就是最好的天然冰箱。
换做以前的兰沉,或许想都不敢想有一天他会拥有这么平静踏实的生活。
可是,他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好好享受生活的精力了。
绝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发呆。
想着厉擎为什么不肯吞下他的心,想厉擎现在怎么样了,到底什么时候……才愿意让他结束这个任务。
他听不太清楚宗霆和他在说什么。大部分时候,他都陷入一个人的世界,回忆着自己和厉擎相处的点点滴滴,猜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不说话,也不回答,安静到像一个苍白透明的影子。好像当他给出那颗心的时候,他的灵魂就也一并消失了。
但宗霆一直都在细致耐心地照顾着他。
人鱼已经基本不需要进食,每天不是发呆就是睡觉,宗霆就给他做了一张扶手躺椅,让他能够在壁炉边睡得很暖和,有时候还会从很远的集市上给他买一些手工玩具和简单基础的书籍。
他精神好起来的几天,宗霆会带他一起出门捕猎。
宗霆给他带上了厚厚的暖帽、围巾、手套,身上套了好几件保暖大衣,兜帽边缘镶着一圈洁白光滑的动物皮毛,把他的脸包在里面,仿佛只有半个巴掌大。
他坐在雪橇后面,宗霆就拖着雪橇在冰面上走,偶尔冰层下面可以看见掉在溪流中来不及逃开的、被冻起来的野鹿和野山猫,但那不是他们要寻找的猎物。
宗霆在冬天最常捕获的是驼鹿。
一头驼鹿的肉、脂肪和内脏可以供他们吃上很久,而且驼鹿的鹿角也可以在当地集市上换到不少东西。
宗霆一般会先制作陷阱,用猎物肌腱做的粗绳打成套圈系在树上,然后在地上挖一个深坑,再用伪装的枯枝和雪铺平,如果驼鹿不甚踩中那个坑,它的脖子就会被套圈系牢,然后挣扎到粗绳紧紧勒进它的皮肤。如果驼鹿没死的话,宗霆会直接把那头驼鹿打晕,再拖回去进行处理。
他是Enigma,在捕猎方面具备本地居民难以想象的力量优势,他来到这里的三个月后,就已经成为了附近最有名的捕猎好手。那年春天他徒手打死了一只刚结束冬眠开始攻击民居的棕熊,并且换来了十几斤奶酪、蜂蜜和肉类。
这里没有光束枪、没有星舰、没有机甲,却有一切人类能想到的大自然的所有馈赠:广袤无际的针叶林,那些桦树、柳树和黑云杉在风雪中发出窸窣声响,寂寥空阔的雪原上偶尔有白貂倏忽飞窜,成群结队穿越冰原的驯鹿,天空中展翅翱翔的白头海雕、王?、大蓝鹭,还有春日雪融时叮咚作响的山泉。
一年四季都可以通过双手获取丰盛的食物:野莓、各种猎物的肉、蘑菇、蔬菜和蜂蜜。他们的食物一直都很充足,即使在最寒冷的冬天也不会挨饿。
到暴风雪大到出不了门的那几天,宗霆就会待在屋子里照顾人鱼,把壁炉里的柴火烧到噼啪作响,然后拿着书给人鱼讲书上的童话故事。
他还记得他们当初在湖区一起度过的那几天。那时候人鱼喜欢趴在他胸口,缠着他让他给他讲光脑里的幼儿教育启蒙故事,听得着迷极了,连连拍手惊叹。
这些回忆,如今都像是恍如隔世了。
他给人鱼念完了一整本《柳林风声》和一整套《彼得兔的故事》,大多数时候人鱼都没什么反应,只有在听到□□先生违章偷车上路时,抬起头朝他笑了笑。
宗霆捏着那本《柳林风声》,在炉火的哔剥声中俯身过去,轻轻地吻了吻人鱼漂亮澄澈的眼睛。
有很多人来看过他们。
最先找到他们的是一个有着金色短发的青年,他穿着联邦高级军官的军装,却有一只没有覆上仿生皮肤的机械手掌。
他说他叫阿尔诺。
他给人鱼抱来了一只小狗。那条小狗应该是杂交血统,看不出品种,毛色微黄,有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小一从青年怀里跳下,就激动地围在人鱼脚边绕圈,“呜呜”的叫唤着,尾巴都快要甩断了。
它好像在用自己的尾巴说话,说:我好想你。
人鱼难得对外界有所反应,从自己的世界里出来了一会儿,把手伸给小狗,让小狗用舌头在他的手背上舔来舔去。
“这是陛下……之前送给殿下的宠物。”阿尔诺向宗霆解释道。
宗霆点了点头,没说话,望向人鱼微微带着笑意、显出几分神采的眼睛。
后来这条狗就留了下来,一直陪着人鱼。
宗安提也来过。战争结束后,她就进入了帝国内阁,在内阁有一席之地,拥有很高的决策话语权。因此,她工作十分繁忙,每天忙于开会、活动、前往帝国各地实地考察,好不容易才抽出时间,前来探望她的兄长。
她一直没有结婚,保持着单身状态,因此仍然如少女时期般神采奕奕,但眼神却在饱经风雨过愈发明亮坚定,像一棵深深向地下扎根的树木,坚韧、独立和强大。
她和宗霆见面后,两个人在木屋走廊下聊了会儿近况,后来又陷入长久的沉默。
宗安提坐在一把宗霆亲手做的木头椅子上抽烟,在呜咽的风声中看向远处起伏的山脉,金黄纯粹的日落下,一只红鸢鸣叫着飞过云杉林,森林中传来狼群的阵阵嚎叫。
“他活不了多久。”良久之后,宗安提才对宗霆道。
宗霆不答,缄默地低着头,在打磨他刚做好的一节骨管,用来当作鱼竿的手柄握把。
宗安提的目光落在宗霆粗糙干裂的双手上,呼出一口烟雾,说:“我查了点资料,那些被活着取出心脏的人鱼,后来大多活不过两年。只有一条人鱼是例外——祂后来又活了三十多年,寿终正寝。”
宗霆放下手里的工具,平静地抬头看她。
宗安提拿开手中香烟,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条,递给宗霆:“那条人鱼的名字。我想你或许会需要。除此之外我查不到别的资料了,没人说过那条人鱼到底是怎么回事。”
宗霆接过纸条,看了一眼,然后道:“谢谢。”
宗安提说:“这只是个例,不要抱太大希望。你考虑过他死了之后的事吗?你打算怎么办,在这里呆一辈子?”
宗霆点点头。
他不说话,在日复一日的荒野生活中日渐像一个本地人,拙于言辞,沉默得像这片山脉和覆盖着它的白雪。他们就在这片土地上出生、成长、学习打猎和生存下去的一切知识,然后再在这里老去,无声无息地长眠在冻土下。他们其实和这颗星球上的其它动物没有任何区别,都生活在同一片山林中,沉默地忍耐活着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