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全江湖追杀之后by不周天

作者:不周天  录入:09-20

叶晓归声音戛然而止,笑容僵在脸上,一寸一寸扭过了头。
林奉雪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袖子挽到胳膊肘,手上提着一把菜刀,看上去犹如一杀猪汉,跟那张俊脸真是格格不入。
林奉雪声音凉凉的,“我说昨天田里怎么没见到你人……原来是抓蛐蛐去了啊……”
楚秀动作麻溜地从叶晓归怀里钻出来,默不作声地站到了一边,防止被误伤。
叶晓归沉默与林奉雪对视,忽然一个狗爬扑上去一把抱住了林奉雪大腿,声情并茂涕泪纵横,“大哥,我错了!真的错了啊!!”
楚秀/林奉雪:“……”
叶晓归:“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我的错误,其实我昨天本来想去田里帮忙的,路上正好经过了一个漂亮的山岗,花枝招展,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情不自禁就……”
林奉雪:“……放开!”
叶晓归死死抱住:“不,我要忏悔!!”
林奉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额头上青筋直跳,楚秀甚至感觉他下一秒就会手起刀落,让姓叶的王八蛋人头落地。
就在这时,叶晓归趁其不备,抱着他的大腿就地一躺,林奉雪猝不及防,摔了个狗啃屎,菜刀也滚出去老远。而叶晓归自己一个驴打滚,从地上跳起来就跑。
林奉雪重新捡起菜刀,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大怒:“站住!”
叶晓归已经跑出去老远,他动情的声音摇摇传来,“阿秀,哥的小金翅就交给你了,万一哥不幸惨死在你大哥手下……”
“没有万一,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楚秀:“……”
楚秀转过身,与仨小孩面面相觑。
半晌,二虎眯起了眼,冲王小二和张狗蛋使了个眼色,三个人冲瘦小的楚秀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为首的二虎一把抱住了木桶,“这里面的两只蛐蛐,都是我的。”
楚秀:“是叶晓归的。”
二虎站了起来,其余的二人也站了起来。
一炷香后,二虎小二狗蛋鼻青脸肿哇哇大哭地跑回家告状去了,“瘦小柔弱的”楚秀面无表情地抱着木桶离开了大槐树。
又过了两年,这期间,日子都是如此。
叶晓归还是时常地偷懒,家里的活计,他顶多做了二十分之一,剩下七分靠林奉雪,两分半靠楚秀。
花钱倒是大手大脚,前些日子又迷上了麻将,跟一群浸淫牌桌数十年的大娘们切磋,输了林奉雪养了一年的猪,被暴揍了一顿,再也不敢去了。
楚秀年纪见长,渐渐的,也发现了这对兄弟的古怪之处。
譬如他们虽名为兄弟,眉眼间也能看出相似,但姓氏却不同。
再比如,林奉雪虽然已经很努力地装作一个普通的农人,但言谈举止之间,总是难掩三分书卷气,七分旷达意。他在田里挥动锄头的时候很轻盈,仿佛手上拿着的不是沾满泥土的锄头,而是什么更加细长的东西。
就连叶晓归,身上也透着一股子怪异的邪气。
楚秀总有种感觉,他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同大雁落在芦苇丛中,只是暂时停留,随时会翩然离去。
楚秀十岁那年,正月十五上元,叶晓归不知道抽了什么疯,趁着林奉雪没注意到,拿了几两碎银子,抱了小楚秀,从窗户里翻出去,朝村外荒野疾驰而去。
山野间疾风过耳,楚秀颠簸中抓着他的袖子,大喊道:“叶晓归,你干什么?!”
