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阑白了她一眼,“你这好为人师的臭习惯什么时候能改改。”
姜穆回整个人瘫在椅子上,一脸惫懒,闭着眼道:“改不了,谁叫我心善呢,而且,你本来就是来学习的……”
这人说着说着就要睡,手里捏着的黑子将落不落,风吹过来,将她颊边的碎发吹到脸上,乍一看,倒显得这家伙温和安静起来。
温阑刚有点这想法,就见刚刚还快睡着的姜穆回猛地睁眼,嗖的一下站起来窜出去了,留下一句话在原地:“我闻到红烧肉的召唤!!!”
果然,flag是用来打破的,刚说这家伙闭嘴闭眼的时候还有几分温婉的范儿了,下一秒人家就身体力行地给他打了脸。
温阑:“……”
不是,你特么的是狗吗?不仅身负怪力,还是个闻香牛逼症……唉?她刚刚好像说有红烧肉的来着?
红!烧!肉!
此时,温阑的脑海里只剩下了这三个字,眼睛都快冒红光了,立马飞身追上姜穆回。
没办法,温阑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虽然姜穆回这里也不算穷,但耐不住没人会炒菜,俩人凑活着学了学,结果两人一人一次,刚好把自家厨房给烧了两次。
这两次失败的动静闹得还挺大,邻居纷纷出来询问,他俩是不是在制作炸药,不然怎么三天两头炸一次。
知难而退是好孩子,姜穆回和温阑当即放弃挣扎,组成最佳饭友团,直接厚着脸皮吃起了百家饭。
但既然是百家饭,自然是没办法点菜的,就算姜穆回给塞了钱,他们也得跟着一起啃草,虽然两人好养活,不计较,但知道今天的菜有肉,那也是惊喜一件了。
都说抢来得东西才吃得香,所以俩人也没强行改变这种吃饭模式,而直接把抢饭这个环节给玩出了花儿来。
果然,人闲出屁来了的时候,没事情可耍了也要制造出点事情来耍耍。
温阑和姜穆回在一起的日子估计是他前半辈子最轻松,最舒服的一段时间了,只是时间过得很快,而他们都有不得不做的事情。
K来接的时候,越野车飞驰而过,激起尘土漫天,直接人工制造了一场雾霾。
姜穆回显然是很有经验了,等激起的尘土落下去才打开门,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她拍了拍温阑的肩,道:“走吧,祝你从今往后,天大地大,无处不可去。”
这句祝愿看起来很浅薄,但却是向往自由的温阑最喜欢的。
温阑笑了笑,头也不回地大步向前,那里,是他必须面对的风雨。
命运待他不公,从夏日蝉鸣遮盖下的喘息开始,往后的每一步,他都如走在刀剑上一般,所以他从不会被K所谓的温情所打动,也不会沉迷于姜穆回带给他的短暂安心。
人只有自己真正强大起来的时候,才能保护自己不被侵害。
送走温阑后,姜穆回关上门,突然少了一个人的茶馆显得冷清了许多,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子弹,这是温阑走之前留下的。
而这枚子弹,正是K之前给她那把枪射出的最后一枚子弹,而这枚子弹是从一个大毒枭的心脏里挖出来的。
射死一个至关重要的毒枭,这其实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泛滥的毒品不会因为领头人的消失而消失,他们很快就能推出一个人来代替对方。
只要产业链还在,笼罩在众人头上的阴云就永远不会散去。
但这是一位伟大的缉毒警,在临死时,为自己的私心做的最后一次呐喊,他的白骨留在这片土地上,望着异地的日升日落。
因为他的这一枪,警局里的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没有人能否认他的伟大。
人怎么可能没有私心呢?
姜穆回从来不觉得那一枪是错的,所以她想要那把枪,而这枚温阑主动送过来的子弹,其实是意外之喜。
远去的越野车上,温阑一上车,K就像看亲孙子一样看着温阑,笑着问:“这几个月有学到什么吗?”
温阑不满道:“她教了我泡茶,说学礼仪的第一步,就该明白,什么叫待客之道……”
说着说着,他又开心起来,“我学得可好了,等回去了,我给您露一手!”
