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健点点头:“有道理,别说你让大伙挣这份钱,有时候还真有奇妙的效果。”
很快沈思勤就到了第一家分店。
他一露面,不少人都将目光投向他。
这不是很多人一直是订餐嘛,对于小沈老板还怪好奇的。
沈思勤板着一张俊脸,一副胸有成竹的沉稳模样,走到店门口,任大伙打量,等到了时间他就快速剪彩又说了几句吉利话,这家店是柴建诚坐镇,等沈思勤一往后退,他立马顶上。
然后……
然后沈思勤当然是赶下一场啊!
好容易两边的店都完成了开业工作,沈思勤这才偷偷松了口气。
“蔺老师,咱们溜吧?”沈思勤见没有自己的事了,他挤到蔺圣锦身边,一把拉住他的手,眼巴巴地低声说。
蔺圣锦对上小沈老板满是期待的桃花眼,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
呃……反正,小沈老板的工作也做完了,现在去玩应该没问题吧。
“好,咱们走。”蔺圣锦偷偷反握住沈思勤的手。
“哎,小弟他们怎么要走啊?”帮忙收银的沈思健一抬头就看到了两人离开的背影。
晏季菡拉了下自家男人的衣服:“收钱,别看了。”
被抓壮丁的沈思健有些羡慕地看着两人的身影,他也想要跟老婆出去玩!
沈思勤和蔺圣锦逆着人群方向,悄悄离开小沈炒菜店分店……
早晨吃一份煎饺, 喝一碗热粥,这是多美的事啊。
这么快乐的日子,沈思勤从生病之后就再没享受过了。
其实捐款的时候沈思勤没想过自己濒死许下的愿望会成真。
但能有一次新的生命,沈思勤也很珍惜。
那道奇怪的声音将他传送过来时, 似乎发生了什么意外, 他隐隐知道自己原本该穿到同名同姓的男主弟弟‘沈思勤’身上, 结果现在变成了穿到濒死的牧树威身上。
这人在《九十年代小夫妻》原书中也算是一个小极品。
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在道上混了, 因为长得清秀接了‘沈思勤’的钱,去污蔑一位大学老师将来的大佬,对他始乱终弃, 靠着污蔑那位老师得了一笔快钱。
有了这笔快钱,他非但没有想过改善自己父母的生活, 还染上了打牌的毛病。
说是打牌, 其实就是黑赌坊,这沾了赌哪有那么容易戒呢?
原主父母被他气死, 老两口攒的棺材本也被原主输光了。
钱没了, 牧树威就想到了敲诈‘沈思勤’,结果却被‘沈思勤’道上的朋友打了一顿,原主就是个小混混对亲人横,对外怂得很,他哪里敢再去找‘沈思勤’敲诈,而他又想要赚快钱, 不出意外的原主迷上了买彩票,稍微挣一点钱就拿去买彩票和贡献给黑赌坊。
就在两个月前,牧树威又照常买彩票, 结果这次真中了十万块!
然后他拿到奖金后一激动,还没来得及嘚瑟, 就心脏病突发没了!
沈思勤穿越过来前两个月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毕竟这具身体不能因为他穿越就完全康复,在将奖金花到只剩下两万块的时候,沈思勤终于可以出院了!
沈思勤没有急着挣钱,而是租了个环境不错的二层小楼,过起了早起早睡、晨练夜跑、食补种菜、租碟观影的悠然生活,这身体被糟蹋得太狠了,虽说比他得了癌症的身体好一些,但也仅仅是好一些而已,不养好了,以后猝死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等他手中的钱只剩下了两千块,沈思勤知道自己没法继续这么悠闲下去了。
他得想办法挣点钱!