叶晓归笑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等到写着大大的“涵州”两个字的城墙出现在天边时,楚秀才明白叶晓归说的“好玩的地方”是哪里,到了城门口,叶晓归把他放下来,拉着他的手,像寻常行人一般,随着人流大摇大摆地进了涵州城。
涵州城真的很繁华,比萍水村周边的集市繁华多了,此时花灯满街,到处火树银花,亮如白昼,街上游人如织,人来人往间摩肩擦踵,楚秀忍不住拉紧了叶晓归的手。
这时道旁传来一阵叫好,他下意识偏头望去,只见一顶挂满了花灯的巨大暖轿从街道中央行过,是庄亲王殿下和荷花楼的花魁。
叶晓归眸光一动,忽然把小楚秀抱起到肩头,朝那边大喊了一声:“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线变了个调,更加尖细和清脆,像小孩子一样,隔得远的很容易以为是楚秀喊的。
那暖轿上,纱幔后两人朝这边看了一眼,其中一道纤细的身影笑了起来,花枝乱颤,另一人吩咐了一句什么,立在轿旁的婢女从篮子里拿出一把铜钱,朝这个方向撒过来。
“好!”
“哎!”
人群顿时涌了过来,开始哄抢散落在地上的铜钱,叶晓归作为离暖轿最近的人,两只手更是塞满了,他欢天喜地地朝一个小摊跑去,楚秀只能扒拉着他的脖子,挂在他肩头摇摇欲坠。
叶晓归:“来碗赤豆小元宵。”
挽着袖子的和蔼大叔笑道:“好勒!”
“哥哥去买两壶酒,半刻钟就回来。”叶晓归把铜钱扔到桌子上,又把楚秀抱下来,按在椅子上,把勺子塞进他手里,“乖乖坐着别乱跑——店家,麻烦帮我照看下这小子。”
大叔看着桌上的铜钱,眼睛笑弯成了月牙形,拍拍胸脯:“客官,您尽管放心好了!”
叶晓归拍了拍楚秀的脑袋,晃悠悠地钻进街道的人流中,再看不见身影了。楚秀坐在那里,一勺一勺地舀着小元宵,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所以吃得很慢。
可是直到碗里元宵见了底,叶晓归还是没有出现。
老板看了他一眼,笑着安慰他,“小弟弟,别害怕,你哥肯定是喝上头了,等他醒了就会来找你了,还吃不?给你添一碗?”
楚秀抿着唇,摇了摇头,莫名的惶恐涌上心头,他在小摊上又坐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再抬头望天时,已是月悬中天,街上人流都开始减少了。他下定了决心,趁着小摊老板不注意,偷偷跑了出去。
顺着酒香浓郁的方向一路小跑,拐进了一个巷子,楚秀终于在一面青色酒幌下,看见了那抹熟悉的灰蓝色衣服,然而在看清那边景象的一瞬间,小楚秀的脚步就顿住了。
叶晓归坐在桌子上,一条腿搁在条凳上,手边是倾倒的酒壶,一个带着斗笠的灰衣人侧立在酒桌之旁,手中长剑冷光闪烁,已然抵在叶晓归的颈项之上。
那柄长剑极为纤细,薄如蝉翼,剑身之上,一抹殷红宛如鲜血蜿蜒流淌。

灰衣人微微偏过头,问:“叶阎三在哪?”
或许是光线的原因,叶晓归并未注意到呆立在黑暗里的楚秀,他脸色很难看,语气也气急败坏,“我哪知道?!缘度山望海崖,自己滚下去找啊!”
灰衣人冷冷道:“叶晓归,我耐心是有限的,劝你不要不识好歹,这回林奉雪来了也救不了你,你师父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般保他做什么?”
“你当我傻吗?”叶晓归冷笑一声,“叶阎三一死,就轮到我了,上次要是我嘴快给你诈出来了,早就被你这个言而无信的小人一剑刺死了!”
灰衣人手腕轻轻用力,抵在叶晓归颈间的长剑朝里压了半寸,声音里带上了森然杀意,“你是不是觉得这样我就真的不敢杀你了?”
“有本事你杀呗!”叶晓归叫嚣起来,“反正全天下就我一个人知道叶阎三在哪,略略略略略略……”话音未落,他左手猛然一拍桌子,那张八仙桌轰然碎成两半,叶晓归的身子以一个诡异的姿势向后仰倒,一个跟头让自己的要害脱离了灰衣人的桎梏。
然而灰衣人反应更加迅速,楚秀根本没看清他是如何动作的,一瞬间后,叶晓归重新跪倒在了地上,胳膊被反扭在背后,灰衣人脚踏在他后背上,长剑赫然正对着他的脖子刺了下去!