K也笑,道:“老板娘就是这臭脾气,她肯教茶道就算不错了,回去可得好好品品你给我泡的茶喽。”
他们聊了一路,看起来就跟平常人家的祖孙俩无异,只有温阑知道,他的乖巧里面藏着怎样的杀机。
温阑是K养的一条毒蛇,K对温阑的野心看得分明,却放任了,他想知道温阑究竟能做到何种地步。
K放任的理由很简单,他认为这个小孩的所有都被他掌握在手中,对永远飞不出去的小雀,没必要害怕。
但有一句话说的分明: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温阑总能将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送到应该得到这些东西的人手上,而每一样,都代表着一个足以触动心弦的故事。
比如祁玉的那块怀表、林宣想知道的寄养真相、李杳需要的情报、姜穆回寻找的最后一枚子弹。
每一样都恰如其分地,在最适合的时候,到了每个人的手上。
为什么他总能这么及时?因为温阑和天下第一楼达成了合作,他活在局外,看得分明。
天下第一楼,一个可以随时解散,随时聚齐的,神奇的组织,她们亦正亦邪,如水一般融在世界里,毫无踪迹,又无处不在。
第214章 番外七:程韶最近很苦恼
程韶最近很苦恼,因为国安部的那小孩又来串门了!借着没地儿住的理由,花五十块巨款直接在他家定居了。
不是,谁家好人蹭吃蹭喝蹭住,还老拿看傻比的眼神精神攻击主人家的啊。
他这简直不是招了个小孩,而是招了个祖宗吧?!
程韶一边叹气,一边拎着外卖小哥送来的菜回家,自从家里多了个祖宗等投喂,程韶就没再吃过泡面,家里的泡面宝塔山原模原样的就没动过。
这不想还好,一想,脑子就开始传达想吃的念头,嘴里开始回忆泡面的美味,程韶默默吞了口口水。
正当程韶在发呆回味泡面味儿的时候,一辆车在他面前停下,车窗降下露出黎元贱兮兮的脸:“韶儿,上车,哥顺路捎你一段。”
免费的车,不蹭白不蹭,反正今天没什么特殊的紧迫案件,黎某人也没接到什么专线任务,他便也不怕会被这家伙直接给拉去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直接不设防地上了车。
黎元一边开车,一边摇头晃脑地哼着不知名的曲调,跟那老大爷听着老旧收音机听戏曲哼调儿似的,简直一模一样。
程韶默默拉了一下安全带,道:“黎元,你再这样,我就该怀疑你是不是上车前磕了点什么劣质兴奋剂了,我可是真的会大义灭亲的。”
黎元眯了眯眼,手指敲了一下方向盘,道:“韶儿,你有点不对劲。”
他这倒打一耙的话接得太快,程韶听着下意识心里一紧,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些什么,反正就是略有点心虚。
不过这点莫名其妙的心虚很快就被他略过了,程韶开口,道:“我怎么就不对劲了?”
黎元想都没想,直接回答:“这要是在平常,你肯定是要骂我一句,顺带纠正一下我对你的称呼,今天居然这么安静,绝对有鬼!”
程韶:“……”
您也知道叫勺儿是要挨骂的啊?!合着你老这么喊,就是为了讨句骂?
真的有人这么贱的吗……
他看了一眼黎元,反击道:“我觉得你更有鬼,没事居然说自己顺路要送我回家,你有这么好心?”
黎元整个人得意的劲儿都快上天了,他道:“知道是黑车还敢上啊。”
程韶翻了个白眼,道:“一反常态没有下班就跑,居然还能慢悠悠地等到我,再结合你做好的头发以及换掉的警服,不用猜我都知道,你这是要去赴你家谢顾问的约……”
说到这里,程韶皱了皱眉,吐槽:“你俩黏黏糊糊的这是干嘛?”
黎元大笑,朝程韶比了个中指,道:“韶儿,观察不够细致啊。”语气得意的,程韶都能在他头顶看见具象化的黎元小人在叉腰狂笑了。
程韶皱眉,虽然自己走神,但不可能观察不到位啊,难道还有什么其他东西是这小子可以放到自己面前炫耀的吗?
黎元挑眉,食指轻敲方向盘,夕阳的余辉照下来,程韶被反射的光照到了眼睛,下意识地眯了眯眼。
“艹!新车!”
好车无数男人都想要的最佳伴侣,大多数人却在价格上望而却步,而黎元这辆,已经可以在别人面前炫耀一辈子了。
爱情事业双丰收,黎元这货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黎元朝他竖了一个大拇指,道:“真强,作为市局的刑侦副队,居然才发现,快跟我说道说道,是哪个小妖精勾了我们副队的魂。”
程韶:“……”
“你别以为自己坐在驾驶位,我就不敢踹你。”
“嘿!”黎元说,“妨害安全驾驶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程韶面无表情,道:“存档,君子报仇,几小时不晚。”
前面刚好是红灯,黎元停好回头,一脸好奇:“所以,你到底在烦什么?”