沈思勤思考了一天,最后决定摆摊卖肉夹馍。
为什么选肉夹馍,当然是因为馍和肉都能提前准备,味道还足够霸道,够吸引人。
沈思勤只在夜市卖肉夹馍,早晨和中午不出摊。
这样他就能用一天时间慢悠悠地煮肉做馍,卖上几个小时就回来,还能睡个早觉。
说干就干,花费一千块做各样的准备后,很快N市北至大学杂货市场旁的夜市里就多了一家卖肉夹馍的小摊子。
因为味道好,瞧着干净,很快俘获了众人的欢心。
除了这里每次只卖两锅肉,卖完就收摊,三块五一个的肉夹馍也稍贵不能每天都舍得吃外,这个摊子没什么缺点。
不过熟客都知道,这馍是老板亲手做的,肉夹馍里的肉做的也是咸香可口,分量还足,要三块五毛钱真是实诚价。
原本开始摆摊时,沈思勤就做好了遇到各种麻烦的心理准备,可开始摆摊后他才知道,经常从他这里买肉夹馍的武家人是当地一霸,不过人家这一霸跟其他地方不一样,武家人大多是军人和警察,底线也高,连带着周围几条街的治安都好不少,虽说小摩擦也有,但基本称得上和谐。
虽然这重活一次的机会有点曲折,沈思勤还是很感恩。
能好好吃饭,能在医院外享受阳光,这样的生活就足够完美了。
虽然现在他不能彻底当咸鱼,但生活也算悠闲,收入很不错,他默默攒钱,准备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真正过上悠闲的小日子。
二月二十一日,农历初八,这天天有点冷。
刚过完年,沈思勤一连休息了好几天,终于重新开工了。
“哎呦,小沈,你可算来了,我想这一口想得抓心挠肝的。”
沈思勤摊子还没支起来,老顾客就得了信过来了。
他抬头一看,这不是北至大学校门口开复印店的章叔吗?
“过年吃好的呢,我这小小肉夹馍可没这么馋人。”沈思勤一边支起摊子,一边笑着问,“还是来两个?”
“对,来两个肉夹馍,加辣椒啊。再来四个茶叶蛋。”
沈思勤手脚麻利地剁肉和青椒,馍片开,将满满的肥瘦相间的肉塞进馍里。
茶叶蛋是顺便煮的,这东西做起来方便,煮着肉的时候就跟着另外支一个锅弄上了,方便制作利润不低,目前沈思勤在攒钱,但他也不想要弄太复杂的东西,现在摊子上拢共就这两样吃食。
“九块钱。”沈思勤将肉夹馍用纸袋子装了又用塑料袋套上,再从锅里夹了四个茶叶蛋用塑料袋装了,这才一起递给章旗。
章旗早就准备好了钱。
拿了肉夹馍,章旗就快步回去了。
今天是开年后第一天摆摊,沈思勤没想到生意那么好,他准备的两锅肉很快就卖掉一锅了,比他平日卖得速度快了不少。
“还是一个纯瘦肉和三个普通的肉夹馍,四个茶叶蛋?”沈思勤一看又是个熟客。
这客人挺有钱,每次都是开着车过来逛夜市。
那车一看就不便宜,还怪少见的,沈思勤可不就把人记住了吗?
“对。”孙扬鸿拉了拉身上的羽绒服说道。
老大又主动加班,他们三个单身汉反正也没事,就陪着呗。
不过这大晚上的,要是吃不到一口合心意的夜宵,那也是怪落寞的。
北至大学附近的好吃的他都吃遍了,还是前段时间才从老同学那里知道,夜市上有一家很好吃的肉夹馍,他刚吃上瘾,结果就碰上了过年,他初六就回来了,当天夜里就赶到夜市来买他想了很久的肉夹馍,可这摊子根本没开张!!
唉,果然有手艺在身就是任性啊。
沈思勤快速做好了肉夹馍提过去:“给。”
“谢谢。”孙扬鸿拿了肉夹馍,又去夜市另一边买了味道还不错的羊肉汤,这才满载而归。
蔺氏分公司在N市新城区中心大厦的五六层,从外头看起来里面只有零星的灯光还亮着。
他们公司相对而言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加班会给应该给的加班费,不忙的时候能正常下班,而老大这个老板,下班比普通员工还晚。
想到此孙扬鸿自嘲地笑了笑。
没想到他们也算是行业良心了。
他提着夜宵走进大楼。
“又去买夜宵了?”齐金皓揉揉疲惫的眼睛,在看到孙扬鸿的时候,双眼中才多少有了点神采。
准确来说是在看到孙扬鸿手中的夜宵时他来了精神。
“再这么吃下去,我们肯定要发胖。”钟文厚无奈地说,不过他还是站起了身,活动一下身体的同时接过自己那份夜宵。
他们三人有自己的办公室,但是三人还是习惯混在一块。
尤其是在加班的时候,他们更乐意在孙扬鸿的办公室里窝着。
“你们先吃,我去给老大送吃的。”孙扬鸿提着最后一份吃的去敲自家老大办公室的门。
门被打开。
身着还算休闲的毛衣长裤的蔺圣锦出现在门口。