那一刻,楚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千钧一发之际,叶晓归大叫起来:“蓬莱!”
灰衣人动作一顿,便听叶晓归继续道:“……是绝对不可能的。”
灰衣人:“……”
他气极反笑:“好!”
说着,他手里长剑一抖,正要将叶晓归就地正法,一旁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你放开我哥哥!”
叶晓归听见这个声音,瞳孔一缩,下意识朝那边望去,只见小楚秀从黑暗中跑了出来,冲上来狠狠撞了灰衣人一下!
灰衣人不必说是纹丝不动的,他伸手摁住了楚秀的肩膀,声音有些讶然,“你说谁是你哥哥?”
肩膀上的那只手仿佛有千钧的力道,楚秀一动也动不了,他抬起头,看见了斗笠下那双锋利狭长的眼眸,正沉沉地盯着自己。
“喂,楚秀,你他娘的怎么一点不听话!”叶晓归大怒,“我不是叫你在原地坐着吗?”
楚秀转而瞪他:“你还说过一刻钟就回来呢!”
“……”灰衣人默默注视了两人片刻,出乎意料地忽然收回了脚,叶晓归背上一轻,而后听见“锵”一声长剑回鞘的声音。
“算你走运。”灰衣人扶了扶斗笠,声音淡淡,“我不在小孩面前杀人。事不过三,下次我不会放过你。不过估计也没有下一次了。”
他垂眸睨向叶晓归,“陈剑圣从蓬莱回来了,听剑阁已经对你发了江海令。叶晓归,你活不过三个月的。”
说着,他放开了楚秀的肩膀,转身离去,没有丝毫留恋。
楚秀终于浑身发起抖来,叶晓归喘了两口气,转身半跪着揽住他的背,楚秀蜷缩在他怀里,低声问道:“那个人是谁?”
叶晓归磨了磨牙,愤愤道:“一个大恶人。”
楚秀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这时,酒馆掌柜终于从柜台后面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他看着店里店外一地狼藉,哭丧着脸,犹犹豫豫地朝叶晓归道:“这位客官,您看……”
“叫什么叫?赔钱吗?”叶晓归扭过头,一脸凶狠地看着他,眸中一片森然,“我赔你个头,要不要?”
掌柜吓得连连摆手:“不要,不要了,侠士走好。”
叶晓归站起来,“哼”了一声,拎起一壶还没流干净的酒,“算你识相,阿秀,走。”
经历了这桩事,叶晓归脸色变得很差,走在街上,楚秀仰头看他脸色,低声问:“叶晓归,江海令是什么?很厉害吗?”
“厉害个屁!”叶晓归撇了撇嘴,忿忿念叨道:“那姓莫的胡诌,焦泥和花无乐不还活着吗?我都从良了,凭什么抓我……”
叶晓归越念叨越生气,仿佛受了天大的冤屈,楚秀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能看见他神色越来越狰狞,那张天生微笑唇、带着三分孩子气的俊俏脸庞此刻却犹如恶鬼。
这时,一个满身酒气的醉鬼忽然从斜里窜出来,踉跄着撞到叶晓归肩膀上,叶晓归正在气头上,见状立刻骂骂咧咧起来,“喂,没长眼睛吗?”
“你是……什么人?”那酒鬼回头啐了一口唾沫,用手指着叶晓归,大着舌头骂道:“敢这么……跟……跟老子说……说话!”
叶晓归冷笑一声,当胸一脚就踹了上去,“我是你爷爷!!”