程韶沉默两秒,一本正经地说:“就不告诉你。”
黎元:“……”
他回头,等绿灯亮了之后,直接靠边停车,扔下自己的亲副队,一脚油门下去,直接留给程韶一地的车尾气。
程韶拎着袋子,目测了一下路边和自己家的距离,也就差不多五百米的样子,走路都用不上十分钟的,用得着这么快把人赶下车吗?
他忍不住摇头失笑:“黎元,你可真幼稚。”
“啊嚏!”黎元摸了摸鼻子嘟囔道,“绝对是程韶在骂人没跑了!”
电话对面的谢林:“这都能怪罪上?副队可得喊冤了。”
黎元没有说是自己先惹的,所以被骂是理所当然,转而说另一个话题,“我觉得程韶和温阑有鬼!”
谢林乍一听温阑的名字,有些意外地顿了顿,道:“他还在程韶家借住?”
显然,温阑住在程韶那里的事,是众所周知的。
黎元笑了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俩人都挺有趣的。”
谢林想了想,当初温阑那么一厢情愿地觉得和自己是一路人,却依然如此坚定地要和他背道而驰,最后又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成了国安部的成员。
国安部,权力大,神秘感强,限制也相对要高很多。
温阑想要做自由的雁,又怎么会如此草率地,做出这样关乎一辈子的决定呢?
他曾经私下问过,温阑给出的答案是:“人这一辈子,不可能永远躲躲藏藏,活在不见天日的地底。”
想要见见光……
说实话,这真的很有说服力。
因为温阑的每一步都很有离开黑暗的意识,无论是和姜穆回及李杳的关系,还是“借刀杀人”的报复,都让温阑这个人清清白白地落在这世间。
只是……
谢林说:“所以说,他们俩该不会真在搞对象吧。”
他的语气正经又平淡,好像在谈论什么工作上的正事似的,路过的员工都下意识觉得是自己幻听。
黎元好歹是大老板背后的男人,自然是没有被他的语出惊人给吓到,而是十分兴味地道:“啧,我怀疑,他们都还处于极致拉扯的暧昧状态,可能互相都还没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变化。”
谢林轻笑,有些感慨:“我还以为……”
还以为温阑会是一个情场高手,毕竟这家伙一骗一个准,连人家大佬最信任的左右手都能说策反就策反。
第215章 番外八:他是否真实存在
程韶拎着东西回去的时候,发现今天家里的气氛跟平常不同,连空气都几乎要凝固了。
这些变化,程韶还有一只脚没踏进来,就已经十分敏锐地察觉到了。
他看着自己还没进来的右脚,心里在思索,这只脚到底要不要伸进来,毕竟如果家里有什么暴风雨的话,留一只脚在外面能快速跑路。
但,温*暴风雨*阑并不打算让他溜走,他坐在沙发上,平淡而危险地说:“你想跑?”
一句话,直接让程韶瞬间幻视谢林,仿佛解开封印的谢顾问就坐在那里,并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
他下意识地左右看看,寻找谢顾问的人形封印——黎元,但一这动,他就反应过来了,这里好像是他家……
为什么明明在自己家,是他程韶的地盘,可为什么会这么恐慌?
程韶沉默了一会儿,将还落在门外的腿扒拉进来,然后脚尖一勾,门轻轻被关上了。
很轻的咔哒声,在这个寂静的空间里,显得那么地突兀。
程韶说:“我今天买了西红柿,你煲饭了没?”他说话的声音很自然,完全没有一丝尴尬,仿佛已经自动忽视了氛围的奇怪。
温阑静静看了他两秒,最后笑了笑,道:“当然,记住这次的西红柿炒鸡蛋不要加糖。”
程韶将东西拎进厨房,打开水龙头,“上一次不是说好吃吗?怎么现在又不要了?”
温阑尾随程韶,懒散地靠在门框上,道:“换口味了,现在我爱吃酸的。”
程韶顿了顿,终于问:“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温阑睁开微微闭上的眼睛,屈指轻弹了一下耳边的碎发,道:“你有没有发现,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忘记了秦争的存在。”
连带……活在悲剧里的荆自许。
程韶愣住了,反应过来才说:“为什么突然提起他?”