“又去买吃的?”对上自己曾经的学生现在的得力助手,蔺圣锦的语气很是温和。
“嗯,还是那家肉夹馍,他终于开张了。”孙扬鸿笑嘻嘻地走进办公室,把吃的放在办公室的茶几上。
蔺圣锦的办公室也有待客的功能,办公室还隔出了休息的区域。
“这个工程完成得差不多了,你们不用陪我加班。”蔺圣锦关上门说道。
“嗨,回家也没事干,反正老大你开的钱高,在这儿还能跟文厚和金皓他们一块,回家真没啥意思。”
作为单身人士,孙扬鸿觉得回家还没有跟哥们一块工作来的有意思,当然偶尔三人也会集体摸鱼,一块联机打打游戏啥的。
“你们高兴就好。”蔺圣锦闻言淡淡地说。
“那老大我先回去了,你慢慢吃。早点睡。一会我们把方案做完就回去。”
孙扬鸿知道老大回到N市之后一直是住在公司里的,担心他忙到太晚。
“去吧。”
孙扬鸿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头犹豫着说:“老大,沈总那边的事解决,都快一年了,这边的项目也弄得差不多,大概再过半年就要结束……”
“到时候我会让柴建诚暂关这里的业务,我们回总公司。”蔺圣锦将他想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孙扬鸿一喜。
他其实能感觉到来到N市之后,老大一直不太高兴,就连把沈思勤那家伙送进监狱都没让老大开心起来。
“好,那我先走了。”
“等等。”
孙扬鸿站在门边用眼神示意老大你继续说。
“现在公司也上了正轨,你们三个要是有什么别的打算可以跟我说,至于分红我不会少了你们的。”
对于三人从一开始就跟自己创业,放弃了他们自己的梦想和爱好,蔺圣锦一直有些愧疚。
钟文厚还好,他的梦想主要是挣大钱照顾家人,现在自然已经实现了。
但齐金皓和孙扬鸿不一样,他们原本根本没想过创业开公司。
“这个再说吧,我现在觉得赚钱挺好玩的,而且不还是在咱们这一行内吗,金皓可能还想开果园,不过那得等钱赚够了再说。”孙扬鸿安慰道,“老大,要不是跟了你说不准我们俩还在啃老呢,现在我们多出席啊,回家爹妈都倍有面子!”
“嗯,我知道了。”
等孙扬鸿走了,蔺圣锦才坐到茶几旁,拿起那个还热乎的肉夹馍。
别说闻着真挺香,他轻轻咬了一口,味道还是那么好。
他想着自己老是吃小孙买的夜宵也不好。
有空自己或许可以去北至大学附近的夜市逛一逛。
北至大学的夜市……他也很久没去了。
他存款越来越富裕, 沈思勤感觉距离自己能当咸鱼的日子不远了!
天气一天暖过一天,这日沈思勤换上了一身灰色的薄款运动服,整个人清清爽爽去摆摊。
来他这里的回头客是越来越多了。
当然也有新顾客。
今天的新顾客中就有个穿深灰色大衣的男人,几乎是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
沈思勤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欣赏一下。
这男人戴着一副方框细边眼镜, 瞧着很是沉稳高冷, 一股书卷气和这烟火气十足的夜市有些格格不入。
人群中, 打眼一看就能注意到他。
然后沈思勤就发现这人也在看他。
准确来说,是在仔仔细细地打量他!
“你好,我是翼羲建筑公司的员工, 请问你有兴趣到公司食堂当厨师吗?”
男人清越的声音让沈思勤一愣。
自己什么时候成声控了?
这嗓音真好听。
原来刚才男人打量的眼神是因为想要挖自己去当厨师啊!
不知道为什么沈思勤隐隐有那么一点点失望。
“抱歉,我没兴趣, 摆摊挺好的。”沈思勤礼貌笑笑说, 不过这个公司的名字听着有些耳熟啊,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
他现在生活很悠闲, 在这里摆摊也不用怕乱七八糟的事, 实在不能更舒心。
男人并没有强求,他也知道自己今天的行为有些突兀,他话锋一转说道:“四个肉夹馍,一个纯瘦肉,三个普通的,再要四个茶叶蛋。”
沈思勤点点头:“好嘞, 稍等。”
他难得稍微放慢了制作的速度,想要多欣赏一下眼前人。
第一次,沈思勤突然有了种自己一见钟情了的感觉。
沈思勤在心里默默唾弃自己:你这是喜欢人家吗?你这是馋人家的身子!这才见了一面啊。
他稍稍有点后悔, 刚才拒绝得太快。
要是男人的公司靠谱的话,在食堂当厨师也不错, 咳咳咳,他绝对不是为了追对象!