那一脚看上去轻飘飘的,然而那酒鬼却连着朝后退了三四步,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五官上的肌肉痉挛着,嘴张得老大,却一个字也发不出来,不一会儿,一行黑红色的血从嘴角流下。
叶晓归心情舒畅地哈哈大笑起来,牵着目瞪口呆的楚秀转身离去。
走了两步,楚秀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咚”,他回过头去,看见那个酒鬼仰面躺了下去,头歪在一边,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已经放大了。
林奉雪找到他俩的时候,叶晓归正带着楚秀在对岸的河边放花灯。
望见他,叶晓归眉开眼笑地冲他挥了挥手上的笔,“奉哥!”
“你等着!”林奉雪提着剑,气急败坏地指着他,“叶晓归,你看我这次回去不揍死你!”
一边说着一边朝不远处的木桥跑去。
叶晓归吓得把手里花灯朝河里一扔,抱起楚秀就往人流里钻,然而人群太挤了,他没跑两步就被林奉雪揪住了耳朵,叶晓归龇牙咧嘴:“疼疼疼疼疼疼!哥!”
林奉雪摇了摇他的耳朵,“你再跑啊!”
叶晓归:“不跑了不跑了……哥,你放开我,我这么大一个人不要脸的吗?!”
“哈,你还要脸呢!”林奉雪忿忿地放开他,瞥了一眼楚秀,“你做事能不能成熟一点,老是想一出是一出。你知道我晚上回来看见你们一个都不见了有多着急吗?!”
“怎么啦?”叶晓归揉着耳朵,跟他嬉皮笑脸,“你怕我跟阿秀被狼叼走么?”
这时,对岸传来一声“砰”的一声,三人循声望去,一束烟花冲上夜空,轰地炸开,红的白的的亮点从半空中倾洒下来,人群欢呼起来,几束烟花又被送上天穹,叶晓归跟着叫喊起来,眼睛里倒映着火花的颜色亮晶晶的。人声鼎沸中,林奉雪瞥他一眼,声音几不可闻,“我怕你就是那匹狼。”
“啊?”叶晓归偏头看他。
林奉雪:“没什么。玩够了吗?”
这句话不光是对叶晓归说的,也是对楚秀说的,叶晓归:“哪够啊,半夜画舫上有姑娘唱歌,我要去看。阿秀也想看的。是吧?”说着对楚秀疯狂使眼色。
楚秀装作没看见,冲林奉雪点点头,脆生生道:“玩够了。”
“那回家。明天还起来干活呢!”林奉雪白了叶晓归一眼,从他手里把楚秀牵过去,警告道:“再有下一次我弄死你!”
叶晓归唉声叹气地跟上两人,朝出城的方向踱去。
此后一个月,一切风平浪静,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个火树银花下的阴影中,灰衣人,江海令,听剑阁……这些诡异而陌生的人和事物仿佛只是一场梦。但楚秀很清楚,那并不是一场梦,因为叶晓归曾三令五申过莫要把此事告诉林奉雪。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第三十三天的清晨,睡梦中楚秀被一声暴喝惊醒,迷迷瞪瞪间只见屋外天色黑沉沉,显是还没天亮。
“叶晓归!那你说说这是什么?!”
楚秀立刻清醒了,他从床上跳下来,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透过狭窄的门缝朝外张望。
中堂里两个人,叶晓归和林奉雪,叶晓归坐在桌子边斜背对着他,看不见神色,而林奉雪在他对面站着,手按着桌上的一张纸。
林奉雪声音很暴躁:“连江海令都请出来了,你很厉害啊!”
“是挺有排面的。”叶晓归慢慢捻起那张纸的一个角,抬眸无辜笑道:“比我师兄们有排面多了。”
林奉雪:“叶晓归,你好好说话,这是开玩笑的事情吗?!”
“我要怎么好好说话?”叶晓归托着腮,一点点把那张江海令移到自己面前,“哥,我五年来一直很听话吧?是他们非要我的命。我……”
“人是不是你杀的?”林奉雪打断了他的话。
叶晓归一愣:“什么人?”
“一个月前,就是你偷溜出去那晚。”林奉雪道,“名剑山庄庄主长子被人发现死在巷子里,胸口檀中穴被人重击,力道极大,外面看不出伤口,然而整个胸腔都炸开了。是不是你?”