温阑歪头说:“他一个人用钥匙走进了长平村的地下,可爬出来的人里面,没有他,而警方也再未提过,甚至制裁肖旻的时候,都没有提起过他。”
仿佛这个人从未出现过。
程韶的目光闪了闪,神情有些复杂,他说:“你知道的,地下是国安部介入的地方,他们的规矩,你该比我明白。”
这个故事里消失的人远比想象中要多得多,比起连名字都没有出现过的那些受害者,秦争至少拥有选择的权利。
他看着荆自许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灭亡,在故事即将定格在死亡之际,猛地撕裂开平静的假象,抛给警方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说实话,如果没有黎元和谢林的支持,就算是魏局亲自去,也不太可能做到现在的程度。
没势力,没人脉,就算是内心如何地正义凛然,也无计可施,因为心有余而力不足。
温阑笑了笑,道:“你觉得,我和他像吗?”
程韶放下洗好的西红柿,平静道:“不像,秦争。”
秦争双手抱胸,玩味中略带着几分邪气,“我以为,你会一直装傻下去。”
程韶拿出刀将西红柿切成几瓣,一边切一边说:“秦争这个名字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生活下去,你没必要跟他玩这种把戏。”
秦争并没有真正做出什么违背原则的事情,只不过是肖家覆灭的一根导火索,他旁观了荆自许的一生,最后也以局外人的身份替对方复仇。
故事结束,秦争不染尘埃,事情本该如此。
程韶本以为自己能听到一些隐秘的执念,或者不得不这么做的原因。
结果秦争却说:“你不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被耍的程韶:“……”
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求求祖宗们找别人去吧,程某庙小容不下大佛。
看见程韶无语表情的秦争笑了,看着比温阑要更加有少年气。
程韶叹了口气,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秦争懒懒道:“这么不想看见我啊?可白费了我花大力气把自己打扮成这小白兔的模样,啧。”
程韶睨了他一眼,当初为什么刚刚好秦争碰上了警方来查酒吧,又为什么荆自许和爱人刚刚好死在那个雨夜,本来就足够悲惨的生活,压上两条人命的重量,使得肖家无法逃脱。
如果这样还不够,大概率后面还会有一系列的舆论大战。
他选的这个时间点很有意思,肖家的不肖子孙都长大了,从闯小祸变成了闯大祸,黎元在市局如日中天,谢林又带着强大的资本加盟,“227”的重启奠定了上层社会局势大动荡的必然性。
秦争很有心机,也很善于利用自己的优势,最重要的是,他胆子大。
这样一个人放在自己身边,简直可怕极了。
程韶开始剥蒜,秦争搬了一把小马扎坐着,笑眯眯地说:“程韶,你想一辈子浑浑噩噩地就这么过去吗?”
听到这句话,程韶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啧,怎么这么耳熟呢?真的很像搞传销的洗脑包开场白唉,不得不说,不愧是从小在街头巷尾长到大的孩子吗。
程韶伸出食指抵住秦争凑过来的额头,“首先,我并不觉得自己浑浑噩噩,其次……小生略懂一些拳脚。”
秦争:“……”
好吧,他不装了,直接打直球:“你就不好奇温阑满世界找的那个重要的人是谁吗?”
程韶冷漠脸:“不好奇。”
然后径直走到灶边,噼里啪啦地开始炒菜。
秦争其实挺抓心挠肝的,自从长平村地底一游后,他就变了,没有从前那么偏执的想干点什么,而是自由地享受生活。
听起来很美好,但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飘忽感,没有点什么必须在意的东西拽住自己,那活着真的是一件很空白的事情。
所以,他拼命地想去寻找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
而这世界上还记得他的人,居然只有寥寥几人,在这些人里温阑离他最近,也最远。
所以,不可遏制的,他想了解自己这个血缘上的兄弟,想在他的身上,找到自己的意义。
在秦争的眼里,温阑从始至终都是目标明确的,从一开始的活下去,到后面的摆脱别人的控制,再到挪开童年的三座大山,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很坚定。
如今的温阑之于秦争,一如当年谢林之于温阑。
第216章 番外九:原来真品也在!