不论沈思勤做得再慢,也不过几分钟就做完了,他将肉夹馍递给男人,男人付了钱。
男人的目光落到沈思勤的手上,眼神变得疑惑,他的目光移到沈思勤的脸上,目光逐渐冰冷。
“你认识我吗?”男人没离开,而是突然问道。
沈思勤:“???”
他应该认识这人吗?
如果自己见过这么好看,说话还好听的人,他应该会记住才对啊。
沈思勤露出困惑的表情。
“你竟然真不认识我?”男人这次的语气中多了几分冷意,“原来我的变化这么大,不过你的变化也很大。我刚才差点没认出来。”
沈思勤:“……”
这语气怎么有点怪。
如果自己认识你这个长相气质的人就好了。
那说不准早就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
男子再次开口,用那十分好听但满是寒意的声音问道:“我不是对你始乱终弃吗?现在你不认识我了?”
沈思勤:“!!!”
沈思勤瞳孔地震,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
你先等等,让我想一想。
我确实没有,但原身好像……有。
沈思勤:“!!!”
那这高冷好看的男人不就是蔺圣锦?!
尘封在他记忆中的原书内容刷刷刷地涌现在沈思勤眼前。
怪不得他觉得公司名熟悉,他是从书里看过!
不是,你一个超级大佬,怎么会到我摊子上买肉夹馍啊!!!
这不科学!!!
你都是大老板了,竟然会亲自来小摊子上排队买肉夹馍,真是接地气啊。
这种小概率事件竟然能让自己遇上!
沈思勤内心疯狂吐槽,表面却还是那副镇定自若的模样。
“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沈思勤说着还挤出了个自以为温和无害的笑容。
倒也不是沈思勤没想过会不会被熟人认出来,主要沈思勤穿越过来后就租了房子过起‘退休’生活,模样变化非常大。
一年多隐居生活过去,他的形象变化更大了。
沈思勤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很瘦弱、皮肤黝黑粗糙、因为经常去黑赌坊和买彩票,整个人看着油腻又颓废,眼皮耷拉下来,头发都有几分花白,瞧着有几分疯相。
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要知道当年原主能被‘沈思勤’看上,去污蔑蔺圣锦始乱终弃,模样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多年生活习惯不好,变得面目全非了。
而他现在,身姿挺拔,甚至还长高了五公分,虽然依旧有些瘦,但也锻炼出了一些肌肉,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头发被他直接剃了个圆寸,因为形象变化大,他甚至还去换了身份证。
当然他也换了个名字,沈思勤这个名字他已经用习惯了,虽说男主的弟弟大名也叫这个,不过N市北至大学这一块没多少人知道这个大名,偶尔提起这人也只说是男主不成器的弟弟或是那个小沈总。
现在他对外也只说大伙叫他小沈就行,是外地来的。
原主的家在N市喜原镇,父母双亡,亲戚都没了来往。
虽说喜原镇是归属N市,可距离这夜市起码有五十公里,他甚至改用了上辈子习惯的口音来装外地人,只要不查证件,基本上没人会发现他这一点点谎言。
这些都不算,单单是原主未成年的时候长得很清秀,而他现在则是俊朗高大,完全不是一个风格,沈思勤就很放心自己不会被原主小时候的熟人认出来。
“虽然你的变化很大,但我认识你右手上的痣。你手上的痣形状像是个心,我一直记得。”蔺圣锦冷着一张脸十分平静地说,只是语气中隐隐能听出怒意。
即使蔺圣锦努力克制,都没完全克制住。
沈思勤:“……”
他手上有痣吗?
沈思勤下意识低头,这才发现他右手虎口处果然有一个小小的痣,而那痣的形状仔细看还真有点像是心形。
他自己都没发现!!!
他没想到他变化都这么大了,蔺圣锦还能认出自己!!!
瞬间,沈思勤想到,这么多年,蔺圣锦还能认出来,也足以见得蔺圣锦一直都没有放下。
沈思勤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前面的,你们能不能快一点,后面人还等着呢。”后面的人催促道。
沈思勤听到有人催促,摆摊多月的身体比脑子还快下意识说:“那什么,蔺总,我这边还没摆完摊,你看你要算账是不是先等我卖完,后面还有人等着呢。我这边有小板凳,要不你坐着等?”
沈思勤说着顺便还用脚将小板凳勾了出去放到他摊子旁边。
蔺圣锦微微皱眉,这人竟然能这么理直气壮。
倒像是做错事的是他?!
原本他还想要认识一下这个做饭很好吃的人,打听一下他会不会做其他菜,能不能将其挖到总部去当食堂厨师,也给自家员工们改善改善伙食,现在看来自己是想多了!!!