叶晓归面色一僵,终于沉不住气了,“有什么证据是我?!”
林奉雪:“有人看见你了。”
“谁?”叶晓归忽然想起什么,瞬间暴怒,“我知道了!莫六,绝对是他!多管闲事的疯子!他自己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凭什么审判我?!”
林奉雪用比他更大的声音吼了过去,“你别顾左右而言他!人是你杀的,对吧?!你之前怎么跟我保证的来着?”
叶晓归抿着唇,小声道:“……就这一次。”
林奉雪:“一次你大爷,你去死吧。”
叶晓归:“好,我去死。”

林奉雪再次沉默,良久,他慢慢坐了下来,“你有病吧?”
“哥。”叶晓归真诚道,“你是不是不骂人不会说话?”
这时候,那不结实的门板忽然发出一声吱呀,楚秀一惊,然而这时候再跑回床上已经来不及了,叶晓归站起来,大步走到门边拉开,楚秀偷听被抓了个现行,他站在门口,手足无措地仰着头。
叶晓归看了他片刻,忽然笑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笑着问:“怎么啦?”
楚秀小时候嗓子受了伤,一直不爱说话,这时候他只是盯着叶晓归,瞪大着眼睛,仿佛在问:“发生什么事了?”
叶晓归笑得很真诚:“放心,没事的,悄悄告诉你,你哥我是武林高手耶。能有什么事?”
后来的事情,楚秀的记忆便愈加模糊了。
五天后。
楚秀和林奉雪都裹在斗篷里,伪装成一个普通的江湖客,来到了天下第一城浣花城,林奉雪付了银子,带他进了客栈,解下用以遮挡面目的繁复衣饰。
林奉雪让楚秀重复了一遍自己教他的招式,末了点点头,很满意似的,又告诫他,自己教他的剑法和内功都要时常练习,不要相信素昧平生的人,也不要在人前出风头。
“睡吧。”
林奉雪带他去吃了早饭,羊肉馅的饺子很好吃,但楚秀心里有事,一直也没吃出味来,林奉雪自己也没吃多少,只是盯着楚秀看,最后他笑了一声,站起身,付了钱,告诉他一个人在这儿好好待着,自己置办点东西。
楚秀心中有了预感,但是他仍然怀着微弱的希望,没有到处走动,一直坐到天黑,没吃午饭,没吃晚饭。
夜色沉沉地压下来,薄云如细雪,残月照小楼,微风过处,春寒料峭,这年楚秀十岁。
果不其然,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林奉雪。
再后来的后来,在一次武斗中,楚秀被多人追杀,穷途末路之时,一个穿的很骚包的公子翩然降临,把他救了下来,很稀奇地看了他好久,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学武功,做杀手。
“很赚钱的。”公子笑道,“虽然危险是危险了点吧,但人在江湖飘,又有哪门行当是不危险的呢?”
楚秀点点头,痛快道:“好。”
他相信这个人,因为他掂量了一下,发现自己身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惦记的,根本没有欺骗的价值。
公子歪了歪头,捏着兰花指打开扇子遮住半张脸,“人家叫淞花,小兄弟,你贵姓啊?”
楚秀淡淡道:“免贵姓楚,名秀。”
“什么嘛?”淞花嘀咕道:“不是吧,不姓林也不姓叶呀……”
楚秀没听清,皱眉,“你说什么?”
淞花扇子一合,笑道:“没什么。”
“你还没见过咱们楼里的人呢,走走,我带你去认识认识,以后咱们就是师兄弟了……”
楚秀面无表情地想,跟着这个娘娘腔真的靠谱吗?
自此,十年江湖夜雨,一梦白驹。
“我记得的。可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林奉雪叹了口气,“萍水萍水,浮萍寄清水,随风东西流。聚散本无常,天下无不散的筵席,阿秀,你该向前看的。”
楚秀没有回答,半晌,他忽然低声问:“你当年回去,救下叶哥了吗?”