“所以,温阑到底被你绑到哪里去了?”毕竟这家伙记仇得很,谁要惹了这小祖宗,非得撕了对方不可。
程韶将菜盘直接放在秦争的手上,俨然将他给当成了个移动菜盘架。
秦争做家务的活儿都是习惯了的,直接顺手接过去摆上桌,一边干活一边说:“我没绑呀,他就在你书房里废寝忘食呢~”
程韶身子僵了一瞬,脑子里迅速开始回想各种细节,当时进门只觉得不对劲,现在发现,发现秦争假冒温阑后,他就安安心心的了。
毕竟温阑跑路是常有的事,留个人在这里混淆视听也是国安部的做派,谁知道,原来真品也在啊!
这是什么新型的灯下黑吗?
哦,对了,刚刚秦争说什么来着?书房!
程韶将锅铲塞到秦争手里:“剩下的你来,我去去就回。”
秦争:“……”
书房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不是,他到底怕什么?难道书房里有什么能让他颜面尽失的东西?
好奇的种子悄悄萌芽,迅速成长,但现在的他第一要务是炒菜,直觉告诉他,自己要是现在去凑这热闹,估计立马就能被踢出家门,并威胁他删除记忆。
按理来说,书房已经被小祖宗给摸了个遍,程韶应该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的来着,但坏就坏在,黎母今天搞怀旧,往他电脑邮箱里发了不少“好东西”。
童年黑历史,绝对是每一个男人最无法面对的东西,最重要的是,程韶小时候因为长得像小女孩,被黎母当成女孩来养,穿过不少小裙子。
往事不堪回首,都不必看,只需一回想,他就觉得羞耻,脚趾都要忍不住疯狂抓地。
当程韶推开门时,看见温阑面前电脑的游戏画面,他悬着的心总算安下来了,既然是在玩游戏,那应该没那个心思去关注谁往电脑邮箱发了什么东西。
看见冲进来的程韶,温阑挑眉打量了一下,看见对方身上穿的围裙,道:“打过照面了?这么久才认出来么?”
幸灾乐祸的语气中,还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失落。
程韶得意地说:“才不是,我一打眼就认出来了。”
“事后诸葛亮是吧?”温阑扭头将屏幕上死掉的人物复活,“事实就是,你这么久了才来找我。”
程韶说:“你来或走,从来不通知谁,我以为你走了。”
温阑怔了怔,屏幕上的人物被不知道哪里飞出来的流弹砸中,人物再次死亡,弹出了他的战绩。
看着那惨淡的历史数据,温阑和程韶都沉默了。
温阑哈哈大笑:“程韶,你真的好菜啊,这样真不会被别人举报到封号吗?”
程韶无语:“你拿自己的长处去比别人的短处,不觉得很不公平吗?!”
温阑继续疯狂嘲笑:“哈哈哈哈,这个世界本身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程韶抢过鼠标要将这个游戏给叉掉,目光在触及游戏人物的名字时,微微一顿,但还是叉掉,拉着温阑下楼吃饭。
那个游戏是一个很老的游戏了,他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也还是个少年人,取了一个在他看来很狂的名字——奇迹。
他梦想做这个世界上的奇迹,前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可以做到,但直到真正做了警察之后他才发现,成年人的世界太复杂,托举不起小孩纯粹的梦。
奇迹的好友列表里有很多个名字,大多不认识,他们只是在网络上谈话投机,就成了好友。
只是如今大家都长大了,奇迹这个账号列表里的好友一个个灰下去,年少的痕迹落在很久不再启动的对话框里。
温阑还在嘲笑程韶的菜鸡技术,程韶直接伸手捂住了温祖宗的嘴:“我的祖宗唉,别笑了,再笑你就要肚子疼了。”
说完后小声嘟囔:“有这么好笑吗?”
俩人从书房出来,正好看见秦争端着最后一盘菜出来,看见俩人,挑眉道:“哟,还挺会卡点呢。”
温阑看着和自己穿同样衣服弄同样发型的秦争,有种照镜子的诡异感,他说:“我记得你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穿的来着。”
秦争朝温阑眨了眨眼:“我这不是要符合人设嘛。”
温阑:“……”
原来用我的脸做这个表情是这么贱的吗?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真的好想揍人。
眼见就要发生兄弟相残的惨案,程韶立马将俩人摁在椅子上,连饭都给添好放到面前,心满意足地说:“吃饭,别吵吵。”
没有人可以辜负大米,三人第一次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不得不说,是有点新奇的。
秦争是自来熟,温阑是把自己当主子,只有程韶一个人觉得尴尬。
根据传统,饭桌上是必须聊天的,就是抓住那把饭咽下去,而距离下一口饭入口的那段空白时间,也必须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