蔺圣锦转身就走,背影中都透着几分冷意。
沈思勤想去追,可夜市这种地方,混入人群,过几秒人就看不到了。
他刚才有点懵,自己这是把人气跑了?
一切来得太快,这也没给他反应的时间啊!
“哎,小沈老板,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排在后面的老客,杂货市场厨具店老板盛海平,好奇地问道。
夜市太嘈杂了,刚才蔺圣锦说话的声音也不大,后面的人没听清,但人家也不是瞎子啊,还是能看出来两人似乎吵架了,都是熟客了,这不就问问。
“就……我欠他东西。”沈思勤含糊地说。
“小沈你这是欠人钱了?”盛海平自动补话道。
沈思勤尴尬一笑:“差,差不多吧,比欠钱还严重点。”
虽然不是欠钱,但原身确实欠了人家东西,欠了人家名声啊!!!
“哎呦,早知道你们认识我就不喊你们快点了,我还当是有人找麻烦呢。原来是谈事呢,这儿太吵了,我这耳朵也不成,没耽误你们的事吧?”盛海平也是一番好心。
他刚才其实不是等急了,而是看俩人似乎闹得不太愉快,这才开口。
沈思勤嘴角抽了抽,真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老盛也是一片好意,沈思勤只能安抚道:“那个老盛,你还是要两个肉夹馍?”
“啊,对,再来两个茶叶蛋。”
“行。”
“小沈,真没事啊?要不我给你看着摊子,你去追人家?把话说清楚,你现在也挣钱了,欠钱的话让他缓一缓。你尽快给人还上。”
“嗯,我知道,真没事。”
沈思勤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叹了口气,夜市人这么多,现在去追也来不及了。
沈思勤用了原身的身体,也不会躲避原身留下的债,毕竟总不能光想着占便宜,坏的不想承担。
只是刚才他有点懵,好像把人给气走了。
没弥补成,阴差阳错地还又气了人家一顿。
沈思勤:“……”
沈思勤颇为心虚。
他现在恨不得给自己的脑袋来两下。
刚才自己平时的机灵不知道哪儿去了。
心动的情绪遮蔽了他的智商和情商啊!
嘶,他想起来了,刚才这人要的东西跟那个每次开轿车过来买肉夹馍的老顾客要的一样。
说不准他们认识。
沈思勤眼睛一亮,刚死了的心重新悬了起来,他决定下次见到那人问一问!
他一看老大的脸色,果然发现蔺圣锦面色阴沉。
“老大,这是怎么了?夜市人太多了, 你不喜欢?下次还是我去吧。”孙扬鸿一个翻身从沙发上跳起来, 几步走到蔺圣锦身边, 接过肉夹馍疑惑地说。
自家老大的脸色真难看啊。
上次见到老大这脸色还是沈思勤死不认罪的时候。
“以后别在他家买东西了。”蔺圣锦忍了忍, 还是没忍住说。
“起码别给我买了。”蔺圣锦最后又补了一句,因为他知道孙扬鸿还是很喜欢这家摊子的肉夹馍。
“为什么?”钟文厚立刻意识到了不太对劲,“要是老大你不喜欢, 我们不买不吃就行了。”
“我看着他有点像那几个人。”蔺圣锦没说他确定了,实际上刚才那人的行为已经默认了。
他只是不想自己的朋友, 如果真想要吃这些东西时太有心理压力。
“像那几个人?”孙扬鸿一下子就懂了, 当年几个漂亮的小男生哭诉蔺圣锦对他们始乱终弃的时候,他其实是在场的。
只是这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当时人又多又乱, 他又着急,现在回想起来根本记不清他们长什么模样,只能记住那几个男生长得不错,可惜面目可憎。
仔细想想,小沈老板长得是不错。
原来是长得像那些人吗?
“真只是像?”钟文厚心中隐隐有些怀疑,只是像的话, 老大的反应也太大了。
“我想起了些不好的记忆,反正以后别给我买他家的东西。”蔺圣锦放下夜宵转身离开。
孙扬鸿还想去追,被齐金皓一把拉住:“老大心情不好, 让他单独待一会吧。”
老大就算生气发火也只是脸上难看,根本不想迁怒别人, 孙扬鸿现在跟上去,老大还得打起精神跟他说话,更加费神,还不如让老大安静待一会。
孙扬鸿也知道,只是刚才关心则乱了。
“真就是长得像?”他停下脚步,反应过来后,孙扬鸿疑惑地看向钟文厚。
钟文厚耸了耸肩:“不知道,明天咱们不加班,要不一块去试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