“嗯。”林奉雪答,顿了顿,他淡淡补充道:“但是他最后还是死了。”
“我当日赶到时,叶晓归已经不行了,只剩一口气。拿老参吊着他的命,三天,我把他背到了南阖山。”林奉雪语调平静,仿佛在叙述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小事。
“我求师父救他一命,师父叫我滚,我在他屋前跪了三天三夜,叶晓归就在第三天早上咽的气。阿秀,他的墓在南阖山敛雪峰,日后你可以去看看。”
这些话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它们从林奉雪嘴里说出来,轻而坚定,楚秀心中最后一点微弱的希望破灭了。他张了张嘴,最后想问林奉雪一句,你觉得叶哥真的该死吗?
可还没问出口,旁边的屋檐上忽然传来一声轻响,接着跳下一行穿着蓑衣,手持陌刀的年轻人,他们神色森寒,其中有人大叫道:“盟主,找到真凶了!”
话音刚落,一个美髯中年从巷子外边背着手踱进来,目光锐利如鹰,他瞥了一眼跪在地上的楚秀,而后目光转向站在一边的林奉雪,微微一笑,抱拳作礼:“好!奉雪道长不愧为一代宗师,竟然如此轻易就拿住了这厮!”
他声音洪亮,语速很快,干净利落,还没等二人回应,便向两边的武林盟弟子吩咐道:“速速把凶手拿下,明日武林大会听审!”
“等等!”林奉雪神色一肃,来不及感叹林卷海为何死而复生,提剑朗声道,“哪怕是官府拿人也要证据,盟主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抓人,是否有失偏颇?!”
“哈哈哈哈。”林卷海拊掌而笑,“还好,武林盟并不是官府。官府做事向来流程冗长,还办案能力低下,时不时会让叶阎三之流逍遥法外。是不是他杀的,林道长心知肚明,不必在这里跟我咬文嚼字。林某一介粗人,听不懂,你不如等明日武林大会再跟那些前辈们掰扯去!”
“话说。”
甬道内过于黑暗,那根小蜡烛被莫远掰下来,拿在手上充当照明,走了约莫一刻钟,这根小蜡烛已经烧的只剩下两个指节那么长了,光线摇摇晃晃,看上去随时会噗一声熄灭。
莫远问:“话说,那叶阎三顶替了你的位置,难道不会被亲近之人发现吗?你平时难道不露脸吗?”
林卷海叹了口气,答:“那叶阎三不知用什么收买了传说中的千面狐洪尘笑,现在大概用着我的脸罢。”
莫远点点头,勾唇浅笑:“看来叶阎三人脉还不错。”
林卷海冷笑一声:“俱是邪门歪道,臭味相投狼狈为奸罢了。”
薛凉月跟在莫远后面,一言不发,从大约半柱香之前开始,他眼前就开始出现重影,身上一阵冷一阵热,耳边两人的交谈声仿佛隔着一层河水,模模糊糊的听不清。目力所及,只有那根蜡烛的微光尚且能作为指引。
走了又约莫两刻钟,三人走到了莫远和薛凉月一开始掉下来的地方,微弱的烛光下,可以看见人工斧凿的痕迹。
“希望武林大会还没有出什么大乱子。”林卷海仰头,深叹一口气,“不然我林某人真就成了全江湖的罪人了……”
说着,他在石壁上摸索两下,前前后后推动几块青石,紧接着,轰声过后,一条只能容纳一人通过的狭窄石梯出现在三人面前,林卷海道:“可以上去了,得赶快点,莫让那奸人回来了。”
他瞥了一眼薛凉月:“颜公子看上去身体不大好,走中间吧,我断后。”
闻言,莫远却摇了摇头,冲林卷海意味深长地笑笑:“不了,还是我来断后吧,林盟主请,你走前面。”
林卷海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莫远的意思,苦笑应下:“好。”
三人依次蜿蜒而上,薛凉月中途步子摇晃了一下,被身后的莫远托住,莫远微微皱眉,察觉出来些许异样,低声问:“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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